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 军 周 均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主席反复强调,要着力纠正官兵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发生在士兵身边的不正之风。基层政治生态从属于下端政治生态,是整个政治生态系统的底部,这个底部能否兜得牢、托得住,直接关涉军队整体政治生态格局。因此,必须把基层风气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尤其要高度重视长期寄生于基层的“微腐败”,以“小题大做”“无‘微’不治”的决心坚决予以纠治,确保部队底气充盈、底色纯正、底蕴丰厚。
“微腐败”,或称“亚腐败”“小腐败”“非典型腐败”,意指在一些基层部队广泛存在的情节不是十分严重的腐败。尽管是“微腐小败”,但在性质上与“巨腐大贪”毫无二致。纠治“微腐败”,首先要像“显微镜”一样揪出“微生物”,像“放大镜”一样描清“通缉像”,使其成为“过街老鼠”。
(一)事小多发极具“蚕食性”。相对而言,“微腐败”者虽然权力不大、职务不高,但往往鼠窃狗偷、蚕食鲸吞,影响极坏。一是贪图“小便宜”有的胃口大开,对官兵的烟酒、土特产照单全收;有的足不出户,饮食起居基本靠“保障”,生活用品基本靠“捎带”,小费用基本靠“垫付”,脏衣物基本靠“帮洗”;有的顺手牵羊,对官兵贵重物品久借不还、占为己有;有的公私不分,对油料、车辆等公用物品想拿就拿、想用就用。二是滥设“小关卡”若缺少“进贡”,有的领导和干部骨干便改变战术“退而结网”。譬如有的搞点拨暗示——没有“人事”就不办事;有的明目张胆,官兵入党考学、评优评先明码标价;有的故意挑刺,隔三差五查查问题、找找毛病,只等官兵“破财消灾”;有的雁过拔毛,官兵包裹要留一份、好东西要拿一点。三是暗穿“小鞋子”若遇“不配合”“不懂事”,有的基层领导和干部骨干便要给官兵“长点教训”“穿个小鞋”,至少是“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例如有的故意刁难,官兵干事就阻挠,出现问题就批评;有的强调站队,想方设法孤立个体;有的冷嘲热讽,官兵有难不仅不帮反而幸灾乐祸;有的两面人格,人前和和气气,背后专打“小报告”。
(二)狼披羊皮极具“迷惑性”。“微腐败”往往打着“合情合理”的幌子,披着“处事之道”的外衣,游走于“灰色地带”“边缘地带”。一是以“尊重领导”为由吹吹捧捧。。尊重领导无可厚非,但有的确实“入戏太深”,对上唯唯诺诺、阿谀奉承,夸夸其谈说假话,自己走上领导岗位后,也要求下级效仿,久而久之造成恶性循环。二是以“增进友谊”为由拉拉扯扯。古人云:“博弈之交不终日,饮食之交不终月,势利之交不终年,惟道义之交,可以终身。”团结是成事之基,但有的却把同志友谊曲解为“江湖义气”,沉浸于“小圈子”“小山头”,相互间称兄道弟、利益互换,非“同道中人”则走不进圈子、处处受排挤。这种以物质交换得到的“小团结”恰恰是对“大团结”最严重的破坏。三是以“人之常情”为由吃吃喝喝。党中央对党员干部吃喝早已明令禁止,但仍有少数人阳奉阴违搞变通。比如把开小灶说成“犒劳功臣”,把小聚会说成“生日庆祝”,有的喝酒把官兵拉进家门以掩人耳目,有的酒壶换水壶,有的吃喝时让官兵站岗“反侦察”。
(三)身边发生极具“杀伤性”。与“大老虎”不同,“微腐败”发生在官兵身边,影响的是官兵切身利益,因而其杀伤性虽然缓慢,但最为直接。一是败坏干部形象。一线带兵人是基层建设的“顶梁柱”,一旦沾染“微腐败”,政治上变质、经济上贪婪、道德上堕落、生活上腐化,“腰杆子”就会弯、“脚跟子”就会软,形象就会矮化、丑化,削弱官兵对干部的信任,以致引发矛盾,严重威胁官兵关系。二是污染部队风气。风气是基层建设的“活性细胞”,无处不在、无时不有。“微腐败”如果长期肆虐,细胞就会癌变,感冒就会变成高烧,小病就会拖成绝症。尤其是“微腐败”具有极强的隐蔽性、欺骗性,广大官兵很容易不知不觉陷入“泥潭”,错误认为领导是上级吃拿卡要理所当然,这无疑是对公认价值标准和道德标准的极大腐蚀。三是销蚀党的威信。习主席在分析雷峰塔的倒塌时说道,“就是因为去捡砖的人多,今天你拿一块,明天他拿一块,最后塔就轰然倒掉了。”如果把党比喻成雷峰塔,那么每名党员干部都是砌成塔身的一块砖,党员干部被“微腐败”日销月蚀,就意味着砖块被不断抽空,塔倒之际也是亡党亡国之时。
“微腐败”并非新鲜事物,而是伴随国家政权机构建立、体制机制矛盾出现应运而生的一个“世界性难题”,之所以屡禁不绝,与多重主客观因素交叉影响密不可分。“理纲则纪张,理令则罚行,理内则外端,理本则末通”。只有深刻剖析问题原因,纠治基层“微腐败”才能有的放矢、对症下药。
(一)思想认知存“误区”。思想滑坡,腐败才会抬头。一是是非观念扭曲。辛亥革命要求国人剪掉辫子以示决心,但由于年深日久,不少人难以接受,即使剪掉辫子,晚上仍偷偷捏着辫子睡觉。显然,即使是陈规陋习,一旦养成习惯,形成固化思维,想要彻底改变就非一朝一夕之事。“微腐败”之所以久治不绝,也就是由于少数基层领导和干部骨干习非为是、麻痹大意,把错误行为当成一种习惯。二是特权思想严重。搞特权与“微腐败”相伴而生,它是在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以外寻求私利和不正当权力。少数基层领导和干部骨干不能以平和心态对待权力,萌生“官就是官、兵就是兵”等错误思想,绞尽脑汁与众不同,在地位上高人一等、在生活上舒服一点、在行为上大胆一些,以此体现自身优越性和成就感,这本身恰恰就是一种以权谋私的“微腐败”。三是侥幸心理作祟。有的党员干部明知“微腐败”是违法乱纪行为,但听信收点小礼品、占点小便宜决不会出大格等“灰色论调”,有的甚至信奉“只吃不拿、上级不查”“只吃不带、上级不怪”,大打“擦边球”。殊不知,一些干部一步步走向犯罪都是从放任小节开始的。
(二)行为失控闯“禁区”。少数党员干部搞“微腐败”悠哉游哉,固然有个人思想品质原因,但与“牛栏关猫”的体制机制也关联甚大。一是监督机制“悬空”。目前,基层单位对官兵的监督和管理规定并不少,但有的只是大而化之、笼而统之的原则性、指导性内容,详细的配套实施细则或办法仍然付之阙如;有的虽然有详细办法,但也因监督主体“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而被束之高阁成为“纸老虎”“稻草人”;还有的陷入“法盲”“纪盲”窘境,业务不明、能力不够,监督心有余而力不足。二是廉政责任“落实”。少数基层党员干部染上“腐瘾”“官瘾”,一个重要原因在于责任没有层层压实,出现了“每一级90分,综合结果只有59分”的“衰减效应”。有的分工不明确,对于干什么、怎么干知之甚少;有的对反腐败工作不重视,没有将其当作“分内事”提上日程;有的方法不清晰,以为定期开开会、讲讲话、签签字就万事大吉;有的说一套做一套,嘴上喊得紧,实际抓得松。三是违纪惩处“踩空”。一些单位之所以“微腐败”成为“老大难”“拦路虎”,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惩处之药下得不够猛。有的以“微腐败”把柄小、线索少为由,查处搞形式、走过场;有的发现问题卸不下包袱、放不开手脚,不敢针锋相对,习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有的搞下不为例,在处理初犯者时手下留情、网开一面;有的搞法不责众,对集体违规法外开恩。
(三)腐败扫描留“盲区”。纠治官兵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必须找准主要矛盾,但一些单位在执行上“眉毛胡子一把抓”,给“微腐败”制造了“独立王国”“世外桃源”。一是照顾“特殊人”。基层“微腐败”虽然涉及领导干部、士官、义务兵等多重主体,但最该重视的还是领导干部,然而有的担心影响个人利益畏首畏尾;有的甚至主动巴结讨好,查问题提前打好招呼,方便对方灵活应对;还有的只找成绩不查问题,或者查不准问题。二是无视“灯下黑”。有的执纪者“手电筒”照人不照己,自己生活在“无人区”中无所畏惧;有的借执纪之便向官兵伸手张口、索要好处;有的以信任代替监督,对感情好的、关系铁的一路亮“绿灯”;还有的搞“一般粗”“一锅煮”,对管人、管钱的重点部门关注不够、监督不严。三是忽略“淡旺季”。“微腐败”虽可全天候、全时段、全领域交易,经常性、随意性特征明显,但不同时期程度会有所不同,然而有的单位在重大节假日、官兵岗位调整等时期,把关不严、提醒不够;有的在研究涉及官兵利益的事宜上私下授意、会上定调;有的明着鼓励官兵实施监督,暗地却花言巧语要求“顾全大局”。
习主席指出,反腐倡廉要抓早抓小,有病就马上治,发现问题就及时处理,不能养痈遗患。“微腐败”危害不微,如果任由其发展,就会产生“一窗不补,百窗必破”的破窗效应,引发广泛仿效,最终积重难返。纠治“微腐败”,必须在思想、组织、制度上同步发力,既要扬汤止沸,更要釜底抽薪,彻底铲除滋生土壤,以达犁庭扫穴之效。
(一)打牢思想根子铸魂魄。“知者行之始,行者知之成。”解决“微腐败”问题最根本的是要从思想上正本清源、固本培元,不断夯实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一是抓实反腐倡廉教育。预防“微腐败”,教育是基础。要以“维护核心、听从指挥”主题教育活动和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契机,在引导官兵深入学习习主席党风廉政建设重要论述和党章党规的同时,采取集中灌输、经常性教育、新媒体推送等方式,扎实搞好理想信念、党史军史、优良传统和激励警示教育,使官兵在一言一行、一茶一饭中念好“道德经”。二是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不良文化是“微腐败”产生的重要根源,扭曲了一些经不起诱惑的干部心灵。优良文化是根治“微腐败”的思想支撑。新形势下,要坚持用廉政文化占领阵地,广泛开展廉政歌曲创作、视频制作、文章写作等评比活动,搭建读书思廉、领导讲廉、家庭助廉等实践平台,同时利用灯箱标语、展板板报、局域网等渠道,为官兵提供丰富的廉政精神套餐,潜移默化净化思想、涵养品行。三是严格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规范的党内政治生活是党员干部锤炼党性的“大学校”“大熔炉”。要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采取以会代训、中心组学习等方式,经常性学习方针政策、开展思想交锋,综合运用函询、约谈、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手段,使拉衣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二)扎紧制度笼子强筋骨。制度问题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只有把制度笼子编密扎紧,把“防火墙”加固筑牢,才能防止小腐小败溜边钻空、夹缝苟且。一是完善多维立体的监督机制。“百仞之松,本伤于下而末槁于上。”实现基层“惠风和畅”,必须打通权力监督体系的“最后一公里”。党委要强化主体责任,把治理“微腐败”摆上重要议程,在部署军政保各项工作中经常抓、经常议;纪委要着力查找基层官兵反映强烈的“蝇贪”,针对薄弱环节制定应对措施;把上级监督、党内监督、群众监督、军地监督统一起来,以强大的监督合力促使“微腐败”自惭形秽、无处遁形。二是健全层层导压的问责机制。“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根据《问责条例》及时制定基层党员干部的相关问责机制,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一案双查”要求,使问责利剑始终高悬头顶。对侵占官兵利益的单位、部门和个人,要严肃惩治当事人,同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落实“两个责任”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切实以严肃问责倒逼责任落实,达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效果。三是加强从严执纪的惩处机制。“盖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当前军队改革实质性展开,党的十九大召开在即,越是转型关键期越要“重典治军”。只要触及“微腐败”,不管涉及谁、职务有多高,都要以“零容忍”的态度一查到底,不开“天窗”、不留“后门”,强行为染病人员“退烧”“祛火”,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开好重点方子活肌体。纠治“微腐败”,要善于逮住主要矛盾出拳、抓住重点部位刮毒、扭住关键症结施药,否则就会隔靴搔痒、不痛不痒。一是认准“关键少数”。风成于上,俗化于下。重视“头雁效应”,把党员领导干部的作风习惯作为监督检查的重中之重,从一顿饭、一支烟、一杯酒等日常小节、生活细节严起,坚持组织检查和个人自查、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全面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性质严重的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并作案例分析警示教育,让违纪党员干部“大汗淋漓”而不是“出点小汗”。二是认准“关键部位”。打铁还需自身硬。突出抓好基层部队管人、管钱、管物、管工程的机关权力部门,抓好远离领导机关的独立驻防单位,特别是抓好对执纪部门的监督,重点围绕调整职务“拿点好处”、经费管理“弄点油水”、营建工程“吃点回扣”等问题,加大明察暗访和专项巡查,发现违法乱纪行为要坚决用“无影灯”清查清理,从而有效防止“灯下黑”。三是认准“关键时节”。在重大节假日、干部调整、入党考学、选送学兵、士官留改、评功评奖等敏感时机严格把关,相关办理程序和处理结果要及时公开,同时通过设立举报信箱、张贴监督电话、开设投诉网站等形式,鼓励广大官兵全程参与监督,让“暗箱操作”在监督的阳光下遁形,使敏感问题彻底“脱敏”,努力实现事务处理从“攥着拳头让你猜”向“摊开手掌让你看”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