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实践者们这样说
——这一年我们记录下的那些改革之声
2016年,社会各界都把目光聚焦在了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上。开展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新形势下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全体供销合作社人按照综合改革目标任务,克难奋进、开拓创新,加快构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
农村流通网络体系建设、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构建、精准扶贫、一二三产业融合……2016年,行进在改革路上的供销合作社人,开拓创新,寻找着最适合供销合作社的发展路径。他们用实际行动向人们表明了供销合作社完全有条件成为党和政府抓得住、用得上的为农服务骨干力量。
2016年,关于综合改革,实践者们有着太多想要表达的东西。我们,记录下的这些声音,是改革的印记,是前行的动力。
思想的火花终究会碰撞出璀璨之光,照亮我们前进的道路。
中发〔2015〕11号文件指出,供销合作社扎根农村、贴近农民,组织体系比较完整、经营网络比较健全、服务功能比较完备,完全有条件成为党和政府抓得住、用得上的为农服务骨干力量,要充分用好这支力量。同时必须看到,目前供销合作社与农民合作关系不够紧密、综合服务实力不强、层级联系比较松散、体制没有完全理顺。因此,在综合改革推进的过程中,还需要不断“破题”,才能进一步激发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在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致富、繁荣城乡经济中更好地发挥独特优势,担当起更大责任。
葛志华/江苏省南通市供销合作社党组书记、主任
深化综合改革要围绕“四个把”展开
深化综合改革,打造独特优势,发挥供销合作社在“三农”工作中不可替代的作用,关键是要围绕“四个把”来展开:
一是把角色找“准”。供销合作社不是纯粹的行政机关,也不是单纯的市场主体,而是综合性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
二要把体制做“活”。当务之急要做好“两个眼”:在政府层面,政府可灵活运用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供销合作社承担更多公益性、中介性和经营性服务,灵活运用金融、税收等经济手段扶持供销合作社发展,帮助供销合作社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重视合作经济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增强体制活力。从供销合作社层面而言,加快构建联合社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与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的双线运行机制,联合社要通过改革,逐步形成供销合作社、农合联、供销集团“三位一体”的组织体系。
三是把实力做“强”。既要巩固和提升供销合作社在传统行业的优势地位,争取在农资、棉花、再生资源、农副产品、日用工业品销售领域更大的话语权,实现服务规模化与流通现代化,又要根据为农服务的实际需要,不断拓展新的业务范围,在现代物流、批发市场、农村金融、农业社会化服务等领域取得新突破,不断壮大合作经济实力。
四把服务做“优”。要不断提高供销合作社的核心竞争力,为农民提供公益性、中介性、经营性服务,推进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拉长“四化同步”的短腿,补齐农村短板,实现城乡一体化。
李照平/陕西省佛坪县供销合作社
以制度保障突破人才瓶颈制约
广开渠道,加大人才引进力度。人才是事业之本,发展之基。根据“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在编制范围内,建议公开招录适应知识经济时代发展需求及供销合作社职能工作任务需要的合作经济管理、电子商务、商贸流通等专业人才,形成人才数量和质量的新突破,形成干部队伍年龄梯队。
突出创新,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领导干部创新思维的培训和领导能力的培养。二是加强和规范考核机制,切实解决干部“能上能下”的问题。三是要动态调整,优化干部队伍结构。
深化改革,加强队伍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各项办事、服务、承诺践诺等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层级负责制;完善量化考核制,以日常考核和年度综合业绩考核相结合,达到用机制和制度调动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大力引入竞争,激发干部队伍内在活力。健全和完善简便、科学、操作性强的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考核方法,在干部队伍中形成“你争我赶”的拼搏意识,形成“人人有压力,个个有动力,奋勇争上游”的良好氛围。
此外,要塑造供销文化,树立队伍良好形象,提高队伍的向心力、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提高队伍的创新、服务意识,努力为推进新时期供销合作事业快速发展提供强大的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
王义升/山西省供销合作社监事会主任
发挥监事会职能推进改革稳步前进
监事会要坚持在改革中监督,在监督下改革,做到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推进到哪里,监事会组织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
在监督中必须遵循六个坚持:一是必须坚持党的领导,按照党组的意图开展工作;二是必须坚持服务大局,与理事会保持正向一致,形成合力;三是必须坚持法治精神,按照宪法和社章开展工作,做到于法有据、规范有序;四是必须坚持求真务实,强化问题导向,注重调查研究,力求言之有理有据;五是必须坚持注重监督效果,有效发挥监督职能;六是必须坚持正向性监督,通过监督解决问题。通过监督职能的发挥,切实维护好供销合作社合法权益,牢牢把握好为农服务的宗旨,坚定市场经济改革方向,维护社有资产保值增值,不能把供销合作社的系统优势、规模优势改没了;不能把社有资产改少了,不能把市场经济的方向改偏了。
组织建设是职能发挥的保证。当前要把县级社监事会建设作为重点。要重视基层社和企业监事会的建设,加强对所属基层社、企业监事会工作的指导,切实维护社员、股东和农民合法权益。在基层社恢复重建、改造的过程中,要把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三会”建设作为重点,形成协调运作、有效制衡的运行机制;在着力推进社有企业改革的基础上,依法建立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实行供销合作社向本级企业派出监事会制度,建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各司其职、协调运作、有效治衡的法人治理结构。
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功能强不强,关键看基层。基层社是供销合作社体系的基础,是供销合作社实现为农服务的前沿阵地和主要载体。综合改革试点启动以来,全系统基层组织覆盖面大幅提升,经营服务功能不断增强。在推广土地托管服务、探索社有资产监管体制、深化社有企业改革、做实合作发展基金等一些重点领域和环节取得了突破。基层组织的不断发展壮大,不仅在“三农”工作中发挥了更大作用,也密切了与农民的联系,为供销合作事业能够平稳健康发展提供了可能。
丁少伯/浙江省嘉兴市供销合作社
如何推进薄弱基层社恢复重建
在推进薄弱基层社的重建中,首先要坚持与盘活存量资产相结合。通过让资产变资本、以资本引资本的方式恢复重建基层社。对尚有一定存量资产的基层社,要千方百计通过资产置换、资产入股等方式盘活资产,变资产为资本,吸引外部资本共同重组基层社。坚持县级社、基层社联合,在乡镇开办供销有限公司,行使基层社职能。
其次,要创新股权结构。以项目为抓手、以资本为纽带、以合作为途径、以诚信为准则,在加强社有资产监管的基础上,凡承认供销合作社章程,愿意加入供销合作社的各类合作经济组织、专业大户、龙头企业、社会团体等,都应广泛联合。
另外,要密切县级社、基层社联系,以产权、业务等纽带结成组织体系。县级社要充分发挥自身在组织、资源上的优势,强化对基层社建设的支持。通过密切县级社、基层社联系,推进产权、经营业务的联结,使县级社、基层社真正成为联合合作、利益共享的有机整体。
基层社发展的最终目标是生存和服务,最好的办法就是组织千家万户农民进入千变万化的市场,发展农民合作经济。基层社要与政府紧密联系,积极参与当地镇(街道)党委、政府“三农”工作决策部署,积极建言献策,主动承接政府相关为农服务项目,争取相关政策支持、资金扶持,真正成为党委、政府“三农”工作的有力抓手和重要帮手。
华德法/浙江省杭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委书记、理事会主任
“党建带社建”夯实基层力量
基层党组织是党在基层全部工作的基础,农村富不富、基层强不强,关键就看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得如何。“村社共建”也是“党建带社建”的题中应有之义,带强好班子有先天优势。通过有意识组织交叉任职、相互代职,加强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与村党组织联系服务群众制度,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将得到进一步加强。
新一轮的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在农资供应、农产品流通、农村服务等重点领域和环节的改善和加强,其终极目标无一不是指向农民的钱袋子。供销合作社能否将自身的资源优势、资金优势、技术优势和人才优势,与农民的主观能动性紧密结合,拓宽经营服务增收、生产服务增收、资源开发增收、二三产业增收路子,增加村集体收入和农民收入,让农民拿得到实实在在的增收成果,有更多获得感,直接关系到供销合作社党建带社建是不是真正带到了点子上。
农业的发展、农村的建设,归根结底要靠农民自己,关键在于有没有一批懂生产、精管理、会经营的新型农民。供销合作社从成立之初开始,就着重对农民的教育和改造,如今带动农民在经济大潮中大胆试、大胆闯,无疑将会带出一批明白人来,这将从根本上打牢富农强村的人才根基。
郭桢/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党组成员、监事会副主任
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补齐基层组织短板
在实践中探索创新基层社可持续发展的组织体制和经营机制,做到既要确保满足农牧民生产、生活需求的供给覆盖面,又要兼顾为农牧服务的经营效益。加大基层社建设的推进力度。成立基层社建设推进领导小组,层层分解任务,步步落实责任,将任务清单和完成时间表落实到人。要定期进行巡回督促检查,不断总结经验,完善措施,每年进行基层社建设绩效考核评价,以“实”的作风和“硬”的措施推进基层社改革发展。引导动员农牧民采取多种形式向基层社入股。要不断增强入社农牧民对基层社经营管理的参与度、关注度,把基层社的经营成果与农牧民的经济利益挂钩,使之成为更加紧密的经济利益共同体。基层社一定要按照章程规定,按期召开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和监事会,充分实现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此外,积极探索基层社经营机制,根据基层社的经营特点,对不同经营范围和经营内容采取如下经营方式:一是对日用消费品销售和农牧业生产资料供应业务,可实行场地租赁经营;二是对大宗农副土畜产品购销、加工、储运等业务,可实行承包经营;三是对农村牧区资金互助和农牧业保险业务,要建立经营责任制,定期进行绩效考核,严格防范风险。不论采取哪种责任制形式,基层社都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在竞争中求生存、谋发展。
孙作洲/河北省磁县供销合作社主任
加大扶持做强农村基层组织
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是搞活农村经济的重要载体,政府应整合现有分散的农村资源平台,建立农村综合服务平台。把农村产权交易、农村电子商务、农村金融保险、农村社保、农村医疗等涉农平台规范建设,统一整合到“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农业的结构调整应该以“项目”支持为引导,政府应该整合惠农政策,有针对性地扶持相关产业。政府在制定政策时首先应考虑结构调整的需求以及当地的产业优势,整合惠农政策资源,打造高标准、可复制、便操作的示范项目,从而推动和深化农村供给侧改革和发展。
应加快供销合作社立法进程。应该努力用法律或法规来保障供销合作社的市场主体地位以及供销合作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发展方向,用法律或法规来保障供销合作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职能。
徐旭初/浙江大学中国农民合作组织研究中心主任
导向引领核心凝聚示范带动
合作社党建工作的基本定位应该是:重在导向引领,不在组织领导;重在核心凝聚,不在日常管理;重在示范带头,不在业务介入。
开展合作社党建工作,必然涉及到“支部+合作社”(或“支部+协会”)的合作社运行模式。应该明确指出:“在合作社建党支部”与“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不是一回事,而不少地区提倡和推行的“支部+合作社”(或“支部+协会”)实际上是后者,而非前者。
对于“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式“支部+合作社”(或“支部+协会”),首先,村党支部及其成员大力促进、催生、支持合作社的产生和发展,这是件好事。再次,村党支部及其成员参与合作社的产生和发展,要注意恰当的作用定位和合适的方式方法。必须明确指出,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独立的经营主体,村党支部及其成员应该“引导不强迫、支持不包办、服务不干预”。同样也必须明确指出,“在合作社建党支部”,党支部也不应该干预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服务活动。
供销合作社紧紧围绕“三农”工作大局,以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为核心,以提升为农服务能力为根本,不断创新农业生产服务方式和手段。在实践中,供销合作社始终把为农服务放在首位,面向农业现代化、面向农民生产生活,推动供销合作社由流通服务向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延伸、向全方位城乡社区服务拓展,加快形成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的为农服务体系,在农资供应、农产品流通、农村服务等重点领域和环节为农民提供便利实惠、安全优质的服务。
王韩民/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监事会副主任
以土地托管为抓手
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一是在制定出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意见、完善农村土地使用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和规范运行土地流转市场时,明确乡镇基层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中心建设用地指标,根据服务半径确定具体面积,一般应在15亩左右。此外,也可以利用原有废弃的厂房、学校和撤乡并镇时剩余的空地建设为农服务中心。
二是以启动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为契机,建议各级财政和供销合作社围绕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将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向土地托管、半托管等社会化服务项目倾斜和延伸,不断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尽快出台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加大对土地托管信贷服务创新力度。建议设立土地托管扶持资金、新型农民创业扶持基金;调整改进种粮补贴方式,采取“多托管多补贴、少托管少补贴、不种粮不补贴”的办法,调动农民和合作社惜地种粮的积极性。
四是对土地托管要做好积极引导和深入宣传。让更多农民群众认识和接受土地托管这个新生事物,了解发展集约化适度规模经营、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好处,增进归属感、获得感,并扎扎实实地予以推进。
邢思和常力田文冰/河南省南阳市供销合作社
搞好土地托管还应该注意什么
在推广土地托管的过程中,要提高对土地托管的重视程度。由于土地托管有保粮食生产、保农民增收的“双保”作用,更适宜在粮食主产区推广。各级政府特别是粮食主产县、乡(镇)政府应站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切实维护农民利益的高度,提高对土地托管工作的关注程度和精力投入,进一步加强对土地托管的服务和指导,建立托管信息平台,及时解决土地托管中的矛盾纠纷,逐步将其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促进其健康快速发展。
同时,应加大对土地托管的扶持力度。对土地托管合作社实行重点倾斜,鼓励土地托管大面积推广。一方面,加强项目扶持。结合高标准粮田“百千万”建设工程,涉农项目要优先在土地托管地块实施,农机具购置补贴向土地托管合作社倾斜,支持土地托管主体承担涉农项目、开展农技推广服务;另一方面,加强金融支持。以县为单位设立融资专项补贴资金,适当补贴土地托管合作社贷款和担保费用;协调金融保险机构与土地托管合作社做好对接,创新服务产品和服务方式,解决其贷款难、保费赔付难等问题。
此外,还应建立政府公共平台。鼓励工商界参与土地托管,吸引投资者发展股份制农业合作,走出一条大龙头带动大基地,大基地带动大发展的农业化路子,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步伐。
潘正平/江苏省阜宁县供销合作社
不断创新构建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
虽然中国足球在亚洲的地位远不及中国篮球,但是中超球队的市值却远超CBA球队。2016年1月,恒大淘宝向与恒大集团有合作关系的23家公司定向增发了2173.40万股并募集资金8.6936亿元,每股40元,由此恒大市值立刻蹿升至158.6936亿元,而当时尚在纽交所上市的英超曼联俱乐部的市值为25.3亿美元,约合167亿元人民币。所以恒大当时的市值已经堪比曼联。
按照供销合作社改革要求,抓住有利时机,整合系统优质资源,以密切与农民的联系为核心,以供销合作社现有体制为依托,通过加强上下级之间、不同区域之间的有机联系,真正构建起上下贯通、运行高效的实体性合作经济组织。实行“新网工程”联合并进,把农资供应、日用品销售,农产品购销和电子商务、金融支付、信息服务等多个平台相互融合,把网络终端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接,努力打造资源共享、虚实相济、模式独特、成效显著的新格局,真正成为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
此外,围绕构建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体系,以“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为载体,依托供销集团、联合社、基层社、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社、庄稼医院、专业协会等组织,利用供销合作社农资经营渠道,推广为农综合服务经验,从农资供应向农业全程服务延伸,形成融大田托管、技术指导、测土配方、统防统治、物资供应、资金互助、农产品加工、产品销售等多项内容于一体的产业集成服务体系,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产前、产中、产后一条龙服务,推进新型农业的快速发展。
陈金龙/福建省龙岩市供销合作社主任
李思庚/福建省龙岩市供销合作社办公室主任
构建农产品流通体系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
一是积极主动参与农产品流通市场建设,特别是主产区和主销区的批发市场和专业市场建设。积极争取政策和资金扶持,参与农产品市场的提升改造和农改超工程.
二是大力发展农产品连锁直销经营,探索运用互联网和物联网技术,实现农产品从田间地头和加工厂家直接配送到消费者餐桌的直销模式,减少中间环节,提高流通效益,让农户分享加工、流通环节的增值效益。
三是在全国各地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立统一规范的农产品营销信息服务中心,并实行联网互通,及时采集和发布农产品营销信息,设立全国统一的农产品营销信息服务专线电话,为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经营主体提供信息服务。
四是积极牵头组建农产品流通经纪人协会和农产品营销联盟,大力培育发展营销型农民合作社和农产品流通经纪人队伍,着力提高农产品流通的组织化程度和流通效益。
五是大力发展“农旅结合”的营销模式。各地在积极发展和有效整合休闲农业、精致农业、创意农业、家庭农场、水上人家、森林人家等模式和资源的基础上,引导城市消费者通过现场体验与农产品生产者建立稳固的产销对接关系,创新城乡农产品流通模式,推进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陈晓华/农业部副部长
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要把握好“四个方面”
一是坚守土地流转的底线。要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坚持依法自愿有偿,保护农民承包权益,不能搞大跃进、不能搞强迫命令、不能搞行政瞎指挥。要确保流转土地用于农业生产,重点支持粮食规模化生产。
二是鼓励创新土地流转形式。鼓励农民以多种形式长期流转承包地,鼓励通过互换解决承包地细碎化问题,允许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稳步推进土地经营权抵押、担保试点等。
三是严格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切实尊重农民在土地流转中的主体地位,村级组织只能在农户书面委托的前提下才能组织统一流转,禁止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名义将整村整组农户承包地集中对外招商经营。
四是加强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县、乡、村三级服务网络,为流转双方提供信息发布、政策咨询等服务,研究制定流转市场运行规范,引导土地流转双方签订书面流转合同,保护流转双方的权益。
李国祥/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
用规范促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
要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最基础的工作就是要科学合理地评估农村土地经营权收益。
一个成熟健全的市场,一定具有价格的形成功能。农村土地流转市场能否在经营权流转价格形成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取决于经营权收益的评估,取决于竞价机制的建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价格机制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只有科学合理的农村土地流转价格,才可能通过市场机制优化配置土地资源。
农村土地经营权租赁仅仅是农村土地流转的方式之一,与农村土地经营权租赁相对应形成的价格就是租金。当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供给主体索要租金过高或者需求主体对租金出价过低且与农村土地经营权预期收益不一致时,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就很难达成。如果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服务功能强大时,就可以为供求双方提供替代租赁的其他流转方式。比如经营权入股,给当事人选择,并在股份配置和权益分享以及风险分担等方面提供服务。
郭晓鸣/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
“三权分置”改革必须构建三大制度支撑
“三权分置”的落实必须建立在农村土地权利体系清晰界定的基础之上。只有明确界定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的权利边界和三者之间的权利关系,才能为“三权分置”构筑完整的产权基础。
“三权分置”改革要真正有效和有用,其重要目标就是要加速土地经营权能够规范有序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流转,而这一过程中最为关键的是必须有效抑制当前依然普遍存在的非市场化的行政干预行为,从根本上解决土地流转不畅和利益冲突不断并存的矛盾。当务之急是要加快建立和完善体系化的土地流转制度平台,从制度上确保权能边界清晰的农村土地能够以市场需求为指向在更大范围流动,推进多种形式的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合理发展。
“三权分置”制度安排下的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和适度规模经营创新,必须以不同权利主体的基本权利共同实现为基础,这就要求通过完成从产权确认到产权流动再到产权实现的完整过程,实现农村土地由零碎经营到规模经营、由低效经营到高效经营、由小农经营到产业化经营的根本转变。为此,必须有土地抵押融资、农业保险和社会化服务体系等关联性改革同步跟进,以更广泛和更有深度的政策创新为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提供重要支撑。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指出,各级联合社要“着力构建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形成社企分开、上下贯通、整体协调运转的双线运行机制。”“双线运行机制”对于规范供销合作社治理结构、增强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将产生深远的历史意义。
孙新德/河南省供销合作社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许孝华/河南省供销合作社政研室副主任
“双线运行机制”该如何进行构建
构建“双线机制”需要注意几个问题:一要理顺社企关系。理顺社企关系,是关系“双线”能否健康、协调运行的关键。要按照“社企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理顺这一关系。联合社机关要切实把握好社有企业为农服务方向,加强社有资产监管,促进社有资产保值增值;社有企业要面向市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二要把准社企分开。社企分开不是把社有企业从联合社剥离出去,而是要通过双线运行实现联合社机关与社有企业各司其职、协调运转,使联合社机关更好地把握为农服务方向、推动社有企业更好地参与市场竞争、促进社有资产实现保值增值。
三要认清改革方向。各级联合社本质上是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联合组织,是供销合作社服务“三农”工作大局、体现党和政府的政策导向、履行社会责任的基本依托,并不代表联合社机关等同于政府部门。所以,从长远看,供销合作社改革方向、目标、指向是清楚的,还应按市场化的方向、朝着真正办成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方向发展。
韩长江/河北省供销合作社监察员
社有资产出资人制度是联合社治理创新的突破口
“产权是所有制的核心”,现代产权制度是现代企业制度的基石。建立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是发展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也是供销合作社建立社有资产“出资人制度”改革社有资产管理体制机制的必然要求。
借鉴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实践经验,构建社有资产“出资人制度”的基本目标模式应该是构建以“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社有资本投资公司+资本授权经营制度”为核心内容的“三位一体”的治理体系。同时,构建一个完整的社有资产“出资人制度”需要抓好“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和“社有资本投资公司”的组织建设和“资本授权经营制度”建设3件大事,并付诸实施,确保其协调运转和有效运行。
不管什么方式,都要把握一个方向:实行“社企分开”,不是要让社有企业脱离与联合社的行政隶属关系,肢解供销合作社体系,而是为了更好地发挥分工协作的协同效应,提高两个体系的整体治理效能和运行效率。社有企业的发展需要联合社提供有力的组织指导、政策支持和有效监管,联合社发展战略的实施需要社有企业的资本、技术、人才和业务支撑。只有使这两种治理机制并行不悖,相互兼容,一个“社企分工协作、上下双向贯通、整体协调运转”的联合社“双线运行机制”才能最终形成。
李万廷/江苏省连云港市供销合作社
强化监管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在实践中,如何保障社有资产保值增值,最主要就是创新联合社对社有资产的监管方式。
首先,要强化对社有资产监管职能,确保社有资产安全运行。充分发挥各个市县区社对社有资产的管辖主体作用及监管职能,依法履行对各级社有资产的监管职责。建立健全社有资产监管制度,实行定期或不定期清查盘点或抽查,把事前预防、事中监管和事后审计有机结合起来,确保社有资产安全有效运行。强化内部审计监督职能,开展社有资产运行状况专项审计、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和经济效益审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断提高社有资产的监管水平。
其次,要建立激励约束机制,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明确社有资产使用者权利与义务,对重大资产的使用、处置要严格履行审批程序,防止资产流失。促进社有企业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运作,对全资及控股企业要加强战略决策研究;督促企业开展战略管理、预算管理和风险管理,推行决策公开、财务公开。充分发挥业绩考核的导向作用,鼓励企业拓宽业务范围,在风险可控、资产增值的原则上开展多种经营,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张妙奇/江苏省供销合作经济学会会长
黄鹂/江苏省供销合作经济学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
加强社有资产监管促进社有经济发展
首先,必须从土地确权、资产界定、产权明晰入手,加强对社有资产的监管。由于历史的原因,供销合作社的发展跌宕起伏,一波三折,不仅造成一些社有资产流失,而且有的资产所有权、管理权、经营权也界限不清,还有的社有资产长期处于失控状态,许多社有资产存在安全隐患。当前,要加强社有资产监管,促进社有经济发展,必须搞好土地确权、资产界定和产权明晰工作,解决好社有资产的产权归属问题。
其次,必须从清产核资、摸清家底、盘活用好资产入手,加强对社有资产的监管。由于供销合作社经历了几次体制机制上的大变革,有的供销合作社家底不清,资产台账不全;很多企业是“死资产”多,“活资产”少;满足于“守摊子”“收租子”,过过“小日子”的基层社也不在少数。当前要加强社有资产监管,促进社有经济发展,必须在搞好清产核资、摸清家底的基础上,下大气力盘活、用好存量资产,解决好社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问题。
电子商务作为一种全新的商业模式,带来了流通方式和经营方式的创新,也为供销合作社提供了搭建为农服务综合平台的新途径。在现阶段,把融合、分享、创新、提升等互联网思维贯穿到供销合作社发展的每个阶段、每个环节,真正实现线上线下融合、联合合作共赢,推进传统供销合作社在转型升级中更好地为农服务,是供销合作事业实现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的必由之路。
钟百富/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供销合作社党委委员绍兴大通集团公司董事长
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提升服务“三弄”实力
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将“上街赶集”转型为“上网淘宝”。农村电商服务站建设,既是一项政府工程,也是供销合作社守住农村商品流通市场的有效载体和平台。供销合作社有资源的优势、网店的优势、人才的优势,最重要还是供销合作社了解农村,最能与农民群众打交道,与农民有共同语言。因此,我们要把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建设作为供销合作社发展电商的重中之重来抓,进一步整合现有的资源,尤其是线上线下的资源,建立区、镇、村三级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实现农村电商全覆盖。
加强线上线下融合,便利超市转型为社区微店。整合系统现有基础网络和产品资源,积极利用实体零售店和供销合作社物流配送体系,以网上销售促进门店销售、以门店销售支撑网上销售,达到“线上市场”与“线下市场”互动促销,实现“小店多赚钱、消费者得实惠、经销商多盈利”的三者利益最大化。同时,须推进智慧农资建设,把农资网店转型为综合服务平台,并充分利用庄稼医院、农技培训、先进农业生产技术示范推广信息技术服务,使农民感受到服务的多样化和便捷性。
另外,做好农产品网上营销,运用“互联网+”的思维和方式,改变传统的销售方式,帮助农民解决销售难题。在与农民合作的过程中,可以依托联合果蔬专业合作社物联网项目,将更多的区社扶办领办的专业合作社纳入物联网项目使用范畴,用智慧农业的理念和信息化手段,促进专业合作社联合发展、提质发展。
陈志伟/河南省濮阳市供销合作社
如何以“互联网+”推动传统农业转型升级
发展电子商务要勇于接地气。俗话说:“根深才能叶茂”。农村发展情况千差万别,电子商务要生根开花,就一定要因地制宜、接地气。河南省范县供销合作社发展电商之所以势头强劲、效果显著,就是因为其紧密结合本地农业产业资源、农民需求、物流发展情况电子商务基础和其他相关环境条件做出的选择,更重要地是契合了现代农业发展与农民的需求。
要积极转变固有思维。真正树立和运用互联网思维、大数据思维、云计算思维、多渠道思维、平台化思维、社会化思维。要了解前人走过的路,吸收成功经验,避免低级错误,对供销合作社发展电商来讲大有裨益。另外,当前国家各部委和省市县相关部门对农村电子商务大力扶持,出台了很多的政策。熟悉项目申报流程、用好财政扶持资金,无疑也能帮助供销合作社站在一个更高的起点上。
要树立合作共赢的理念。开放办社,积极与民营企业合作,引入人才和资金。由于体制和市场原因,供销合作社的短板不可能一日补齐。供销合作社应秉承开放办社的精神,积极与民营企业合作,引入他们的资金和人才,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要加强农民职业技能培训,为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发展注入活力后劲。
要破解盈利难题,寻求可持续发展。把电子商务与生产服务相结合,在产品品牌建设上下功夫,为农产品电商提供优质货源;突出社会化服务,为农民群众提供公益服务。
陈建华/中国合作经济学会副会长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原党组书记、研究员
农村信息化对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用信息化手段武装农业,是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重要手段。物联网、大数据、空间信息、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在大田种植应用于遥感监测、病虫害远程诊断、水稻智能催芽、农机精准作业等;在设施农业应用于温室环境自动监测与控制、水肥药智能管理等;在畜禽养殖应用于精准饲喂、发情监测、疫病远程诊断、自动挤奶等;在水产养殖应用于水体监控、饵料自动投喂等,都极大地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和集约化水平。
便捷、准确地获取信息是农村生产摆脱盲目性的基础,也是促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有效途径。同时,信息技术在农业、农村领域的应用,既为农情监测、精准施肥、智能灌溉、设施农业生产、病虫草害监测与防治、农机调度、重大动植物疫情疫病防控、远程诊断、自动监控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公共服务搭建了平台,也吸引了社会资本参与农村技术服务市场建设,有利于形成多元化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此外,以互联网为基础的网上交易、连锁分销和农民网店等在农产品销售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减少了农产品流通环节、降低了流通成本、促进了农民增收,同时给消费者带来便利和价格便宜的商品。
随着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节点不断迫近,扶贫工作进入了攻坚拔寨的冲刺期,确保贫困人口到2020年如期脱贫,可谓形势逼人、形势不等人。作为与“三农”联系最紧密的供销合作社,“扶贫”一直是工作的重点之一。在实践中,供销合作社因地制宜、不断探索,找出了适合贫困地区的扶贫新模式、新路径。
李云才/湖南省供销合作社副主任
以产业为抓手实现精准扶贫
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做好精准扶贫规划,选择精准合适的特色产业纳入扶贫范畴,并制定相应的扶贫方案组织具体实施;提高精准扶贫的投资效益。要充分利用当地的生态、资源等优势,找准特色产业开发的重点、难点和切入点,要根据贫困区的资源禀赋以及贫困户的经营能力和脱贫需求,在诊断的基础上因“病”施策,不能不顾实际,盲目一哄而上,引进水土不服的产业。
要在实施中不断提高扶贫的精准性、效益的持续性和增收的有效性。其中一个重要的关键是,要有合适的经济组织去引领,实现精准至要、扶贫为本、效益优先、利益共享、风险可控、影响久远、群众满意的导向与组织引领机制,要警惕和避免贫困户因投资失效而陷入新的贫困;要构建特色产业精准扶贫的支撑保障体系,加大对产业扶贫政策、技术、人才、资金的投入,健全产业金融、保险、项目、质量、考核、管理等多方面的支撑保障体系,积极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产业扶贫,做到产业有落地的抓手、实施有全程的帮手、发展有长远的推手;要着力提高贫困户在特色产业发展中的质量安全意识、长远发展意识和积极参与意识,注重培训和实操能力的精心呵护,培养具有工匠精神的新型现代农民。
李国祥/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
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应成为精准扶贫的重要力量
救济贫困户方式对于缓解贫困户一时之困无疑具有重要意义,但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同时,扶贫工作还在一些贫困地区探索向贫困户免费提供种苗或者幼畜,试图帮助贫困家庭“造血”,让贫困户具有扩大再生产能力,但是由于贫困家庭缺乏发展能力,免费提供种苗或者幼畜对于很多贫困家庭并不成功,并没有让帮扶的贫困家庭从此彻底摆脱贫困。
在扶贫工作中,供销合作社是可以发挥先导作用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供销合作社在很多地方体系完整、经营管理能力强,既为农民提供各类生产生活服务,又建立了相对健全的资产管理制度,具备管理资产的能力和实现盈利的能力,应该在精准扶贫实践中发挥积极作用,这样不但可以有效地扩大经营资产规模实现其自身发展,而且可以服务于国家精准脱贫大局,为全面建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此外,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还可以通过发展社会化服务在精准脱贫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农村一些贫困农户可能因家庭缺乏劳动力或者经营管理能力不足而无法获得理想的资产收益,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可以接受贫困农户的土地托管,或者为贫困农户提供有效的产前产后服务,为贫困农户脱贫出力。
张柯林/江苏常州市金坛区儒林镇人民政府
精准脱贫要解决农民“四无”问题
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关键要为农民解决好“四无”问题。
脱贫无门路问题。要为农民在创业上“探”好路、在就业上“找”好路、在谋业上“指”好路,减少农民在寻找脱贫方法上的盲目性。
发展无资金问题。要推出农资补贴、股金分红、地产交易、农贷贴息及贸易减免税等诸多让惠于民的政策举措,为农民脱贫大开绿灯。要引导金融部门有效融入农业产业化经营,要吸收民间闲散资本,为农民脱贫辟径开路。
生产无技术问题。贫困地区科技文化相对落后,农民在生产上经常碰到技术缺乏问题,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呢?要抓好产“前”技术培训、产“中”技术指导,还要抓好产“后”的技术积累。
农产品无销路问题。要帮着农民“看”好市场。在“种什么”上为农民出点子,在“搞什么”上给农民指路子,避免农民在农产品生产上可能出现的盲目性。要带着农民“培”好市场。名、特、优农产品任何时候都备受市场青睐,要想让农产品占有市场,就必须带着农民紧扭“三抓”。即:“人无我有”抓开发、“人有我优”抓提高、“人优我精”抓提质,使“新时尚”农产品充满生机,使其成为市场抢手货。
2015年12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是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重要举措,是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探索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必然要求。
黄祖辉/浙江大学中国农村发展研究院院长、教授
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中增加农民收益
一是在农业合作制基础上引入股份制。比如,农民可以出资入股,建立股份合作社,以股份合作制的形式进入农业的二三产业,直接获得经营农业下游的收益;农民也可以将承包经营的土地以出租或入股的形式,与投资农业的工商企业共同组建股份合作企业或农业公司,从中获得相应的要素收益。
二是鼓励工商企业(资本)在农业纵向融合中进入适宜的领域,与农民建立利益共同体和共赢机制。要通过试点示范等方式,引导农业龙头企业与基地农户之间的对接从简单的产品收购逐步向育种、种养、加工、营销、物流配送等农业全产业链环节延伸,实现纵向一体化和横向规模化的有机结合。各地要充分利用好开展“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大力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的有利时机,借力各类涉农电商企业开拓现有产销衔接渠道,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广度和深度,提高产品附加值,并使产业链增值收益更多地留在产地、留给农民。此外,还要从不同区域的资源禀赋特点和区域农业发展的实际出发,按照农业规模经营的适度性原则和多类型路径,扶持和推进农业规模经营的有效发展,避免因农业规模经营不适度和形式单一化而导致资源利用与经营效率降低,切实维护农民利益。
郑风田/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
乔慧/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
一二三产业融合应发挥好各级的主体作用
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需要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发挥各层级主体作用。以微观主体为引擎,以中观层面发展为具体形式,宏观政策为保障推进农村产业融合。
微观主体是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中最重要的主体,作为农业领域中最基本的生产者和交易者,是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基础与载体,所以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首先应从微观层面突破。要大力发展种养大户和家庭农场,延伸生产者内部产业链;挖掘农民专业合作社作用,缩减生产者外部产业链;龙头企业实施纵向一体化,实现产品质量内部控制。
中观层面。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探索不同地区、不同产业融合模式。首先,基于资源优势,提高区域产业竞争力。其次,发挥品牌效应,提升农业附加值;再次,构建公共服务体系,创造规模经济效益。
宏观层面。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就是要对农村产业结构进行调整,使之趋于科学、合理、有效。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逻辑关系中,农业是第二、三产业发展的基础,需要二、三产业的提升与带动才能实现附加值的提升。要保证农业在一二三产业融合中始终处于主体地位,农民在一二三产业融合中获得公平收益,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亟需政府提供外部条件与保障。要有法律的保障,保障产业融合有法可依,有法可循;要有资金支持,同时还应把农村公共服务建设提上日程,没有公共服务配套发展,产业融合便会停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