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2017-01-03 21:37
今日印刷 2016年12期
关键词:观澜食品标签排污费

云南省发布《云南省循环经济促进条例(草案)》

11月2日,云南省政府法制办就《云南省循环经济促进条例(草案)》 (以下简称《条例送审稿》)广征民意。《条例送审稿》提出,禁止生产和销售过度包装的商品;同时,要求产品包装物的设计和生产应当符合产品包装技术标准。产品包装材料应当优先采用易回收、易拆解、易降解、无毒无害或者低毒低害的材料,鼓励使用再生材料作为包装物。违者,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拟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深圳市观澜办事处开展印刷行业综合整治

日前,深圳市观澜办事处对印刷行业开展了综合整治。观澜执法队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中队共出动执法人员134人,对辖区内的印刷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检查印刷企业34家。接下来,观澜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中队将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印刷业的管理,加大对印刷企业的检查频率和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印刷活动,从源头上杜绝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广告宣传品流入辖区市场,取缔无《印刷经营许可证》的印刷企业,端掉非法印刷窝点;查处违法违规印刷行为,整顿和规范印刷企业的经营秩序,提高企业法人或负责人的法律意识,增强守法观念,强化企业管理措施,明确企业社会责任。通过整顿和规范,确保辖区印刷业健康有序地发展。

江西省发布关于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收费试点的通知

近日,江西省下发了关于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收费试点的通知,继北京、上海、江苏等地开征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污费之后,VOCs排污费再次扩围。根据通知,江西省从2016年11月1日起,正式对石油化工、包装印刷行业试点征收VOCs排污费,鉴于VOCs对环境的损害程度与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相当,确定VOCs当量值为0.95,征收标准为每污染当量1.2元,每一排放口排放的VOCs均需征收VOCs排污费,不受对前3项污染物征收排污费的限制,但对于VOCs中的苯、甲苯、二甲苯等污染物已征收排污费的,应将其排放量从VOCs排放量中扣除。

江苏省年底将出台食品标签新规

近日,据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品生产监管处透露,目前江苏省使用的标签法规仅仅针对的是预包装食品,而现在市场上食品种类已经很多,包括食用农产品、特殊医学食品、辐照食品、进口食品等,不同种类的食品,对标签的要求也不同。因此,由江苏省局制定的覆盖众多产品类别的新食品标签法规预计将在今年年底出台。

2017年7月1日起荷兰将禁止“装饰”香烟包装

公共卫生局局长Martin van Rijn近日宣布,从2017年7月1日起,荷兰将禁止销售颜色鲜艳(包含全息图、压花或表达特定主题)的香烟包。包装不能包含声音、视觉、嗅觉等方面的特殊效果,如打开包装时出现的特殊气味或发光的墨水印记等元素。政府将严格监督烟草业,以确保新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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