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魏圣吉 编辑/李淑玲
推进日喀则边境贸易的发展
文/魏圣吉 编辑/李淑玲
近年来,日喀则边境贸易,尤其是同尼泊尔的边境贸易,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并呈现出基础设施逐步完善、开放领域不断拓宽、贸易规模逐步扩大、合作不断深化的良好势头。但辖内总体贸易发展水平较低、结构不合理、市场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制约了边境贸易的发展。
第一,多数边贸企业规模较小、外贸产业结构不合理、生产手段落后、产品附加值低,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也较弱,影响了边境贸易的发展。除畜产品等初级产品外,其他高附加值产品,大多需从内地和沿海地区采购,存在运距长、运输成本高、贸易周期长等问题,同样制约了当地对外贸易的发展。此外,目前日喀则边贸产业化的程度也很低,尚未建立起出口商品加工生产基地。
第二,边贸企业融资难、流动资金短缺。这是制约边境贸易规模扩大的主要瓶颈。其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一是融资渠道单一,边贸企业资金供应完全依靠银行贷款,没有其他融资渠道;二是受商业银行贷款准入门槛的限制,企业很难达到授信标准;三是企业由于在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欠缺,盈利能力较弱,达不到银行抵押担保条件,很难获得银行贷款支持。
第三,企业管理水平较低、缺乏国际贸易人才、历史包袱沉重,也是阻碍边境贸易进一步发展的重要原因。一是从调研情况来看,目前日喀则多数边贸企业没有建立真正的现代企业制度,企业的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都不健全。二是企业外贸从业人员普遍存在业务水平、专业化程度、外语水平低的问题,企业也缺乏从事国际贸易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经验,导致开拓国际市场困难,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较弱。三是由于历史原因,外贸企业多从国有企业演变而来,包袱沉重,短期内很难摆脱历史遗留问题。
第四,贸易行为不规范、贸易结算不畅,中方企业收取货款存在较大风险。据调查,尼方企业在本国申报从中方进口的货物时,为规避税费,采取以远低于实际成交价格的方式进行申报。其申报的进口金额在尼方规定的外汇限额内,可通过尼泊尔商业银行与中方企业进行正常的国际结算;但其未如实申报的差价部分,无论是尼方企业将货款通过口岸“背包商”支付给中方企业,还是中方企业到尼泊尔境内收取货款,都只能采取现钞方式过境,则会受到尼泊尔的外汇管制,存在巨大风险,轻则没收货款,重则扣留人员。
第五,中尼央行双边结算协议已不适应当前中尼边境贸易快速发展的需要。《中国人民银行与尼泊尔国家银行双边结算与合作协议》最初签订于2002年,2004年虽续签协议,但内容未发生变化。协议仅允许尼泊尔商业银行在我国樟木的商业银行开立人民币结算账户,因此银行间的合作受到协议框架的限制。中尼两国银行边贸结算服务滞后,制约了中尼边贸的发展。
为进一步促进和推动日喀则与尼泊尔的边境贸易,应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和发挥资源优势。政府、银行和企业,要以创新的思维方式,夯实基础、创新机制、优化环境,使日喀则的边境贸易取得突破性发展。
第一,实施以质取胜发展战略,加快调整出口产业结构,切实转变外贸增长方式。一是充分利用日喀则的资源优势、政策优势和区位优势,将其变为经济优势。着眼于国际市场的现实需要和未来发展,开发适销对路且具有日喀则特色的名、优、特、新产品,并调整出口商品结构,改变日喀则出口产品单一的局面。二是根据日喀则的实际情况,通过日喀则特色出口商品基地的建设,来促进外贸出口产业的调整,形成新的增长带。首先,以县域经济为基础,发挥比较优势,大力推进产业化进程,加快农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扩大相关产品的出口规模;其次,积极建立和推进轻工产品、地毯等出口基地建设,形成新的外贸增长点;再次,采用以龙头边贸企业为核心的“公司+基地+农户”的生产模式,帮助企业开展规模化、专业化的生产,从而提高出口产品附加值,走向国际市场。
第二,建立符合日喀则实际的外贸企业信贷管理机制,切实解决融资难的问题。一是要转变银行经营理念。辖区商业银行要充分认识到外贸企业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转变经营理念、调整营销策略,把支持外贸企业发展作为信贷支持的一个重要方面。二是要改善金融服务。各商业银行要在内部设立专门为外贸企业服务的信贷管理部门,针对外贸企业的信贷特点,研究制定符合日喀则实际的外贸企业信贷管理实施办法;同时,通过项目推介会、银企座谈会等途径,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推动银企合作。三是政府部门应搭建融资平台,建立外贸企业担保基金,获取银行授信,多途径缓解外贸企业贷款难问题。
第三,加快边贸企业改革步伐,建立“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并提高外贸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一是按照“优化经营机制、优化资源配置、优化人员组合、规范实施破产”的总体思路,对原有外贸企业进行改组、改造和加强管理:要积极推动外贸企业的公司化改造,转换外贸企业经营机制;要按照现代企业标准,改革外贸企业体制,使其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经营主体。二是企业领导者应着眼未来,提高对人才重要性的认识。要大力发展多层次、多规模、不同形式的教育,对外贸骨干进行轮训,使他们成为既有丰富经验,又具备专业技术的优秀外贸人才,以满足西藏对外贸易发展的需要。
第四,完善边境贸易发展的金融服务体系,促进边贸结算渠道的进一步畅通。一是积极引导口岸商业银行与尼泊尔商业银行在现有结算协议框架下,拓展相应的支付结算业务品种。二是积极鼓励中方商业银行“走出去”在尼泊尔开立境外分支机构,以此实现人民币在尼泊尔境内的“落地”,为中尼贸易发展提供更加快速、便捷、安全的结算渠道,提升中尼两国间的金融合作水平,进而进一步推动人民币区域化进程。三是积极促成中国银联标准卡在尼泊尔的发行。银联标准卡在尼泊尔的发行,可以实现中尼商人对小额贸易款采用刷卡方式进行结算,在不违反尼方金融制度的前提下,便利两国边贸商人的贸易结算。这既能降低因携带现钞带来的人身和财产风险,又有利于监管部门利用银联提供的刷卡数据,对游离于银行结算体系外的贸易结算进行统计和监测。银联标准卡在尼泊尔的发行将成为边境贸易结算渠道的有力补充,同时也会在一定程度上遏制“背包商”的滋生空间。四是由政府提供专项财政补贴,用于补贴口岸商业银行因开办尼币兑换业务而产生的汇率损失,以此鼓励银行积极开办尼币兑换业务,进一步促进口岸的经济金融稳定。
第五,修订和完善中尼两国央行结算协议。允许中尼两国商业银行互开本币结算账户,并对账户余额的清算方式以及在本币兑换、结算过程中产生的大额本币现钞的调运等方面做出规定。此外,建议在协议中增加有关中尼双方金融领域合作方面的内容,并对双方进行定期磋商以解决边贸结算中出现的问题做出约定。
作者系外汇局日喀则市中心支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