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筱茜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促进教育公平是国家基本教育政策。贫困生认定作为贫困生资助工作的首要环节,其准确性将在很大程度上直接影响到贫困生资助的效益与效率,进而影响到教育机会的公平与均等。随着我国教育规模的扩大和学生总量的快速增长,贫困家庭学生的数量也随之增加。目前,我国自上而下已经形成了全方位的资助体系,通过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校内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伙食补贴、学费减免、“绿色通道”等多种方式解决贫困生所面临的学费和生活问题。随着国家对贫困生的关注度越来越高,贫困生认定工作也成为学生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环节之一。在实际操作中我也总结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
一、完善学生基本信息,了解真实经济状况
职业院校学生大多来自于农村,经济情况与其生源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家庭情况有着密切的联系。如何在第一时间获取学生真实、准确的基本情况,是开展贫困生认定工作的主要依据。作为班主任,在每届新生入校之后,我会给每人发一份家庭情况调查表,内容包括学生本人基本情况、家庭通讯信息、家庭主要成员、家庭经济状况有关信息(或证明)、自我评价等五个方面,其中学生本人基本情况涉及家庭人口数、是否孤残、是否单亲、是否烈士子女等项目,家庭成员情况涉及其家庭成员单位、职业、收入、健康状况等内容,与家庭经济状况相关的信息则需要学生进行口头陈述,同时附上相关佐证材料,如贫困户精准脱贫明白卡等。一般来说,新生入校时给班主任提供的个人及家庭资料相对完整、真实,通过对第一手资料的搜集和归整,能够将切实需要帮扶的学生筛选出来作为重点资助对象。
二、规范资助评议流程,监督工作贯穿始终
在贫困生认定方式上,主要包括生源地认定、学校自身认定两种方式,其中生源地认定为三级政府证明法,即根据学生家庭所在县(区)、乡镇、 街道办事处或父母所在单位出具的贫困证明或家庭经济调查证明来判断。但是这一方式在实际操作中存在很大弊端,因此,仅仅将贫困证明作为评定贫困生的依据并不能说明问题。为了提高认定的公平性、有效性,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班级—学院—学校”三级审核制度非常有必要。我校在认定贫困生的过程中要求各班成立贫困生认定评议小组,负责贫困生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由辅导员或班主任任组长,班干部、普通学生代表等担任成员,普通学生代表人数不少于该班总人数10%,该小组名单在公示时,注明每名学生的身份(是班干部还是普通学生),以便验证普通学生代表是否达到10%。同时,为了杜绝拉选票、人情分等因素,在确定评议小组时还要充分考虑小组成员的宿舍分配情况,避免评议小组人员集中到个别宿舍,或者是某些宿舍一个也没有的情况出现。
三、鼓励学生勤工助学,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贫困生资助政策的目的是帮助经济困难学生改善基本生活条件,鼓励品学兼优的同学不为贫困所困扰,以便顺利完成学业。但是,精神上和意志上的贫困是不能靠经济资助来帮扶的。作为班主任,一方面,要关心贫困生物质上的困难;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教育和引导贫困生要通过自身的努力改变处境。在第一学年,我会推荐贫困生积极申请学校勤工助学岗位,力所能及地在学校范围内工作;第二学年专门针对贫困生进行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开展求职面试讲座;到了大三实习时,大多数贫困生都能够自信地步入职场,其中还有部分同学开始了自主创业,用自己的劳动赚取生活费,甚至可以提前还清助学贷款。
贫困生认定和资助并不是每年只有一次的活动,而是应该贯穿于学生从入校开始到离校之时的每一天。全方位地关注学生的真实表现、了解学生的切实需要,这是公平高效地开展工作的基础。把培养和提高贫困生求职和就业能力视为资助的最终目标,才能使资助变成一种真正长期有效的帮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