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记者 王巍
“四步走”全方位助力北京城市副中心潞城棚改二期工作19天完成
特约记者 王巍
2016年6月2日,中共北京市委书记郭金龙用一整天时间在北京市通州区调查研究。他强调,建设副中心是北京这座伟大城市发展的历史必然和现实选择,寄托了中央对北京的殷切期望。
郭金龙充分肯定建设成果并指出,中央政治局会议明确要求,坚持世界眼光、国际标准、中国特色、高点定位,以创造历史、追求艺术的精神规划设计建设副中心。同时提出“我们要站在新的坐标系,对标新要求,把商务中心区建成副中心的亮点。”
郭书记的讲话拉开了北京城市副中心潞城棚改二期工作的序幕。潞城棚户区改造是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的重点工程,直接关系到未来行政办公区的建设。
地处百里长安街最东端的潞城镇,是京津冀核心枢纽位置,也是建设中的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新区。潞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共涉及17个村,总面积15平方公里,分两期实施。2016年7月26日,棚户二期工程正式启动,这项涉及11个村、安置人口2300多户,9200余人的改造工程的规模以及涉及到的多村域同步拆迁,在潞城镇乃至北京市通州区历史上都属首次。
19天!——在北京市通州区委、区政府和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潞城棚户区实现了住宅签约率与选房率全部达到100%的目标,出色地完成了任务,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肯定。而这其中,北京市通州区法院“功不可没”!为感谢法院在棚户区改造进程中提供的强有力的司法保障,2016年10月27日,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党委书记关平、副书记林广星特地将一面上书“快捷办案解民忧”的锦旗送到北京市通州区法院并当面表示感谢。
北京市通州区法院陈立如代院长表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聚焦通州”战略,为城市副中心建设快速发展这一“千年大计、国家大事”提供良好法治环境和司法保障是法院的政治职责和历史使命。为此,通州区法院顺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主动谋划,主动对接,坚持依法审判,妥善处理与城市副中心建设密切相关的各类纠纷;提前预判,详细研究制定审执方案,化解措施和办理时限,为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的有序开展提供司法保障。
举措一:保障渠道畅通,构建多方联动机制。通州区法院成立涉城市副中心建设案件领导小组,及时分析和听取案件的进展情况,研究和解决审执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针对对抗性强、维稳工作量大的案件特点,主动向区委、区人大、区委政法委报告审执情况;与区法制办、住建委等相关部门建立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对重大项目、重点工程等敏感案件提前研判。
在具体落实上,法院根据拆迁前和拆迁中不同时期的特点,设立了不同的联动方案:拆迁启动之初,抓住参加区长办公会议、行政执法联席会议、潞城镇棚户区改造指挥部会议、维稳例会等机会,对拆迁工作方案进行法律分析,提示法律风险,促进科学决策。
拆迁工作启动之后,行政庭庭长先后参加了“潞城镇棚户区改造指挥部第五次全体会议”和潞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拆迁动员暨培训大会,就拆迁程序事实、拆迁许可、拆迁引起的信息公开案件以及新行政诉讼法对拆迁案件的影响等方面对拆迁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以及应对方案进行讲解指导,保障棚户区改造项目的顺利实施。
通过与区住建委等部门的联动协调,成功化解潞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第一批最后一户赵某等7人诉区住建委的拆迁行政裁决案件,为潞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第一批实现“无强拆、无强执”全部搬迁的目标奠定了基础。
举措二:开通绿色通道,确保重点工程顺利推进。法院对涉副中心建设的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的案件,全部纳入绿色通道程序,由专门窗口立案、专门合议庭审理、专业执行组执行,做到当天立案,当天移转审判庭,案件审结后第一时间移送执行,确保纠纷及时高效化解。绿色通道开通以来,成功审理和执结涉副中心建设的拆迁腾退案件800余件,保障了潞城镇棚户区改造、环球影城等市、区重点项目的顺利进行。
举措三:创新团队设置,构建机动审判格局。棚户区改造之初,通州区法院第一时间选派骨干力量到棚户区指挥部现场指导,直接接待并回答拆迁群众的相关法律问题,做好诉前纠纷化解工作,必要时在立案后就地开庭审理,以案释法,形成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举措四:拓展审判职能,实现纠纷案结事了。主动延伸审判的职能和优势,为涉案的行政执法人员和拆迁人员进行专门培训,结合典型案例就拆迁案件中可能遇到的问题进行讲解指导,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规范拆迁,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强化与乡镇、街道和村委会的沟通,充分发挥基层自治组织的优势,分流化解住户心结矛盾,努力实现大纠纷化小,小纠纷化了。
“2017年底,政府就要搬过来,拆迁工作和安置的时间节点一定要保证。”北京市通州区法院王成喜副院长说,拆迁对于整个通州区,都是“时间紧、任务重”的一项工作,对于法院而言,在前期进行普法宣传,化解各方在法律上的疑惑是大家的工作重点。此前常年从事执行工作的王院长表示,拆迁过程中,总会遇到一些羁绊,此次城市副中心潞城棚改二期工作进行过程中,在完成任务60%~70%的时候,确实遇到了一些阻力,比较典型的就是,因为家庭矛盾、析产、利益分配等问题,被拆迁人员不与拆迁单位签约。
2016年中秋节前夕9月10日上午,通州区法院副院长王成喜带领诉调办主任张文林、张家湾法庭副庭长李想、助理审判员叶福勇来到潞城棚户区改造指挥部,就通州区法院派专人进驻指挥部进行案件提前化解疏导等工作与潞城镇党委书记关平进行商谈接洽。
当时,潞城棚户区改造第二批拆迁签约工作在即,当天早上8点半钟,王成喜副院长一行来到潞城棚改BCD片区指挥中心,与关平书记就人员安排、办公场所、工作内容等方面进行协商。随后,关平书记对第二批拆迁户中可能引发矛盾的情况进行了详细说明,同时,表达了对通州区法院派专人进驻指挥部支持和帮助拆迁工作顺利开展的感谢之意。对此,王成喜副院长表示,潞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责任大、任务重、时间紧,此次派遣骨干力量进驻潞城镇棚户区改造指挥部是通州区法院党组根据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要求做出的重大决策,是协助指挥部做好涉拆迁法律及政策答疑、提前调解和化解案件的必然要求,也是通州区法院协助和支持棚户区改造顺利进行、助推城市副中心建设的重要举措。在第二批拆迁工作顺利结束前,通州区法院将安排骨干力量在指挥部现场进行法律指导,及时解答拆迁群众的疑难问题,做好纠纷化解工作,必要时立案后就地开庭审理,以形成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最后,王成喜副院长一行来到办公场所,查看日常办公必需的办公桌椅、电脑、打印机等设备。现场指导人员当天就开始了群众接待工作。
“我们不少干警法官的中秋节也是在拆迁现场过的”,王院长说,前期细致周到的法律服务,解开了百姓的心结,消除了矛盾隐患,为拆迁工作得以顺利进行铺平了道路。
因为副中心、环球影城等一系列工程的头图建设,北京市通州区法院张家湾法庭副庭长李想和法官叶福勇近些年没少与拆迁官司中的当事人打交道。在他们看来,婚姻家庭、继承析产以及租赁案件,是拆迁纠纷中民事案件比较集中的几个类型。
“拆迁人数多、村落多、利益过于巨大、当事人文化水平相对不高、法律意识不强”是拆迁纠纷高发的主要原因,“不少当事人觉得,房子谁住着,拆迁款就应该归谁!”
在这种大背景下,法院对民事案件“不诉不理”的大原则就随着客观环境发生了细微的变化,“对于婚姻家庭以及继承案件,在前期的普法和沟通往往能起到很有效的作用。”两位法官表示。
让李想法官印象深刻的,是一起家庭纠纷引发的拆迁案:在城市副中心潞城棚改二期拆迁的常屯村中,60多岁的老王将自己的母亲、弟弟和妹妹告到了法院,要求进行房屋的所有权确认。法官一看,是老百姓自己家里亲人间的官司,于是向当事人了解矛盾纠纷出自于哪里。不问不知道,原来一家人感情上的不平衡是“历史问题”并且由来已久。
60岁的老王幼年间丧父,家里经济环境比较贫困,到老王15岁的时候,母亲已经没有能力供他继续读书,辍学的老王开始上班并在一家村办企业“挣工分”供弟妹读书。结婚前,老王基本上把所有的收入都用来贴补家用。
上世纪80年代初,王家在家中获得土地所有权的一块土地上建房,但当时老王没有出资。1993年,该土地所有权确认在弟弟名下,此后妹妹嫁到北京城里。目前,老王已经退休,但在村里没有自己的住房。
城市副中心潞城棚改二期工作拆迁时,老王家的房子正好在拆迁范围内,但是由于拆迁利益巨大,老王的弟弟不同意将拆迁利益分给哥哥老王。
老王于是起诉要求说,这块地面临拆迁,虽然建房时自己没有出资,但自己对家庭的贡献在建房中有所体现,所以,现在也应该有属于他本人的拆迁利益。
“这个案子在镇政府调解的时候没有成功,但是我们听出来当事人口气有所软化。”李想法官说,此后,法官们便开始到老王与老王弟弟家分别走访,先对一家人进行普法,尤其向老王说明,要达到诉讼目的,需要什么样的证据以及相关法律所带来的后果,会对双方的拆迁利益和拆迁后的一系列所得的影响。
说法之后便是说理,法官通过讲解让老王明白弟弟本身应有的权利,让老王弟弟明白,他哥哥在多年里对家庭的付出,“给双方的权利划出一条线,让对方明白不能越线。”
再三就是对当事人说情,通过回忆成长经历中大家的彼此照顾,把双方对彼此的亲情激发出来。
“城市副中心潞城棚改二期开始不久,这个案子就立在法院了!”通过十多天的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斡旋”,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最终,三被告同意给老王提供一套住房,虽然因为拆迁纠纷闹上了法庭,但一家人最终化解了矛盾。
“如果双方不达成共识,是没办法与拆迁公司签订合同的,这不但会影响到拆迁的签约率,还会影响到拆迁的进程,如果这样的官司一直拖着,就会导致拆迁进程变得缓慢。”李想法官表示,“对于这类纠纷和有苗头的涉及拆迁的民事案件,在20天内,法官们都可以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将其消化掉。”
根据北京市通州区法院统计,截止到2016年10月31日,该法院共受理行政案件370件,涉及城市副中心建设的共计273件,占行政案件受案总数的67.8%。其中行政诉讼案件125件,主要为房屋拆迁行政许可类17件,房屋拆迁行政裁决类16件,涉拆迁信息公开案件13件,拆除违法建设类8件,履行法定职责类20件,其他涉及城市副中心建设诉讼案件51件;行政非诉审查案件148件,主要集中在违法占地类102件,房屋拆迁行政裁决类16件,房屋行政征收类30件。
从上述数据来看,通州区法院受理的半数以上行政案件均与城市副中心建设相关。
围绕服务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这一大局,行政审判庭把依法公正履行行政审判职能、维护区域和谐与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积极发挥审判职能,顺利完成年初定下的各项审判任务,无一超审限结案,无一涉副中心建设案件被发回重审、改判。
通州区法院行政庭法官助理金涛介绍说,通州区法院行政审判庭立足审判,多措并举,为城市副中心建设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支撑,具体体现在:
第一,重大项目提前介入,降低行政诉讼案件大规模爆发风险,例如潞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中,行政庭通过为拆迁指挥部授课、培训拆迁相关法律法规、组织联席会议等多种方式,保障拆迁工作顺利推进,该项目已启动的A片区涉及的1782户,签约率接近100%,仅有2户进入行政诉讼程序,经过法院协调化解,该2户均已签约,A片区拆迁顺利完成。
第二,大力宣传行政诉讼法律法规,提升行政执法部门执法水平和应诉水平。通州区法院每年年初制定本年度普法活动方式,并将该活动固定化、机制化、长期化,着力提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例如2015年度行政庭开展送法进机关系列活动,大力宣传行政法律法规,当年开展该活动3次。
第三,针对涉拆迁类案件积极开展调研,适时发送司法建议,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建议,例如2014年度针对政府信息公开案件撰写的调研报告荣获北京市高级法院行政审判调研报告二等奖,2015年度针对乡镇政府做被告类案件撰写的司法建议受到区长的批复并责令相关部门落实整改。
第四,大力推动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反映出对行政诉讼的重视,对于行政争议化解具有重要作用。为此,通州区法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积极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取得良好收效。截止2016年度10月底,法院行政诉讼案件负责人出庭17人次,占开庭案件的16%。
第五,立足于“案结、事了、人和”,采取“严审”“细调”“详释”六字方针,积极探索推进行政纠纷的实质性解决。一是建立诉前会商协调机制,在立案审查阶段与立案庭加强沟通与配合,对具有化解可能性与必要性的行政案件,及时与相关行政机关沟通,开展行政纠纷诉前化解工作;二是将行政案件协调工作贯穿行政审判工作的全程,开庭前、庭审中、庭审后、宣判后,分时段对行政争议进行协调化解;三是加强与基层组织的密切配合,强化与相关部门的联动协调,形成解决问题的合力,保证了行政纠纷的实质性解决。例如,2015年度该行政庭成功协调化解了李某等60名原告诉区住建委的集团诉讼、张某诉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人民政府行政赔偿系列案件及潞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核心地块中赵某等7名被拆迁人(7名被安置人)诉区住建委房屋拆迁行政裁决案等,诉外协调化解率28.3%,高于全市行政审判平均水平。
除了上述举措,行政庭还积极准备,应对市级机关入驻通州区带来的新类型行政案件挑战。随着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的有序推进,市级机关将陆续入驻通州,届时以市级机关为被告的行政案件数量将呈现飞速增长和多样化的趋势。近5年来,通州区法院共计受理行政诉讼案件831件,其中以市级机关为被告的仅131件,不足五分之一,且多以复议机关身份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案件类型亦集中在涉房屋拆迁相关规划许可证、行政裁决和土地登记等,类型单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