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金奇,王 聪,张梦祺
(河北金融学院,河北 保定 071051)
盐业银行简述(1915—1952年)
刘金奇,王聪,张梦祺
(河北金融学院,河北 保定 071051)
民国时期,中国银行业的发展出现高潮之势,拥有特种银行性质的盐业银行顺势而生。盐业银行自发展之初,经历诸多变革,最终成为完全的商业银行经营业务,其业务往来大多与政府、公共事业,企业借款相关。盐业银行作为近代商业银行的一个典型案例,其兴衰发展的历史可以对中国近代银行史的研究提供方便。
盐业银行;特种银行;经营范围;业务往来
盐业银行是近代著名的“北四行”中成立最早的银行,是近代中国银行的典型代表之一,更是整个近代中国银行业发展的缩影。盐业银行的发展经历了兴衰与没落,究其原因,分析其业务,相信能够为现代银行业带来实质性的借鉴意义。通过对盐业银行的研究,从而帮助分析中国近代银行业起伏发展的原因。
中国近代银行业受世界银行业发展的大趋势和近代中国特定的历史条件影响,以其特定的规律起伏发展。自1897年创建第一家中国通商银行以后特别到一战期间及之后,由于政治环境宽松,中国掀起了兴办银行的热潮。在此次热潮中,盐业银行作为特种银行顺势而生。国民政府建立后召开的全国经济会议和全国财政会议,对银行业进行宏观规划和改造,把银行制度改造放在重要位置。中国自此也形成了以中央银行为首,统辖地方银行、专业银行、国际汇兑银行等分工明确、多层次的国家银行体系。
北洋军阀张镇芳为能将盐税集中管理和运用,在总统袁世凯的支持下于1915年3月26日在北京创办了盐业银行。其实际成立目的是北洋政府效仿清政府依靠设立银行来筹集资金,希望以此来弥补财政赤字,筹措军费开支。盐业银行的成立实质上是官僚资本主义为谋求资金,企图获得政治地位的一条出路。
盐业银行开办之初以经营盐业为主,身为特种银行,以辅助盐商、裕税便民为宗旨,成立后因种种原因,转而经营一般商业银行的业务。“成立后即与长芦盐商暨该商公所有大宗往来,嗣因局势变迁,盐商户头逐渐减少。然裕蓟公司、恩成公柜……迄今商照旧往来。只以经营日久,信用渐著,工商各业交往转多,而盐务往来反成少数,演变至今与普通商业银行无大差异。”
1915年,张镇芳原定盐业银行总股款500万元,其中官股200万元,私股300万元。事实上,由于财政官员的抵制,只有10万元官股交付,其后此10万官股又转给私人。在吴鼎昌担任盐业银行总经理的二十年中,以盐业为后盾,积极吸纳那桐、王占元、袁乃宽、张怀芝等名人大腕,以及交通银行任凤苞、金城银行周作民、中南银行胡笔江等金融巨头为股东。1923年,盐业银行资本总额改为1 000万元,实收750万元。而在盐业银行的两次增资中,政府都没有再做任何投资。由以上种种变更,盐业银行成为一个有官方背景,却拥有私营性质的商业银行。
盐业银行为获得更多的利润,增加影响力,积极地建设分支银行。在盐业银行的初始发展期中,设立了诸多分支银行,且多次将总管理处移设,由此大致奠定了其以后的发展格局。
(一)前期的经营范围
早期盐业银行集特种银行性质、国家银行性质、官商合办银行性质、商业银行性质于一身,由于其多重性质,所带来的经营范围几乎涵盖了银行的所有业务。包括了国内外汇兑及跟单押汇,各种存款及储蓄,各种放款,国库证券及商业妥实期票贴现,兑换外国货币及买卖生金生银,经收各种票据及保管重要物件等。且在银行简章中规定,其有以下几条业务的经营权,“第7条,盐业银行掌管特别会计之国库金。第8条,盐业银行得受政府之委托分理金库。第9条,盐业银行受政府之委托专理国外款项及承办其他事件。”从第7条、第8条、第9条可以看出其涉及了银行特别营业。而在实际经营中,由于种种事件导致盐业银行的性质发生了变化,其经营范围也发生了改变。
(二)后期的经营范围
盐业银行发展后期,由于盐务往来不断减少,股本再无政府投资,职能仅停留在书面上,致使银行的多重性质逐渐消失,缩减了盐业银行原有经营范围,最终成为实质性的商业银行。1929年,盐业银行向国民政府财政部申请注册的呈文的财政部的批复中说:“第7条、第8条、第9条与现行法令不合,应即准予补行注册。”至此,缩减了盐业银行原有经营范围。
盐业银行的后期经营范围得到了修正,删除了第7条、第8条、第9条规定,最后盐业银行仅留商业银行性质,成为了以存款贷款为基本营业业务,同时经营各种金融商品,并有偿提供各金融服务,以盈利为最终目的金融机构。
除了基本业务,盐业银行还积极扩展新业务,包括储蓄业务、仓库业务、汇兑业务、出租业务。
盐业银行虽业务往来众多,但由于当时历史背景所限,且其为保证投资收益,营业相对保守。所以,其业务往来多集中于政府部门借款、公共事业借款和一些企业借款。因将众多资金放款于此类事业上,虽为保证利润而投,但也确实促进了相关事业的发展。历史上著名的恒源、北洋、裕元等纱厂,六河沟、宝兴、贾汪、中原等煤矿公司,京沪、京汉、陇海等铁路建设,北京电灯公司及自来水公司,天津电话局自动电话机建设,均有盐业银行的巨额注资。盐业银行为民族工矿企业及公共事业的发展做出了历史性贡献。
(一)盐业银行与政府借款
在民国时期的国内和国际背景之下,北洋政府和南京国民政府因其军政开支耗费巨大,导致财政方面入不敷出。政府开始向银行业借入高利贷款。盐业银行初设时,拥有官商合办银行性质。创建人张镇芳久任长芦盐运使,且与总统袁世凯有姻娅关系,盐业银行因此与北洋政府关系密切。1928年北洋政府倒台,吴鼎昌利用多方关系将盐业银行投靠南京国民政府,并于1935年出任国民政府实业部长。盐业银行的在其整个发展过程中,都与政府联系紧密。因此,除了吸收政府存款,还积极地向政府贷款,以谋取更多的利润。
从1915年添设的天津分行记录的几处相关业务中,可以看出其对政府的多次大额放款。天津分行对直隶财政厅的放款有:1925年2月,以省开滦矿官股股票35 000股押借60万元;1925年5月,直隶财政厅与天津交通等十九行签订120万元借款合同等。此外,对国民政府财政厅的放款有:1928年4月,天津财政厅向盐业银行借款200万元等。
(二)盐业银行与公用事业借款
民国时期,由于西方资本主义列强的长期入侵,国内的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长期不景气,中国的国民经济一直缓慢发展。盐业银行为了保证投资回报,并没有投资那些风险高、回报率低的民资资本主义工商业,而是希望更多地把资金投向收益比较稳定的公共事业。因而,银行放款大多集中于铁路建设事业,及电话局建设事业。
盐业银行在北洋政府时期和南京国民政府时期,都曾对众多铁路修建进行投资,其中包括北宁铁路、京沪铁路、津浦铁路、陇海铁路等。为获取可观利润,减低回收风险,可见其对投资铁路事业的钟爱。
在北洋政府时期,对铁路事业部的放款有:1925年8月,平绥路局因修建京绥铁路向金城、盐业、中南、大陆四银行订立借款100万元等。在南京国民政府时期,铁路事业借款如有:1930年1月21日,北宁铁路管理局与北平盐业等银行签订60万元借款合同;1932年8月23日,平汉铁路局向盐业、金城借款项60万元,后又于1933年1月,向盐业及金城续借60万元。
盐业银行在向铁路事业借款的同时,还向电话局借款。1925年11月25日,北京西门子电机厂向天津盐业等5家银行借款,以及交通部向中南、大陆、金城、盐业四银行借款银元170万元等等。
(三)盐业银行与企业借款
盐业银行的业务还涉及了一些企业借款,由于当时的背景所限,其借款企业的范围相对狭窄。其借款范围包含了纺织业、面粉业、酒业、药业等,其业务和借款数量相对政府借款和公用事业借款相对较少。
其中与企业的借款有:(1)纺织业借款,1925年3月14日,恒源纱厂向金城、中南、农商、道生、盐业五家银行借款100万元等;(2)面粉业借款,1929年7月24日,天津嘉瑞麦粉公司向天津盐业银行借现金35万元等。
盐业银行从1915年成立之初到1953年失去独立的法律地位,期间经历众多变革。其一,盐业银行从特种银行、国家银行、官商合办银行、商业银行等性质变成完全的商业银行,营业范围也因性质的变化而不断缩小。其二,1922年,盐业、金城、中南、大陆四家银行达成联营协议,成立北四行,是盐业银行迅速发展的基石之一。北四行成立之后,为进一步提高声誉,增加声势,成立联合准备库,之后又开办四行储蓄会以更加便于业务发展。盐业银行得益于此,达到空前繁荣。
1951年9月盐业银行参加“北五行”联营联管,又于1952年11月加入私营金融业的全行业公私合营而完成其历史使命。
[1]黑广菊,曹健.盐业银行档案史料选编[M].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12:2-72.
[2]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金融研究所《北京金融志》编委办公室.北京金融史料:银行篇·四[M].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金融研究所,1993:433.
[责任编辑陈丽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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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3-291X(2016)25-0058-02
2016-07-08
2016年度河北金融学院大学生学术项目基金支持(HBXS2016002)
刘金奇(1994-),男,河北保定人,学生,从事金融学研究;王聪(1994-),女,河北唐山人,学生,从事金融学研究;张梦祺(1993-),女,陕西咸阳人,学生,从事金融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