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推广中种子管理服务工作研究

2017-01-12 22:39徐长斌
种子科技 2017年1期
关键词:种子法种业销售

徐长斌

(郓城县种子公司,山东菏泽274700)

农业推广中种子管理服务工作研究

徐长斌

(郓城县种子公司,山东菏泽274700)

农业推广服务中加强种子管理工作对于促进农业生产、稳定基层种子市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分析了农业推广中种子管理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完善对策。

农业推广;种子管理;服务

《种子法》的颁布实施推动了我国种业工作的快速发展,随之带来了巨大的变化。种子管理体制不断完善,种子品种选育成效显著,种子的生产经营状况不断改善,良种覆盖率逐年扩大。以上这些都为我国农业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所以,种子行业需要更进一步的发展,以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唯有不断改革和完善种子管理行政机制、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发挥种子协会特有的自律作用,加之政府的政策性导向,才能使得我国种子产业成为朝阳产业,向着更高目标迈进。

1 农业推广中种子管理服务工作存在的问题

目前,虽然种业随着农业的不断发展也在发展,但种业作为一项涉及面极广的事业,在发展中不可能一蹴而就,必然还会存在着很多问题,因此,就需要政府加强对基层种子工程的管理,而种业的本质特征就决定了基层种子管理工程必定会在与问题相伴中不断发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 种业经营者职业技能素质偏低

由于种子经营商偏多且大多是农民,这就造成了我国种子经营人员素质普遍偏低的现象。而种子经营商职业素质的偏低导致了在种子采购上无法保证种子的质量,种子好坏不一,同时还可能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在种子出售环节上,由于对种子的性能、对环境的要求不理解,这就造成了无法向购买者提供合适的种子,更别说提供合适的售后服务。而经营商的素质偏低与不合理的经营模式导致农民无法买到合适的种子,无法提升产量甚至还有可能出现减产现象。

经过市场的分析调查,出售的种子中有些包装根本不规范,对于产品的品种、生产产地、生产编号、生产日期等没有相关标注。种子销售过程中的包装没有严格依照国家的包装标准来依法进行,部分销售人员为了节省成本,仅仅用普通的种子包装袋进行包装,造成种子难以辨认的情况发生[1]。

1.2 种子销售人员素质偏低,无法实现经营管理中的创新

有些人员没有相关的营业证件,假借组织团体或农村合作社的名义,低价收购种子并以高价出售给农民。由于相关专业知识的缺乏,对于购得的种子,有些根本不符合国家的相关种子质量标准,还有的种子品种不适应本地情况。在生产种植过程中,出现问题就会直接影响农民的根本利益。

目前,种子销售人员素质偏低已经成为阻碍种业进一步发展的主要因素。由于销售人员缺乏足够的责任心与敬业精神,在销售过程中会漫不经心、对销售工作不重视,导致无法为农民提供充足的柜前咨询与售后服务。再加上没有提供充足的售后服务,农民没有获得较大的收益,就会选择别的种子,这也是造成种业销售额日益减少的一个主要原因。

随着种子市场的逐步开拓,从事种子销售的个体户也不断增多。由于这些人员的职业素养层次不一,再加上管理部门管理力度和服务力度跟不上,使得市场中违法销售的情况时有发生。首先,部分销售人员假借方便农民挑选为由,打开种子包装进行销售,这就使得他们在里面进行残次品的掺杂有了可乘之机,使得广大农民的利益受到损害;其次,部分销售个体户为了卖掉自己的种子,增加种子无须有的各项功能,夸大种子的实际产量;最后,抓住农民要加大种子生产量的特性,进行虚假广告的宣传,以此营销自己的种子。

2 农业推广中种子管理服务工作存在问题的解决措施

2.1 逐步规范种子经营商资格

要想进一步促进种业的发展,就必须解决目前市场中种子经营商偏多的现象。只有不断完善种子经营商的准入资格,加强对其职业技能素质的培训,才能在根本上解决种子质量偏低、售后服务偏差的现象。对于种子销售中基本法规的遵循也要进行普及,对于种子的专业知识也要进行培训,确保农民在购买种子过程中,销售人员能够对各个种子进行详细的讲解,使得农民更加了解种子的性能,选择合适的产品。销售人员还要对其种子进行定期保养,以确保售出种子的质量,在售出后也要进行一些售后服务,免除农民的后顾之忧[2]。

2.2 规范种子管理和执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

《种子法》颁布实施后,不仅在法律层面上对种子的管理加以强调和规范,而且也在一定程度上表达了政府对种子管理的决心。严格要求种子管理部门对种子企业的生产经营环节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加强质量监管、规范市场秩序,彻底整顿无证生产经营的种子企业,加大对种子经营企业制造劣质种子、包装不规范种子、违反法律所规定行为等的打击力度,充分发挥《种子法》这一法律武器,规范市场行为,保护广大农民的合法利益。

另外,要根据《种子法》的法律基础,制定及完善针对种子行业的其他配套法规体系,建立健全种子技术标准体系,逐渐完善种子行业的法律体系,逐渐形成稳定的执法管理队伍,加强对执法力度的监管,制定完备的规章制度,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建立监督管理机制,做到规范执法。

2.3 规范种子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加大行业自律力度

各个种子企业自发地形成了种子协会组织。种子企业除了要严格遵守《种子法》及其他法规的规定要求,依法经营种子企业,在如此激烈的种子市场竞争中取得一席之地,赢得百姓的认可之外,还要依照种子协会的管理规定行事。种子协会要发挥纽带、桥梁的作用,组织种子行业向着健康的方向发展。种子协会具有其他法律及行政手段、经济手段无法代替的作用。例如,企业之间价格的竞争、不正当的竞争行为都可以通过行业组织自律行为进行约束[3]。

2.4 拓宽经营思路,建立稳定的销售网络

无论在任何时候,实现利润都是种子企业最终的目标,也是经营成果的表现形式。种子企业要想得到更多的市场份额,就要看准时机、抓住机遇,不断地开拓进取,抛弃传统的经营理念,灵活地经营,以构建更加强大的销售网络。不同规模的种子企业采用不同的运营方式,大型种子企业可以采用全国范围内召开的大型批发订货座谈会,确立市场的主导地位;中小型种子企业可以选择区域性拓展,发展自己稳固的区域市场,做到最好,也可以实现做大、做强。

2.5 加大种子管理部门经费的投入

政府部门要加大种子管理部门经费的投入,保证种子管理人员能够随时对市场中的种子进行检查,做到全面覆盖,严厉禁止虚假种子进入市场。对于市场中发现的不良产品要进行查处,以此对种子市场的优良品种予以保障,从根本上保证农民的切身利益。种子管理部门任务艰巨,要切实保证种子的质量,这样才能够促进农业经济增长。对于种子管理,需要一定的专业知识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因此管理部门需要对其人员进行严格的培训,使他们专业技能水平提高的同时也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工作。

3 结束语

《种子法》的颁布实施为我国种子产业的发展壮大提供了有利的条件,也注入了更强大的动力。目前,我国种子行业迎头赶上,乘着改革的趋势不断发展,由单一、独立的生产经营模式逐渐转变为多元化、多渠道的新局面。另外,农作物品种也在不断增多,增加的速度非常之快,整个行业呈现出一派欣欣向荣的美好景象。同时,也突显出一批具有特色的专业化种子行业的领头企业,它们作为种子行业的主体力量,引领着种子行业向产业化、集团化等多方发展的趋势。因此,如何处理好种子管理及产业发展的关系,对种子行业的发展具有重要影响。

[1]余晓慧,郭凤萍.浅析宁夏基层种子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种子科技,2016(11).

[2]袁福敏.新形势下基层种子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南方农业,2015(33).

[3]庄金学.探讨种子管理工作面临的机遇与挑战[J].农业与技术,2015(11).

1005-2690(2017)01-0036-02

F3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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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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