准格尔旗贝勒府建筑文化探究

2017-01-18 13:41莫日根田华
现代装饰·理论 2016年11期
关键词:府邸准格尔旗正房

莫日根 田华

准格尔旗贝勒府是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原伊克昭盟)近代史上规模宏大、建筑考究的盟旗王公府邸之一。其建筑群落损坏严重,至今只剩内院中路建筑较为完整,为王府建筑精华核心所在,虽然遗留下来的历史信息不多,但仍可通过现有遗存建筑特征推断出建造之初的一些风貌,对研究清代后期蒙古王公府邸建筑有一定的辅助作用。

清代是中国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的末代王朝,在总结历代分封侯国之流弊的基础上,清朝统治者对王公贵族采用了封爵不封土的政策。清初随着蒙古各部陆续归顺清朝,清廷针对蒙古各部实行盟旗划分制度,设置盟主进行管理,并对蒙古首领及亲属大肆封爵,其地位等同于满族王公。最初蒙古王府皆设于毡帐之中,清后期各部开始兴建砖木结构的固定府邸,与封爵的满族王公府邸不同之处在于满族王公府邸大都集中分布于北京内城,而蒙古诸王府则各自在所辖旗内择地而建,蒙古王爷府成为体现蒙古王公贵族文化特色与历史风貌的重要载体。准格尔旗贝勒府即为其中组成部分之一。

历史沿革

准格尔旗贝勒府坐落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布尔陶亥苏木。清顺治六年(1649年),清廷仿满洲八旗制度在蒙古地区施行盟旗制,将蒙古鄂尔多斯部编为左右两翼六个扎萨克旗,分别为左翼中旗、左翼前旗、左翼后旗、右翼中旗、右翼前旗、右翼后旗,其中的左翼前旗即为准格尔旗。康熙三年(1664年),鄂尔多斯六旗第一次会盟于达拉特旗王爱召,成立伊克昭盟。乾隆元年(1736年),又复增鄂尔多斯右翼前末旗,七旗会盟于苏泊罕大草原,具体明确划定了各旗旗界,形成伊克昭盟七旗的盟旗局面。

清入关前于崇德元年(1636年)将宗爵位定为九等,依次为:和硕亲王(亲王)、多罗郡王(郡王)、多罗贝勒(贝勒)、固山贝子(贝子)、镇国公、辅国公、镇国将军、辅国将军、奉国将军。清入关后,于顺治六年(1649年)再次修订封爵制度,由九等升为十二等。涉及鄂尔多斯七旗王公的爵位有六等,分别为亲王、郡王、贝勒、贝子、镇国公、辅国公。顺治六年(1649年)鄂尔多斯部落王公受封爵位时,除部落首领额璘臣被封多罗郡王外,其侄儿们均获爵位,被封以贝勒、贝子,任各旗扎萨克一职。其中额璘臣侄儿孛儿只斤·色棱受爵固山贝子,任鄂尔多斯左翼前旗扎萨克,驻扎拉谷(今沙圪堵镇贾浪沟),准格尔始建旗制。建旗始初,以驻扎的毡帐作为扎萨克官员办公休息之所,蒙古语称为“陶劳乌日都”,意为“七座毡帐”。扎萨克一职,父死子袭,世袭罔替。咸丰二年(1852年),扎那嘎尔迪袭扎萨克位,是为准格尔旗第九代扎萨克。同治元年(1862年),任伊克昭盟盟长,执政期间视布尔陶亥为风水宝地,遂移驻布尔陶亥,开始兴建砖木结构的办公府邸。同治四年(1865年)扎那嘎尔迪由于统帅伊克昭盟骑兵参与镇压西北回民叛乱有功,被清廷封为“御前行走大臣”,授贝勒衔,又将皇室宗亲的两个姑娘下嫁于扎那嘎尔迪的三子、四子,经清廷批准,请内地工匠在旧府东北百余米处筹建新府,历时六年建成占地100亩的贝勒府,规模浩大为蒙地仅有。

宣统三年(1911年),溥仪退位,袁世凯出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并宣布清廷对待蒙古实行的种种政策继续生效,伊克昭盟的盟旗制度继续执行,七旗行政区域划分没有明显变动。民国元年(1912年)民国北京政府成立,蒙古地区仍袭清制,因此准格尔旗贝勒府建成后,共世袭五代扎萨克及贝勒、盟长,延续到民国末期,该贝勒府一直是准格尔旗扎萨克府邸,也曾是伊克昭盟的盟府所在地。

大营盘王府原有建筑群概况

据记载,历史上准格尔旗王府建筑群包括扎萨克府(衙门)、贝勒府(王府)、花园、家庙、白塔、土城等多处建筑(图1、2)。

扎萨克府为最先建造的建筑,即前文所说之旧府,座北朝南,分前、中、后三进院落,其中前、中两院建有东西对称的厢房,后院建五间起脊挑檐瓦房,作为当时衙门办公之所。衙门西建有一单独小院,为王府役仓(即兵器库)。

贝勒府是王府建筑群中规模最大、最豪华的建筑,座北朝南,分内、外两院,院落采用中轴线布局。府门设两重,院落中设甬道,自南门起直线贯通内、外两院。外院正面设客厅,与内院过厅相联,两侧设兵舍、伙房、马号,其中西南角为伙房,西面是马号,东面有五间兵舍。内院东西方向并列东、中、西三处院落,每处院落皆有正房、耳房和东西厢房。中院为贝勒住室,东院为贝勒儿媳住室,西院为东、西协理等官员办公处,三院相通。王府门前有一丈多高的影壁一座,并留有大面积空地作为演兵教场,建有敖包一处。

王府以西有王爷家庙,由旗里喇嘛轮流供奉香火,家庙后有两丈高白塔一座。家庙及王府四周筑有方形土城,城墙四面等距,周长三里,高两丈,东西各开一门,城门皆筑有城楼,城墙上筑有十二座炮台,由于城内养有兵卒,旗民称之为“大营盘”。

土城西门西北约一里处建有小花园一座,具有江南园林幽雅、恬静的特点,专为扎那嘎尔迪寻欢作乐所建,花园分内、外两院,外院大多为平房,内院则亭台水榭,依次分布有十间厅、五间厅、七间厅,厅间有鱼池相隔,池上小桥弓曲。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在此成立旗公署财务处,因此又称“公署”。

现存内院中路建筑艺术

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至二十七年(1938年),王府遭到马占山的挺进军骑三师和蒙军骑兵十二团的抢劫和破坏,建筑多处被毁。解放后,整个王府建筑坍塌殆尽,贝勒府的外院与内院的东、西院用地改为他用,只存内院中路部分,即今日看到的准格尔旗贝勒府建筑遗存部分。

现存内院中路建筑院落中设甬道,房屋呈中轴线对称关系。正房、耳房皆为汉式硬山建筑,建于高台之上,正房五开间,两侧耳房各一间,耳房从高度、进深都低于正房。东西厢房为平房,带有西洋建筑特征。1984年准格尔旗上级有关部门曾拨款将现存建筑彩画一新,后期涉及旅游开发,亦有修缮。该院落在整个王府建筑群中只占很小比例,但却是精华核心所在,虽然遗留下来的历史信息不多,但仍可通过现有遗存建筑推断出建造之初的一些风貌,对清代后期蒙古王公府邸建筑特征研究有一定的辅助作用。

自清顺治帝起就对王府营造实行定制,要求各地兴建王府悉遵定制。《大清会典事例·工部》中载“禁令:顺治初年定,王府营建悉遵定制。如基址高或多盖房屋者,皆治罪。”《大清会典》和《会典事例》中对贝勒府均有营造要求。《大清会典》规定“基高二尺②,正门一重,启门一。堂屋五重,各广五间。筒瓦、压脊,门柱红青油漆,梁栋贴金,采画花草。余与郡王府同。”《会典事例》规定“基高六尺,正门三间,启门一。堂屋五重,各广五间。压脊二,狮子、海马。”从现存修缮后的正房、耳房建筑情况看,贝勒府正房、耳房台基符合“基高二尺”的记载,筒瓦屋面,但压脊小兽数量多于狮子、海马,脊用螭吻,正脊装饰兼有琉璃花砖,从现存各盟旗的蒙古王府遗存建筑看,较之级别更高的郡王府邸建筑屋脊亦未采用过琉璃装饰。《大清会典》中规定贝子府制“基高二尺,正门一重,堂屋四重,各广五间,脊用望兽。余与贝勒府同。镇国、辅国公府制亦如之。”其中明确指出贝子府“脊用望兽”,从现存内蒙古地区的伊金霍洛旗郡王府、四子王旗郡王府的正房建筑看,其脊亦用望兽,而非螭吻,从以上现象推断贝勒府屋顶修缮存在疑问。正房门柱饰以红漆,彩画亦有花草为题,但在正房檐廊柱上、窗上绦环板上皆有龙纹绘制,而清朝府制规定亲王府“门柱丹雘,饰以五彩金云龙纹,” 亲王世子府、郡王府“梁栋绘金采花卉、四爪云蟒。”贝勒、贝子府“梁栋贴金,采画花草。”贝勒府制在彩画方面并无交待绘以龙纹之说,此处又有疑问。正房柱上不设斗拱,亦无补间斗拱之说,从现存王府建筑实物反映,亲王府、郡王府可置斗拱,其余等级皆不置斗拱,此处印证此说。正房入户门形式独特,为单开门形式,门上方设有帘架(图3)。花窗、隔扇心屉有正搭正交、正搭斜交、步步锦等,在心屉纹样中,有意识的融入蒙古族纹样(图4、5),体现出民族特征,这一点最初应该还在其它装饰方面有所体现。总之正房、耳房修缮后的现状与定制多有出入,还待细考。

内院中路建筑的东西厢房具有西洋特征,打破了传统汉式厢房硬山式的建筑模式。清代中晚期,中国开始进入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时期,西方的文化思潮随即流进中国,受之影响,在一些地区建筑上出现了中西合璧的特征。蒙古王公多行走于京城,对这一时尚现象不能不知,准格尔旗贝勒府东西厢房的建筑形式在伊金霍洛旗郡王府内院的东西厢房建筑上亦有体现,二者形制相同,只是细节有别,具体特征:皆为平房,立面以欧式简柱分割,门窗皆以券形,女儿墙、门楣、窗楣皆饰以装饰性纹样砖雕。准格尔旗贝勒府厢房女儿墙部分以砖雕角线水平封边,结合垂直欧式简柱形成长方形装饰单元,根据单元长度在其中饰有砖雕卷草纹样或卷草与团寿组合纹样,但在厢房居中房门上方的女儿墙部分则处理成拱券形,内饰四字吉祥语。“文革”中文字皆被铲平,连同砖雕花饰部分被水泥覆盖,后世修缮时剔出,从痕迹可辨西厢雕“承前启后”字样,东厢雕“正通人和”字样,此外在每根宽约0.4米的欧式简柱中心内凹处也曾雕有文字,但今已无法辨认,推断应是楹联佳句。

结语

准格尔旗贝勒府属第三等级王府,1996年5月28日获批第三批内蒙古自治区文保单位。通过对其建筑遗存调研,其内容基本符合《大清会典》、《会典事例》中对贝勒府建筑形制的要求,对研究内蒙古地区清代王府建筑形制及文化内涵有重要的意义,但由于王府建筑群落形制本身已不完整,只有内院中路建筑形制得以保存,因此学界并未对其重视,地方政府也未给予大力保护,使得保存现状令人堪忧,虽经修缮,但很多历史信息已经丧失或出现错误,现有府门部分皆为后造,与历史记载不符,门前有东西方向公路一条,在公路两边建造了大量劣质仿古建筑,将王府入口夹于闹市之中,不为醒目。作为鄂尔多斯市(原伊克昭盟)近代史上规模宏大、建筑考究的盟旗王公府邸之一,笔者强烈呼吁地方政府在忠于历史、保护文物的前提下,合理开发旅游产业,保护好具有蒙古民族历史文化信息的遗迹,深度挖掘其内在文化内涵。

(作者单位:内蒙古工业大学 建筑学院)

基金项目:本文为2016年度内蒙古社会科学研究课题“鄂尔多斯地区民国府邸‘西化建筑艺术特征研究”(16B15)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莫日根(1975-),男,蒙古人,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蒙古族古建筑文化研究;

田华(1982-),男,汉,讲师,研究方向:建筑构建装饰造型艺术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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