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 川
为适应新形势下舰艇执行任务需要,加强党的组织建设,近年来海军对驱护舰编制体制进行调整,部分驱护舰由原来的舰艇党支部升格为基层党委,同时下设3个党支部。驱护舰党支部与陆勤连队党支部相比具有鲜明特点。根据对多型驱护舰党支部的调研发现,目前驱护舰党支部建设还存在一些问题,必须认真研究、积极应对。
一是教导员行政命令不明晰。驱护舰党支部由于没有与之对应的正式行政命令编制,搞得教导员时有尴尬,一般教导员都会自称某队教导员,很少说自己是某部门教导员。但这里所讲的“队”概念只是为了区分方便,实际上教导员的任职命令都是挂靠在部门,比如一队在航海部门,二队在对海作战部门,三队在机电部门。有时候官兵们会说“教导员是我们部门的教导员,我们部门的书记,肯定要为我们说话”。尽管只是玩笑话,但行政命令的不明晰却造成了部分官兵对支部集体领导的认识存在偏差。
二是支部组织结构较特殊。一般陆勤连队党支部副书记都是由军事主官担任,驱护舰党支部则没有对应的唯一军事主官。支部副书记的人选是在相应“队”所属的几个部门中产生,副书记人选变化比较大,通常每个部门长都有可能担任。支部委员通常也是由各部门长组成,有时候为了满足支部委员5~9人的人数要求,个别部门副部门长也是支部委员。这样的组织结构很难从体制编制上确保公平公正,如果加之某位部门长支委集体领导意识不强,则容易影响支部的作用发挥。
三是支部书记角色要求更高。驱护舰战斗属性强,各部门中心工作专业性强,不同部门专业跨度很大,同时还要参加舰艇雾航避碰、值更官等考核,教导员想要在工作中说得上话、搭得上手,军事学习任务重。另外,舰艇部门实力差别大,小的部门就几人,大的部门有几十人,不像陆勤连队各排实力相当,实际工作中经常会遇到“一碗水怎样端平”的问题。这些都对支部书记懂军事、统全局提出了更高要求,会更加考验支部书记的个人能力。
一是党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随着海军“走出去”步伐的加快,当前驱护舰平均每年海上任务时间超过200天。受任务性质和海上环境影响,政治工作开展往往时间难固定、人员难集中,有时为了效率,组织生活制度只好简化行之。久而久之,重视完成任务多、关注组织建设少,贯彻战备训练制度多、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少,发挥军事指挥作用多、强化组织功能作用少的问题愈发严重。一些舰艇党支部在落实七项组织生活制度上,除了一些涉及官兵核心利益必须按程序要求组织外,其他的组织生活制度要么是简单走过场,要么是直接省略不开展。组织生活制度的弱化必然导致党内生活淡化,必然导致党员意识弱化,必然导致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不明显,必然导致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大打折扣。
二是党支部开展工作独立性明显不足。驱护舰“百人一杆枪,全舰一条心”,实际工作中更加突出全舰整体性和部门协调性,支部工作则更强调抓好舰党委统一部署在本支部的有效落实。客观上,舰党委和党支部在空间距离上融为一体,与陆勤连队必须要自主单独抓建相比,驱护舰党支部工作独立性明显不足,大多数时候往往会不自觉变为舰党委的“二传手”和“传声筒”。实际工作中,教导员更多的是履行舰党委参谋助手之责,尤其是作为政治干事的角色;而作为党支部书记角色则发挥不到位,带领支部单独抓建的意识也较缺乏。
三是极易混淆行政领导与支部领导。驱护舰党支部委员职级差别较大,支部班子与部门行政领导又是同一套人马,加之驱护舰战备训练任务繁重,个别部门干部对党务知识不熟悉、对党内生活重要性认识不深,习惯将行政身份带入党内生活,极易出现行政和党务混淆。实际工作中,有的副书记往往比书记行政职务还高,容易造成在落实支部领导上,一些年轻委员甚至书记都顺着副书记意志表态,很多时候批评与自我批评只是浮光掠影、点到为止、缺乏辣味。更有甚者,有的支委委员都不知道自己是委员,支委会从来没有开过或者参与过,遇事往往以行政会代替支委会,支部集体领导形同虚设。
一是驱护舰党委要大胆放权。舰党委在统领全舰建设过程中,一方面要督促党支部落实职责,要相信下级支部有单独抓建能力,不能凡事都过问、事事都插手。可以依据《党支部工作条例》明确的12项职责强化问责制,树立“有责必问、失责必罚”的导向,解决支部不想抓、不敢抓的问题。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扬民主,尤其是舰党委正副书记要敢于克服私心杂念,始终做到公心谋事、公道处事,特别是涉及官兵核心利益如入党、考学、立功受奖等事项,要充分尊重下级党支部的意见,不能在没有充分理由的情况下强行否决下级党支部意见,或者重要事项未经下级党支部讨论就贸然召开党委会。只有坚持落实好“不临时动议、不盲目上会、不事前定调、不仓促表决”的议事“四不原则”,让党支部应有的权利得到充分发挥,才能激励其更加大胆合规地抓好本级建设。
二是坚决纠正党政不分的模糊认识。首先要抓好党支部成员党务知识学习。党支部建设上不去,堡垒作用发挥不明显,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党务知识匮乏。支部书记作为党代表,要充分利用党日、党课等时机,积极向官兵宣讲党的政策、法规、制度,支委成员还要重点组织学习《政治工作条例》《党支部工作条例》等法规,确保七项组织生活制度落到实处。其次要严肃党内生活,正确处理思想领导与行政管理的关系。特别是要重点解决个别支部委员认为部队战备训练任务繁重、思想领导早做晚做差不多的错误认识,引导其在抓好行政管理的同时,落实支委议教、人员思想形势分析等制度,切实从思想上政治上牢牢掌握部队。再次要正确处理支委会与行政会的关系。支委会研究的是涉及所对应部门思想、组织、作风等各项建设的大项问题,是事关所对应部门官兵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行政会则是按照上级的决策指示精神研究工作部署,特别指出也包括本支部的各项决议。实际工作中,既要防止支委会包揽一切,又要防止行政会超越权限;既要防止支委会上搞“一言堂”,又要防止行政会片面追求民主影响效率,确保两个会议互不替代、相辅相成。
三是加强党支部书记人才队伍建设。严格资格认证。针对驱护舰政工干部来源少、绝大多数是后天改行实际,通过建立政工干部苗子库,采取群众推荐、素质认证、逐级研究的方式,把优秀的党员干部选拔到政工干部队伍,为将来的支部书记把好人才入口关。防止突击提拔。实际工作中不能因为有的军事干部本专业发展受限,就突击式转行干政工,匆匆忙忙走上支部书记岗位;也不能因为有的政工干部政绩平平但任职年头长就“关照式”提拔,要杜绝将政工岗位作为干部调配的“药方”。完善培养体系。结合本单位实际设计适合政工干部成长的岗位路线图,在不同阶段按照“补其所缺、学以致用”原则,突出科学理论运用这个首位,突出基本技能这个基础,突出重难点问题解决这个关键,适时统一进行集训培养,有条件的还可以借助上级机关、地方院校的资源优势拓宽培训渠道。总之,要让政工干部干有目标、学有条件,对照自身差距补短固强,快速成长为一名合格的党支部书记。
四是建议调整编制体制结构。编制体制的问题是根本的问题,这次军改的目的就是深化编制体制改革及优化组织结构。可以考虑从驱护舰编制体制上来一次大动作,将现行按专业技术细分的部门体制改为按担负作战任务职责区分的分队体制,比如设立航行分队、作战分队、动力分队,将小专业化为大专业,强化复合型军事专业技能训练,将舰副长、值更官能力培养尤其是军事指挥能力的培养关口前移,以适应现代化海战对人才素质的更高要求。这样的编制体制就从根本上解决了党支部无行政编制对应的先天缺陷,既有利于强化党支部集体领导,也符合向战斗力聚焦这个唯一标准,一举两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