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空间新媒体艺术观念与表现研究①

2017-01-06 12:36陈媛媛南京邮电大学传媒与艺术学院江苏南京210046
关键词:空间艺术

陈媛媛 (南京邮电大学 传媒与艺术学院,江苏 南京 210046)

公共空间新媒体艺术观念与表现研究①

陈媛媛 (南京邮电大学 传媒与艺术学院,江苏 南京 210046)

公共空间新媒体艺术的观念内涵呈现多向度范式,表现为比特空间的延伸,社会认知的转向以及艺术互动隐喻的象征;其叙事及互动体验的参与体现了虚拟与现实空间的多维交叉,感性的逻辑建构以及肢体语言的表达参与。新媒体艺术的进入,形成公共空间新媒体艺术的互动接口,以达到艺术表现、沟通和互动的目的。

公共空间新媒体艺术;新媒体艺术观念;新媒体艺术表现

一、公共空间新媒体艺术观念内涵的多向度范式

公共空间新媒体艺术是一种复合艺术形式,是存在于公共空间的艺术与新媒体艺术的互动美学内涵发生联系的一种艺术表现形式,是公共空间的艺术与当下社会公众产生沟通的一种方式,以新媒体技术为表现手段;从美学角度来说是通过新媒体艺术的互动形式体现“互动”“自由自在”的美学内涵,从社会学意义来说是一个社会的人文化和社会化的形象代表,规范“人机共栖”的社会形态。作为其表现形态的观念内涵,表现出全新的交流和构建范式。

(一)公共空间新媒体艺术的观念内涵

相较于广义的新媒体艺术形式,公共空间新媒体艺术的观念内涵、美学思想仍可追溯至科学的发明与大量运用;不仅改变人类的物质生活,也改变着人类的精神生活。纵观百年工业革命的科技史,每一次科技进步,都震撼人们的思维传统变化。每一次科技进步都为艺术提供“新视野”、“新观念”和“新思维”发展的契机。正如摄影术催生了“技术美学”;电影和动画开拓了“世界的艺术”;机械和动力启发了“装置艺术”;电视和摄像则孕育“录像艺术”等。每当新技术的产生或成熟,就会产生各种新艺术流派和各种“新美学”。19世纪至今,艺术运动的不断产生,新媒体艺术的发展,几乎就是一部现代科技史。

从西方艺术史看,艺术往往与科学的革命联系在一起。设计常被人们视作科学与技术的“结晶”,也被看做是连接生产与审美的“桥梁”。现代新媒体艺术的滋生土壤与工业和信息产品的“美学”设计需求相关。从历史文化角度做探讨,19世纪末20世界初,科学与工业技术的发展,使绘画、雕塑等传统艺术发生功能性变化,形成现代艺术、影像艺术和设计艺术三大独立的艺术状态,三个艺术形态相互渗透,相互影响,形成交融和互动的新艺术。在西方古典美学解构的同时,后现代主义思想逐渐形成,并不断掀起对传统美学观念的冲击,在20世纪60年代达到高潮。由此,新媒体艺术形成以“生活审美化”和“艺术大众化”为核心的新的艺术形式。

新媒体艺术的美学思想,主要来源于蒙德里安、康定斯基的抽象主义艺术、包豪斯的工业设计思想、意大利马里内蒂“未来主义”的“机器美学”、法国杜尚达达主义(dada,木马意思)的对欧洲传统文化厌弃。除此之外,19世纪英国的拉斯金和莫里斯发起“新手工艺美术运动”的设计风格,主张艺术要与日常生活结合,艺术家应该从工作室走入生活,创作大众所理解和喜爱的作品;“生活即艺术”、“艺术和反理性艺术”思想,20世纪50—60年代,动力艺术和光效应艺术、20世纪70年代的录像装置技术,数字合成技术等,都对新媒体艺术美学思想造成影响。20世纪50年代,各种艺术运动将传统艺术推向各种新型城市空间,艺术家的偶然性、机遇及参与性等举动加强了城市的活化性,形成环境的媒体化,如奥托.皮纳(Otto Piene)的“天空艺术”,克里斯托和詹妮.克劳德夫妇(Christo and Jeanne Claude)的“大地艺术”等。

此外,英国与美国发展出杜尚为代表新的艺术流派“波普艺术”,提出“通俗的、短暂的、可消费的、低廉的、大批量生产的、年轻的、妙趣诙谐的、性感的、诡秘狡诈的、有魅力的、大生意的”,和现代媒体艺术的表现和思维方式存在密切逻辑关系;其更贴近日常生活利用大众传媒,依靠复制技术创作,挑战传统的艺术定义的审美思想。

综上,公共空间新媒体艺术作为一种新的艺术形式,给人们提供了广阔的艺术空间;艺术空间的拓展,又使当代审美的外延与内涵得到明显的扩大和延伸。应用领域的社会信息服务业、工业设计标准信息服务、智能娱乐产品和高级数字娱乐产品设计开发等,已使社会形成“数字化”的认同。伴随社会“数字化”的发展,文化从最初狭窄的特定艺术种类,扩张到人类所有的精神领域和意识领域,日常生活开始趋于审美化。

(二)观念内涵的多向度范式表现

1.比特空间的延伸

在社会的日常生活中,空间是容积、能够容纳体积的代名词,它是和实体的物理相对存在的,人们对于空间的感受是借助实体触摸而得到的。在社会及人类的发展中,人们会用围合或分割或圈占来取得自己所得的空间;与此同时,空间的封闭和开放是相对的。公共空间新媒体艺术以比特信息为基础、以各种不同的形式塑造空间,改变空间,从而使人产生不同的感受。

图1 公共空间新媒体艺术的空间多维形式构成

公共空间新媒体艺术所塑造的空间存在着垂直与水平维度;在上图的维度模型里,这些被系统化的空间塑造存在互有交叉,有共同的部分,也有不同的部分,对于其内涵与范畴有不同的定义和延伸,并形成了不同的空间领域;但此领域可被打破和重叠。

(1)平面空间向多维立体空间扩展

相较于新媒体艺术,传统的艺术视觉表达通常是平面设计元素为主。而公共空间新媒体艺术则更多的是将平面设计元素进行无限延伸,塑造视觉通透和渐层互动呈现,以此来延展平面艺术设计的纵向空间。公共空间新媒体艺术多是将平面艺术空间以更直观的方式转换、穿插,将有限的、静态的空间集合通过装置性立体艺术拓展成无限的、动态的空间元素集合,营造出立体的贴近真实的感受。

(2)新型的公共空间形成,物理空间与虚拟空间交叉并置。

公共空间新媒体艺术以其独特的实体数码展示方式,充分运用观众与艺术的互动,使观众沉浸其间,浑然不觉真实与虚幻之分;观众通过对此新媒体艺术的感受,游走于充满节奏的多元数码世界,感受独特的艺术视觉效果,沉浸于抽象和无限相互交织的时空。这种相互交织的时间与空间概念,即带来新型的公共空间形成,处于物理空间与虚拟空间交叉并置之中。

(3)信息交流是空间的主体,个人空间和社会空间混合。

在空间方面来说,公共空间新媒体艺术所塑造的空间,其主体是信息交流,其交流的对象是个人或群体的精神文化,所以其空间拓展也表现为个人空间和社会空间的混合。公共空间新媒体艺术的表现形式,大多是在特定的时空环境中,将人类日常生活中已消费或未消费过的物质文化实体,进行艺术的有效选择、利用、改造、组合及演绎,以展示出新的个体或群体丰富的精神文化意蕴。此空间必须是能使观众置身其中的、具体“环境”特性的空间。公共空间新媒体艺术在空间范式的概念延伸,成为观众个体信息与社会群体信息互相交流的环境,成为可传递动态讯息的环境构造体。

2.社会认知的转向

在电子邮件和网络电话的世界里,我们共同生活的传播空间无穷大,其强度和速度是几年前难以想象的。新媒体艺术不再是特权阶层的精神盛宴,其艺术主张已为民众普遍认同。“网络创意群”、“以人为本”的虚拟社会,人类追求新鲜刺激图像信息的兴致及个人表演欲得需求也产生了价值。“复制拼贴”,“异类合成”,“再创意”“恶搞”等社会现象,由此引发更多的文化争论、价值观变化,以及社会认知的转向。

一方面,公共空间新媒体艺术艺术与非艺术的边界被破除,艺术的领域变宽,艺术的创作者和接受者不再以典型化式、静态的沉思替代艺术结果,艺术的阅读方式和图像的判断能力不再借助经典为蓝本,而是面对当下,直接从自下而上真实的情景中去接受,去体验,甚至是参与其中,互为表里。从杜尚“波普艺术”的“艺术即生活”观始,艺术已从画廊、沙龙、博物馆等四壁围困的模式走向户外,走向空间化;其表现形态从平面走向空间,从单一的画种走向绘画媒介的混合性过渡,更多表现为静态与动态的光效应、肢体和观念等非传统的艺术出现,尤其是公共空间新媒体艺术已将视觉图式的共性特征被个性化的文化索求所解构。

另一方面,公共空间新媒体艺术的传播,表现手法和表现风格不断在改变,也改变着大众的审美情趣和审美要求。“虚拟”视觉与“实境”感觉同步,是大众在真实社会与虚拟情景交替环境下不断追求的刺激视觉体验;这种新体验与新认知,在人体感官作用下,将大众由被动的接受者,转向为可以按照个性化的审美定位,通过各种手段对艺术方式进行改变和再创造。个人也可以是艺术家,艺术设计与技术的艺术融合,具有更强的渗透力和感染力。艺术家不再像传统艺术那样关起门来独立地完成一件作品,而是更多地以多人合作的方式进行创作,这一点特别体现在艺术家与不同领域的技术人员的合作方面。传统意义中作为观看者的观众地位的改变。观众不再是被动的观看者,而成为了引发作品开始运作的关键因素,或直接成为作品的一部分。

3.隐喻的象征

艺术主要的职责之一,不是再现世界,而是通过对世界的再现,使我们以特定的态度和特殊的角度去看这个世界。……所谓产生效果,也即让那些投身在世界中的观众对世界的看法产生转变,或进一步得到肯定。公共空间新媒体艺术是艺术,也具有文化的隐喻象征意义;有着赖以产生的社会基础,归根到底是社会化分工的产物。

公共空间新媒体艺术是形象化较强的文化产业。商业性不是其第一和唯一属性,但其艺术的文化灵魂是其文化价值成功的关键所在。公共空间新媒体艺术的艺术象征意义,是一个由物质到精神的生产转换过程。作为在新媒体中的艺术形式,不仅是观众艺术消费的过程,还始终伴随着观众的消费与再创作过程。公共空间新媒体艺术拥有艺术的独特魅力,不仅具有深远的艺术价值,衍生出来的文化含义蕴藏着比作品本身更大的文化价值和商业价值,具有特定的文化隐喻象征意义。其文化隐喻象征意义基础及表现在于:

1、具有科学技术商品化载体的特性。公共空间新媒体艺术是大众文化、大众艺术,对新媒体艺术价值的接受与认同。因此,这种形态的艺术应当符合观众不同群体,多元化的视觉经验和自然规律,使大众可以轻松地体验到艺术表现之下所要表达的感情和意义。

2、以娱乐、消遣游戏、精神抚慰为目的。以公共空间新媒体艺术特有介于真实和虚幻之间独特的美学特点,虚构内容,巧思创意,表现与现实落差的体验空间或创意性情境,达到“游戏冲动”的精神体验。“游戏冲动”在席勒的美学思想中,是一个重要的概念。……游戏的根本特点,就在于自由活动。席勒正是这样来理解游戏的,他说:“我们说一个人游戏,是说他审美地观照自然,并创作了艺术,把自然对象都看成是生气灌注的。在这里面,单纯的自然的必然性,让位给了各种能力的自由活动;精神自发地与自然相和谐,形式与物质相和谐。”(第十五信)[1]。公共空间新媒体艺术通过技术传递手法,从文化涵义,年龄结构等方面,带给大众视觉上创意想象,带来娱乐性和幽默诙谐、轻松明快,刺激和好奇,愉悦的美感和享受,以此实现文化隐喻中寻求人和自然和谐相处方式的价值需要。

二、公共空间新媒体艺术身体叙事及互动体验的参与

(一)空间性的多维性:虚拟与现实

在新媒体技术实现“虚拟假定”的空间世界里,公共空间新媒体艺术表现手法已不受制于现实规则;其艺术的形式更具视觉冲击力,如何直接、具体、个性化地创造出美术视觉语言,技术地传达设计理念和文化、艺术主张,实现技术与艺术完美结合,已成为设计师创作始终不渝地寻找、挖掘的追求。公共空间新媒体艺术的空间多维形式构成的基础在于:

1、空间的形式延伸及新思维的挖掘。新媒体技术带给社会的变革不仅仅是“一切”,更多的是人脑的延伸和扩展,尤其是无法替代设计的创造性思维。在公共空间新媒体艺术具象表现中,需要技术,运用技术,但在理解技术的同时,需要设计思维和启发创意灵感,掌握日新月异的计算机硬件和软件技术,并灵活把握视觉新语汇的表达,运用计算机技术系统,支撑美术设计;包括对点、线、面、方、圆、三角等几何形和各种色彩的元素,根据设计指令进行平移、重复、渐变、旋转、错位、变异、增减等操作,生成理想的图形和色彩;构成各种最基本设计元素的储存,用艺术与技术的“语言”表达思想,真正达到“人机对话”的艺术境界。

2、“艺术”和“技术”的双重关系。首先,“艺术”是“技术”实现的主导与核心。公共空间新媒体艺术的理念与创意,源于创作者主观文化艺术修养,既包含创作者对客观世界的认识,表现了对美和丑的审视和审美价值观念的表达;其创意与实现,也存在艺术思想与和技术“鼠标”“键盘”等形式下的“交互对话”的操作关系,同样具备人脑与电脑操纵“人机对话”的特点。在公共空间新媒体艺术形态展现中,人脑艺术表现完全处于主宰和支配的地位,技术是辅助人脑更有效地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和智慧的工具,使其迅速地在显示屏上设计,并通过多次修整达到理想的图形,便捷地把设计的创意传达给程序。其次,“技术”是实现“艺术”主张的辅助工具。技术的进步与发展,为公共空间新媒体艺术的艺术形态、创作、审美、设计手段及最终的视觉传播效果,带来崭新的思维空间。其设计创意,既有艺术思维,也有技术的思维;而关键技术体现在计算机动画制作硬件与软件运用上。不同的公共空间新媒体艺术设计效果,取决于不同的硬件、软件功能。虽然制作的复杂程度不同,但其基本原理是一致的。

(二)互动系统与模式建构:感性的逻辑建构

图2 公共空间新媒体艺术感性的逻辑建构

其逻辑建构主要表现为以下三方面,并互为因果,相辅相成:

1、公共空间新媒体艺术是一种大众化艺术形式,即包含艺术创作者的逻辑思维与形象思维、与大众在艺术中的“互动”。思维不管是形象思维或逻辑思维,都是认识的一种深化,是人的认识的理性阶段达到的对事物的本质的把握。形象思维的过程在实质上与逻辑思维相同,也是从现象到本质,从感性到理性的认识过程。但这过程又有与逻辑思维不同的、本身独有的一些规律和特点,这就是在整个过程中思维永远离不开感性形象的活力和想象。在表现形式上,无论传统艺术还是计算机艺术虚拟的水彩、素描、油画、雕塑等艺术手段及任何材料,都可以成为公共空间新媒体艺术“人机互动”实现形式构成元素,成为创作者与大众发挥艺术审美灵感实现的途径。

2、复杂系统与人互动的方式成为可能。相对于传统媒介的单向信息传递,新媒体与多维度和非线性,信息的双向、乃至多维的传递、反馈、碰撞、融合和激发,即构成了“交互与互动”的内容。

大型互动装置艺术《云》(“Cloud”)是由6000个新的或废旧的灯泡组成,于2014年在卡尔加里(Calgary)城市第一个白夜节做公开展示。作为创建该装置过程的一部分,创作者收集当地的家庭、企业、博物馆和生态站烧坏白炽灯泡。该互动装置艺术最初的想法是创建社区和艺术家之间的非正式合作,并以降低成本的方式做实验性艺术创作的后期使用试验。无数的灯泡组成了一朵巨大的云朵,每个灯泡都装上拉弦,让观众来控制该灯泡云的照明。观众通过即兴的拉线开关与作品互动,使自己成为装置艺术集体中的个体进行交互。

图3 大型互动装置艺术《云》(“Cloud”)装置现场,以及观众的互动

《云》(“Cloud”)互动装置艺术充分体现了复杂系统中人的“互动”行为设计。公共空间新媒体艺术“互动”关注的重点不是形式与内涵,而是“互动”的行为设计。传统设计的设计元素是点、线、面、色彩、肌理等,而公共空间新媒体艺术“互动”设计的元素是:复杂系统与人互动的方式——即人的行为。

3、公共空间新媒体艺术文化审美的社会性。在审美王国里,每个公民都是‘自由公民’,在权利力量的国度中,人和人以力相遇,他的活动受限制;在安于职守的、伦理的国度里,人和人以法律的威严相对峙,他的意志受到束缚;在审美的国度中,人就只需以形象显现给别人,只作为游戏的对象而与人相处,通过自由去给予自由,这就是审美王国的基本法律。美成了物质与精神、感性与理性、客观与主观之间的中介。美在人性发展的过程中,所起的正是这样的一种中介作用。正是这种中介作者用,使它能够改造人、教育人、克服人的片面性,使人成为具有完整的人性的人。

高度的娱乐性成为公共空间新媒体艺术的主要功能之一。在新媒体信息传播趋于图形化、动态化、互动化的现代社会形态中,公共空间新媒体艺术以其独特的文化形式与审美价值被更多的人认知。在“人机互动”在线形态下,时空特性淡化了各种文化时空观,差异文化交流将统一到同一虚拟时空里,公共空间的互动审美得到最生动的表现。基于互联网等新媒体平台多路径、多选择、多结局实现艺术交互和审美互动,包括各种有效的互动方式、增强和扩充,关注大众的心理和行为特点的普遍性、代入性以及互动操作过程参与感,都使大众在欣赏过程中充分发挥移情效应,最终大众的审美艺术观发生变迁。

(三)肢体语言的表达

相较于原手工传统技术技艺经验的艺术形态,从表现形式的结构逻辑以及相关审美趣味方面看,不断发展的公共空间新媒体艺术在新视觉中兴起的公共空间新媒体艺术,在手段上区别于以物质媒介为手段的视觉经验,更多地运用肢体语言处理媒介技术,所产生视觉经验已是截然不同的文化界面。

公共空间新媒体艺术中肢体语言的加入使得传统艺术专业与业余的价值观被抛弃。公共空间新媒体艺术中肢体语言表达要求创作者个人或群体的集合性参与,或是和大众欣赏者的群体性合作,运用肢体动作、肢体形态、肢体的表达语言重构新鲜而实在的美术视觉文化和美学观念,应用新手段和新技术条件创造符合社会精神的美术环境,促使对固有审美观的解体,并带来一定的商业机遇。公共空间新媒体艺术的文化艺术与商业价值经营手法不分彼此,艺术也不再肯定个人创作积累和个人英雄成功伟业。公共空间新媒体艺术文化为人们展现的是一个崭新的艺术民主和大众文化时代到来,需要对“多元化”的形式与表现把握更加准确。

图4 2010年8月25日,在德国多特蒙德市的Uturm场馆前,举行“Interactive Urban Dance Projection”互动体验项目展示

2010年,德国多特蒙德城市曾举办系列的互动体验活动,包括具有实验特色的互动投影,音乐,舞蹈和视觉艺术等。该系列活动隶属于欧洲Uturm项目。项目组织众多国际学生和经验丰富的专业互动设计开发团队,所设计的互动作品用于欧洲的文化首都的E-文化博览会闭幕式。2010年8月25日,在德国多特蒙德市的Uturm场馆前,举行了“Interactive Urban Dance Projection”互动体验项目展示。该项目将音乐、舞蹈、影像、观众与互动结合,把现场观众的舞蹈动作实时投影至Uturm的建筑立面上,并不断增加,最终形成了一面布满抽象、活动的舞蹈影像的立面。

三、结语

现代社会中,由于计算机技术的飞速发展和对人类生活影响程度的日益扩大,新媒体、数字化已渗透到人类生活的各个方面。公共空间与新媒体艺术同时具有“互动”“交流”的社会属性,也有“艺术与文化服务于社会”的精神取向;新媒体艺术的进入,或动态或静态、或是物理存在或是虚拟、再现和表现的艺术形态,形成公共空间新媒体艺术的互动接口,以达到艺术表现、沟通和互动的目的。空间可以是新媒体艺术的媒介,这与新媒体艺术调动一切感官、张扬个性与本能意识的潜在特征相匹配。

公共空间新媒体艺术的叙事表现成为一大趋势并已呈现,公共空间已不再是原有的地域空间,而更发展成以互联网为基础的多维空间,在人类的政治、经济、文化等综合性视角,以多维形态呈现,其作为人类社会生活与接触的重要内容,表现出更强的虚拟性、公共性、时效性及交互性,使公共空间与新媒体艺术的互动在设计和实践中形成交会。

[1]蒋孔阳,德国古典美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4:209-211.

(责任编辑:梁 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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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9675(2016)06-0176-05

2016-08-20

陈媛媛(1986— ),女,江苏南京人,南京邮电大学传媒与艺术学院讲师,研究方向:新媒体艺术理论与创作研究、动画艺术创作与研究。

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公共空间新媒体艺术的构成及应用研究》(15YJC760014);2014年度南京邮电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大数据时代新媒体艺术互动形态社会应用研究》(NYS214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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