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11月:修法檢控忙不停 喜憂參半施政報告新出爐 全城熱評

2017-01-12 17:05岳平
澳门月刊 2016年12期
关键词:報告大學發展

岳平

本該入秋的十一月澳門依舊陽光明媚,雖然有短暫的寒潮,但並未影響澳門這座城市的運作,看似平靜的十一月實際上暗潮湧動。儘管本月有內地教育部公佈擴招澳門保送生名額;本澳首宗腎移植手術也圓滿完成;洗黑錢草案在立法會全票通過;2017施政報告的出爐及第六十三屆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火熱舉行的種種喜訊,但也有月初廉政公署再次揭發交通局貪污“案中案”; “工會法”第八度闖關失敗;前檢察長被控1970項罪名等值得深思和反省的事件。

廉署再揭交通局“案中案”

十一月伊始,交通事務局再度被廉政公署點名,起因在於廉署揭發了在對前交通事務局主管偵察過程中所發現的貪污“案中案”。11月2日,廉署公佈《關於交通事務局公共停車場管理服務判給的調查報告》,直指交局經常以各種廉署認為牽強、不成理由的藉口使用“短期管理服務合同”,取代法定的“經營合同”,規避須公開招標及簽署公證合同的法律規定,從2003年開始,交通局就曾將超過八成四的公共停車場管理服務繞過公開招標,直接批給利益相關的公司。按照《公共泊車服務規章》規定,交局應透過公開競投,把停車場的經營權以“經營合同”模式判出,公司應按“自負盈虧”原則,承擔營運停車場的所有成本,泊車收入扣除給當局的“回報金”後歸管理公司所有。

令人惱怒的是交通局私自改成與管理公司簽署“短期管理服務合同”,判給金額低於75萬元且合同執行期少於6個月,成功規避公開競投。公司無需“自負盈虧”,祇需將泊車收入上繳交局,就能獲得交通局支付服務費,停車場的更新和維修費也是政府埋單。例如一直以短期服務合同外判的麗都停車場,從2010年底到2015年年初,交通局約半年續判一次,每期管理服務費四十一萬至五十五萬不等。科學館停車場的情況更明顯、更具代表性,在2010年1月至2015年終,由交通局與管理公司連續秘密地簽了14次合同,由最初每次簽三個月,後來增至每五個月簽一次,涉及服務費超過500萬。

此次廉署的揭發讓眾人更覺得本澳交通事務局的荒唐,內部監管長期鬆懈,作爲澳門日常運作中的重要部門,不好好解決澳門的交通問題,一味地衹是在插科打諢的工作,嚴重違反公共部門的財政紀律,如何令人信服?儘管廉署指出這並非交通局獨有的情況,不少部門明明具有整體性或延續性的設備或服務,行政當局卻偏偏將其“斬件”購置,規避公開競投或簽立公證合同的法律規定的做法,屬於嚴重違規。看來有關部門的提高行政效率不能以違反“合法性原則”為代價,而公共部門在採購時必須慎用“直接判給”這種特殊的、例外的制度,希望各界能加快“採購法”的修訂,在簡化公共採購程式的同時,強化相應的監督及核查機制。

內地高校擴招惠澳

一直以來,澳門學生除了本地學校外,更有香港、內地、台灣成爲澳門學生求學的選擇。2017年高校招生剛剛啓動,內地就傳來更大的利好消息,國家教育部釋出空前改革,大幅增加招收澳門學生的保送名額,以及保送高校及專業的數量,中國首屈一指的北大、清華等名牌大學保送名額由10個倍增至20個。今年有57所內地高等學府(不包括暨南大學、華僑大學)招收澳門保送生,名額大幅增加,由2016年的580名增加至930名,增幅達六成,並且原則上對澳門學生開放所有專業,特別是重點安排了商業金融、旅遊娛樂、醫療護理和教育等熱門專業,並增加了設計、心理學、社會學等專業,同時新增了十所“特長院校”,包括中央音樂學院、北京外國語大學、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首都師範大學、首都經濟貿易大學、上海外國語大學、上海師範大學、廣州中醫藥大學、深圳大學、海南大學等十所高校,滿足了不同類型澳門學生的入讀需求。

往年招生數量最多的暨南大學、華僑大學的招生名額也將大幅增至近1000人。這樣算起來,內地招收澳門保送生總名額近2000人,約每5名高三畢業生中就有2名可以保送入讀內地優質大學,如此高的升學比例引來本澳不少學生和家長的交口稱贊,中華教育會理事長陳虹就認為給予澳門學生更多升學選擇途徑及空間,內地這麼多一流的大學向澳門敞開大門,為澳門培養德才兼備的一流治澳人才,為澳門學生升學提供更多的機會和選擇,這是澳門學生的幸福,可為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培養多元人才。澳門中華學生聯合總會會員大會主席方海金認為新政策有利澳門學生全方位發展,並能針對澳門人才需求;對同學的個人升學及澳門整體未來發展均有極大幫助。

毋庸置疑的是,該政策的推出會有大批澳門本地生受益,得到優異的高校教育,相信對澳門未來的發展能有很大的提高。但是當局不能忽視內地升學所帶來的後續影響,一方面,由於澳門、內地教育的不同,本澳的保送生能否適應內地快節奏、高強壓的學習方式和內容呢?能否融入內地的學習環境?另一方面,目前不少澳門人才出現了外流的現象,他們或在內地工作生活、或是前往其他國家升造,如何讓辛苦培養出來的高校人才能回澳發展值得各界深思。政府和社會各界必然希望優異的澳門生能學有所長,填補澳門發展的空白之處,讓澳門發展地越來越好。例如11月6日,澳門山頂醫院就完成了首宗腎移植手術。

腎移植零突破

11月7日,衛生局召開記者會介紹手術過程表示,本澳完成首例活體器官移植手術,三十九歲的女患者,於11月6日成功接受54四歲的姊姊捐出的腎臟,成為本澳首宗活體腎臟移植手術病例。負責主導山頂醫院醫療團隊在中山大學附屬第一醫院的醫生指導和協助下,進行包括取腎、收腎和植腎三個部分手術。供體和受體在手術後很快甦醒,患者沒有出現排斥現象,移植的腎臟已經發揮正常功能,有尿液排出,相信兩周後可以出院,再定期跟進。

對於此次手術,衛生局局長李展潤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首宗器官移植選擇腎移植主因是腎移植技術較成熟、且存活率相當高。現時本澳約有600多名洗腎患者,部份人可以透過腎移植取代洗腎。下階段會開展肝移植手術準備工作,但暫時未有時間表。衛生局介紹到,本澳每年死亡人數為1500至2000人,大部份因為年老或病痛,器官衰竭死亡,只有10至20人死於交通意外、腦出血等等,適合做器官捐贈。衛生局已爭取和內地一起輪候適合的器官,按照國際上的計分標準,即年齡、身體狀況來判別輪候次序,相信有助提高器官移植的機會。並且衛生局強調,器官捐贈有一套嚴格的審查標準,不擔心出現器官買賣的情況。

本澳此次腎移植手術的突破性進展,一方面得益於各界的協助,特別是中山大學醫療團隊的協助,畢竟澳門現在還未具備獨立進行移植手術的能力,醫療技術水準還有待提高。另一方面,此次手術也揭露了澳器官捐贈及移植的漫長坎坷崎嶇路。器官移植及捐贈,是長期病患賴以重生的一道生命之光;本澳自1996年立法會制定第2/96M號《規範人體器官及組織的捐贈、摘取及移植》法律,以及1998年澳督頒布第12/98/M《規範死後捐贈人紀錄及捐贈者個人卡之發出》,可惜20年過去,衛生部門仍沒有跟進。不過隨著此次移植手術的成功,相信政府和社會各界都會關注到本澳的器官移植領域,希望有關部門能借此積極地推動相關條文的修改,讓更多的病人可以受益,早日康復。本澳的法律條文經常由立法會提出草案,11月的立法會也爲了幾個草案忙碌不停。

“工會法”第八度“闖關”失敗

11月10日,立法會大會一般性討論及審議工聯3位議員林香生、關翠杏、李靜儀提交的《工會法》法案,期間勞工界及商界議員針鋒相對,最後法案以12票贊成、15票反對不獲通過,是第八次由議員提交的工會法被否決。多位議員以未是立法時機、工人權益已有足夠保護、《工會法》破壞社會穩定等為由,反對提案。提案人表明繼續努力再爭取,更冀政府不要再無動於衷,有責任落實基本法憲制要求,履行已在澳生效的國際勞工公約規定。

《工會法》的意義在於有利於建立協調和解決勞資矛盾的制度和機制,歷史和實踐表明,把協調勞資矛盾納入法治軌道、規範運作,是成本最低的方法。《工會法》出發點都是想社會穩定,希望社會公平對待工會問題,但不少人卻認爲該法的制定衹會讓勞方扭曲法律,專門與資方“對著幹”,會影響企業運營秩序,破壞經濟。議員徐偉坤認為,本澳現時的經濟發展仍處於適度多元發展期,產業結構仍然單一,質疑此時推出工會法不是最好時機。議員馮志強反對工會法提案,他認為勞資關係屬均衡,任意一方都不能只強調個人利益;又認為本澳現時已有勞工法,無必要再訂立淩駕勞工法的法律。議員吳國昌支持工會法提案,認為本澳現時的經濟發展有必要訂立工會法,不應一拖再拖。

筆者贊同《工會法》的提案,澳門需要這樣一個法律去更好地維護勞動者的權益,資方不應該僅僅憑自身的臆想,就視該法如“洪水猛獸”,不妨多方坐下來細細協商,多角度地去探討《工會法》的制定,已經是第八次提案,這足以證明社會有需要該法的呼聲,各界應正視,而不是一味地否定。

洗黑錢草案全票通過

而11月10日,另一個法案《修改第2/2006號法律〈預防及遏止清洗黑錢犯罪〉及第3/2006號法律〈預防及遏止恐怖主義犯罪〉》法律草案則以三十票贊成,零反對票獲一般性通過。歸納修改有七重點:一、擴大清洗黑錢罪的上游犯罪的名單範圍,以涵蓋《巴勒莫公約》以及金融行動特別組織新的國際標準所指的各類犯罪。二、在將清洗黑錢的行為定為刑事行為的條文內新增兩款,強調清洗黑錢這類不法行為與上游犯罪各自獨立,以及便於理解確定行為人罪過的準則,這是金融行動特別組織其中一項主要建議。三、加強對合同訂立人、客戶及幸運博彩者實施客戶盡職審查措施,包括識別和核實身份的義務。四、將舉報清洗黑錢及恐怖融資可疑活動的義務延伸至有關活動實施未遂情況,不論其金額為何。此為2006年亞太區打擊清洗黑錢組織評估報告中指出的其中一項不足之處。五、加入關於特別訴訟措施的章節,目的為刑事員警機關提供充足的調查工具,以追查和搜集與清洗黑錢犯罪相關的證據,主要考慮到現時金融交易的日益複雜以及非常快速的非面對面交付管道。六、擴大恐怖主義犯罪的範圍,以涵蓋聯合國安全理事會通過的第二一七七八(二○一四)號決議所指定的外國恐怖主義戰鬥人員的各類犯罪。七、伸延資助恐怖主義犯罪的範圍至經濟資源或任何類型的財產,以及可轉化為資金的產品或權利,務求將與資助恐怖主義相關的一切財產均涵蓋在內。

《預防及遏止清洗黑錢犯罪》及《預防及遏止恐怖主義犯罪》修改草案的通過,將對澳門的金融市場進行更嚴格的規範,澳門由於賭博吸引了各地不少的不法分子前來進行非法的洗黑錢金融活動,也引起了世界各地調查機構的關注。在2015年,更是舉辦了“第17屆亞太區打擊清洗黑錢組織年會”(APG Annual Meeting),有超過350名來自41個會員地區的代表,以及多名來自國際組織及其他觀察員的代表來到澳門特區共同商討反清洗黑錢及反恐融資方面關心的議題,並藉此分享打擊相關犯罪的經驗,這也是繼2003年後澳門特別行政區再度主辦的同類型年會。此次草案的通過,也代表各界多年來對維護良好金融市場所付出的心血得以呈現,意義頗大,政府也應思考如何兼顧金融業界、銀行運作。該草案剛剛通過第二天,就傳來了前檢察長何超明涉嫌洗黑錢等1970項罪名,震驚澳門各界。

前檢察長被控1970項罪名

11月11日,澳門前檢察長何超明被控濫用職權、詐騙及洗黑錢等近2000項罪名,案件將於下月5日開庭審理,是澳門特區政府成立以來,繼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貪污罪成後,第2名被檢控的主要官員。如此多的罪名令人瞠目結舌,堪稱本澳司法界的一大奇聞了。

現年61歲何超明自澳門特區成立起,擔任了3屆檢察長,1年多前卸任,2016年年初卻因為涉嫌受賄批出工程被覊押候審。他被落案控告濫用職權、詐騙及洗黑錢等共1970項罪名。根據終審法院花了近一星期整理資料,何超明在100項控罪中以主犯身份被起訴,涉及公務侵佔、濫用職權和發起創立犯罪集團等罪名。其餘1870項則涉及巨額詐騙、洗黑錢及財產來源不明等的控罪。今年2月,澳門廉政公署以夥同他人非法挪用4400萬澳門元為由拘捕了何超明,羈押至今。何超明曾提出人身保護令申請,被終審法院駁回。

案件備受社會各界關注,坊間更是不乏質疑此次檢控的公平、公正性,要知道,被喻為澳門“世紀巨貪案”的前運輸工務司長歐文龍涉嫌貪污瀆職案,也才裁定歐文龍多項受賄、濫用職權及清洗黑錢與濫用職權協助地產開發商牟取利潤豐厚招標案等40項罪名宣告成立,判處入獄27年、罰款24萬澳門元及2億多元及其他財產與資產都要充公。爲何在位期間備受人尊敬的前檢察長何超明卻有如此多的罪名,令人匪夷所思。據傳媒報道,律師公會主席華年達坦言自己並不相信何超明犯下近2千項罪名,認為部分控罪並不合理,事件已嚴重影響本澳司法機關的形象。又謂涉案金額不到1億,“公唔公平?如果你殺死人最多判14年,呢啲事需唔需要判25年?”按照《刑事訴訟法典》規定,檢察院完成調查並提訴後,律師有權就案件申請卷宗查閱及研究。但該案律師反映,今次案件僅容許律師查閱筆錄及卷宗內容,不允許影印資料,難以準備辯護工作。同時《司法組織綱要法》中規定,涉及主要官員及檢察長等人士,一旦觸犯刑事罪均以終院作為第一審法院。若今次案件與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涉貪案一樣,以終院認定的事實審理其他共犯,實在太不公平了。

從何超明被抓到如今落案檢控,更是迅速地要在12月5日開庭判案,倉促之中難免令人質疑幕後動機,流言從來都不是空穴來風,筆者認爲此次案件既然受到了質疑,必定要秉持公正、公開的態度去審理,不錯判一個好人,也不放過一個罪犯,若有人利用司法爲自己謀取利益,那澳門今後的司法機關該如何服眾?司法機關本就應該獨立,萬萬不可被人操控。

2017施政報告出爐

又到年尾,澳門特區行政長官崔世安11月15日下午在特區立法會發表題為《逐步落實規劃共建美好家園》的2017年財政年度施政報告。報告首先回顧了澳門特區2016年的概況。2016年,澳門經濟雖然處於深度調整,但大局仍然穩定,失業率維持1.9%水準,通脹有所回落,公共財政穩健。截至2016年9月底,特區財政儲備總額達4682.38億元(澳門元,下同),外匯儲備則達1549.76億元。然後指出,明年將繼續全力落實各項民生福利措施,完善民生保障制度,改善和提高居民整體生活素質,體現共建共享精神。

此次的施政報告以五年發展規劃為基調,以民生政策措施為開篇,居民最關心的現金分享,永久性居民每人發放9000元,非永久性居民每人5400元。公積金個人帳戶方面,續額外向居民注入7000元預算盈餘分配(10000元啟動金亦維持)。根據相關評估機制,建議明年一月維持最低維生指數4050元。關懷長者方面,養老金和敬老金分別維持3450元和8000元。對家庭經濟有困難的學生,繼續按學年發放“學費援助”、“學習用品津貼”、“膳食津貼”。繼續實施對合資格全職低收入受僱人士每月補貼至5000元的措施。同時,普通、特別、臨時性殘津都維持不變,並建議對合資格受僱殘疾人士每月補貼至5000元。向聘用殘疾人士的僱主提供每名殘疾人士5000元的所得補充稅或職業稅的稅款扣減額度。另外,繼續實施多項稅費減免措施;繼續減收居民職業稅的30%,免稅額為144000元。繼續向繳納職業稅的澳門居民額外退還本年度已繳納稅額的60%,退稅上限為12000元。實施上述各項稅費減免和退還措施,政府將少收稅費約33.2億元。報告還提到政府將在檢討相關制度的基礎上,探討將部分臨時惠民措施轉為長期措施的可行性。

報告也提出了澳門經濟的多元化,指出政府明年會逐步落實特區五年規劃中培育新興產業的各項計劃。同時,完善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統計指標體系。進一步發揮“一國兩制”的優勢,利用自身特點,積極參與區域合作事務,致力互補共贏,提高合作成效,增強區域競爭力。與此同時,落實《粵澳合作框架協定》,更好利用廣東自貿區建設的契機,推進橫琴粵澳合作產業園的建設,向橫琴推薦更多入園發展的項目。報告也強調,特區政府已展開城市規劃相關工作,將著眼全域,協調城市建設,統籌房屋、交通、環保等各項工作配套發展。對於如何提升公共服務效能,報告指出,政府將在完成首階段職能架構重整工作的基礎上,實施為期3年的第2階段重整規劃,重點調整經濟財政和運輸工務範疇相關部門的職能;同時展開對公共行政組織架構設置標準、不同層級架構的許可權劃分及相關配套機制的研究分析。另外,2017年澳門第五屆立法會任期屆滿,報告稱,特區將按照新修訂的《立法會選舉法》,堅守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確保第六屆立法會選舉順利進行。

社會各界對這份新出爐的施政報告評價不一,不少人對政府近年來致力推動民生改善的舉措很贊同,越來越多的惠民政策讓澳門人受益匪淺,但福利多的同時,如何能保證此種福利的永續性?因此也有坊間人士憂心隨著換屆等大事件之後,現有的施政方針會不了了之,如何讓每一項施政政策都能得到很好的落實,是政府和各界都應該去思考的,若僅僅停留於表面,那這報告就如同“一紙空文”,毫無意義。當施政報告還被熱議之時,本澳的年度賽事正在熱火朝天地舉行。

格蘭披治大賽車圓滿閉幕

一年一度的“第六十三屆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於11月17日火熱展開,30多個國家和地區近200車手角逐7項賽事,精彩萬分,一連四日澳門大賽車拉開戰幕,作爲澳門每年最重要的年度盛事之一,大賽車吸引了世界各地的賽車手,包括瑞典的羅辛基斯、西班牙車手真卡迪拿、葡國車手達哥斯達、下健太、總亞軍馬頓保治、總季軍坪井翔和本澳車手鄭穎聰等,星光熠熠,他們在澳門一決高下,爲市民和遊客呈現一場速度與激情的比賽。

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組織委員會主席、社會文化司司長譚俊榮表示,今屆大賽車是非常重要一屆,因為三級方程式升格世界盃,格電五十周年以及GT世界盃等,國際汽聯巡視後滿意澳門辦賽事的安排。相信今年會是非常成功賽事,大賽車今時今日已變成嘉年華盛事,將體育旅遊變成盛事旅遊,吸引更多人來澳。至於香港早前舉辦了電動方程式賽事,被問及本澳大賽車是否有條件加入新元素?譚俊榮稱,每年賽會都會加入創意元素,又與社團合作引入娛樂成份,相信明年亦會繼續有新元素。的確,每逢大賽車,澳門的酒店價格一路高漲且入住率極高,決賽日的門票更是一票難求,在這一場全城狂熱的賽車嘉年華中,帶動了澳門旅遊、住宿、飲食、購物等多方面的需求,值得每年舉辦!

然而,每年的大賽車賽道的封閉也爲居民的出行帶來了不便,雖然塞車的情況在澳門時時見,但大賽車依舊被坊間戲稱成大堵車。儘管交通局對於多條道路實施臨時改道及交通管制,加派交通警員於繁忙路段疏導交通。但仍然全天交通緩慢,特別是早上塞車嚴重。慕拉士大馬路、美副將大馬路、俾利喇街、士多鳥拜斯馬路等車輛寸步難行。治安警加派人員到繁忙路段指揮交通。傍晚下班時段塞車亦嚴重,至賽道重開才有改善。因此不少人建議能否將大賽車列爲公眾假日,減少交通出行的壓力,譚俊榮表示有關方面需要仔細分析研究,探討可行性。

大賽車舉辦至今已經63年,堪稱經驗豐富,但有關部門爲何這麽多年來都沒有解決在賽車期間的交通問題?大賽車固然有利澳門發展,但也不應該忽略其帶來的負面影響,應儘早地提出可行措施,減少賽事對居民日常生活所帶來的不便,如此全體市民才能全力支持政府所舉辦的活動,例如充滿節日氛圍的12月,澳門將陆续有國際馬拉松、拉丁城區幻彩大巡遊、光影節——光之秘寶、購物節等頗具特色的節日活動,讓全體市民和遊客齐齐感受濃厚的節日氛圍和歡樂,儘情期待別樣的澳門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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