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祥云
(中国人民银行随州市中心支行,湖北 随州 441300)
银行同业和理财业务流动性风险问题探究
王祥云
(中国人民银行随州市中心支行,湖北随州441300)
摘要:随着金融创新的步伐不断加快,近年来商业银行同业业务和理财业务迅速增长,不仅让银行利润贡献度明显提高,而且极大地丰富了自身金融产品,在对国内金融市场活跃度和运行效率等方面均发挥积极作用。但是随着商业银行同业业务和理财业务的过快发展,对于流动性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必须防范其流动性风险。
关键词:银行;同业业务;理财业务;流动性;风险;探究
2013年6月20日,我国银行业金融体系遭受了大规模流动性紧张难题,极大地暴露出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大量运用金融杠杆和期限错配引发流动性风险等问题。当前,在银行业金融机构流动性压力大增、资本约束日趋加强,以及存款分流的情况存在和信贷风险明显加剧的前提下,怎么把握市场发展态势,从而不仅有效提高市场效率, 并且更好地防范同业和理财业务风险,这是我们必须重点关注的课题。
一、当前银行同业和理财业务的发展状况
(一)同业业务较快发展
银行同业业务为银行与银行之间和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之间的资金借贷业务,主要包括同业存放、同业拆借、同业借款和买入返售(卖出回购)等业务。2015年6月末,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总资产为188.5万亿元,总负债为175.2万亿元。其中,16家上市银行的资产总额为115.83万亿元,纳入存放同业、拆出资金及买入返售金融资产项下的同业资产余额11.12万亿元,同业资产占总资产比重为9.60%,同比下降1.98个百分点;16家上市银行负债总额107.87万亿元,纳入同业存放、拆入资金及卖出回购金融资产项下的同业负债余额18.79万亿元,同业负债占负债总额比重为17.42%,同比上升3.17个百分点。
(二)银行理财产品大幅增长
银行理财产品在我国属于新兴的财富管理工具,与证券投资基金、信托产品和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等相比,其市场募资规模要远远大的多。目前,银行业理财对于众多投资者来说是重要选项,对于实体经济发展来说是关键融资渠道,同时在助推商业银行转型升级和利率市场化方面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截至2015年底,全国共有426家银行业金融机构有存续理财产品,理财产品数60879只,理财资金账面余额23.50万亿元,较2014年底增长56.46%。银行理财业务仍然处于高速发展中,已成为投资者的重要金融选项,持续增加了居民的财产性收入,改善了社会财富结构。
二、银行同业和理财业务与流动性的关联性
(一)同业和理财业务创造较为“脆弱”流动性
同业和理财业务能够创造流动性,即能够创造更多“信用”。同业和理财业务的发展促使银行业的充裕资金发挥更高的效用,助推了银行业资金、同业代付、票据、信用债和信托业务等快速发展,从而创造更多的信用,促进了货币的快速流通。在某些情况下,同业和理财业务还能创造货币,譬如保本理财是在银行表内核算的,体现在负债方是增加了结构性存款。然而,它们创造的流动性比较“脆弱”,主要因为首先,同业业务均为批发业务,金额普遍较大并且集中,相对于金额较小相对分散的零售业务来讲,其波动性较大,更易导致银行负债方的波动。其次,与存款的性质相似,同业负债和理财无需缴存准备金,所以将目前的超储率和过往相比较,存在高估超储率的嫌疑。第三,季末理财回表容易导致流动性紧张。为满足存贷比监管考核要求,季末理财部分资金需要回表。2013年6月末资金面紧张的现象就是由于这个原因导致的,未来这种现象还有可能发生。第四,对同业的监管要求可能更加严格,这或许会对流动性造成冲击。譬如,未来可能出台有关政策,要求同业负债像存款一样缴存准备金,要求同业资产计提相应的拨备等,将会导致流动性紧张,致使银行增加资本需求,减少债券需求,从而使债券市场的流动性更加紧张。
(二)同业拆借利率“月末效应”会影响流动性
当前银行业对绩效考核和信息披露要求有所加强,特别是在月末、季末、年末等时点,普遍存在在月末突击增存款、放贷款的现象。为增强自身在月末吸储的竞争力,银行业金融机构大都提前发售收益较高、到期日设在月末的理财产品,导致大量理财产品到期赎回集中在月末,增加了银行体系流动性紧张问题,并将货币市场利率水平推高。从“月末效应”看,剔除月末调整存款准备金率的部分月份,通过比较每月月初与上月末的利率水平,可以看出自2003年9月以来,利率下降的月份数占比58.1%,利率上升的月份数占比41.9%。另外从波动的幅度来看,利率下降的平均波幅达到9.4%,利率上升的平均波幅达到3.6%。特别是自2010年底以来,“月末效应”表现尤为明显,利率下降的月份占比为72.2%,下降的平均波幅为17.3%,而上升的平均波幅为1.4%。同业市场利率如果长时间维持高位,会促使流动性预期紊乱,可能造成实体经济流动性大幅收缩,发生资金链断裂风险。
(三)银行理财产品影响流动性
客观来说,资产池的业务模式具备大规模和连贯性的资金优势,能够促进银行业务结构优化,持续增加中间业务收入,以及能够推进金融产品创新。但是,大量银行理财产品的发行,会扰动银行机构的流动性,发生期限错配引致的流动性风险。银行灵活运用手段设定理财产品的发行和到期时间,来应对内部考核、外部监管以及信息披露需要,使得资金在理财产品与存款之间、表内与表外之间频繁转换,加剧了流动性时点波动。银行理财产品对银行机构流动性的影响,主要在于对银行流动性扰动上。通过实证分析看出,理财产品发行规模与流动性比例之间、理财产品到期规模与流动性比例之间均存在显著的单向Grange因果关系,即理财产品发行规模、理财产品到期规模是引起流动性比例变化的原因,这一统计实证结论与直观分析结论一致。
三、银行同业和理财业务过度发展产生流动性风险分析
(一)同业业务规模激增,加大了信贷风险
为了有效规避监管,银行机构大力发展同业业务。由于同业资产的高收益、低损耗、不计提风险减值准备等特点,以及同业业务不计入表内考核,大部分银行都大力发展同业业务来变相扩大信贷规模。更有些激进的银行机构盲目扩张同业资产规模,以达到规避信贷规模制约的目的。自2010年以来,同业业务发展突飞猛进,至2015年的5年间,同业负债总规模达超过18万亿元,年均增幅达130%以上。这些以“规避监管、变相贷款”为目的的同业业务的发展步入误区,各银行对同业业务采取互持,相互开展隐性担保,导致风险集中于银行业金融体系。这样的同业业务由于可持续性欠佳,既促使资产负债错配现状加剧,又妨碍了银行流动性监管,同时也存在相当大的系统性风险隐患,负面影响不可小觑。
(二)理财规模迅速扩大,流动性风险不容忽视
据统计,银行理财产品规模相当大,特别是中等规模银行理财产品,其规模相当于银行存款规模的16%以上。目前到期理财产品主要的偿还渠道还是“发新还旧”,理财产品面临的最大难题仍然是流动性风险。由于理财业务的产品期限短、投资者不稳定,以及其基础资产流动性较差并存在期限错配问题,都会产生流动性风险。银行理财业务最大的风险集中于资产本身,譬如我国制造业企业、地方融资平台与房地产开发商出现偿付问题,风险会波及到整个链条上的参与者,导致银行表内资产的不良率高企,表内、表外双重风险冲击不容忽视。为此,银行业监管机构应对理财产品加强监管,并建立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规范理财资金投资运作管理,充分明确参与方的风险及权责关系,以防范潜在风险。同时,还应将监测面扩展到其他非银行机构等主体。
(三)银行同业业务结构错配加剧,增大市场流动性风险
银行通过期限错配来达到获取收益的目的,但是这样做超过一定限度就会导致不可控的风险。银行大都把主要用于头寸调剂的短期同业资金调配成中长期的资金运用,以追求更高的收益,从而获得更大的息差。另外,银行还经常尽可能做大同业业务量来取得更大收益,往往使同业资产与负债的占比趋高。期限错配的同业业务结构导致银行对同业市场资金的依赖度提高,对市场的变化趋于敏感,这样资金运行的稳定性变差,增大了潜在的流动性风险。如果一家乃至几家银行盲目扩张同业业务,对同业市场资金的需求大增,其触发的流动性风险压力会快速传导到市场,那么其他银行也会变得更加谨慎,减少资金融出而使市场资金趋紧。这样相互关联的操作行为易引发市场的过度反应,进一步加剧资金需求价格的波动,进而可能会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既对银行自身流动性造成不良影响,而且对整个市场利率、市场流动性以及对宏观宏观经济运行都会产生不利影响。
(四)流动性风险激增,加大金融系统不稳定性
近年来,部分银行为获取更大收益,广泛依靠短期同业负债资金滚动对接长期资产,流动性风险由于资产负债期限的大额错配而激增。2013年银行间市场发生大规模“钱荒”事件,其实质就是爆发了一次流动性风险。同时,国内银行同业业务发展面广泛,目前已近横跨信贷、货币和资本等多个市场,银行机构之间以及银行与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之间互动频繁,关联度显著提升,从而增强了金融风险的传染性,并且可能将局部风险事件通过同业链条扩散为金融系统性风险。并且由于同业业务具有综合性和交叉性,会使得银行的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各类风险叠加放大,这都在一定程度上会导致金融系统的不稳定性加剧。
四、政策建议
(一)有效提升防范潜在流动性风险隐患的能力。银行业金融机构需要在探索同业业务运作规律上下功夫,加强对同业业务的风险管理,适时监测同业资金运用中的潜在流动性风险隐患,及时进行预警,防止出现自身流动性松紧与市场资金价格波动反向的情况发生。同时,积极做好同业业务结构错配和相关产品的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工作,保障同业业务和银行整个资金营运高效匹配,从而实现稳健运行。
(二)不断完善同业业务的风险定价机制。虽然银行同业资金的价格较敏感,具有不稳定性,但能够极大影响银行自身的资金营运、财务绩效、资本占用和市场竞争能力。从而要深入研究同业业务定价策略,促进内外部资金定价机制的完善,确保同业业务的结构配置策略和交易策略科学合理性。并加强对同业往来双向业务的统筹安排,达到灵活运用同业资金而不发生风险的目的。
(三)加强银行同业和理财业务风险监管。银行要根据本行信贷政策、风险偏好和经营战略等情况,统一规范管理同业和理财资金的用途。一是完善同业业务风险风险管理制度和规范操作流程,在交易对手准入、业务操作、模式变化和产品创新等方面加强管理。通过提升准入标准,完善风险风险审查审批机制等措施,确保部门、岗位间实现有效制衡,打造完整高效的同业业务风险管理体系;二是扩大监管范围,延伸到理财产品设计、销售、投资、兑付等整个环节,对理财产品实行“全流程”监管;三是从严格流动性管理角度出发,对理财产品销售应做好动态跟踪和计划安排,防止理财产品过度集中销售,避免可能对流动性产生的负面影响。
(四)尽早明确同业业务的监管指标。建议监管部门要严格将银行的同业业务总量占比控制在15%以内,严格约束同业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同业负债占总负债的比率等指标。加强对同业业务结构监督管理,规范同业资产、同业负债各项操作,将同业资产与信贷资产的资本占用纳入同等监管要求,对其他风险较高的业务诸如信托受益权、信贷资产转让、卖出回购等同业业务,要计算其风险权重,并相应计提风险拨备。进一步规范银行同业业务的发展,禁止办理有隐性协议的买入返售或卖出回购业务。同时要防范因严格监管而直接或间接引发的潜在风险,避免风险隐患集中暴露,可以采取压缩违规的存量的同业业务限期等办法尽力降低不利影响。
(五)鼓励推动金融创新,提高银行资产管理能力。银行理财产品可逐渐由资产池运作模式向由客户承担风险、按照净值或估值兑现投资收益的开放式或基金式资产管理模式转变,银行只收取管理费或顾问费,客户可根据自身现金流需求来决定投资期限、申购或赎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