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刘祺 王丽娜 编辑/李淑玲
构建全口径个人外汇业务监测体系
文/刘祺 王丽娜 编辑/李淑玲
长期以来,外汇管理部门对个人外汇业务的监测一直存在局部性、滞后性等不足。伴随经济金融形势与政策环境的变化,完善个人外汇业务的监测已刻不容缓。一方面,当前社会上对个人资本项下完全可兑换的呼声持续高涨,一旦政策放开,业务规模可能出现“爆炸式”增长;另一方面,随着中央“猎狐”、“天网”行动的不断深入,对个人资金外逃的监测与查证的要求也在逐步提高。因此,应尽快完善个人外汇业务监测系统。
近年来,个人国际交流往来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扩大,交易结构日益复杂,用汇需求日趋多样,增加了外汇监管的难度。尤其是在因对个人资本项目管理较严,导致资本项下的外汇业务大量混入经常项下的情况下,由于监测部门缺少识别交易真实属性的有效抓手,只能从结售汇的表面行为特征上进行筛选,加上单纯的事后监测管理存在时滞,核查举证又存在困难等,个人外汇业务的监测效果不佳。
目前个人外汇业务监测工作主要存在以下不足:一是在监测体系上,宏观数据监测与微观行为筛查之间存在脱节现象。宏观监测仅停留在数据表面,难以进一步深入跟踪挖掘,无法估算出异常购汇、流出的总体规模;而微观行为筛查则缺乏指引,仅作为分散的个案处理,对异常交易的数据特征把握不足。二是在监测手段上,主要依托结售汇业务所表现出的分拆特征。这一方面只抓住了个人外汇业务的单一环节,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另一方面,如果对分拆行为的筛查和认定仅停留在表面行为特征上,而缺少对相关业务及资金前后流动过程的把握,则会给实际查处工作带来较大的难度。
针对目前个人外汇业务监测中存在的不足,建议构建以“大数据”为依托的个人外汇业务全口径监测系统,以实现系统全面、集约有效的监测管理。
一是建立、健全个人外汇业务“大数据”基础。监测是管理的基础,而数据是监测的基础。数据采集的全面性、准确性与及时性直接关系到监测成效。建议建立或完善个人外汇业务各项变量的数据采集机制,尤其是最难把握的个人现钞业务,在完善银行柜台存取与购/结汇业务明细数据统计的基础上,可研究与海关等部门合作,尝试建立针对携钞出入境的完整统计,推动个人外汇业务数据采集实现“零死角”。
二是加强业务数据间的对比与综合利用。个人外汇业务所涉及的数据繁多庞杂,需在统一格式框架下进行数据清洗与对接后才可能实现综合利用。此外,在数据整理的过程中,通过各项数据之间的比对,还可以发现数据采集过程中的疏漏与不合理之处,从而形成反向优化机制。
三是构建个人外汇业务全口径监测体系。首先,在宏观层面,轧算“隐性”个人外汇收支,从而得出区域个人外汇业务的真实规模;其次,建立各项业务数据的逻辑链,从而指引中观与微观的监测、核查工作,实现“疏而不漏”的监测目标。
作者单位:外汇局常州市中心支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