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康:个税改革,仅以提高起征点为方向容易走进“死胡同”。“劫富济贫”,才应该成为个税努力的方向,如果个税不能作为“重点照顾中低收入者的政策调整”姿态出现,势必出现穷人多缴税的外部不经济效果,这肯定与国家政策背道而驰。
@杨志勇:个人所得税不是对个人收入增加的惩罚,盲目地将个人所得税视为一种“劫富济贫”式的税种,最终可能反受其害。税源可能因为错误的个人所得税而萎缩,结果导致能够用于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的资金减少。个人所得税改革势在必行,但在理念上仍然需要创新。
中国经济周刊2016年5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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