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高懿
刍议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存在的问题及完善措施
文/高懿
建筑施工企业在会计处理的合并上有两种方法,分别是购买法和权益结合法,这两种方法存在着许多的不同。随着新会计准则的出现,上述两种会计处理方法所存在的问题日益突显。本文将提出建筑施工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所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建筑施工企业;企业合并;会计处理;购买法;权益结合法
购买法,就是通过购买的方式购买被合并的企业,并且主动承担被合并企业之前的所有债务;也就是将被合并企业当作企业所需要的某种设备或材料购进,并且在合并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被合并企业的净资产。
权益结合法,是企业会计合并的方法中的一种;它是指通过股权交换的方式将两个参与合并的双方联合起来,且在合并之后原股东的身份不变,即在合并后的企业中的原股东的股权几乎不变。也就是两个或两个以上建筑施工企业的经济资源的结合。在权益结合法中,建筑施工企业的会计处理依然保持之前的会计处理方式,并且原所有者权益保持不变。其应该按之前的账面价值记录参与合并的企业的资产及负债情况;权益结合法一般用于股权相交的合并业务。
(一)购买法中存在的问题
1.公允价值无法得到实现
根据我国现有的相关准则可知,通过购买法合并企业后,合并双方的相关资产都应该采用公允价值来计量,但是在我国现有的准则中并没有对公允价值做出科学的规定,使得无法对合并时的资产和负债作出准确的计量。虽然在之后提出了一些措施,但是这些措施并不完善,不能够满足现有的会计处理的需要。另外,我国的资产评估市场和证券市场还处于发展时期,在公允价值的使用上不能客观处理,不能准确的计量可辨认净资产。再加上我国缺乏相应的监督机制,导致购买法下的公允价值无法实现。
2.利益操纵的行为时有发生
因为在我国现有的会计准则中,对于公允价值没有一个准确的规定,所以合并时企业购并方通过在衡量公允价值时不准确的评价可辨认资产,以此来提高商誉,且把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用来调整利润。另外,合并后的可辨认净资产归购并方所有,购并方有权利将其高价售出。但是,按照我国相关规定,商誉是不用摊销的,而是进行减值测试。企业在低估被合并企业资产的公允价值后,把旧资产及摊销费用转换为商誉减值,实现利用的操纵。利益的操纵行为的存在是不利于建筑企业的发展的,所以我们应该及时的控制这种行为。
(二)权益结合法中存在的问题
1.没有明确“同一控制”概念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通常是用权益结合法来处理。但是我国现有的会计准则并没有明确“同一控制”的相关概念。仅仅将“同一控制”定义为非短暂性的合并双方受同一方的控制。但是,在许多的实际操作中,同一控制的概念并不明确。例如,参与合并的企业都受第三方企业控制,但是第三方在整个过程中只是辅助作用。虽然表面上这种企业合并是“同一控制”下的,但实际上不是,所以不能用权益结合法进行会计处理。
2.利益操纵的行为时有发生
在权益结合法中,企业被合并当年的利润可以计入合并利润表。因此,一些企业利用这个条件,通过对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将合并企业利润计入合并利润表提高合并净利润,从而逃避企业退市的风险。另外,被合并企业资产是以账面价值计量的,其低于公允价值,企业就利用此赚取两者之间的差异,从而达到利益的操纵。并且,我国在这些方面缺少防范措施,专业知识匮乏,投资者往往因为不能对企业的真实经营情况而做出不正确的抉择。
(一)购买法的相关改进建议
对于购买法的改进,应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第一,应该根据国家会计准则对于公允价值的规定,通过规定后的公允价值计量资产和负债情况,使得公允价值得到规范的使用。第二,在企业合并时,对于被购方可辨认净资产及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及账面价值作出披露,对于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差额过大的要做出特别标注。第三,完善企业合并中产生的商誉计量,加强测试企业商誉减量,避免因商誉增减产生的利益操纵。从根本上杜绝利益操纵的可能性。
(二)权益结合法的改进建议
应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第一,明确“同一控制”的概念,根据已有的准则判断同一控制方在企业合并中所起到的作用是否是决定性的,如果不是,就不能按照权益结合法进行会计处理。第二,对于被合并企业的资产作出限制,避免购并方完全的控制被购方的资产,再通过变卖被合并企业资产的方式来实施利益的操纵行为,从而获得利益。第三,通过披露报表中的资产和负债情况,并计算出相应的指标,以便报表使用者能够更好掌握理解相关的财务信息。例如,在2008年7月17日,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并购其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南昌江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就是一个典型的“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虽然权益结合法存在诸多的弊端,但是现有的大部分建筑施工企业的合并都是换股合并的形式,再加上我国不健全的资产评估市场及证券市场,所以购买法也不是完全的适用于所有的企业合并,在我国现有的经济市场中权益结合法还是有存在的必要的;我们需要根据国外的政策规定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对于两种方法进一步的改进完善,才能满足我国现有的需求。
[1]蔡越.我国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问题及对策探析[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4.03:13-14.
[2]邓鑫,王萍.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研究[J].商场现代化,2015.17:215-216.
(作者单位:江苏诚达建筑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