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文艺院团市场化运行的界定及现实依据

2017-01-17 08:28李新现冯玉娟
重庆与世界(教师发展版) 2016年12期
关键词:院团市场化文艺

李新现,冯玉娟

(河南理工大学 音乐学院,河南 焦作 454000)



【经济与管理】

河南省文艺院团市场化运行的界定及现实依据

李新现,冯玉娟

(河南理工大学 音乐学院,河南 焦作 454000)

河南省文艺院团是指由河南省政府直接设立、组建或由政府部门收编改制的,以创作、传播和演出文艺作品为主的演艺事业单位。河南省文艺院团的市场化运行现实依据有3个方面:首先,文艺院团市场化的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其次,河南省文艺院团市场化运行实践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最后,国外文艺院团市场化运行改革成功经验提供支持。

河南省;文艺院团;市场化运行

当前,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已然成为世界经济大国。然而,世界各国的竞争已从经济层面的上升到文化层面。因此,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已逐渐成为各国发展的重要战略目标。在这一背景之下我国已然将文化的发展、繁荣上升到国家战略的层面,各地政府更是重视当地文化事业的发展。河南省文艺院团作为我国文化事业的一部分,其发展和繁荣不仅能够内在地满足当地人们对于精神文明的需求,更跟我国实现文化强国这一战略目标高度契合。故而,本文通过分析河南省市场化运行的内涵界定及梳理、分析近年来河南省文艺院团市场化运行的现实依据,以期为河南省文艺院团市场化的进一步深化改革提供理论支撑。

一、河南省文艺院团及市场化运行的内涵界定

文艺院团的发展在我国具有独特的政治和文化背景。具体来说,在共产党成立之初,文艺院团就以服务部队为主要任务活跃在我党内部,称为文工团,受党的直接领导。后随着新中国的成立,文化部门不断在中央及各大城市成立戏剧或歌舞院团,同时亦鼓励各省和一般中小城市设立文艺团体,以此来全面促进我国文化事业的发展和繁荣。在这一特殊背景之下,一批或属于中央或属于地方政府的歌舞剧院、地方性剧团、乐团及话剧团如雨后春笋般拔地而起。随后,各级政府大力实施对民间文艺剧团的改造,通过收编或者就地改造等手段将一些民间剧团转化为国有或集体所有制的事业单位。由此可知,我国的文艺院团大都是由中央或地方政府部门成立、改编并直接负责管理的从事艺术表演的团体。从内容生产层面来说,文艺院团以专门从事生产音乐、戏剧、舞蹈、曲艺及杂技等艺术产品为主。综合而言,河南省文艺院团是指由河南省政府直接设立、组建或由政府部门收编改制的,以创作、传播和演出文艺作品为主的演艺事业单位。

近年来,随着改革的深入,我国经济体制、机制不断得到优化,经济发展亦突飞猛进。然而,我国文化体制机制的发展改革明显滞后。因而,我国政府部门在2003年确立各文艺院团市场化运行的改革发展的框架和目标[1]。具体来说,就是在文艺院团内部建立现代企业化的各种科学管理制度,发展成为政企分开、产权明晰的市场主体,以此来摆脱传统的以政府为主导的文艺资源的分配方式,盘活文艺资源,促进我国文艺事业的大发展、大繁荣。

二、河南省文艺院团市场化运行的现实依据

河南省文艺院团的市场化运行改革并不是凭空而来的,其市场化改革首先是依据国家政策的发展变化为基本导向,同时受到现实社会经济发展及文艺院团自身实践经验的推动,当然,河南省文艺院团的改革变迁亦离不开对国外良好发展经验的借鉴和吸取。总的来说,河南省文艺院团的市场化运行的现实依据主要体现在以下3个方面:一是国家和河南省内相关政策的变化不断推动文艺院团的市场化运行,二是河南省文艺院团自身的实践成果为文艺院团市场化运行改革提供了信心和动力,三是国外对文艺院团市场化改革取得的成功经验为文艺院团的市场化运行提供了支持。

(一)对文艺院团市场化运行的政策法规不断充实完善

由于我国文艺院团大都是由各级政府部门主要负责管理的事业单位,因此我国相关文化政策的变化不仅是河南省文艺院团改革发展的基础,也是文艺院团市场化运行改革取得成功的重要保障。我国从1998年到2016年,短短十几年间,相继出台《文化发展十个五年计划》《关于鼓励发展民营文艺表演团体的意见》《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关于深化国有文艺演出院团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等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为文艺院团市场化运行改革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在中央文件精神的指导之下,河南省文艺院团市场化运行改革的相关法规政策亦相继出台,尤其是党的十六大以来,河南省委、省政府相继出台《河南省建设文化强省文化纲要(2005—2020)》《关于支持省级文化改革发展实验区的若干意见》、等等多部政策文件,为河南省文艺院团的转企改制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具体内容如表1所示[2]。

(二)河南省文艺院团市场化运行实践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自2003年我国中央政府确立文艺院团市场化运营方向以来,党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经过多年的持续努力,从法律法规、制度建设、试点示范、资金保障、人员培养等层面,加大了河南省文艺院团改革的力度,并在具体的实践当中积累了丰富而宝贵的经验,具体来说,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以点带面,逐步推进河南省文艺院团的市场化运行改革

河南省文艺院团的改革并不是眉毛胡子一把抓,而是选定一批具有代表性的试点城市进行文艺院团体制机制的改革,这些试点包括郑州、洛阳、开封、安阳、商丘5个城市,通过循序渐进、稳步铺开,进而推动全省文艺院团市场化运行改革的大潮。在试点城市文艺院团改革的做法具体有:一是调整文艺院团的整体布局,建立现代化企业管理制度。通过对一些文艺院团取消或合并来对河南省文艺院团进行结构和布局的优化。如合并省豫剧一团、二团、三团,组建为河南省豫剧院;此外,将河南省越调剧团、河南省曲剧团转为非遗传承保护机构,并撤销河南省京剧院和河南省话剧院。在试点改革的文艺院团内部建立完善的现代化企业管理制度,进行市场化运营,以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规律、符合艺术生产规律的内部运行机制。二是妥善安置文艺院团现有工作人员。依据“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的处理原则,妥善安置河南省文艺院团内部现有工作人员。三是增强财政支持的力度。充足的资金保障是文艺院团发展的活水源头,因此河南省文艺院团在试点区改革的过程中不断加大财政资金的投入,来保障文艺院团市场化改革的顺利推进。

表1 河南省文艺院团市场化运行的政策法规

2.分类指导,全面推进河南省国有文艺院团的市场化运行改革

在试点地区取得初步成功的基础之上,河南省文艺院团的市场化改革开始逐步全面推进。然而,由于河南省内文艺院团存在数量较多、基础普遍薄弱、各部门之间协调较为困难、改革进度实际较为缓慢等一系列现实突出问题,于是为了摆脱深化改革过程的“拦路虎”,啃下这些“硬骨头”,河南省针对本省文艺院团的市场化改革采取了分类指导的政策方针,即针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措施予以应对。具体来说,首先,充分调研掌握一手信息。相关负责人员深入到文艺院团内部尤其是市县级文艺院团内部,了解文艺院团的人员、演出、经费等具体情况,召开座谈会议,听取基层人员的建议,建立信息日报反馈制度,对于在改革转型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上报上级领导部门。其次,因地制宜地制定改革方案。不同的文艺院团在改革进程中遇到的问题不尽相同,这与不同文艺院团发展的历史有关,也与文艺院团所处的实际环境有关。因此,在制定改革方案时并不采取“一刀切”的方式,而是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同的文艺院团制定不同的改革发展方案。最后,强化基层人员的业务培训。在改革过程中基层文艺院院团人员相对处于弱势地位,基层资源有限,自身业务素质不高,工作能力不够强。可以说,基层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是深化文艺院团改革的短板所在,因此要补齐这个短板必须依据实际情况加强业务培训,来提高其改革的能力和水平。

3.创新文艺院团管理机制,巩固河南省文艺院团的市场化运行改革成果

为确保改革顺利进行,河南省各文艺院团积极探索内部管理机制创新,以此来不断巩固当前改革取得的成果。具体来说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建立健全日常考核制度。在企业内部建立明确的责、权、利目标管理机制,在此基础之上对文艺院团内部工作人员进行从严考核,强化动态管理。此外,省文化厅与厅直文艺院团、院团与所属部室、部室与职工等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实施逐层逐级考核,激励工作人员不断取得创新性的文化成果,提高文艺院团的市场竞争能力。二是改革人事制度。在文艺院团内部依据不同岗位的工作设置,探索因事设岗和依岗聘任的人事管理制度,实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对事业体制下的新进入人员,除一般政策性安置和系统内部调整之外,引进人才的方式一律按照《省文化厅直属文艺院团新进人员暂行办法》来进行公开选聘。 三是完善工资发放制度。为充分发挥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河南省制定并下发了《省直艺术院团实行浮动工资的意见》,实行浮动工资分配制度,在日常考核的基础之上将岗位津贴和预发补贴作为工资结构的一部分。

(二)国外文艺院团市场化运行改革成功经验提供支持

在市场经济制度的运行之下,西方国家对于文艺院团的管理也大都与市场接轨,在制度建设、组织构架、人事管理、资金来源等方面具有相对成熟的经验,借鉴国外文艺院团市场化发展的经验可以为我国文艺院团的深化改革提供基本的路径选择。具体来说,有以下几个方面:

1.政府对文艺院团的管理以宏观引导为主

西方国家对本国文艺院团的管理较多的采用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较少或不采取行政干预的管理模式。因而,各国对文艺院团的管理大多是宏观层面的管理,不参与或较少文艺院团内部具体事项的管理,其管理工具主要为法律法规、税收、财政资助等来间接调控本国文艺院团的发展。具体来说,西方国家政府的主要职责定位为:首先,制定本国文艺院团发展的法律法规。西方国家政府针对本国文艺院团大都制定了较为完善的法律法规[3],并积极推动相关法律政策的落实,以此来保障文艺团体的健康有序发展,实现本国既定的文艺发展目标。其次,制定本国文艺院团发展的长远战略规划。西方国家对文化艺术带来的社会效益十分重视,因此各国政府都会积极制定本国文艺发展的长远规划,以此来维持本国文化事业蓬勃发展的活力。再次,对本国的文艺院团实行监督和考核。西方国家文艺院团资金来源来自政府直接拨款,然而这并不是说政府对这笔资金的用途放任不管,相反,西方国家政府部门对文艺院团的拨款资金使用是否规范、合理有着严格的监督。此外,本国政府对文艺院团所进行艺术表演的质量和效果也会进行考核,如果考核不合格将会影响到次年财政拨款的状况,这样就使得政府拨款真正发挥了杠杆作用,能够不断激发文艺院团的发展活力。

2.文艺院团内部管理体现现代企业管理精神

完善、灵活的组织内部结构是一个组织避免僵化、畅通运行的必要条件。国外文艺院团在内部管理层面积极迎合市场发展规律,体现现代企业管理精神,在内部建构了比较完备的现代化组织管理架构。具体来说,首先,在文艺院团宏观管理层面大多数西方国家实行团长负责制,即文艺院团的所有工作由团长一人统筹规划,具有最终拍板决策权,并对整个院团负有责任。文艺院团的团长一般是任命为具有较高文艺造诣的人员,以此来保障文艺院团艺术发展的敏感性和前瞻性。其次,在文艺院团内部具体事项运作管理层面设有行政总监,作为专业化的管理人才,其主要工作是负责文艺院团的人事、宣传、市场调研、市场营销、资金筹集及使用、后勤等方面的工作[4]。最后,西方国家在人事管理的制度设计上亦符合现代市场经济的契约精神。具体体现在文艺院团内部人员实行合同制。合同规定了不同岗位、不同人员的不同职责、待遇、演出要求等等,所有人员都要受到合同的约束,对于不遵守纪律、违反合同的人员可以解除合同或者合同到期不再续约。此外,在对人员的管理上,文艺院团内部设计有完善的人员晋升制度、人员分级制度、竞争上岗制度、考核制度等来刺激员工不断完善个人技能,最终使得文艺院团内部活力迸发。

3.文艺院团资金来源渠道多样化

资金来源是否充足是制约文艺院团发展的重要因素。比较而言,西方文艺院团的资金来源呈现多样化的特征。具体来说,其来源渠道主要有3个方面:一是政府拨款。各国政府为了本国文化事业的发展,都会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给相关的文艺团体财政补贴,来达到引导、鼓励文化事业健康发展的目的。然而,不同国家政府拨款的比例不尽相同,大体与一国的文化体制相关,如政府拨款在美国仅占10%,在澳大利亚占36%,在法国和德国占到了70%以上[5]。二是社会捐赠。从外部社会环境来看,西方国家经济发达,人文素养较高,对文化方面的消费亦较为重视。加之有相对完善德法律政策环境,因此文艺院团获得社会各界,包括企业和个人,捐赠资金的机会也较多。所以,社会捐赠是文艺院团资金来源的一个重要方面。例如,在美国和加拿大文艺院团社会捐赠收入占30%,法国和德国占20%[5]。三是自创收入,即通过自身经营获得的收入。一般来说,在西方国家,除德国和法国以政府拨款为主之外,大部分国家的文艺院团的资金都是来源于社会捐助和自创收入。在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国家自创收入的资金比重都占到了60%以上[5]。

[1] 王相华.理念突破与路径成熟——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研究评述[J].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四川省干部函授学院)学报,2015(3):1-5.

[2] 喻新安.中原崛起之路(上)[M].北京: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180-185.

[3] 陶宇.欧美国家艺术管理体制探析[J].美术观察,2013(2):127-130.

[4] 胡熠.欧美国家文化管理的经验与借鉴[J].行政论坛,2002(1):79-81.

[5] 陈庚.国外经验与深化艺术表演团体的策略[J].学习与实践,2011(10):121-127.

(责任编辑周江川)

李新现,男,河南理工大学音乐学院院长、教授,中国音乐家协会会员、河南省音乐家协会副主席;冯玉娟,女,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音乐管理。

10.13769/j.cnki.cn50-1011/d.2016.12.011

李新现,冯玉娟.河南省文艺院团市场化运行的界定及现实依据[J].重庆与世界,2016(12):34-36.

J124

A

1007-7111(2016)12-003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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