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行团〔2016〕5号
关于开展申报2015—2016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工作的通知
会行团〔2016〕5号
根据共青团中央《关于评选2015—2016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的通知》(中青明电[2016]25号)要求,现决定在全行业开展2015-2016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申报集体必须符合共青团中央发布的《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证评选过程的规范性和严肃性,鼓励采用竞争性办法遴选推报集体。
1. 已创建成为省级青年文明号的集体,且按要求完成前期网络创建报备工作(本届评选报备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
2.申报集体工作业绩在本行业、本地区同类集体中有较强的示范性、代表性、影响力。
3.创建工作深入扎实,务求实效,载体有形,氛围浓厚,青年参与广泛,具有社会影响,在服务本职工作、促进青年发展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4.申报集体自觉践行职业道德,掌握过硬本领,具有创新活力,为促进本单位发展发挥重要作用;自觉服务行业改革发展、积极参与社会建设,行业评价和社会评价好。
5.申报集体团组织健全,团干部、团员能够发挥带头作用,团的工作活跃,积极参与本行业、本地区团的重点工作和团的阵地建设。
6.申报集体和个人在2015-2016年期间,因业务工作失误导致所在单位受到重大影响,受到行业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行业惩戒的不得申报。
7.鼓励重点工程、重大项目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青年集体,在海外机构等领域中有典型性和代表性的青年集体申报,条件可放宽至曾获市级青年文明号,且不受报备条件限制。
全国青年文明号评选工作由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团委在团中央指导下组织实施,各省级行业团组织按照本通知要求向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团委推报符合条件的申报集体,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团委经审核后集中向共青团中央推荐,最终由团中央评选产生。
1.申报集体需按照本通知要求,及时向省级行业团组织提交申请;提交纸质材料的同时,需同步完成“青年文明号网络办公协同系统”的“申评材料”。
2.各省级行业团组织需高度重视、严格审核、认真遴选,确保推优质量;要通过查阅台账、实地考察、征询意见等途径,全面了解集体工作业绩、日常创建、社会评价、团建工作等情况;积极采用差额推优、公开竞争等评选机制。
3.各省级行业团组织,须将青年文明号候选集体名单和监督电话等信息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社会公示后方可报送。
4.各省级行业团组织,须在10月14日前报送全国青年文明号申报材料;超期未按要求完成推报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
5.申报材料包括:集体名单(加盖公章,含电子版)、集体申报表(一式三份,含电子版),各集体创建材料(文字材料2000字以上、反映创建工作的图片2-3张,含电子版)。
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团委联系方式:
中注协统战群工部,江医;
电话:(010)88250031;
传真:(010)88250141;
电子邮箱:cicpa_tzqg@126. com。
附件:2015-2016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申报表(略)
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团委
2016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