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韩非子“法术势”思想在现代管理中的价值

2017-01-14 05:22杨增晖
企业文化·下旬刊 2016年11期
关键词:韩非子

杨增晖

摘要:管理作为一门学问,其产生、发展不到百年历史。但管理的实践,自从有了人类就有了。管理的应用在当今具有全球范围使用的普遍性,另一方面又具有只在特定文化下适用的民族性。韩非子的“法术势”思想是我国优秀传统文化中光辉灿烂的组成部分,本文旨在探讨其在现代管理中的价值极其现实意义。

关键词:韩非子;法术势;现代管理

法家中有三派:以商鞅为宗的重法派,以申不害为宗的重术派,和以慎到为宗的重势派。韩非子博采众长,是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法术势”是韩非子的核心思想,韩非以为法、术、势,三者,皆“帝王之具”,不可偏废。这三者中蕴含着领导管理的智慧,将领导管理的刚性和艺术性有机地结合在一起。用辩证实质,去看待韩非子“法术势”的思想,“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理解和领悟其精神实质,并用现代的管理思维进行改造,对开阔管理者的思路有实用价值。

一、以“法”明确管理的底线

“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管子·明法解》)天下无序,必须立法,用制度来约束人的行为,否则天下难以治理,这是法家最基本的思想。韩非子从不同的角度阐释了法之重要性。法是管理基础,也是管理的底线。牢固树立底线思维,有助于管理者明确自身管理的界限和自由裁量权的大小。“火炉法则”告诉我们,火炉存在的最大意义并不是为了限制和惩罚,而是为了温暖人。同样,制度的制定在于划定界限,树立规矩。因此,领导者在管理中也应以“法”的思维,明晰管理底线所在。

(一)立法重易,传法重知

“其教易知,故言用;其法易为,故令行”。(《韩非子·用人》)韩非子将“法”作为管理一个组织的根本,立法就是制度建设,没有制度就不要谈管理。制度不完善,就会有人钻制度漏洞,谋取私利。同时制度的制定应当易读易懂,让单位员工一看就明白管理者的意图,且具有可执行性。如果晦涩难懂,不能让每个人都可以领会,制度就无法顺利实行。“法者,编著之图籍,设之于官府,而布之百姓者也”。(《韩非子·难三》)“明主”制法以治理,法成则公布之,让所有人都能够遵守。制度的传播中最重要的一环就是“布之百姓”,只有下达通畅,广而告之,才能让人人得知进而遵守。

(二)守法重信,人心所向

“小信成则大信立,故明主积于信。赏罚不信,则禁令不行”。(《韩非子·外储说左上》)信即是诚信,在组织建设中,应当注重在制度的实施过程中“信”的树立,尤其是领导者的诚实守信,韩非子认为这是法令实行的必要条件。诚信不单能为领导者树立威信,赢得尊重,还能够为员工营造一个公平安心的工作环境。韩非子列举了“城门立柱”和“见木立信”的故事,要求领导者在工作中应当不断积累自己的信用值,将日常生活的诚信和管理的诚信结合起来,以“小信”立“大信”。韩非子认为上级的信用是法令实施的必要条件,只有重信,才能赋予法令的不可动摇和篡改的稳定性。

(三)执法重平,长治久安

“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方能“大治”。这是韩非子的最高理想。在一个组织中,公平是绝对价值,离开公平去谈管理是没有意义的。规章制度在组织中应具有普适性,不论是领导还是员工都应恪守不逾矩。换句话说,“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韩非子·有度》)公平是管理的前提,只有在这个前提下,员工才会发自内心的认同并接受制度的约束。如果制度只在少部分人或者普通员工中施行,必然不会起到应有的作用。

作为一个理论家,韩非子关注的是法的制度化以及制度化中的原则,同时还提出了“时移而治不易者乱”的主张,指出一个组织应当具有“变”的精神,韩非子不赞同朝令夕改的法,但也指出如果组织不能随着外部环境变化及时调整内部制度,必将造成严重的不良后果。确保制度体系的动态性,不断创新也是保持组织活力的有效做法。

二、以“术”把握管理的尺度

韩非所讲的术,是君王驾驭臣下的技艺。君主必须执掌权术,方可驾驭群臣。管理者是身体,下属是手足;管理者举纲,下属张目;管理者决策,下属执行,员工只能是领导意志的执行者。“术”本是君王的管理技巧,在于辨别群臣的忠奸,考核其能力,衡量其功过,以加强君主专制与法制。在实际的管理中,如果单纯的依靠制度来进行管理,可能达不到最好的效果。因为制度都是有缺陷的,所以在制度的贯彻执行过程中应当讲究策略和方法。“无术以御之,身虽劳,犹不免乱;有术以御之,身处佚乐之地,又致帝王之功也”。(《韩非子·外储说右下》)

(一)量能授职,善用臣下

“术者,因任而授官,循名而责实”。(《韩非子·定法》)“因任而授官”指官员的选举和任用要据其能力的高低来授子相应的职位。韩非子认为,治理的核心在于用人,“因任而授官”。他认为用人并不是强调人的德行,也不是根据人的才能,而是要根据法律,官职的大小则要根据功劳的大小来决定。如果君主都能做到“称能而官事,所举者必有贤,所用者必有能”(《韩非子·人主》),管理者的管理工作就能做的得心应手。“循名而责实”指领导的监督与考核问题,领导应根据下属的职务来检验他的行为或政绩,目的是要属下严格做到言行一致,职事相当,责任分明。韩非子强调君主治理国家要治理官吏而不是治理百姓。首先,官吏代表着一个组织中有权力或者有责任的人,一方面,处理好手中有权或者有责的人,整个组织就不会乱;另一方面,权责在身的人是示范者,把“官吏”治理好了,整个组织就可以安宁。其次,“救火者,令吏挈壶瓮而走火,则一人之用也;操鞭箠指麾而趣使人,则制万夫”。意思是作为领导者,不用事必躬亲,但是一定要善用属下。在用人之时,要用人的智慧,而不是用人的力气,只有激发下属竭尽所能为组织效力,管理者才能垂拱而治。

(二)见微知著,虚静无为

作为管理者,必须具有敏锐的观察力和洞察力。韩非子在关于“术”的论述中,讲述了领导者应该具备的谋略,集中体现在他的“七术”论。“七术:一曰众端参观;二曰必罚明威;三曰信赏尽能;四曰一听责下;五曰疑诏诡使;六曰抉知而问;七曰倒言反事。此七者,主之所用也。”(《韩非子·内储说上》)要求领导者在管中理能够见微知著,明确洞察下属的表现,听其言观其行考察其业绩,对每个人都了如指掌。这种管理方式,涉及到管理者本身和属下相处的态度——虚静无为,即虚心、平静、有所为有所不为。管理的原则在于使下属不能了解领导;管理的运用在于使下属不能知晓究竟。领导虚心平静不做事情,从暗中就可看到员工微小的过失。见到就好像没见到;听到就好像没听到;了解到就好像没了解到。知道了员工的言论以后,不去改变它,而是暗中观察。让员工感到管理者高深莫测,从而心生畏惧、竭力工作,因此无为却能无所不为。

三、以“势”把握管理的方向

法与术为君主所必须,然而只有法、术,没有势,上仍不能御下,这就说明了领导者在管理中树立权威的重要性。“夫有材而无势,虽贤不能治不肖”,一个领导空有贤能是不够的,还要有权威,否则无法保证组织的领导核心明确,不能促使组织良性发展。在制度的执行中,应当对员工进行有效的激励和管理。韩非子从“人性自利”这个假设出发,认为人莫不畏诛罚而利庆赏。领导者的“势”应利用人的这个心理,而行其威视。表现在外就是赏罚,“赏罚为君之二柄”,领导者应当实行重赏重罚的奖惩制度,充分发挥“马太效应”,从而在最大程度上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确保组织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竞争力。

“势”不是机械的,而是领导者因时因事而表现出来的领导能力等综合素质。“夫势者,名一而变无数者也”(《韩非子·难势》)在现代管理中,管理者必须不断自我完善,注重自身能力的提升,形成自己独特的领导魅力,用道德品质、学习能力和领导风格赢得下属对自己的信任,形成单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向心力。只有自己具备了足够的能力,才能够更加公平合理地运用手中的“赏罚二柄”,从而保证获得足够的权威。

韩非子的“法术势”思想是一个有机整体,三者缺一不可,其核心是重视考核制度的刚性化管理模式,同时对管理者的领导技巧有较高的要求。它为现代管理者提供了一种思考方向,应当用科学的方法和挑剔的眼光去看待,取其精华为今所用。

参考文献:

[1]张觉.韩非子译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

[2]冯友兰.中国哲学史 [M].重庆:重庆出版史,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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