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执法监督
2016年,全国各类草原违法案件发案15705起,立案15386起,立案率为98.0%;结案14982起,结案率为97.4%;其中,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案件605起,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案件11起。全年违法案件共破坏草原面积9157.9公顷,买卖或者非法流转草原等案件涉及草原面积678.5公顷。
2016年,草原违法案件发案数量比上年减少1315起,减少了7.7%;非法开垦草原、非法征收征用使用草原和非法临时占用草原三类案件破坏草原面积比上年减少2865.7公顷,减少了23.8%。近三年,草原违法案件发案数量和破坏草原面积连续下降,表明各地通过持续加大草原执法监督力度,打击破坏草原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已经取得明显成效。
非法开垦草原案件发案1656起,比上年减少35起,减少了2.1%;非法开垦草原面积比上年减少5038.2公顷,减少了46.9%;对该类案件的查处移送力度最大,全年向司法机关移送非法开垦草原案件595起,占移送案件的98.3%;近三年,发案数量不断下降,破坏草原面积连续较大幅度减少,查处打击非法开垦草原案件的成效比较明显。非法征收征用使用草原案件发案160起,比上年增加了64起,增加了66.7%;破坏草原面积3023.7公顷,比上年增加了2082.8公顷,增加了2.2倍;中央环保督查和农业部专项检查,督促各地严肃查处非法征收征用使用草原案件,使得此类案件发案数量、结案数量、破坏草原面积有较大幅的增长。非法临时占用草原案件发案数量162起,破坏草原面积426.9公顷,发案数量和破坏草原面积均与上年基本持平。
违反禁牧休牧规定案件发案数量11828起,比上年减少994起,减少了7.8%;违反草畜平衡规定案件发案数量1029起,比上年减少152起,减少了12.9%;这两类案件发案数量有所减少,立案率、结案率较高,但仍属高发类案件。非法采集草原野生植物案件发案数量643起,比上年减少151起,减少了19%,非法采集草原野生植物的违法行为有所遏制。买卖或者非法流转草原案件发案7起,比上年减少21起,减少了75%,发案数量明显减少。违反草原防火法规案件发案数量25起,比上年减少124起,下降了83.2%;近三年,违反草原防火法规案件数量连续大幅下降,案件查处工作比较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