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与展望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2016年,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青海考察时强调,必须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来抓,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相统一。我国草原改革工作全面推进,各项强草惠牧政策措施不断完善,重大生态工程建设扩面增项,草原生态功能持续增强,草原生产力水平稳中有升,草原保护和生态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完善政策,稳步推进草原改革。积极推动中央启动实施新一轮草原生态补奖政策,并会同财政部动员部署政策实施工作。新一轮政策内容更完善,提高了补奖标准,扩大了实施范围。农业部还按照草原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任务要求,细化分工和进度安排,扎实推进各项任务落实。其中,《推进草原保护制度建设工作方案》以农业部文件印发;协调将草原综合植被盖度纳入各省区市生态文明建设考核核心指标体系;组织编制《耕地草原河湖休养生息规划(2016-2030年)》和“十三五”草原保护建设利用规划。
二是推进立法修法,加大依法治草力度。组织起草《草原法》征求意见稿,修改完善《基本草原保护条例》初稿;配合全国人大开展《草原法》修订调研;配合全国政协开展草原保护建设调研。开展全国草原生态环境专项整治,赴重点省区开展了专项整治检查,形成专题报告报送中办督查室。督促指导各地规范草原征占用管理,加强草原生态保护。同时,农业部积极推进草原行政审批改革,编制三个相关制度规范,强化“放、管、服”,组织开展已下放草原行政审批自查。
三是启动新工程,顺利推进已有草原保护重大工程。积极协调落实中央基本建设资金3.6亿元和3558万元,启动了农牧交错带已垦草原治理试点工程和现代种业提升工程草种项目。配合下达中央投资共43.6269亿元,继续实施退牧还草、京津风沙源草原治理、退耕还林还草、西南岩溶地区石漠化草地治理等工程。工程政策措施不断完善,退牧还草工程扩大了实施范围,提高了建设补助标准,增加了建设内容;西南岩溶地区石漠化草地治理工程新增了草种基地建设内容;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提高了还草补助标准,扩大了还草规模。还草补助标准从每亩800元提高到1000元,落实工程任务175万亩,中央资金17.5亿元,分别比上年增加105万亩和12.7亿元。
四是抓草牧业试验试点,推进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农业部印发《关于促进草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草牧业发展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以及主要目标,提出草牧业发展的布局及主要模式。继续加大对全国12省(区)37个草牧业试验试点区的指导力度,赴内蒙古呼伦贝尔开展试验试点专题调研,跟踪了解山西朔州整市推进试验试点情况。继续在已有政策项目中安排草牧业发展支持内容,协调各地加大统筹力度,加快推进草牧业发展。
五是加强监测预警,强化草原灾害防控。贯彻落实全国春季农业生产暨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会议精神,及时开展草原防火演练、督导检查和应急值守。发布2016年草原生物灾害发生预测报告,实行草原鼠虫害防治24小时值班制度和周报告制度。落实领导指示精神,落实四川省石渠县草原鼠害综合治理试点经费600万元,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赴石渠县指导草原鼠害防治工作。及时发布草原牧区旱灾信息,协调落实中央财政救灾资金3亿元,支持受灾地区加强饲草料收储调运。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结构性改革成为主基调,“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成为发展新理念,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进入加快推进期,草原工作的内外部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草原保护和生态建设迎来新的挑战。
一是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给草原工作赋予了新使命。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布局,生态文明建设被提到了前所未有的历史新高度;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到2020年全国草原综合植被覆盖度达到56%”,这是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的6个核心数量目标指标之一,具有举足轻重的分量和含金量。同时,该指标也已成为全国农业现代化取得明显进展的重要约束性指标之一。积极推进草原保护和生态建设工作,确保这一重大指标如期实现,是时代赋予草原工作者的历史新使命。
二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部署为草原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新动力。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做出了总体部署,吹响了改革开放新的进军号,各领域改革不断提速,改革举措数量之多、力度之大前所未有。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确定了八个方面的47项生态文明改革研究任务。草原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方面承担的研究任务多达18项,草原改革研究任务繁重。同时,这一批改革性制度和文件的实施,必将给草原保护和生态建设工作的发展带来巨大动力。
三是支持政策的全面发力给草原工作增加了新任务。近年来,我国草原支持政策内容不断强化,力度不断加大。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政策如期出台,国家五部委印发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政策方案,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启动实施,退牧还草工程、南方现代草地畜牧业推进行动、振兴奶业苜蓿发展行动、粮改饲试点等继续深入实施。2016年,农业部印发《关于促进草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大了草牧业的扶持力度。可以说,“十三五”时期我国草原扶持政策已形成南北呼应、全面开花之势,范围之广、力度之大前所未有。随着各项支持政策的出台,也给草原保护和生态建设工作增加了许多新任务。
“十三五”的五年是积极推进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时期,全国草原工作者要按照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遵循“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生产生态有机结合、生态优先”的基本方针,牢固树立保护为先、预防为主、制度管控和底线思维,进一步推进草原生态保护建设,促进草牧业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研究落实草原改革任务。全面推进草原保护制度建设,落实草原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研究成果。开展草原“三权分置”研究,建立草原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稳定完善草原承包制度,规范草原经营权流转。分解落实草原综合植被盖度指标。研究制定草原资源空间用途管制办法和草原资源分级管理办法,开展草原资源产权制度改革基础研究。继续组织开展草原资源资产负债表、草原环境承载力评价等改革试点任务。
二是进一步实施好强牧惠牧政策。实施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加强政策效益评估研究和督导检查,确保任务资金落实到草场和牧户。组织实施“十三五”草原保护建设利用规划,继续推进实施退牧还草、京津风沙源草原治理、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农牧交错带已垦草原治理等草原保护建设工程,推动启动草原生物灾害防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三是进一步强化草原法制建设。积极协调配合有关部门,推进《草原法》修订和《基本草原保护条例》出台进程。启动《草原生物灾害防控管理办法》制定工作。启动《草原征占用管理办法》《草种管理办法》等配套法规修订前期工作。开展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落实专项监督检查,查处通报一批重点案件。强化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杜绝“先上车、再补票”现象,严格控制草原用途改变。指导各地加强草原监理体系和村级草原管护员队伍建设,改善执法装备条件,加大草原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四是进一步推进现代草原畜牧业发展。继续推进草牧业试验试点,实施南方现代草地畜牧业推进行动,总结案例提炼模式,做好试点经验推介,扶持草产品和畜产品生产加工营销,统筹一、二、三产业发展。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深入生产一线,特别是贫困地区开展生产指导服务,引导养殖户实行良种良法配套,提高生产效率。通过项目带动、企业拉动和市场驱动,在保护草原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加快推进现代草原畜牧业发展,促进牧民增收和产业精准脱贫。
五是进一步夯实草原精准化管理基础。积极协调修改完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标中关于草地的定义和分类。组织制定草原资源清查实施方案,协调启动实施清查专项。开展草业产值测算试点工作,明确草业产值测算指标和数据采集方式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