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崔 博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司法局]
唐慧卿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友谊县司法局]
凝心聚力 争创一流努力开创司法所建设新局面
——记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友谊县司法局兴隆司法所
文 崔 博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司法局]
唐慧卿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友谊县司法局]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友谊县兴隆镇毗邻集贤县,交通便利。辖区面积130平方公里,耕地面积8011公顷,辖区内有2个社区,15个行政村,5140户居民,总人口13048人。兴隆司法所积极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在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稳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服务经济发展上作出了应有的贡献。近年来连续获得市县先进模范称号,2015年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模范司法所”。
加强队伍建设。兴隆司法所现有工作人员5人,其中法律本科学历3人、大专学历2人。5人中政法专项编2人、地方编制1人,公益性岗位2人,实行所长负责制。根据双鸭山市编委出台的《关于明确基层司法所机构级别的通知》及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加快落实基层司法所所长职级的通知》,司法所长副科级职级待遇得到了落实。
加强教育培训。兴隆司法所工作人员每年都积极参加全省、全市及县司法局组织的业务培训,通过集中培训、以会代训、案例分析、经验交流、现场观摩等多种形式对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和专项培训,有效提高了司法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
兴隆司法所全体工作人员
切实加强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友谊县司法局积极推进司法所用房建设。在建房土地上,积极争取兴隆镇党委、政府的支持;建房资金方面,在争取县财政配套资金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国债资金,为兴隆司法所建造了275平方米的办公用房,设立了所长室、社区矫正办公室、调解室、法律服务室、档案室、接待大厅、图书阅览室等。
切实加强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兴隆司法所配备了面包车1台、台式电脑3台、笔记本1台、佳能照相机1部、打印机2台、复印机1台、卷柜5个及办公桌椅等。司法所标志牌、徽章、卷宗、工作图版统一规范,建立和完善了各种工作簿册。司法所工作人员全部着统一制式服装,司法所外观标识全部统一规范。全面落实基层经费,兴隆司法所的公用经费和人民调解“以案定补”经费落实到位,适应了日常司法行政工作的需求。
司法所的建设和管理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兴隆司法所始终坚持从严治所,加强管理,努力形成“体系健全、管理规范、制度完善、运转灵活”的工作机制。司法所建立完善了内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出台了一系列加强司法所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靠制度管事,形成权责明确、严密高效、环环相扣的管理机制,做到工作有人抓,事情有人管,责任有人担,不断提高了司法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监督制、行政执法评议制以及过错责任追究制,切实加强了对司法所的行政监督,提升了司法所的执行力。
司法所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学习
司法所工作人员到群众家中开展普法宣传
司法所工作人员到田间现场调解群众矛盾纠纷
一是在化解纠纷中提升影响力。建立健全了镇内15个人民调解组织机构,配齐了75个人民调解员,30名信息员,全面加强了村级调委会的规范化建设。兴隆司法所动员各人民调解组织和广大人民调解员发挥贴近群众、信息灵通、方便快捷等优势,按照当地党委、政府的要求,主动配合相关部门,深入开展民间纠纷和群体性纠纷的排查和调处,做到矛盾纠纷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限期办理、专项治理,使小纠纷不出村(社区),大纠纷不出乡镇,有效预防了由民间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非正常死亡、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筑起了基层平安和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三年来,兴隆司法所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132件,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149件,指导人民调解组织调处各类民间纠纷752件,防止民间纠纷激化14件,制止集体上访8件。
二是在普法宣传中提升影响力。三年来,共印发1500余册普法书籍、1万余份宣传单,开设法治教育课38场次,受教育群众达1.4万人次;积极开展了“法律七进”活动;参与基层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先后为基层政府提供司法建议31条,制定规范性文件24份及村规民约18份。
三是在服务群众中提升影响力。积极开展“法律服务进农村”“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三年来,兴隆镇法律服务所为32家企事业单位担当法律顾问,代理诉讼及非诉讼法律事务295件,解答法律咨询1600余人次,挽回经济损失450余万元,帮助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案件38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赢得了地方政府和人民群众的普遍赞誉。
四是在社区矫正中提升影响力。司法所安排一人专门负责社区矫正工作,严格落实从接收、登记、建档、管理到解除社区矫正等各项规范性管理制度;建立了镇、社区两级社区矫正组织机构,组建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制订了《兴隆镇社区矫正人员日常管理考核办法》;针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生活经历、犯罪原因、家庭情况、认罪态度等具体情况制定了切实可行的矫正个案,确定矫正小组,并与矫正小组成员签定了矫正责任书;兴隆司法所还建立了社区矫正劳动基地和警示教育基地,每月定期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学习8小时、参加公益劳动8小时,通过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确保刑罚的顺利执行。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以来共接收社区服刑人员8名,已解除社区矫正3人,其他社区服刑人员无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现象发生。
五是在安置帮教中提升影响力。创建了15个安置帮教工作小组,为每一名刑满释放人员建立专门的档案,做到“六清楚、五到位”,即刑满释放人员的住址清楚、犯罪性质清楚、释放时间清楚、家庭状况清楚、经济条件清楚、思想状态清楚;对刑满释放人员的衔接管理到位、安置工作到位、跟踪联系到位、政策宣传到位、帮教措施到位。兴隆司法所帮助生活有特殊困难、身体不好的刑满释放人员申请了最低生活保障金,对于刚释放回来的刑满释放人员,司法所积极与镇政府沟通,为他们落实基本生活田,使他们的生活得到了基本保障。兴隆司法所还与兴隆镇玉米粮食合作社携手建立了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基地,目前,有5名刑满释放人员在基地从事劳动,解决了刑满释放人员的生活问题。三年来,兴隆司法所共接收刑满释放人员17名,无一人重新违法犯罪。
司法所工作人员正在解答群众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