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治基层“微腐败”凝聚强军正能量

2017-01-02 19:00林敏
政工学刊 2017年4期
关键词:微腐败风气骨干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和中央军委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旗帜鲜明、态度坚定,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取得了显著成效。然而,少数基层部队仍然存在一些与作风纪律要求及我军优良传统不相符的“微腐败”现象,极易损害部队政治生态、腐蚀党员干部、败坏基层风气,需要坚决纠治。

一、基层部队“微腐败”现象主要表现

(一)优亲厚友,有失公平。少数基层领导和干部骨干在生活、工作中对亲戚、老乡、与自己走得近的人格外照顾。有的对其在日常管理中失之于宽,外出请销假时开后门;有的在评功评奖、入党考学、岗位调整等问题上帮忙出力;有的干部骨干虚荣心强,爱听好话,喜欢溜须拍马、会说好话的下属,导致处理一些工作生活事务的时候有失公平,凡此种种难免引起官兵不满。

(二)顺手牵羊,侵占利益。有的干部骨干公私不分、爱占小便宜,挪用单位或所管理的公共物品;有的借过生日和节日的机会收受战友的小礼品,对官兵带回来的土特产来者不拒;有的带兵骨干不时借用新同志的贵重物品,新同志虽嘴上不说,心里却不情愿,容易引起矛盾;有的领导干部使用公车外出办私事,带亲戚朋友来食堂吃饭未能按规定交伙食费,这些都是与基层风气建设要求不相符的。

(三)作风漂浮,脱离群众。少数基层领导和干部感情上与普通官兵贴得不近,“五同”制度落实不好;有的基层领导干部和骨干在位不作为、慢作为、怕作为,对基层官兵反映的问题困难要么拖拉、要么推诿;有的干部骨干精神状态不佳,作风懒散,上班不上岗,基层官兵对这些现象颇有微词。

二、基层部队“微腐败”现象的原因分析

(一)思想认识存在偏差。党的十八大以来,广大官兵对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和严肃性有了较为深刻的认识,但少数官兵仍然对作风建设高压态势和基层风气建设新常态认识不深刻,对通报的典型案例不警醒,存在与己无关的思想和侥幸心理。有的认为“微腐败”不算腐,没必要上纲上线,有极个别官兵甚至认为有些措施规定不近人情,存在抵触情绪。

(二)制度规定不够严密。有的单位对基层“微腐败”现象以及基层风气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未引起足够重视,有的基层单位执行制度规定不够严格,对违规违纪的干部、老士官党员抹不开情面、卸不下包袱,党内生活“一片和气”,缺乏原则性战斗性。

(三)日常监督不够有力。有的纪委成员缺乏积极作为、敢于担当精神,主动发现“微腐败”问题、靠前监督监察不够;有的机关纪检干部能力素质偏弱,对自身职责不清、业务不熟,主动作为意识偏弱;有的基层主官对“微腐败”不够重视、听之任之,认为只要不出大乱子、大麻烦就行;有的党支部纪律委员存在碍于人情不敢监督、业务不熟不会监督的问题;有的官兵对单位领导不够信任,担心打击报复,对一些“微腐败”现象抱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

三、纠治基层部队“微腐败”现象的措施

习主席在十八届中纪委三次全会上的讲话中强调,反腐倡廉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艰巨的任务,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必须常抓不懈,持之以恒,必须始终坚持零容忍的态度,抓早抓小,有病就马上治,发现问题就及时处理,不能养痈遗患。习主席的重要论述为我们加强基层风气建设、整治基层“微腐败”,提供了遵循、指明了方向。

(一)坚持教育先行,着力夯实思想根基。纠治基层“微腐败”现象进一步纯正基层风气,首先应当在扭转官兵习非为是的惯性上下功夫。要增强官兵思想和行动自觉。组织官兵深入学习领会习主席关于党风廉政建设重要论述,以及《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制度规定,不断强化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切实把廉政理念转化为官兵的行为实践。要真实掌握官兵关注关切。通过召开座谈会、与官兵网上交流、开展问卷调查等方式摸清官兵思想底数,征求官兵对风气建设的意见建议。要持续加大教育力度。引导官兵深化对“微腐败”危害的认识,自觉抵制“微腐败”,让“微腐败”成为“过街老鼠”,形成人人喊打之势。要浓厚廉政文化氛围。积极开展廉政征文、廉政格言警句征集等活动,充分利用灯箱、橱窗等宣传方式,大力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浓厚氛围,达到“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良好效果。

(二)严格监督执纪,确保基层风清气正。纠治基层“微腐败”现象进一步纯正基层风气,应当把加强监督执纪作为重要抓手和经常性工作抓实抓好。旅团级单位党委要深刻领会上级指示精神,强化主体意识、增强主体责任,切实把基层风气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常抓常议。旅团级单位纪委要切实增强责任感,树牢风气建设无小事的观念,严格按职责履行监督责任,着力查找纠治风气建设上的倾向性问题,针对薄弱环节制定完善制度措施。充分发挥纪检工作队伍作用,引导纪委委员和纪检干部自觉克服不敢监督、不必监督、难以监督等错误认识,完善动态监督检查机制,加强监督执纪力度,对入党考学、士官留改、评功评奖等涉及官兵切身利益的问题提前介入、重点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拓宽监督内容渠道,把公车私用、违规饮酒等问题作为纪检监督的重要内容,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加大检查,及时将一些不良苗头扼杀在萌芽状态;鼓励基层官兵参与监督,把风气建设情况的批评权、评判权交给广大官兵。

(三)完善制度机制,不断纯正基层风气。纠治基层“微腐败”现象进一步纯正基层风气,应当把制度建设作为重中之重,持续在完善制度机制上下功夫。要完善队伍培训机制。针对部分基层纪委委员、兼职纪检干事和基层支部纪检委员工作中存在思路不清、底数不明、“想干不会干”等问题组织集中培训,通过串讲法规、案例分析、座谈交流等形式,定期对基层开展民主监督工作进行检查,通过压担子、交任务,强化基层纪检功能发挥。要完善事务公开机制。加强对基层主官的教育、引导和督促,切实纠正思想认识偏差,解决少数基层单位“不愿公开、不敢公开、不真公开”的问题。要不断规范基层事务公开的内容、程序、方法,坚持在干部调整、骨干配备上实行组织与群众推荐相结合,在入党、考学等敏感事务上实行“四个公开”,在经费使用、奖惩等问题上加大军人委员会监督和群众评议的力度。要健全监督机制。注重整合监督资源,建立工作制度,形成左右配合、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风气建设机制。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机关基层双向讲评等制度规定,加强对基层党组织落实民主集中制和组织生活制度情况的检查,确保组织监督、群众监督、制度监督有力有效。

【作者系91576部队副政治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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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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