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准则下的财务与税收协调

2017-01-07 13:46肖向阳
财会学习 2016年23期
关键词:协调税收财务

肖向阳

摘要:财务与税收分属于不同的学科,其发展定位不同,在进行制度设计时,遵循的目标也就不同,坚持的原则也不同。然而财务会计与税收两者之间又有着非常紧密的联系,共同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促进国家经济的发展。新会计准则实施以来,我国的财务会计迈向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并逐步与国际接轨,与此同时,税务法律法规的实施也使两者之间的差异日益突出,成为不容忽视的重要问题。本文首先介绍了财务会计与税收差异带来的影响,其次阐述了财务会计与税收差异协调应遵循的原则,最后提出了促进两者协调发展的建议和对策。

关键词:财务;税收;协调

一、财务会计和税收差异带来的影响

(一)纳税成本上升

由财务会计和税收差异造成的纳税成本的上升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从税收征收方面来讲,两者之间的差异,使得税收监管部门在进行税收征收和监管时需要加大力度对纳税人提报的税收材料和数据的真实性进行全面、详细的查证,由此就增加了税收征收需要投入的时间成本、人力成本等,使得税收征收的成本提高;二、从纳税人方面来讲,会计准则与税收法律之间的不同,使得纳税人受到了多重不同制度的限制和约束,为了既遵循会计准则的约束,又不违反税收法律法规,那么在进行财务核算、税收调节等工作时必然也需要投入较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这也导致纳税人纳税成本的上升。

(二)提高了涉税的风险

新会计准则实施下,财务与税收之间的差距增大,同时也使得纳税人和税收征管部门之间关系的对立性更加严重,两者之间关于税收的出入于差异也会增加。在这种情况下, 纳税人由于某些非主观性因素的行为会使得税收征管部门对其产生非法避税的误解,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涉税风险的提升。

(三)为逃税漏税、财务舞弊提供了可趁之机

新会计准则的实施,与税法之间存在了较多的差异和不同,而这些差异和不同的存在使得一些企业或者单位为了达到逃税、漏税、财务舞弊等非法目的有了可趁之机,他们利用两者之间的差异与不同,寻找法律和法规中的漏洞,通过会计利润减降等操作方式降低企业应缴税额,达到逃税、漏税、避税的目的。

综上所述,为了减少财务会计与税收差异带来的不利影响,急需采取有效的措施,促进两者之间的协调发展,更好的规范企业的财务行为,促进经济发展。

二、财务会计和税收协调应遵循的原则

(一)体系性与个体性相融合

我国目前实施的会计准则和税收体制涉及到了非常多的领域和广阔的范围,为了能够保障体系的正常运作,在进行两者协调时需要将个体性的个别案例纳入到整个大体系中,这样才能正常运作和工作。同时,还协调财务会计与税收时,还需要综合考虑会计体系和税收体制的特征,并对两者之间存在的差异进行全面、系统的剖析和了解,明确具体需要协调和保留的部分,使得两者之间差异的协调有理可依,有据可查,尽量减少或避免因特殊案例或情况而进行短暂协调、被迫协调、随机协调等。

(二)兼备效率与公正

无论是哪个国家的税务制度,都需要遵循效率与公正的原则,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确保信息使用者能够获得准确的企业投融资信息和财务会计信息。因此,财务会计与税收的协调也需要遵循效率与公正的原则,避免因两者的协调工作导致整个会计体制失衡,影响税收制度的执行。首先,客观的认识两者之间存在的差别,并承认两者之间的差别,但是要避免认为因素增加两者之间的不同,两者之间的协调是使其差异合理化,并控制在一定的程度和范围内,最大限度的减少税收征管部门和纳税人的税收成本,或者使税收成本控制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其次,制定统一的差别项目运行思路,明确纳税人的责任和义务,提高体制运行效率。再次,在协调过程中如果出现非原则性问题,应尽量遵循降低成本的原则。

(三)国际协调与趋同原则

21世纪以来,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不断加快,为了紧跟国际经济发展趋势,确保经济发展与国际同步与并轨,无论是会计还是税收,都应遵循国际协调与趋同的原则。因此,在协调财务与税收两者的差异的问题上,也应该遵循此原则,这也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转变市场体制,实施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因此,可以借鉴国外优秀的经验,并具体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和经济坏境,在一定程度内允许企业享有一定的会计政策选择权利。

三、新会计准则下财务会计和税收协调的对策

(一)满足国家税收政策与日常税务管理需要

新会计准则下,财务会计与税收协调既要符合国家相关的税收政策,也要满足日常税务管理的需要。财务工作人员的工作不仅是为了财务信息使用者提供准确的财务信息,同时还需要对内部财务进行控制,实现内在控制职能。因此,在日常的会计核算中,需要进一步加强明细核算,除了按照会计准则处理税收相关的经营活动项目以外,还需要在明细账目中将税收与会计之间的差别进行注明,以方面税务申报和纳税征收的审核,并为其提供信息依据。

(二)加强涉税信息披露

目前,我国的会计信息披露政策还存在着一定的不足和欠缺,不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也存在着一定的漏洞,在一定程度上使得会计无法全面、准确的为税收提供信息支持,而税收也无法通过信息披露将会计信息真实的反馈到会计信息体系中,同时也造成了税务部门的信息获取成本增加。因此,应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会计信息披露制度,加强涉税信息披露,为税务征收和管理提供更加全面、详细的会计信息,提高会计信息的真实性,降低税务成本,并对差别是否合规、差别的效率等进行分析性披露,预防和减少差异的不合理性。

(三)差别执行新会计准则

企业所属的行业不同,企业性质不同,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和执行也应当不同。比如,上市公司具有明显的公众性和广泛的社会性,因此应强制上市公司严格实施新会计准则,通过规范其会计报告、会计计量等方式确保上市公司提供的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为投资者提供全面、详细的会计信息,满足其投资需要。对于中小型企业而言,中小企业的规模比较小,也不涉及到股票发行或者债券发售,其会计信息的提供主要是用于纳税,但同时由于中小企业的资金少,规模小,其在会计信息处理上一般也欠缺较高的水平,也就是说企业中缺乏专业的人员来进行新会计准则下的会计核算,因此在进行税收申报时为了达到税务部门的要求,通常会任意在会计报表中添加内容,造成较大的差异。因此针对中小企业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或者出台适合其发展和需要的会计准则,并对一些比较容易出现的差异、需要调整的内容、以及处理程序、要求等进行明确,进一步减少财务和税收的差异。

(四)控制会计政策选择范围

目前,我国实施的税收政策相对来讲比较单一,而实施的会计政策却有着较多的选择,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财务会计与税收之间的差别与矛盾,使得整改的税务项目更加复杂,导致税收的成本上升。因此,财务与税收的协调应坚持效率与成本的原则,当发现会计政策与税收政策有偏差,如果其偏差产生的会计信息不会影响投资人决策,那么就不需要对会计信息的准确性进行过分的强调,导致其与税法政策相违背。

(五)合理的税收改革

新会计准则下,财务会计与税收协调发展,不单单只需要会计政策配合税收,还需要税收政策也做出一定的调整和改变,更好的与财务会计协调发展。首先,应分析和找出导致两者之间差异的原因,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进行协调、调整,以促进两者更好的协调发展。目前,我国发布和实施税收法规,通常都会涉及到一定的会计问题,但是却缺乏与之相应的措施和规定予以协调,这就为企业的会计工作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因此,在新的税收政策颁布和实施时,应明确可能给会计带来的影响,并规定处理这种影响的程序和方法。其次,税务管理部分应加强与会计主管部分的沟通和联系,并就两者的协调发展进行互动和对话,综合协调。再次,税务主管部门应加强对会计改革的关注,随时了解会计理念的变化更新动态,以便更好的进行税收改革。

四、结语

新会计准则下,财务会计与税收的差异使得纳税成本、涉税风险都有一定程度的增加,同时也为企业的逃税、漏税提供了可趁之机。因此应在遵循体系与个体融合、效率与公平、国际趋同等原则下采取有效的措施,减少两者之间的差别,降低因差异造成的不利影响,更好的规范企业的财务管理行为。

参考文献:

[1]张艳英.税收制度与会计准则差异协调的初探[J].辽宁师专学报,2012.

[2]蔡小龙.会计收入与税收收入的协调[J].财会经济,2011.

[3]陈桂芹.探究新会计准则与税收法规的协调性[J].财经界,2014.

(作者单位:江苏省宿迁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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