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钊
“宁赠友邦,勿与家奴”,是晚清深受慈禧宠信的军机大臣刚毅,针对改良派的一句名言。刚毅的原文是:“改革者汉人之利也,而满人之害也。设吾有为,宁赠友邦,勿与家奴。”他塔拉·刚毅是满族镶蓝旗人,他发迹源于中日甲午战争,因他积极主战,受到慈禧太后的赏识,进入军机处,任军机大臣兼礼部侍郞。1898年光绪皇帝主持维新时,他坚决站在慈禧这一边,反对戊戌变法,甚至主张废黜光绪皇帝,从而进一步得到了慈禧的庞信,变法被镇压后,被提升为兵部尚书、协办大学士。他的这句话,也就是在他坚定地站在反对变革的前沿时说出来的。这句名言之所以“名”,我觉得是因为他在不经意间道出了大清王朝的“真”,说出了隐含在大清王朝,甚至是皇权专制制度里面的基因密码,解开它,或可以明白为何每一个王朝,开始时轰轰烈烈,弄到最后就在一夜之间,又轰然一声倒下。
“宁赠友邦”,能够赠出去的是什么呢?当然是满清统治集团的手中掌握着什么,才可以赠出去什么。概括起来,这个专制集团手中所掌握的,不外乎是手中的权力、权力垄断之下的财富及土地,当然也包括他们呼来喝去的“家奴”,也就是除了满族人以外的其他的中国人。明白了这一点,就会发现,在整个近代史中,这个统治集团“赠”与“友邦”的,其实并不少。
对此,也许有人会说,近代中国向西方列强割地赔款,都是列强用了武力强抢硬夺走的,清廷也是不得已而为之。这一条理由,表面上看显得“政治正确”,可如果把眼光稍稍地放得远一点,就会发现这一个理由经不起细想了。在历史上,中国一向是看不起日本的,文字上称之为“倭寇”,心理上觉得那是中国的徒儿。当中国被西方国家强行打开国门的时候,日本也正遭受同样的经历。被逼之下,日本差不多与清朝的“同治中兴”一起,开始进行变革。只是清朝只学习造枪炮,买战船,而日本则是进行政治改革,建立君主立宪政体,推行“殖产兴业”,学习欧美技术,提倡“文明开化”,社会生活向欧洲靠拢,大力发展近代教育等。三十年下来,那个曾是徒儿的“倭寇”,竟然变成了“列强”之一,甲午一战,不仅胜了自己觉得已经强大起来了的中国——当时,清朝的海军号称世界第六,而且自此之后,竟也三天两头到大清王朝来要地要钱,“拳匪”事变时,还派了八千士兵,与英、法、美、意等,一起打进了北京。几乎是同时“搞变革”,几乎同样是“学西方”,结果为何简直是云泥之别?原因就在这个“宁赠友邦,勿与家奴”所隐含的密码之中。
由这一句名言可以看出,以爱新觉罗家族为核心的清朝统治集团,自始至终都没有把中国看作是自己的中国,只是把统治中国的权力看作是自家的权力。如果他们真地把他们治下的国家当作自己的国家,把这个国家的国民看作是自己的国民,他们想到、做到的应该是让这个自己的国民的生活得到不断的改善,应该真心实意地发展本国的经济,并让国民从中得到福利。因为国民的富有与适意,才是国家真正的强大。
相反,当清廷集团只把统治这个国家的权力当作是自己的权力时,他们所做的一切,只会围绕着巩固和强化这个权力而行。事实也正是如此。“同治中兴”,看上去确是在“中兴”,可兴起来只是造枪造炮的事业,这些东西名义上是为了与西方抗衡,但更是为了镇压各地国民因实在活不去而生的“叛乱”;所办的洋务中,虽然也有开矿山、修铁路等一些实业,可开办的方式却是让国民中的富商出资,由官方来管理经营,即谓“民办官助”,结果是朝廷派来管企业的官员,把个实业当作了官场,非但未能赚钱,有些很快赔得底朝天;说大清王朝只爱权力而不爱国民,还有一个理由,就是不但不去开民智,相反还要变着法子不让国民自己学知识、长智慧。1900年前后,山东、河南、江苏、安徽、天津和直隶等地闹起了义和拳,义和拳相信自己只要练上一年半载,神灵就会附身,刀枪不入,踏步如云,所以他们打起仗来,拒绝使用枪炮,只用大刀长矛。在他们的鼓动下,国民相信修铁路断了“龙脉”,开矿山放走了“宝气”,宣扬要杀尽三种人:大毛子(外国人)、二毛子(信教的中国人)和三毛子(使用洋货的中国人)。而这个时候,“洋务运动”已经开展了三十年,经历了整整一代人,而闹义和拳的地方,又不是中国偏远地区,国民仍然愚昧至此,可见所谓的“中兴”兴的是什么,也就此可以看出清廷对于国民的近代教育持一种什么样的心思。
义和拳不但未能杀退洋人,反而引来了八国联军。纵容和利用义和拳的慈禧,看到八国联军自天津上岸,在铁路已被义和拳扒掉的情况下,仍然十天就打进了北京,知道自己闯下了大祸,自己一面化装逃到了西安,一面装模做样地发布“罪己诏”,一面又咬牙切齿地发誓要变革。《辛丑条约》签订之后,慈禧发布诏令进行改革,看上去从政治、经济、文化诸方面,做了一些还权于民的变革,可私下里,她又暗示她厌恶西洋,军机处因此给地方上的改革派打招呼,不要轻言学习西法。热情的改革者张之洞在给一位军机大臣的电报中说:“嗣闻人言,内意不愿多言西法,尊电亦言‘勿袭西法皮毛,免遗口实等语,不觉废然长叹;若果如此,‘变法二字尚未对题,仍是无用,中国终归澌灭矣!”可见慈禧等对于权力的爱有多深。
再说“勿与家奴”。在清廷统治者的眼里,其治下的国民,除了满人以外,均是其“家奴”。“家奴”这个词,在皇权法律中虽然没有明确的界定,不像美国内战前南方蓄奴州那样,有着明确无误的法律规定,“黑奴”是其主人的财产,不仅可以买卖,甚至可以生杀予夺。而实质上,中国的国民在秦以后的统治者眼里,一直就是皇权的奴隶。一是中国一直没有明确的私产概念,更没有“私产神圣不可侵犯”的律令。在专制皇权之下,名义上的私产,只是皇权的默许而已,一旦皇权需要个人的财产,一个查封追缴的诏令,不管你是达官显贵,还是乡绅大户,不管非法合法得来的财产,就可以连人带物一并弄得干干净净;二是中国国民的生命,也是依附在皇权之下的,所谓“君叫臣死,臣不敢不死。”死前还要“谢主隆恩”。至于普通百姓的生命,在皇权面前,真的就是蝼蚁;三是国民对于皇权的精神依赖,从来就没有过独立的人格。1858年,美国与清廷签订《天津条约》时,美国代表杜邦曾向直隶总督谭廷襄提出,请清廷派官员驻节美国,以便照顾在美华人。杜邦说:“贵国人民居留太平洋彼岸者,人数甚多,不少于数十万。”谭回答说:“敝国皇帝抚御万民,何暇顾及此区区漂流海外之浪民?”杜又说:“惟此等华人已在敝国开采金矿之故,富有者甚众,似有加以照顾之价值。”谭答:“敝国皇帝富有四海,何暇与此海外游民锱铢计较。”这一番对话虽只涉及“海外浪民”,可国民在官员眼中究竟是何地位,可谓一目了然。所以,刚毅的这句话,只是因为他是外族统治者,有一种不自觉的潜意识,一不小心道出了中国皇权的底子罢了。
【小黑孩/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