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岚
摘要:基层常用法律文书作为我校四个专业的核心技能课程,是为适应职业教育、服务司法行政系统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岗位所设置的。该课程的讲授旨在突破法律文书课程固有的教学内容和方法,大胆进行实践教学改革。本文从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实践教学三个方面进行一定的反思,从而着手改革以适应职业教育和我校教学改革的需要。
关键词:基层常用法律文书;职业教育;岗位能力;教学内容;教学方法
一、课程介绍
《基层常用法律文书》课程是法律专业的核心技能课程,在整个专业课程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从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相关法律文书的识别和制作是从事该职业必须具备的一项关键能力,也是学生必须掌握的一项核心技能。《基层常用法律文书》课程正是根据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为适应司法行政系统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岗位的需要,以提高学生综合实践能力为目的而设置的。
本课程不仅要求学生熟悉并掌握法律文书写作的基本知识,而且要求学生在文书写作实训中对所涉及的实体法和程序法等法律知识能够正确理解和运用,使学生能够得到充分的职业化操练和技能训练,做到能用会写;使学生的法律实务综合实践能力得到提高,从而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为学生毕业后在相关岗位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同时为其未来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因此,《基层常用法律文书写作》课程在学生职业能力培养和职业素养养成中当然具有其他课程无法替代的重要作用。
本课程选取的教材是白彦、胡晓军主编的《基层常用法律文书制作》,全国司法职业教育“十二五”规划教材,由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本教材贴近司法行政系统工作实际,突出了职业教育的需要,适应警校的人才培养模式。因此在内容上与以往的法律文书教材具有明显的区别,也进行了大胆的创新。以职业岗位实际工作任务为依据,构建全新的模块课程内容体系。通过对行业的调研,本课程以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为导向,细分基层工作岗位中所需完成的法律文书制作任务,并以其为逻辑起点解析完成该类工作任务所需的知识、能力和素质,在此基础上设计本课程的模块教学内容。教学内容的选用突破体系性和全面性的束缚,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内容,突出重点与常用法律文书,突出实训的内容设置安排。
二、本课程教学的几点反思
1、对教学内容的反思。选择警校的学生,每个人心中都怀有一个当警察的理想,也把这个理想努力的转化为职业目标。学生就业所对应的工作岗位是基层的警务人员和法律服务人员,主要面向司法行政系统。在本课程的教学内容讲授中,人民调解法律文书和社区矫正法律文书、公证文书都体现出本系统的工作内容。作为司法行政工作之一的监狱执法文书没有进行重点介绍和讲解,应该把监狱执法相关文书制作作为一个独立的模块或单元进行教学。特别是作为刑事执行专业的学生,监狱执法文书的学习是尤为必要的。在教学内容上,主要有刑罚执行文书、狱政管理文书、狱内侦查文书、教育改造文书和劳动改造文书五个主要部分构成。在讲授中,对监狱的表格文书、填空文书、拟制式文书和笔录式文书进行不同种类介绍。
此外,本人认为在本课程的教学内容中还应该增加笔录类文书的教学模块。很多基层的不同工作都需要制作一定的笔录,如公安机关在受理案件中,在侦查活动中都有相应的笔录,把案件和工作的真实情况记录在案。人民调解工作中,调解员需要制作调查笔录和调解笔录;审判工作中书记员需要制作庭审笔录等。类似笔录式的文书在具体工作中会经常使用,也是法律文书中的一项基本内容。无论是学生实习阶段还是走上工作岗位从事警务工作都会要求制作。
2、教学方法的反思。以往法律文书的讲授是先讲解基本理论和制作要求,后辅之以文书实例进行对照讲解,最后由学生进行文书制作练习。这种传统安排有着合理的一面,能够使同学尽快掌握法律文书的格式特点和制作原则,缺点是会使教学过程单调、乏味,无法很好的调动起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因此,教师可以根据不同文书的特点,具体文书讲授改变“理论+实训”的单一教学模式,逆向安排教学内容。即先借助文书实例,引导学生从实例中发现文书的法定制作主体、法律依据、结构要求及固定性用语的使用等,并归纳此文种的格式,总结文书的写作方法和语言特色,引导学生从具体例文中归纳制作要领,在实训中发现制作规律,总结制作方法,最后再让学生动手制作文书。
对于比较简单的文书,还可以采用先实训后理论的方法,即在没有讲解文书的格式和制作方法之前,让同学结合材料,根据课本上的格式和例文制作文书,然后挑选有代表性的作业,用多媒体课件演示,分析这份文书的优缺点,在此基础上归纳文书的概念、特征和制作要领。以公证申请书为例,在讲完公证法律文书的概念、分类和制作基本要求后,要求学生自己先制作一份学历公证申请书。在下次课上找出几篇具有代表性的学生作业,用幻灯片给学生展示,指出制作格式上哪些符合要求,哪些不符合要求。在评析的过程中讲解首部特别是申请人及代理人的基本情况怎么写;正文部分公证的事由一般都有哪些,事实的具体情况如何扼要的介绍,证据情况都应该提交哪些证据材料;尾部应注意哪些问题。
3、实践教学的反思。(1)结合其他课程的实训课同时开展法律文书的实训。所授课班级在同一学期可能会开展刑事诉讼或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法院旁听、模拟法庭等实训活动,学生正好可以利用这些实训活动锻炼听、说、读、写的能力。认真听案件的审理过程和庭审中各种法律文书的内容,能够较完整的记下案件事实情况,回来要求学生作为案件的原、被告或辩护人、代理人进行相关法律文书的制作练习。在模拟法庭实训中,以刑事诉讼程序为例,要求学生从开始准备到最后一个程序在每个阶段环节的文书均由学生自己完成制作。(2)开展法律文书常用汉字书写比赛。随着汉字听写大会近几年在各个电视台热播,本课程也可以在学生中进行比赛。提前准备好比赛所需要的题库(包括字、词语和成语),比赛分为初赛、复赛和决赛。初赛要求每一位学生参与,经过初赛淘汰后,选择出来的部分学生进入复赛,最终再选取个别学生进入决赛。题库预先发给学生,让学生在一定范围内对题库字词进行记忆和书写练习。题库中部分字词要有所保留,作为筛选学生之用。在比赛中,字词的书写要遵循由易到难,并适当超出文书常用的范围。通过这样的比赛,变换方法使学生掌握法律文书的基本用语,增强基本功的训练。比赛并不重要,这种方式在于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增强课程的趣味性,摆脱法律文书课程枯燥、乏味的印象。举一反三,还可以举行速记比赛等,旨在用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培养学生具备一定岗位的基础能力和素质。
参考文献
[1] 李蓉,涂玲.对高职院校“法律文书”教学内容改革的思考[J].教育与职业,2012(30)
[2] 王换娥.司法文书课程的实践化改革[J].西部科教论坛,20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