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的普罗米修斯“们”
——浅析中国诸民族盗火神话中的守火者和盗火者

2017-01-12 06:13李鹏
关键词:火种火神母题

李鹏

(中央民族大学 蒙古语言文学系,北京 100081)

【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

东方的普罗米修斯“们”
——浅析中国诸民族盗火神话中的守火者和盗火者

李鹏

(中央民族大学 蒙古语言文学系,北京 100081)

盗火神话作为世界性的神话母题,广泛流传于世界各地,中国诸民族的神话之中亦存在有较多的盗火神话。守火者和盗火者是推动盗火神话发展的重要力量,明确守火者和盗火者的形象所表达的文化意蕴,对于深入理解盗火神话的内涵有着重要作用。根据目前所搜集到的文本资料,笔者运用比较研究的方法对盗火神话中的东方普罗米修斯“们”进行了深入探析。

盗火神话;守火者;盗火者;中国诸民族

火的发现和使用具有重大而深远的影响,从原始社会到现代文明社会,从取暖、照明、熟食到刀耕火种、烹饪、冶炼,火的功用亦不必多言。“许多神话与教仪都缘火而生,以火为中心”①[美]路威:《文明与野蛮》(第 2版),吕叔湘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5年版,第44页。,在世界范围内的不同民族的神话传说、宗教信仰、仪式活动之中都能够找到火崇拜和火信仰的留存,人们对火的崇拜与信仰逐渐外化为对火神的敬畏与崇拜,并以各种祭祀活动祈求火神庇佑,在世界各地不同民族所流传的神话之中也都保留有火神的位置。美国民俗学家斯蒂·汤普森在〈Motif-Indexof Folk-Literature〉(《民间文学母题索引》)中将世界范围内存在的母题进行提炼,把火神(God of fire)纳入大地神(Gods of the earth)的范畴,其母题编目为A493。纵观世界上存在的火神也不胜枚举,如希腊火神赫菲斯托斯,印度火神阿耆尼,美拉尼西亚火神达乌提纳,阿伊努火神阿佩夫奇神,日本火神火之迦具土神,中国火神有炎帝、祝融、阏伯、透欧博如坎(鄂伦春族)、火耐(苗族)等。然而在神话产生的最初阶段,原始先民更多的思考不在于如何敬畏火神,而在于思考火的产生和使用,这也因此产生了在此方面的诸多神话的流传。正如英国人类学家弗雷泽所认为的“在人类的思想还处在早期阶段的时候,当他们需要思考生活与社会的起源时,面对关于火的这个难以回避的难题,他们就猜测、创造出一种解释。”①[英]弗雷泽:《火起源的神话》,夏希原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1页。对于火的产生的问题,许多民族的神话中均有阐释,如盗火、取火、造火、换火、送火等几类母题均是产生火的重要方式。依据目前所掌握的文本资料来看,敬火、祭火、拜火等火崇拜的观念在我国至少有44个民族中仍有保存,其中40个民族有关于火的神话文本资料,具体篇数的分布详见下表。

表1 笔者目前搜集到的火神话的篇数分布表②因篇幅所限,此处将各篇目出处省略,仅列出篇目数以供参考。

盗火神话(Theft of fire)是世界性范围的母题,作为火神话中较有特色的一类母题,已经得到世界诸多学者的关注和论述。在现有的母题编目体系中,美国学者汤普森在《民间文学母题索引》中将盗火母题归入“文化获取”(Acquisition of culture),母题编目为A1415,中国学者王宪昭在《中国神话母题W编目》中将该母题编入“有形文化与无形文化”之中,母题编目为W6953。汤普森的母题分类相对具有世界范围的意义,王宪昭的母题分类体系则更切合中国多民族神话的实际情况。中国各民族火神话之中的盗火母题是广泛流传于汉族、满族、蒙古族、藏族、羌族、水族、苗族等数十个民族之中。纵观中国盗火神话的研究成果,部分学者从东西方比较研究的视角出发论述过中国的盗火神话,如汪玢玲先生在东西方盗火神话的比较中侧重于满族盗火神话的研究,张振犁先生在东西方比较研究中侧重中原汉族商伯盗火研究,有些学者多从概述的角度出发,尚未进行深入的比较研究,如何星亮在《中国自然神与自然崇拜》中对“火神与火崇拜”的论述,杨丽娟在《世界神话与原始文化》中对“火的发现与使用”的阐述,多数学者尚未对中国诸民族盗火神话进行成体系化的比较研究。神话学者那木吉拉较早从中国多民族之间的比较研究着手,对北方的满语族、蒙古语族神话做了较为系统的比较研究。对中国多民族盗火神话母题的研究,更多应关注于神话本身的叙事逻辑,守火者和盗火者作为推动盗火神话发展的重要元素,应当视为重要的研究对象,明晰守火者和盗火者的身份背景、角色属性,对于理解盗火神话的内涵具有重要意义。

一、盗火神话中的守火者“们”

守火者是看护火种的行为主体,神话中的守火者不仅肩负着守护火种的职责,也是火种的实际控制者,他们也是盗火的最大阻力。神话源于先民内心最为深切的寄托,成为守火者至少应具备两个要素:第一,在民众心中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第二,驾驭复杂环境的能力。守火者若有一颗为人类命运担忧之心,他便是人民寄托的希望;守火者若只坚守职责而不为人类命运担忧,盗火的文化英雄则成为人民的希冀。守火者的能力和地位越高,盗火之事就越发艰难,获取火种更加来之不易。

纵观世界范围内的盗火神话,守火者多为神灵或动物,如亚洲印度尼西亚的拖拉迪亚斯人、非洲北罗得西亚的拜拉人和尼罗河中游的希陆克人都认为是神灵守护火种,澳大利亚神话认为乌鸦、鹪鹩、隼、凤头鹦鹉、小袋狸、河鼠、鳕鱼、聋蛙蛇等动物负责守卫火种,北美洲的希亚印第安人的神话中讲蛇、美洲狮、熊负责守护火种,墨西哥的科拉印第安人认为鬣蜥负责火种。中国盗火神话中的守火者同世界盗火神话相比也有许多相似之处,其中守火者亦多为神、神性人物或动物,他们有的转变了自己的身份成为监守自盗的盗火者,有的成为盗火的协助者,有的守火者玩忽职守,这又似乎成就了盗火者的英雄业绩。对于中国盗火神话中守火者的形象,笔者试从如下四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火的实际掌控者和守护者。在许多民族的观念之中,火具有神圣性,它是并不存在于人间的圣物,神自然是火的绝对拥有者和守护者。但即便在神界,火的持有者和守护者也并非一神,因此便出现了以下两种情况:第一,掌火者和守火者归于一神,如佤族和壮族的雷神、柯尔克孜族和傣族的火神,都是掌火者和守火者,可见早期神话的许多神或神性人物都是一神多职,如中国多民族神话中的雷神负责雷、雨、电、火,神或神性人物的职业并未明确分工,神话尚处于相对较早的发展阶段;第二,掌火者和守火者并非一神,中国多民族神话中汉族、满族、裕固族、畲族、水族、普米族、纳西族、羌族的火的持有者和守护者分别由不同的神或神性人物担当,在汉族神话中的天帝、玉帝、女娲是火的实际拥有者,商伯、雷神、火龙太子则是火的实际守护者,满族神话中阿布凯恩都哩实际掌火,而火神托阿恩都哩则只是负责守火,神话中阶级社会的影响较为显著,守火者的权利是听命于掌火者的命令,一切动用“火”的行为都要向掌火者请示,天界的秩序已然建立,但凡私自动用“火”的行为都要受到严格的惩处,诸如托阿恩都哩身为守火者却转变为盗火者的身份,最终受到天神的惩罚。各民族神话中掌火者和守火者的情况均有所不同,具体详见下表。

表2 中国多民族神话中掌火者和守火者归于一神

表3 中国多民族神话中掌火者和守火者并非一神

(二)火的守护者的身份各有不同。从守火者的身份属性来划分,大体有神、神性人物、神性动物、人和动物等五类。通过上表所列可见,在所有的守火者中,神、神性人物和神性动物所占的比重较大,如作为神的身份出现的守火者有天帝、如来佛、太阳神、雷神、火神、天神、神女、煞神、尤勒干等,作为神性人物出现的守火者是火魔、妖怪、魔怪、魔王、火龙太子、娘老祖、天上的人等,神性动物有诸如火龙、恶龙、凤凰、飞龙、飞虎、神鹰、神狗、神羊等。而其中人和动物作为守火者所占比例则相对较少,如老鹰、飞鸟、飞鼠、大鼯鼠和某些地上的人是火的守护者。这种比例充分说明了各民族神话中更多将火与神性紧密结合起来,火的地位和对火崇拜的观念更是可见一斑。

(三)火的守护者的善恶观不同。通过对各民族盗火神话的比较可见,作为神性人物或神性动物的守火者更多代表了邪恶的力量,作为守火神则较多体现出了正义和善良,这也体现出各民族对守火者善恶观的不同认知。如火魔、妖怪、魔怪、魔王、火龙、恶龙这些神性人物或神性动物,已然是守火者的邪恶代表,他们为了一己私欲而不能容忍人间拥有“火”。而守火神为了人间能够得到火,不惜遭受各种磨难甚至牺牲自己的生命,如汉族的火神商伯、满族的拖亚拉哈、水族的阿晅仙女都是此类形象。当然各民族的评判标准各有不同,对守火者善恶观的评判需要根据各民族不同的道德准则和民族心理认同而定。

(四)火的守护者的选择标准不同。不同民族对于掌火或守火神的选择都有本民族的标准。按照职责和能力划分,作为守火者应当与火有着密切的关联,如雷神作为守火者的形象在东西方都有存在,在西方的雷神是闪电的拥有者,更是诸神与万物的主宰者,东方与西方在此是有共同之处的。神话都承载着先民对大自然的体验,雷电引起大火是较易观察到的自然现象,先民自然认为火与雷电神有着必然关联。火龙、火魔等更是能自身产生火,与火的关联更为紧密。按照民族视角而言,各民族对守火者的选择也有自身的价值判断和立场定位,各民族会指定某些神性人物或动物作为守火者,如妖怪、魔怪、魔王等,他们因为阻碍本部落或民族的发展而被视为妖魔,他们或已与妖魔无异,这也从侧面反映出先民对独占火种的外氏族或部落的态度。

守火者的存在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他促使盗火行为变得艰难,也同样使盗火英雄的功业显得崇高。守火者的形象当然并不局限于盗火神话,对所有火神话而言,守火者可以是火崇拜的对象,是圣火的忠实护卫者,也可能是盗火的有力障碍。强调守火者不端行为的同时,也不应当忽视守火者的自身功绩。

二、盗火神话的盗火者“们”

盗火神话能够在各民族中广为流传和深入人心,最为重要的就是盗火者以顽强的毅力将象征文明的“火”带到了人间。盗火者在各民族之中由不同的文化英雄担当,盗火者并不局限于一人一物,他们或者是单一的个体,或者是一个团体,或者是具有超凡能力的神或神性人物,或者仅是拥有强大信心的普通人,他们亦有着善恶之分。通过对各民族的盗火神话进行比较可见,盗火者应当包括盗火主体(或夺火者)、盗火协助者。笔者试从盗火者的界定、甄选和结局等方面对盗火者的形象进行剖析。

(一)盗火者的界定

盗火主体是神话中的文化英雄,是盗火行为的主要策划者和行动者。作为文化英雄,日本学者大林太良曾言“这些给人类带来有益的、意义深远的发明和发现的人物”①未刊,此据敦煌文物研究所1962年油印本。都是文化英雄,盗火主体的文化英雄身份是基于他们为人类带来了火种而做出无私的牺牲和奉献。诚然,并不是任何人都能成为盗火的文化英雄,盗火主体需要无比的勇气、强大的信念和过人的智慧。在目前所搜集到的资料来看,在汉族、满族、蒙古族、回族、裕固族、维吾尔族、布朗族、哈尼族、门巴族、纳西族、羌族、普米族、彝族、藏族、水族、壮族、苗族、瑶族等民族的神话中都存在有盗火英雄,他们大致可分为三类:其一,盗火主体是神或神性人物,他们多为火神、神女或神子,如汉族的火神商伯、羌族的火神之子燃比娃等;其二,盗火主体是动物,如蒙古族燕子、彝族的青蛙、壮族的萤火虫等;其三,盗火主体是普通人,如藏族的登巴、哈尼族的阿扎等。

夺火者是盗火神话中盗火者的变体,在回族、裕固族、维吾尔族、纳西族、畲族的神话中,盗火已然变成了夺火,笔者认为盗火与夺火不应当分开研究,夺火当是盗火的演变和延伸,应纳入盗火研究的范畴之中。夺火的行为发生在夺火者与守火者之间,当夺火者的力量足以击败守火者,或者夺火者有足够的勇气与力量时,夺火的行为便发生了。夺火反映了人类认识到自身力量的强大,试图征服自然或其他部落。夺火与盗火的方式虽有所不同,夺火看似是要比盗火更光明正大,但所谓“窃钩者诛,窃国者为诸侯”,夺火并未改变偷盗的方式,从策略性盗窃到勇武性抢夺,夺火者变成了真正的大盗,夺火不仅体现出了盗火过程中的勇气与智慧,更加凸显了盗火者的力量和能力,因此夺火神话应当作为盗火神话的一部分。目前搜集到的神话文本中,夺火者多为神性人物和普通人,如纳西族的夺火者昂姑咪是神鹰蛋变的姑娘,畲族的夺火者雷豹是天宫三公主的第三子,回族的阿当、裕固族的莫拉则都是本民族的勇士。

盗火协助者是盗火神话中出现的协助盗火主体的主要力量,他们的身份并不唯一,依据盗火主体的需要而出现,一切都服务于盗火的行动。盗火协助者多为神或动物,如满族的风雨雪神、羌族的火神、畲族的云仙子等神灵都协助盗火主体完成了盗火的重任,裕固族的百灵鸟、哈尼族的小白鹿、羌族的喜鹊、壮族的蝴蝶等动物都是盗火或夺火的实际参与者。具体详见下表。

表4 中国多民族盗火神话中的盗火者

(二)盗火者的甄选

各民族对于盗火英雄的选择和创造都有着慎重的甄别和严谨的思考。有的民族选择盗火英雄更加侧重于他的神性,有的民族则更强调他的人性,不同民族的神话之中还会出现神辅佐人或动物帮助人的情况。当人们更相信神的力量的时候,盗火英雄的身份便落在了神的肩上,当人更相信人定胜天的时候,盗火英雄的角色便成了本民族的勇士。在同一民族的不同发展阶段和时期,盗火英雄的选择也有所不同,以满族神话为例,如满族的夺火神话《天池》中塑造了各种神灵,天帝、风神、雨神、雪神、火魔,而其中唯一取得胜利的是一位叫日吉纳的姑娘,她不仅战胜了火魔,而且也获得了天帝和风雨雪神的协助,可见此时的神话已经步入“重人而轻神”的时代,神的地位已经让位于文化英雄。同样是满族的盗火神话,《托阿恩都哩》中的托阿本是人间的孩子,天帝因其身强力壮且善于骑射而将他带到天上,封其为火神,神话中可见人们的观念充满了对于神的敬畏,人只有成为神才可以掌管火种。《乌布西奔妈妈》中的古尔苔神女是天神阿布凯赫赫的侍女,《盗火女神——拖亚拉哈》中讲述的更为直接,拖亚拉哈本就是天神身体的一部分,她是天神额上的红瘤化成的美女,人们赋予拖亚拉哈女火神的地位,一方面突显了人们对神的力量的认可,另一方面也从映射出了母系社会的影子。若追溯神话原型,拖亚拉哈的产生应当较早,托阿恩都哩作为男火神当为父权社会的产物,而日吉纳姑娘则产生的相对较晚,此时神灵的职责分工已相对明确,神灵的出现相对较多,人的力量足以驾驭神灵为己服务。对盗火英雄的甄选不仅要以具体的时代和阶段为参照,更要符合民族心理和民风民俗,如满族神话《天池》中并未选取男性作为文化英雄,而选择日吉纳姑娘作为夺火者,这与满族历来尊重女性的社会地位和母系社会文化影响的保留都有不可分割的联系。

盗火英雄的角色从神灵转变为本民族的勇士,这其中实际上是英雄角色的社会地位在发生转变,人们相信人可以依靠自身的力量来征服自然,即便如此,这些盗火者仍有着与众不同的身份和能力,他们兼具顽强的毅力、无限的勇气、高强的武艺、高超的法宝。如羌族的燃比娃是火神蒙格西和部落首领阿勿巴吉之子,他本身就具有神的血统,在盗火的过程中更是得到父亲的诸多帮助,更为重要的是他能以顽强的毅力跋山涉水来到天庭,在盗火的过程中更是能不畏失败,三次盗取天火。藏族的登巴有着与动物进行交流的能力,且懂得运用智慧,根据动物的特性和能力分配相应的任务。普米族的少年练就一身本领,上天盗火敢于同十万天兵相抗衡。哈尼族阿扎的父亲是本部族最为勇敢的青年,他更是继承了父亲的衣钵,不畏艰辛走过二十一年,勇于同魔王争斗,盗取魔王眉心上的火珠。各民族都在用自己的方式传承和颂扬着这些更接近于人的盗火英雄,他们的形态各异、出身不同,相同的是他们都有为本民族夺取火种的决心和毅力,为了民族的未来,他们甘于奉献出自己的一切,这种难能可贵的精神在民族内部世代相传。

此外,盗火者的角色选取并不完全是正面的,这里仅就满族的火魔和门巴族的萨进行分析。满族神话中讲火魔吃掉了天上的天火、山上的野火和民间的烟火,从侧面来看它就是火的盗取者,只是它的盗火行为并非正义,而是出于私心要把长白山一带变成冰冷的世界。满族神话选取这样的反面角色,表达了人们对单独拥有火的行为的不满和抗争,火魔作为火的独立拥有者,其原型当与拥有特定文明的阶级集团有所关联,满族的日吉纳姑娘联合风神、雨神、雪神和天帝的力量战胜火魔,而这其中的原型是否又隐含着氏族之间的联盟同拥火者之间的斗争,尚需进行进一步的论证。

门巴族的盗火神话将搅拌乳海、盗火、日食月食的由来等三个较为重要的母题结合起来。盗火者萨是贯穿这三个母题的重要角色,相对于满族火魔较为模糊的形象,它的外貌、性格和能力都描述得较为清晰,如它有九个头、六只手,生性残忍、会隐身法术。它出现在搅拌乳海之后,门巴族的兄弟神在须弥山搅出了太阳、月亮和陶罐,拉麦神便派儿子萨去偷陶罐中的火种,结果被兄弟神一截两段,但萨并未因此殒命,火种从坏掉的陶罐中烧到了天上,形成了云雾水滴,而水珠落在萨的上半身时,它变成了长久不死的九头龙,水珠落在它的下半身时,它变成了蛇,萨为了报复日月,同日月争斗便形成了日食月食。透过这则神话我们至少能发现如下四个问题:第一,门巴族搅拌乳海的母题与藏族和藏传佛教的影响有一定的关联,门巴族所处地域与藏族较为接近,且搅拌乳海的母题是源自古印度,因此门巴族与藏族一定会有文化上的交融与影响;第二,火种所造就的水珠应当是一种不死水,萨因水珠而得以具有不死的能力,萨的下半身因水珠而变成蛇更说明了这一点,因为蛇在人间能够蜕皮重生,象征着不死;第三,萨与日月争斗的原因较为牵强,萨复仇的对象当为门巴族的兄弟神,日月只是兄弟神搅拌乳海的产物,并不是兄弟神的替代者,因此该神话可能是由不同的神话故事融合而成;第四,萨的力量是较为强大的,萨与满族的火魔作为盗火者都可视为外族入侵者形象,它们以魔鬼的形象出现,一则表现出本民族对盗火者的憎恶,二则从侧面反映出了盗火者的残忍和力量的强大。

在盗火英雄的甄选上,有些民族选择动物作为盗火行为的主体或协助者,这一方面与动物本身所具有的本领和能力有关,另一方面与原始思维中的万物有灵观念有密切联系。这里以纳西族取火神话《昂姑咪》为例,其大体情节如下:

昂姑咪在上天取火的过程中得到了蚕子、蜘蛛、蜜蜂、蝴蝶、耗子、猫头鹰等动物的帮助,昂姑咪上天充分利用了动物们的独特本领,蚕子和蜘蛛具有吐丝的本领,它们能编织天梯,蜜蜂和蝴蝶能具有飞行的本领,它们能将天梯的线头拴到天上,耗子具有穿墙的本领,它能够打通进入天宫的门墙,猫头鹰具有夜视的本领,它能辨清上天的方向,各种动物发挥各自的优势,配合得严丝合缝。昂姑咪到达天上之后,犁云耕雾的神牛、守卫天门的神狗、守护天河的神羊都变成了取火的协助者,昂姑咪最终在阳赤山从执掌天火的昂神手中取得天火。

通过这则神话,我们大致可以做出如下四个推断:第一,先民已初步具有人界和天界的宇宙观,对天上的认知是建立在人间万物的基础之上,天门、天河、山洞都仿似人间的景象;第二,神话所体现出的逻辑性和条理性也显现出神话斧凿的痕迹,神话的讲述也渐渐符合人们的价值判断和思维认识,此则神话的原型当为女子取火,但其较为细密严谨的上天求火过程和向神牛、神狗、神羊求助的三段式叙事结构却有着较为明显的后世添加的印记;第三,原始先民对动物能力的观察较为细微,神话中较多地运用动物的能力来完成上天或是守护的任务,实则在神话中更有可能人是动物的原型,人想象自身具有动物的能力而完成不可企及的任务。英国人类学家弗雷泽在研读世界各地的火神话之后,通过比较也得出一个推断“‘野蛮人’在动物和人之间并没有明确的区分”①参见[英]弗雷泽:《火起源的神话》,夏希原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127页。,他的推断是有其合理的依据,在人尚未认识到自身和动物区别的时候,人与动物相互转化的观念便已存在,即便在人的概念形成之后也是存在的,如人化成蝴蝶、蛇变成人业已成为现今耳熟能详的凄美爱情故事;第四,天上本无天火,而神话中人们的思维观念是火源于天上。上天取火在盗火神话中也是较为普遍的行为,如蒙古族燕子上天取火、壮族蜈蚣把天火带到下界等等,毕竟在生产力较为落后的时代,上天是一项绝无可能的行为,上天取火的任务自然容易落在带有飞行能力的动物身上,尤其在一些民族的神话中燕子、老鹰、喜鹊、萤火虫等出现的频率较高,如蒙古族燕子的形象,盗火、取谷种的神话都能见到燕子的身影,那木吉拉认为“在现实生活中,蒙古人宠爱燕子,不允许以任何方式伤害它们,这是因为燕子是吉祥之鸟,它曾为人类带来生活的情趣和幸福”②那木吉拉:《中国阿尔泰语系诸民族神话比较研究》,学习出版社2010年版,第503页。。当然除了飞鸟等飞禽之外,有些民族也会选取陆地上的走兽作为盗火的协助者,如藏族的登巴选择马、猫、狗、老虎等动物,回族的阿当选择野马,主要就是看中这些动物有着奔跑速度快的本领,同时这些动物也与本民族的生活有着重要联系,像老虎在珞巴族的神话观念里是本族的兄弟,马是较为常见的草原上的行走工具,狗更是常见的看门护院的动物,可见各民族选取盗火英雄都与各自的文化观念和民族心理有紧密联系。

(三)盗火者的结局

盗火最终的结局毋庸置疑就是人间得到了火种,生命得到了保障,生活质量得以提高。但盗火者的结局却各不相同,因为盗火者结局的不同决定了盗火神话的文化影响力和民族精神的传承。这里仅从四个方面论述盗火者的结局。

(一)美好理想的结局。对于付出艰辛而为人类成功盗取火种的英雄,人们总想给予最美好的结局,如畲族、回族、羌族和满族的盗火神话。畲族的雷豹不仅成功偷出火种、制服火魔,同时也收获了与云仙子的爱情,神话赋予畲族英雄双赢的结局。回族的英雄阿当战胜了恶龙,用雷公斧取回火种后,骑着野马只用了三天的时间便回到了家乡,羌族的英雄燃比娃在第三次盗火之后,在跑出天庭的过程中被天宫的城门轧掉了尾巴,神话将他的断尾与人类无尾的原因巧妙进行了衔接。阿当和燃比娃盗取火种历尽了艰辛,相比其他盗火神话而言,他们返程过程是比较顺利的,这也是较为理想的结局。满族的日吉纳姑娘钻入火魔的腹中,但满族人认为她降服火魔之后飞身上天,成了王母的第七个仙女。神话增添了人们对英雄不死的渴望,美好的期盼与丰富的联想更促使美好结局的产生。

(二)付出生命的结局。盗火英雄的结局并不都如人意,多数盗火神话的结局是悲情的,盗火者为盗得火种而付出了自己的生命。如汉族、满族、裕固族、哈尼族、纳西族、普米族、水族等民族的盗火者都面临着相同的命运。他们付出生命的结局大体有四种方式:一是吞火而死,如哈尼族的阿扎将魔怪的火珠吞进肚里,火珠变成火在阿扎的胸中燃烧,阿扎回到人间后,用竹片刀扎进自己的胸膛而取出火种,普米族的少年吞下火种变成了火球,落到了人间,把火种带给普米的先民;二是以身制火,如满族的日吉纳姑娘口含天帝所赠的最冷的冰,钻进火魔的肚中,阻止了火魔独占火种的行为,裕固族的莫拉用神火宝葫芦烧死雪妖,但因忘记收火的咒语而用自己的身子压住了葫芦的喷火口,最后变成了红石山;三是葬身火中,如纳西族的昂姑咪手捧火种下界而被烧焦,她身上的火点燃大山而使人间有了火种,水族的阿晅仙女与雷公和天兵争斗不过,选择了投火自尽,她最终化为大黑岩山而终年燃烧烈火;四是以身护火,如汉族的商伯为了保存从天上偷出的火种,筑起高台使火种免受洪水的淹没,最后却饿死在台上;赫哲族也有与之相似的神话,天神降下大雨后,都热马林老人为了保护火种,把木炭抱在怀中才保住火种,最后牺牲了自己,虽然此则神话并没有盗火的情节,但神话所表达出的以身保火的精神却是一致的。

(三)较为悲情的结局。有些民族的盗火神话的盗火者虽然没有为盗火行为付出生命,但其最终的结局却显得较为悲情。如满族的拖亚拉哈女神在将火种吞入腹中之后,被烧成了一个“虎目、虎耳、豹头、豹须、獾身、鹰爪、猞猁尾”①陶阳,钟秀编:《中国神话》(中册),北京:商务印书馆2008年版,第760页。的怪物,而相比她最初的样貌“身上披着红霞与星光做成的衣衫,美艳动人”②同①,第758页。,这种反差更让人敬佩拖亚拉哈女神的内心。苗族的盘老大从玉皇大帝的雷神府中偷出天火后,被玉帝押在了顶鼓山上,老鸹和老鹰对其肚皮、肠子和心进行啄食,盘老大俨然西方的普罗米修斯的形象,同样承载着悲情的命运。

(四)没有结局的结局。有些盗火神话的最后并未交代盗火者的结局,神话更侧重强调盗火者在盗火过程中的行为。如彝族的勒眯将取火的方法告知居木武吾之后,对它便不在交代。藏族盗火的登巴在将所偷的火炭交给协助者后,便不再出场,反而是对协助者青蛙无尾的缘由进行了说明。布朗族与藏族有一定的相似之处,他们也较为看中盗火的协助者,盗火英雄岩多按照小松鼠的方法盗取火种之后回到家乡,人们要专门过“松鼠节”来感谢松鼠的贡献。蒙古族的盗火者燕子,在盗火之后被天上的主妇剪掉了一块尾巴。蒙古族与藏族的盗火神话确有相像,盗火都与动物特定部分的来历联系起来。虽如此,对盗火者而言,这也算是没有结局的结局。

中国多民族盗火神话是世界盗火神话的重要组成部分,20世纪随着西方普罗米修斯神话的涌入,人们逐渐认识到盗火神话是广泛流传于中国各民族之间的神话形式,西方不是只有普罗米修斯的盗火神话,而中国也并不是只有商伯盗火。中国的盗火神话由最初被认为的资源稀缺,到逐渐被挖掘、整理、分析,学界经历了一定的探索时期。一些学者通过比较研究的方法对中西盗火神话、中国多民族的盗火神话进行了相关方面的研究,事实证明中国的盗火神话不仅存在,而且各民族的盗火神话内容丰富、民族特色浓郁、歌颂主题明确。根据目前笔者搜集到的资料来看,在中国40个民族有关火的神话文本之中,汉族、满族、蒙古族、羌族、水族、苗族等19个民族的神话文本之中存在着盗火神话及其变体。

通过对中国诸民族盗火神话的守火者和盗火者的比较研究,可以发现盗火神话中幻想的背后隐藏有真实的成分,正如弗雷泽在比较世界各民族火神话之后而得出的结论,“火起源神话虽具有夸张和幻想的特点,掩盖和歪曲了很多事实,但是在实质上仍旧是包含着现实的成分的”①参见[英]弗雷泽:《火起源的神话》,夏希原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186页。。先民在严寒中挣扎,充满了对火的渴望,在与自然的抗争和氏族部落的争斗生存中,他们渐渐学会了掌握火、使用火、保存火、造出火,这种转变的发生是依靠一代人甚至是几代人的努力而完成的,盗火神话正是反映了这种不屈不挠的抗争精神,这也让盗火神话变得更为真实。火拉近了野蛮与文明的距离,时至今日很多民族对火的崇拜也充满了各民族对人类文明的崇敬,对创造人类文明的先民的崇敬。盗火神话的精神需要依靠神话的力量继续传承,盗火者所作出的业绩也需要世人铭记。笔者基于有限的文本资料对中国多民族的盗火神话作了浅尝辄止的探析,希望在今后能够做进一步的深入研究,能够更好地解读神话所传递和表达的民族精神。

[1][美]斯蒂·汤普森.世界民间故事分类学[M].郑海,等.译.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91.

[2][英]弗雷泽.火起源的神话[M].夏希原,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

[3][美]路威.文明与野蛮(第二版)[M].吕叔湘,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5.

[4][日]大林太良.神话学入门[M].林相泰,贾福永,译.北京:中国民间文艺出版社,1989.

[5][日]北山笃 监修.东洋神名事典[M].台北:城邦文化事业股份有限公司,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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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何星亮:《中国自然神与自然崇拜》,上海: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上海分店,1992.

[9]《中国各民族宗教与神话大词典》编审委员会编.中国各民族宗教与神话大词典[Z].北京:学苑出版社,1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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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谷德明.中国少数民族神话[M].北京:中国民间文艺出版社,1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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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普学旺,左玉堂.云南少数民族古典史诗全集[Z].昆明:云南教育出版社,2009.

(责任编辑:李登叶)

“Prometheus”in the East --On Fire Protector and Fire Stealer in Fire Stealing Mythologies of Various Ethnic Groups in China

LI Peng
(Department of Mongolian Language and Literature,Minzu University of China,Beijing 100081,China)

Fire stealing myth is a universal mythic theme,which is popular all over the world.There are also many such myths in various Chinese ethnic groups.Fire protector and fire stealer are significant factors in development of mythology.To identify the cultural significance in such images is of great importance in understanding profoundly such myths.With resources collected so far,the author tries to investigate such Prometheus in the East by employing comparative methods.

fire stealing myth;fire protector;fire stealer;various Chinese ethnic groups

H059

A

1671-0304(2016)06-0001-09

2016-06-20

时间]2015-08-31 8:10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中央民族大学2015年研究生科研项目,项目号:10301-01500202)。

李鹏(1986-),男,蒙古族,内蒙古呼伦贝尔人,中央民族大学蒙古语言文学系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北方诸民族神话比较研究。

URI:http://www.cnki.net/kcms/detail/65.1210.C.20160218.1254.0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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