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税总下发全面推开营改增任务表
李克强总理在2016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5月1日起全面实施营改增,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目前距离5月1日,只有不到两个月的时间。财税部门行动迅速,已经下达了全面推开营改增任务分解表。
文件要求各省(区、市)税务机关3月9日前完成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关项目组成立,3月10日前做好试点计划等工作准备,4月28日前完成试点纳税人交接、应用系统及数据准备、税控系统使用、发票管理、税务系统培训、纳税人培训,此外全程做好试点实施后运行保证,并适时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