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瑞雪
(开原市中心医院,辽宁 开原 112300)
胎儿畸形严重影响着围生儿生命健康安全和新生儿家庭幸福的主要因素。因此,加强产前检查,有效筛查出胎儿畸形对当前优生优育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彩超操作简便,具有分辨率高、无痛、可连续反复使用等优点,临床上能直观显示胎儿的生理解剖结构,准确诊断胎儿畸形。笔者以下就对产前彩超检查在胎儿畸形筛查中的应用价值进行了研究。
1.1 一般资料:选取2013年1月至2015年12月来我院行产前筛查的4168例孕妇为研究对象,年龄18~45岁,平均(28.31±4.16)岁,胎龄11~40周,平均(24.65±3.49)周。入组标准:①处于妊娠期并自愿进行产前筛查的产妇;②知情同意后,签订知情通知书,自愿参加本研究的产妇。排除标准:①合并重要器官病变孕妇;②合并精神系统疾病,不能自主配合完成本次调查孕妇;③有吸烟、酗酒等不良生活史,不愿参加本研究孕妇。本研究所做解剖病理学研究和孕妇产后调查均经过本院伦理委员会批准。
1.2 超声检查方法:使用PHILIPS IU-22彩超仪,探头频率2~5 MHz。根据英国胎儿基金会制定胎儿超声检查规范图[3],首先确定胎儿数目和胎儿方位,每例孕妇均扫查16个横切面,依次对胎儿双顶径、腹横径、胸径、股骨径、羊水深度、胎心率进行测量。然后测量胎儿的头臂长、颈顶透明区、鼻骨、颅脑与面部、心脏测量、腹部测量、肢体等。
1.3 观察指标:多切面观察胎儿畸形部位和类型,保留记录异常声像图,做胎儿染色体和基因检查;记录孕妇妊娠结局,产后超声和病理解剖情况,以期和筛查结果进行对比。
2.1 超声检出和漏检畸形胎儿类型分布情况:4168例孕妇经引产和出生证实,共发生胎儿畸形120例,超声筛查检出115例,漏诊5例,其中超声检出:神经系统畸形34例(29.57%),生殖泌尿系统畸形21例(18.26%),消化系统畸形17例(14.78%),心血管系统畸形17例(14.78%),腹裂9例(7.83%),骨骼系统畸形8例(6.96%),呼吸系统畸形4例(3.48%),唇腭裂5例(4.35%);漏诊5例,漏诊率4.17%,分别不完全性心内膜垫缺损1例,单纯室间隔缺损2例,单纯腭裂1例,多指和并指畸形1例。
2.2 超声对不同胎龄胎儿畸形检出情况:超声检出115例畸形胎儿中,11~14周7例(6.08%),15~27周70例(60.87%),28~临产38例(33.04%)。
医学研究表明[1],胎儿畸形发病率为2%~4%,做好产前胎儿畸形筛查意义重大。随着超声技术的不断完善,产前超声检查不但能够实时观察、清晰显示胎儿各断面像,还具有操作简便,无创、无痛和可重复操作的特点。王晓宇等[2]研究发现,超声检查对畸形胎儿的诊断符合率超过90%以上。李洲等[3]证实,超声诊断先天性胎儿畸形符合率为95.8%。本研究中,4168例孕妇共发生胎儿畸形120例,超声诊断115例,诊断符合率95.83%,与上述医学研究结果相符。
医学文献报道[4],环境因素和遗传因素是导致胎儿畸形的两个重要因素,胚胎的高度分化期是3~8周,此时如受到射线、药物、毒物的影响,会引起细胞分化失衡,导致胎儿畸形。因此,国内外许多学者非常重视中、早期畸形胎儿的筛查,有的甚至提前到11~14周,以利于宫内治疗和临床伦理上的早期处理[5]。但王健等[6]研究发现,孕早期产前诊断胎儿畸形的敏感性为40%或者更低,而孕中期的诊断率在85%左右,加上孕晚期诊断,敏感率可在94.72%以上。周凤英等[7]证明,首次超声筛查的时间以孕后20~24周为宜,此时胎儿解剖结构已形成,并可以经超声显示,而且此时骨回声影响较小,有利于胎儿内脏结构显示。本研究中,孕早期筛查诊断率6.08%,孕中期60.87%,孕晚期33.04%,结果与上述报道相符。
有研究报道[8],在我国,产前超声诊断胎儿畸形前5位分别为心血管系统畸形、中枢神经系统畸形、唇或腭裂或唇腭裂、泌尿系统畸形及消化系统畸形。许延黎等研究证实,超声诊断胎儿心血管系统、神经系统、泌尿系统畸形发生率分别为25.9%、25.4%、16.4%。覃敏等[9]证实,胎儿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消化系统和泌尿系统畸形分别占据胎儿畸形超声检出率的前列。本研究中,胎儿神经系统、泌尿系统、消化系统和心血管系统畸形检出率分别为29.57%、18.26%、14.78%和14.78%,结果与上述报道相符。
本研究超声漏检5例,分别为不完全性心内膜垫缺损1例,单纯室间隔缺损2例,单纯腭裂1例,多指和并指畸形1例,这可能与单纯室间隔缺损较小,且对血流动力学影响不大,而难以得到有效观察,单纯腭裂、多指和并指畸形均为产前超声筛查的难点有关。
产前超声检查可有效检测出各类胎儿畸形,孕妇在怀孕期间,应在不同时段分别进行超声检查,最低检测3次以上,其中孕中、晚期检查尤为重要,可较好的显示胎儿各个部位和内脏器官。而单纯腭裂、多指和并指畸形由于是产前超声诊断的难点,在临床诊断中要注意观察和鉴别,以免造成漏诊。
[1] 郭军利.彩色多普勒超声在产前诊断胎儿畸形中的应用[J].临床误诊误治,2015,28(9):74-75.
[2] 王晓宇,李海鸣.胎儿系统超声检查在产前胎儿畸形筛查的应用及临床意义[J].中国妇幼保健,2015,30(26):4517-4519.
[3] 李洲,陈旭光,石波,等.超声诊断胎儿畸形的临床分析[J].临床医学,2016,36(5):21-22.
[4] Carvalho MH,Brizot ML,Lopes LM,et al.Detection of fetal structural abnormalities at the 11-14 week ultra-sound scan[J].Prenat Diagn,2002,22(1):1-4.
[5] 王健,周晓,朱青霞,等.妊娠中、晚期系统超声筛查胎儿畸形的评价[J].重庆医学,2016,45(4):472-474.
[6] 周凤英.产前超声在孕中期胎儿畸形筛查中的临床价值[J].中国医疗设备,2014,29(10):124-125.
[7] 杨丽萍,汪华.2007年-2011年出生缺陷监测结果调查分析[J].调查与实验研究,2012,50(14):11-15.
[8] 许延黎,郝媛媛.产前超声诊断胎儿畸形的临床观察与分析[J].中国优生与遗传杂志,2016,24(4):120-121.
[9] 覃敏,何莉燕,张承芬,等.产前系统超声检查对中孕期胎儿畸形筛查的临床应用分析[J].西南军医,2016,18(1):4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