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冲突、政治力量与政党制度——政党制度解释的新视角

2017-01-12 14:48肖存良
关键词:军事力量政党国民党

肖存良



社会冲突、政治力量与政党制度——政党制度解释的新视角

肖存良

(复旦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上海,200433)

任何政党制度都是社会冲突的产物。各政党之间政治力量的不对等塑造了政党制度。政治力量通过军事力量和社会力量塑造政党制度。西方发达国家的政党制度主要由社会力量决定,而后发展国家的政党制度则受军事力量和社会力量双重影响。中国政党制度也是军事力量与社会力量双重复合的结果。

政党制度;社会冲突;政治力量;社会力量;军事力量

一、文献综述

不同国家的政党制度为什么会有差异,中国为什么会形成现有的政党制度,这是政治学研究领域中的一个重要问题。西方学者主要从社会学方法、制度主义方法和竞争方法三个方面来解释政党制度的形成及其差异。社会学方法强调社会分野尤其是阶级分野在政党制度形成中具有重要作用。制度主义方法强调选举制度对政党制度有决定性影响,迪韦尔热认为简单多数选举制容易促成两党制,比例代表制容易促成多党制。竞争方法强调主要政党在选举竞争过程中通过塑造“社会分野”来谋求政党利益,改善与选民关系,实现连续执政,最终影响政党制度的形成[1]。

上述三种理论都是对西方政党制度的解释,都不能有效地解释中国的政党制度。按照社会学方法,社会分野决定政党制度,中国自辛亥革命以来,社会高度分化,形成了不同的阶级、阶层,理应形成多党制或两党制,但我国并没有沿着社会分野线而形成多党制或两党制。按照制度主义方法,简单多数投票制应该产生两党制,但是中国自晚清以来所举行的四次议会选举(1909年咨议局及资政院选举、1913年第一届国会选举、1918年安福国会选举和1947年国民党国会选举)都实行简单多数投票制,并没有形成两党制[2]。按照竞争方法,主要政党在选举过程中通过塑造“社会分野”来型构政党制度,但是蒋介石并没有通过容纳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民主同盟等党派来扩大政治包容面,建构有利于国民党长期执政的政党制度。

国内学者对于中国政党制度的形成进行了各种各样的解释,大致可以概括为以下五论:现代化论、党建国家论、政党性质论、社会生态论和社会成本论。现代化论认为,后发国家在现代化过程中需要有一个强固的领导核心来推进现代化建设,控制政治参与扩大与政治制度化不足所带来的政治不稳定风险,中国作为后发现代化国家,现代化任务繁重,政治参与扩大所带来的政治不稳定风险高,因而需要建构以中国共产党为领导核心的政党制度[3]。党建国家论与此类似,强调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建立了现代国家,因而自然形成了以中国共产党为领导核心的政党制度[4]。政党性质论主要从马列经典理论出发,认为无产阶级革命政党的政党性质决定了以中国共产党为领导核心的政党制度[5]。实际上,上述三种理论都只有效地解释了中国政党制度的前半部分,即“中国共产党领导”,对于后半部分即为什么要坚持“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则解释力不足。而且中国的现代化自1840年鸦片战争即已启动,为什么要经过109年之后,直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才形成现在的政党制度?更为关键的是,按照上述解释思路,更是助长了西方关于我国是“一党专政”的判断。

社会生态论从政党制度与社会生态环境之间的动 态平衡出发来认识政党制度,通过揭示政党制度与整体社会环境之间的内在关联和相互作用来探讨中国政党制度的发生根源、历史演进及其内在合理性,以及所面临的挑战与需要作出的适应性变革[6](1−14)。社会成本论把经济学的成本概念引入政党制度分析,认为效率成本和优越成本构成了决定一国政党制度的社会成本,我国的政党制度作为非竞争性政党制度,具有很强的效率性,政策一经制定,就会立即实施,不会出现竞争性政党制度中的互相扯皮现象[7]。这两种理论指出中国政党制度低成本,高效率,且与社会环境相契合,但这种解释主要是从政党制度“外部”来解释中国政党制度的合理性,而没有从“内部”解释中国政党制度的合理性。

本文尝试从“内部”来解释中国的政党制度。从社会冲突和政治力量的角度来论证中国政党制度的内在必然性。任何政党制度都是社会冲突的产物,中国的政党制度也不例外。在社会冲突中,各个政党之间的力量结构及其力量不对等塑造了政党制度。因此,政党制度建立在政治力量基础之上,但是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政治力量上的一个重要差别就是前者的政治力量与军事力量分离,后者则与军事力量紧密连接在一起,以军事力量来支撑政治力量。所以,不能用考察发达国家政党制度与军事力量分离的视角来考察发展中国家的政党制度。在中国政党制度的型塑过程中,军事力量实际上成为了举足轻重的重要力量,而这一维度是发达国家政党所不具备的。对于中国的政党制度而言,型塑政党制度的决定性力量主要是以军事力量为基础的政治力量,而不是选举制度或社会分化,更不存在通过塑造所谓“社会分野”来巩固执政的社会基础。这是中国政党制度的内在规定性。

二、政党制度形成的理论分析

马克思是社会冲突理论的奠基者。马克思之后,以刘易斯·A·科塞、查尔斯·赖特·米尔斯和拉尔夫·达伦道夫为代表,对社会冲突的起因、形式、制约因素和影响等进行了系统的社会学研究。他们认为社会冲突对于社会巩固和社会发展具有积极作用,主张社会变革[8]。谢茨施耐德把社会冲突理论引入政治学研究领域,被称为“冲突政治学家”,他指出“所有政治都植根于具有普遍意义的冲突这一语汇中”[9](1),“政治的动力源于冲突”[9](16),“如何控制冲突是政治的关键。无法应对冲突的政治体制将难以为继。所有的政治、所有的领导过程以及所有的组织均涉及到对冲突的控制问题。所有冲突都对政治空间进行分割。冲突的结局是如此重要,以至于在未建立冲突系统的情况下,一个政治体制的存继便难以想象”[9](63)。政治系统中到处都存在冲突,冲突的范围、受关注程度、激烈程度和向度四个维度决定了政治策略的制定,政治就是一种应对、处理冲突,把冲突私域化或社会化从而形成不同政治政策的过程[9](1−17)。

杰克·奈特把社会冲突理论引入到新制度主义研究之中,认为指导人类行为的社会制度是在利益分配过程中所形成的社会冲突的产物,“制度不是为了限制群体或者社会以努力避免次优结果创设的,而是社会结果所固有的实际分配冲突的副产品”[10](41),“在发生实际利益的冲突时,社会行为人在寻求分配优势的过程中创造了社会制度。在一些情况下,他们有意地创造了制度规则;而在另外一些情况下,制度规则的形成是寻求策略优势的一种无意的结果”[10](130)。在利益分配过程中,参与利益分配的各方力量强弱不对等,力量强大的一方总是能够在分配过程中占优势,从而形成了一种有利于力量强大者的力量结构,这种力量结构一旦稳定下来就形成了社会制度,“然而,力量的不对等,并不意味着那些未能维护自己意愿的人对制度的形成就无法施加影响。在自发形成的案例中,社会制度的最终形式,是各种力量的行为人之间不断发生冲突的副产品。在政治竞争的案例中,法定的制度是各种竞争者相关协议力量所产生的结果”[10](221)。

要理解政治制度,就要理解制度背后的政治力量,政治制度是政治力量冲突与妥协的产物,因而制度的形成了反映了力量结构。那么,什么是政治力量呢?杰克·奈特认为,“要对某个人或某个群体行使力量,就是要通过某些方法来影响那个人或群体可供选择的东西。用更正式的语言来说,力量与影响一个人可行配置的能力有关”[10](42)。政治力量是由政治、经济、军事和文化等各方面资源组成的能够对他人形成影响力、甚至改变他人行为的一种结构性能力。

政党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形成制度性的政党关系、行为规则和运行形态之后,就形成了政党制度,政党制度是现代国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虽然政党制度都源于各国特殊的社会历史,但是纵观各国政党制度发展史,毫无疑问,政党制度都是社会冲突的产物。李普塞特和罗坎认为,政党本身就是冲突的力量和整合的工具[11](138),政党“有助于使利益冲突、潜在的紧张以及现存社会结构的悬殊差别一目了然,而且还迫使芸芸众生从不同阵营走到一起,确立自己承担义务的轻重缓急并为体系内的统治阶级或自己期望中的角色效力”[11](138)。政党在整合冲突的过程中把不同阶级阶层的力量凝聚起来,形成了不同的力量结构,力量结构体现在政党制度之中,从而最终使冲突转变为政党制度[11](138)。在政党制度中,一个政党的政治力量就意味着它能对其它政党产生影响力,甚至改变其它政党的行为选择。

政党制度背后的政治力量虽然与经济和文化相联系,但主要包括两类:一是社会力量,二是军事力量。社会力量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政党所代表社会阶级阶层的力量,即政党制度中各政党受到社会支持的程度和所代表社会阶级阶层人口数量的多少,如果政党所代表的社会阶级阶层越多,人口数量越大,社会支持度越高,社会代表性越强,政党的社会力量也就越大。二是政党渗透社会的程度,政党与社会联系越密切,渗透社会的程度越高,社会力量也就越强。在西方民主政治之中,政党所代表的阶级阶层、人口数量、受欢迎程度和渗透社会程度都体现在选票之中。因此,获得选票的多少是衡量政党社会力量的重要体现。军事力量体现为政党对军队和武装力量的支配和控制能力,政党能够控制的军队和武装力量越大越强,则政党的军事力量越大,反之,政党的军事力量则 越小。

在政党制度与社会力量和军事力量的关系中,西方发达国家与后发国家由于政党与国家的关系不同,因而形成了不同的路径选择。在西方发达国家,先有成熟的现代国家制度,后有政党和成熟的政党制度,因而政党制度是嵌入国家制度而不是塑造国家制度,政党制度受国家制度制约。在政党制度与军事力量的关系上,“任何政党都不拥有自己的武装力量,都无权也无法控制军队;军队只忠于资产阶级统治的国家,而不忠于任何政党。西方军队对党派保持中立关系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军队向国家负责而不向政党负责;二是军队只由国家而不由政党直接掌握与指 挥”[12](246)。

西方发达国家的宪法都明确规定政党与军队分离的原则。美国宪法和法律规定:总统是武装力量的总司令,文官控制军人,军队不向任何政党负责,“任何军人都不能加入党派。现任职业军官不能参加政党和竞选,不能参政,其职责就是遵照当选的总统和政府的命令,维护国家的安全或遵命执行向外扩张的战争任务。作为三军统帅的总统和作为内阁成员的国防部长都是文职官员,属于同一个政党。但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则是职业军官,是非政党人物。从普通士兵到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没有任何一个职业军人是任何政党的党员,这就从体制上决定了任何政党都不可能在军队系统发展党员和建立党的组织,不可能对军队发生政治影响”[12](247−248)。在英国,宪法规定,“英王是世袭的武装部队总司令,统帅武装力量。而英王是非政党的人物,不卷入政党之间争夺权利的斗争。宪法赋予英王在军事方面的法律权限和英王是非政党人物的特点,从法理上表明了英国军队只需效忠英王及其代表的国家,而不应该也不能效忠任何政党”[12](247)。“另一方面,英国按照宪法惯例,实行文官控制军事的原则。文官控制军事的根本目的,就是防止军事左右政治,保障彻底贯彻资产阶级民主主义原则”[12](247)。法国、德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和日本等国家都实行严格的政党与军队分离的原则[12](250)。

在政党与军队分离的情况下,军事力量不能体现在政党制度之中,政党制度也不反映军事力量。政党制度与军事力量的分离使得政党制度的政治力量主要体现为社会力量。从历史上看,西方政党的政治力量在排除军事力量之后,主要转向社会,寻求社会力量的支持。在西方,随着20世纪以来选举权的逐渐扩大和普选制的日渐实施,政党的社会力量主要以选票来衡量,并通过选举来组建议会制或总统制政府。所以西方发达国家通过政党在选举中获得选票的多少来决定能否组织或参与政府,进行执政,同时又通过选票的多少来决定政党的生死存亡,因而以选票为核心的社会力量对政党制度具有决定性作用,社会力量也塑造了政党制度。

社会力量塑造政党制度主要有两种类型:一种类型是政党产生于议会内,政党先有了牢固的院内组织即议会组织之后,再随着选举权的扩大而走出议会,走向社会,寻求社会支持,最终依靠社会力量的支持而形成两股或多股社会力量,最终形成了两党制或多党制。在这种类型中,政党虽然不是直接产生于社会,但是社会力量最终决定了哪个政党能够在选举中获胜,并最终决定政党制度。比如在英国,先是在议会内产生了托利党和辉格党两大党,后来在普选制下,两党寻求社会支持,逐渐演变为自由党和保守党。在美国,先是在议会内产生了联邦党和反联邦党,后来逐渐演变成现在的共和党与民主党。另一种类型是政党产生于议会外,直接诞生于社会之中,然后通过竞争性选举而进入议会,并执掌或参与政权,塑造政党制度,形成两党制或多党制。欧洲大量工党和社会民主党都是这种类型。由于以选票为核心的社会力量决定政党制度,因而选举制度的变化、社会阶层的分野和政党在选举中对“社会分野”的塑造都能够影响政党制度,并由此形成西方政党制度的多种形态。

但是在后发展国家是先有政党,后有国家制度,且国家制度并不成熟,“不是政党反映国家意志,而是政党缔造国家,国家是党的工具。政府的行动只有反映了政党的意志才是合法的。政党是合法性的根基,因为它是国家主权、人民意志或无产阶级专政的制度化身”[13]。“在西方先发展国家,政党和国家是两码事。但在后发展国家,两者的关系并不很明确,甚至不能分离开来。这不仅是因为国家的生存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政党的生存,而且,社会经济的发展也更多依赖于政党的决断”[14]。因而政党在建设现代国家、运作国家制度的过程中自然而然地把政党掌握的军事力量嵌入到政党制度之中,形成了军事力量对政党制度的强大影响力。

由上可见,西方发达国家的政党制度主要受社会力量的影响,而后发展国家的政党制度则受到军事和社会双重力量的影响,而且由于后发展国家缺乏成熟的竞争性选举,因而军事力量比社会力量更为强烈地影响政党制度。这是后发展国家与西方发达国家的重要差别所在。也是西方学者在研究政党制度的过程中长期忽略之处。

后发展国家军事力量影响政党制度也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一种类型是革命政党直接把军事力量嵌入政党制度之中,从而形成以革命政党为首的一党制国家。比如在非洲,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一批民族主义政党领导了本国的反帝、反殖民主义斗争,在斗争取得胜利之后,建立了一批新兴独立国家。这些民族主义政党在建立新兴独立国家的过程中自然而然地把军事力量嵌入了政党制度,从而形成了以民族主义政党为核心的一党制。二战之后,在非洲获得独立的50个国家中,就有37个国家先后实行一党制。[15](174)越南、朝鲜和古巴等社会主义国家的共产党在领导社会革命取得胜利之后也都把军事力量带到了政党制度之中,形成了一党制。东南亚的老挝也是如此。另一种类型是革命政党领导民族革命取得成功之后,建立了西方的议会民主制度,甚至有的国家宪法也规定政党与军队分离,从而形成了多党制或两党制,但是由于军队强大的影响力,时断时续地干预政党政治,导致难以形成稳定的多党制或两党制,甚至有的国家返回到了一党制。如柬埔寨、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缅甸、泰国和菲律宾等国家都实行了多党制或两党制,但长期以来都没有完全摆脱军事力量对政党制度的 影响。[16]

毫无疑问,中国是后发的发展中国家,在中国政党制度形成过程中,并没有成熟的现代国家,不是先有现代国家制度,后有政党,而是先有革命政党,后有现代国家制度,由革命政党在传统帝国的废墟上建立起现代国家制度,这种政党与国家关系决定了军事力量对政党制度具有强大的影响力。但是中国政党制度的形成除了军事力量之外,也离不开社会力量的影响,军事力量与社会力量之间的有机复合就形成了中国的政党制度。从历史上看,虽然中国政党制度诞生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1949年,但是中国政党制度形成的历史过程可以追溯至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前的辛亥革命,辛亥革命以来政党力量对比的变化对中国政党制度的形成具有重要影响。

三、中国政党制度形成的历史进程

辛亥革命推翻传统帝制之后,中国开议会,立宪政,行民权,建立议会民主制,促使各派社会政治力量群起组织政党,以期在竞争性选举中获胜,然后进入议会,组织政党政府。因而政党如雨后春笋,“从1911年武昌起义至1914年1月国会解散,新兴的公开的各种党会达682个,其中从事政治活动的约有312个”[17]。这些政党经过分化组合之后大致形成了四个主要政党:国民党、共和党、统一党和民主党。四个主要政党分为两派,国民党属于革命派,共和党、统一党和民主党属于立宪派。在政党制度选择上,革命派和立宪派不约而同,都主张实行两党制。立宪派的梁启超认为一党不足以筹划国家,解决对内对外各方面问题。他在多个场合赞扬英美两党制,并撰写了《中国立国大方针》来详尽阐述两党制的优势。革命派的宋教仁在起草国民党宣言时即明确表示一国只宜两大政党对峙,政党政治的最好运作方式是两党竞争[6](49−52)。孙中山也强调了朝野两党存在的必要性,“国民见在位党之政策不利于国家,必思有以改弦更张,因而赞成在野党之政策者必居多数。在野党得多数国民之信仰,即可起而代握政权,变为在位党”[18]。

在两党制的政治预期之下,国民党在1913年的国会选举中大获全胜,统一、民主、共和三党对国民党的胜利惊恐不已,于是便在袁世凯的支持下合并组成了进步党,以与国民党相抗衡。这样,在1913年4月8日召开的第一次国会会议之中,形成了国民党与进步党两党对峙的局面,国民党在朝而进步党在野,两党制在中国可谓呼之欲出。但是在当时的政治局势中,国民党虽有军事力量和社会力量,但军事力量薄弱,社会渗透程度低,进步党则全无军事力量,更无民众基础。真正的实力派是握有北洋军阀的袁世凯,袁世凯、国民党和进步党三者之间力量不对等。袁世凯起初欲借进步党来掌控局势,但是当国民党在选举中大获全胜,欲单独组阁,并欲以黎元洪取代袁世凯任总统的时候,袁世凯借进步党以掌控局势的目的不能实现,便屡屡以军事力量来干扰政党政治,“把所谓政党,任意玩弄;把所谓内阁制直踹在北洋军警的铁蹄之下”[19](329)。先是导致唐绍仪内阁、赵秉钧内阁相继垮台,然后刺杀宋教仁,解散国民党,消灭国会,最后干脆复辟帝制。[19](329−364)军事力量彻底打垮了政党政治,也击碎了原来社会各方所心仪的两党制,这是军事力量影响政党制度之始。

袁世凯去世之后,国内军阀割据,政党也进入了变党为朋的时期,各政党无主义,无实力,且与人民隔绝[20],不可能形成稳定的政党制度。在此期间,中国共产党于1921年诞生,国民党1924年召开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随后国共两党合作进行北伐,促成蒋介石于1928年建立了全国统一政权。国民党建立统一政权之后,根据孙中山军政、训政和宪政三个时期理论,依托于国民党的军事力量,于1928年10月颁布了《训政大纲》六条,其核心是由国民党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国民大会领导国民行使政权,国民党以党治国,以党训政,并由此建立了严格的一党制。在此期间,中国共产党走上了独立反对国民党的道路,还产生了中国青年党、中国国民党临时行动委员会(第三党)、中国国家社会党和中华职业教育社、乡村建设派、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等中间党派。[15](280−292)但是这些党派由于与国民党相比力量悬殊,力量的不对等使得国民党坚持一党制。

抗日战争爆发之后,日本的持续侵略极大地削弱了国民党的军事力量,逼迫国民党蜗居于重庆一隅。力量的削弱也使得国民党一党制遭到削弱,“国民党一党专制政权发生了一些变化,如确定了最高领袖制度,开放了一些民主,允许人民有某些自由,在一定程度上开放党禁,承认中国共产党与其他党派的合法性,适当给予各党战前没有的政治权利,并在党政关系方面作了一些修饰和调整”[6](86)。国民党力量的持续削弱推动政党制度由原来的强一党制转变为弱一党制,但并不足以推动政党制度向两党制或多党制转型。

抗日战争结束之后,全国政治力量结构进一步发生变化,中国共产党的政治力量显著增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军队由5万发展到120万,掌握的民兵达到220万人以上,中共党员发展到120余万人,根据地人口超过1亿人。[21](26−27)但是与国民党的政治力量相比,共产党还是处于绝对下风,“国民党的总兵力有四百三十万人,其正规军多为美械装备,还接收了一百万日本侵略军的武装。国民党政府控制着有三亿人口的地区,全国几乎所有的大城市和大部分铁路交通线,都在国民党军队的占领之下”[22](404)。中国共产党的兵力不及国民党四分之一,根据地人口只占国民党三分之一,而且美国全面援助国民党。

面对军事力量强弱悬殊,中国共产党准备与国民党继续合作,建立联合政府,联合政府的提议也得到了中国民主同盟、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国致公党和九三学社等中间党派的支持。毛泽东在1945年指出,“现在我国在全国范围内可能成立资产阶级领导的有无产阶级参加的政府。中国如果成立联合政府,可能有几种形式。其中一种就是现在的独裁加若干民主,并将存在相当长的时期。对于这种形式的联合政府,我们还是要参加进去,进去是给蒋介石‘洗脸’,而不是‘砍头’”[21](7)。 “我们还要准备在合法斗争中去进攻,利用国会讲坛去进攻,要学会做合法斗争”[21](9)。“将来召开国民大会时,共产党员可否投票选蒋介石当大总统,这要看情况才能决定。蒋介石是共产党的敌人,但我们又不得不和他搭 伙”[21](16)。

中国共产党表达了与国民党继续合作、建立联合政府的强烈意愿与政治准备,当时包括中间党派在内的社会各界都希望能够和平建国。在各方政治力量的压力之下,国民党与中国共产党和中间党派于1946年1月召开了政治协商会议,提出了《和平建国纲领》,通过了以废除国民党一党专制为主要内容的和平建国五项协议。如果《和平建国纲领》能够得到实施,中国共产党和中间党派在国会中与国民党进行合法斗争,中国又有可能形成以国共两党为核心的两党制。但是在最后关头,军事力量不对等妨碍了两党制的实现,“迷信于武器决定战争胜负、战争能解决一切问题的蒋介石,仗恃着他们的军事力量和美国的援助,气焰嚣张,狂妄宣称:48小时内消灭中原解放军,3至6个月消灭全部人民解放军,占领整个解放区。蒋介石得意忘形地说:‘时间到了,成熟的苹果自然会坠入我们的怀抱。’”[22](404)。1946年6月,蒋介石对解放区发动了全面进攻,军事力量再次干预了政党制度的形成。

人民解放军经过一年的内线作战,“共歼敌一百一十二万人,国民党的总兵力下降为三百七十五万人,机动兵力仅剩四十个旅(师)左右。人民解放军的总兵力增加到一百九十五万人,而且装备大为改良”[22](409)。中国共产党的兵力占到国民党总兵力的一半还要强。到1948年上半年,“人民解放军已增加到二百八十 万”[22](425)。“国民党军队虽然还有三百六十五万,但用于第一线的兵力只有一百七十万,被孤立在西北、中原、华东、华北和东北五个战区上的少数坚固设防城市,被迫进行重点防御”[22](426)。力量结构已经开始向共产党倾斜。1948年4月30日,中共中央发布“五一”国际劳动节口号,号召“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社会贤达迅速召开政治协商会议,讨论并实现召集人民代表大会,成立民主联合政府”[22](446)。号召得到了各民主党派的热烈响应。

1949年三大战役结束之后,国民党的军事力量土崩瓦解,力量完全倾向于中国共产党。此时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之间又呈现出完全的力量不对等,中国共产党有军队400万人[22](459),各民主党派虽然帮中国共产党做了大量的军事和情报工作,但本身缺乏军事力量。在此背景下,1949年3月7日,民盟总部临时工作委员会正式上书毛泽东,表示“对于今后工作的进行本盟同人愿以至诚接受贵党之领导”[23],开启了民主党派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之先河。1949年底至1950年底,各民主党派先后召开全国会议,宣布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4]从中国共产党的角度来看,虽然与各民主党派之间在军事力量上完全不对等,但是中国共产党并没有像以往国民党一样基于军事力量而坚持一党专制,而是认识到民主党派虽然缺乏军事力量,但是拥有社会力量,代表着民族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及其知识分子。毛泽东指出:“要充分看到民主党派的作用。有人认为民主党派只是一根头发的功劳,一根头发拔不拔去都没有关系。这种说法是不对的。民主党派和民主人士是联系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的,从他们的背后的联系看,就不是一根头发,而是一把头发,就不可藐视。”[25]这样,军事力量与社会力量的有机复合就形成了民主党派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合作协商的政党制度。

辛亥革命以来的历史过程表明,中国政党制度的形成受到了军事力量的强大干预,军事力量妨碍了民初两党制的形成,支撑了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国民党的一党制,国民党在抗日战争时期军事力量的弱化也伴随着一党制的弱化。抗日战争胜利之后,国民党又以军事力量干预两党制的形成。解放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以军事力量打败国民党,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之间的力量不对等与政治合作又促使民主党派宣布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从而把军事力量嵌入到政党制度之中。与之前袁世凯和蒋介石忽视社会力量不同,中国共产党基于民主党派的社会力量以及合作历程,与民主党派合作协商,从而形成了中国现在的政党制度。所以中国现在的政党制度是中国政治力量结构的内在必然,也是军事力量与社会力量双重复合的必然结果。

四、结论

制度是社会冲突的产物,政党制度也是社会冲突的产物。社会冲突中各政党政治力量的非均衡结构塑造了政党制度。塑造政党制度的政治力量主要包括军事力量和社会力量两个方面。但是西方发达国家与后发展国家的军事力量和社会力量对政党制度的影响不一样。在西方发达国家,军事力量与政党政治分离限制了军事力量对政党制度的影响,主要是社会力量塑造政党制度,因而形成了西方主要从社会学方法、制度主义方法和竞争方法来解释政党制度的视角。在后发展国家,军事力量与政党政治并未分离,反而把军事力量嵌入政党制度之中,成为影响一国政党制度的重要力量。西方发达国家政党制度主要受社会力量的影响,而后发展国家的政党制度则受双重力量影响,是军事力量与社会力量双重复合的产物。这是西方学者在研究政党制度时长期忽略之处,也是本文的重要发现。

中国政党制度也是军事力量与社会力量双重复合的结果。在中国政党制度形成的历史过程中,军事力量也多次干预政党制度的形成。袁世凯的军事力量干预了民初两党制的形成,蒋介石的军事力量支撑了国民党的一党制,中国共产党把军事力量嵌入到政党制度之中,并基于民主党派的社会力量而与各民主党派合作协商,就形成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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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cial conflicts, political power and political party system: Explain a new perspective of political party system

XIAO Cunliang

(School of Marxism, Fudan University, Shanghai 200433, China)

Any political party system is the product of social conflicts. The non-equivalence of the political power among different parties shapes the political party system. And it is specifically through military power and social power that the political power shapes the party systems. Political party systems in western developed countries are mainly decided by social forces while the political party systems in later developing countries are under the dual influence of military and social power. China's political party system is the result of dual compound of military power and social power.

political party system; social conflict; political power; social force; military force

[编辑: 颜关明]

D6

A

1672-3104(2017)03−0122−07

2016−09−21;

2016−12−05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四个全面’战略研究”(2015MZD004)

肖存良(1976−),男,湖南衡阳人,法学博士,复旦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复旦大学统战理论研究基地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民主政治,政党政治,人民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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