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高校女大学生人身安全威胁成因及其维护

2016-12-28 09:50徐玲玲高凯乐李鑫
市场周刊 2016年2期
关键词:大学生教育

徐玲玲,高凯乐,李鑫

我国高校女大学生人身安全威胁成因及其维护

徐玲玲,高凯乐,李鑫

近年来,作为弱势群体的女大学生,其人身安全受到了各种各样不同程度的威胁,从而使得女大学生的人身安全问题成为一个亟须解决的现实问题。基于政府、社会、高校、家庭与女大学生自身等多重维度的剖析,系统阐述了女大学生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的系列成因,进而尝试提出提高女大学生防范人身威胁能力的相应举措。

女大学生;人身安全;威胁;维护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道德问题日益突出,教育体制未能紧随其后,以致女大学生人身安全问题日益突出。社会、政府、高校、家庭以及个人都是改变女大学生人身安全现状的主体。社会应不断优化环境,努力保证公共空间安全,政府应引导社会健康发展,高校应搞活安全教育形式,狠抓安全工作落实,将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有机结合,切实提升女生自我保护能力,加强高校女生安全防范意识,帮助女大学生成长、成才,女大学生应积极主动的参与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安全意识。

一、女大学生人身安全威胁成因剖析

(一)女大学生自我安全保护意识与能力薄弱

女大学生自我安全意识薄弱。女大学生从小生活在家庭和学校之间,受到来自各方面的保护,缺少对真实社会的了解。纵使在失联女大学生案件频发期间也有部分女大学生仍然存在侥幸心理,片面地认为这类事件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缺乏对生命安全的高度重视,并对一些关于女大学生人身安全的宣传教育互动存在敷衍想法,不配合相关工作的展开。

女大学生对网络的依赖性高。网络是把双刃剑,现今女大学生多数为“90”后,对于网络有极大依赖性,“低头族”随处可见。在网络这个虚拟世界,女大学生无法准确明辨是非,往往滋生各类受网友侵害事件;再者,女大学生对网络依赖性过高导致其忽略手机交往的易失败和易断裂性。

法律意识淡薄。当前很多女大学生无法做到“学法、懂法、用法”,缺乏法律知识学习,即使受到侵害时,也很难运用正当法律途径来维护和反击,沦为时代“法盲”,不敢用法律作为武器来保护自己,导致受害却得不到弥补,犯罪分子得不到应有惩罚,逍遥法外,造成恶性事件频繁发生。

(二)转型期社会道德滑坡与法制建设不健全

我国已进入各类社会问题高发期和突发期,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等众多领域问题层出不穷。在社会经济转型时期,环境呈现高度不稳定性,社会不安定因素已经成为各类安全问题的外在因素。随其而来的社会道德日益滑坡,也给女大学生人身安全问题带来不可忽视的影响。

法律覆盖面和覆盖深度不够。当前我国法律保障实施情况不容乐观,宪法赋予公民的很多权利没有落入实处。关于专门人身安全法制体系并没有建立完善,执法力度也不足以使受害者及时得到合理保障。而且公民本身对法律了解程度不够,较少做到“用法”,在“女大学生沦为性奴”案件中可以看出,受害者父母在已知女儿受害情况下只能任由犯案者带走女儿,而没有运用法律来维护自身权益。

(三)高校安全教育缺失

高校在女大学生人身安全教育没有形成系统长效机制,教育目标模糊,形式单一,内容局限。学校安全教育形式单一,多由宣讲会、讲座及班级主题班会组成,内容枯燥,缺乏实际联系,女大学生普遍对这类教育形式缺乏热情,参与度低。

不仅是安全教育,心理教育在高校也呈现严重缺乏的状态。高校虽然都设有学生处团委教务处、心理健康咨询服务中心等,但这些部门基本形同虚设,即使还在运作,也没有真正为大学生提供详细深入的资讯和长期的风险防范服务,实质上不利于安全意识的培养和能力的提升。

(四)家庭安全教育不足

家长“望女成凤”心态较为普遍,在应试教育氛围笼罩下,家长建立正确的教育观念和教育目标很关键。在当前教育体制下,家长对子女的应试成绩要求颇高以致忽略了子女身体素质的提高及其对生活技能的掌握。过度重视考试成绩更是忽视了孩子心理健康教育、人际交往教育、挫折教育、风险防范意识等人文教育。结果出现了一些女大学生日常生活难以自理、人际交往能力欠缺,风险防范意识依然严重滞后于经济社会形势和自身发展需要,无法适应在求学、情感、就业、创业等方面可能面临的潜性或显性风险。

家庭对女大学生存在过度保护。现在独生子女居多,大部分女大学生从小便是家中掌上明珠,再加上多数家庭有“富养女”观念,易使女大学生在成年后心理年龄跟不上,缺乏处理人际关系能力,不会与他人有效沟通,更缺乏独立处理问题能力。女孩子从小在家长庇护下成长,没有足够自我保护能力,不了解真实社会,也更容易落入陷阱。

二、提升女大学生人身安全对策探讨

女大学生人身安全的保护与预防应该主要从自身、家庭、学校与社会四个层面入手,重点应对上述四个不同主体探讨其应对策略。

(一)强化家庭安全教育的方法与手段

1.建立正确的教育方法

溺爱、保护的传统教育方法已及不适应现代社会的快速发展。随着网络信息时代的逐步深入,父母与子女不可能做到全面深入的接触,所以必须培养女大学生自强自立的生活能力,不能凡事包揽一切,要努力提高女大学生的人身安全意识。做好人身安全教育,经常给女大学生灌输真实案例让女大学生提高警惕,同时鼓励女大学生进行体育锻炼,提高身体素质,学习跆拳道等防身术。

2.完善安全意识、学习法律知识

家庭作为女大学生成长的摇篮决定了女大学生自身安全意识的形成。家长的安全意识与危机意识直接关系到女大学生对待人身安全的态度。所以首先家长应该重视对子女的安全意识教育,学习和掌握更多的生命安全知识,时时注重社会频发的人身安全事件。其次应该给女大学生一个积极健康的家庭环境,形成一个良好的家庭氛围,多与子女聊天掌握女生在学习生活中可能遇到的安全问题,及时采取正确的办法疏导,减少安全风险。

(二)加强高校安全管理与教育工作

1.加大对女大学生人身安全的宣传与教育

宣传与教育是女大学生受到安全教育的最直接有效的方法。高校应根据性别有针对性地单独进行安全教育,包括专门针对女大学生人身安全问题分析与维护措施。学校课程应当宣传更加实际的防范方法,以及遇到危险时如何逃脱避免伤害的具体方法,比如教女大学生如何与犯罪分子智斗,如何分析、迎合、转变犯罪分子的心理,以免受到伤害。

2.开设相关人身安全保护的课程,创新教育方法

针对女大学生特殊的生理与心理特征,制定丰富多彩的教学内容如开展跆拳道、女子防身术、实例演习等课程,加强安全意识。其次将生硬的法律知识通过配图漫画加文字的形式让学生易于接受,以通俗易懂直观醒目的形式为女大学生提供学习和帮助。最后以各种形式将真实的案例情景再现,真实演练,与学生交流互动,提高女大学生的安全意识与实践经验。

3.认真做好日常学习生活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高校作为女大学生们学习生活的主要场所,是女大学生的第二个家。高校的安全管理工作的认真严谨与否直接关系到女大学生在校的安全程度。高校可以建立女大学生人身安全保障体系,将高校各个部门有规则地组织到一起,运用风险管理学科知识系统全面地对女大学生人身安全进行全面地监控处理与保障,在意外发生之前、之中、之后力求把可能的伤害降到最低。

(三)构建女大学生人身安全氛围、环境

1.建立起女大学生公共安全空间

所谓的公共安全空间就是女大学生在日常生活中进行学习娱乐安全的场所。在女大学生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的今天,社会应加强对女大学生的保卫力量、提高安全措施,不断优化餐饮、网络、娱乐等基础设施建设的安全,建设和谐、安全的女大学生公共安全空间,使得女大学生在学习与娱乐能够得到充分的安全保障。

2.建设文明网络

建设文明网络本就是当务之急。首先政府应当优化网络环境,高度重视不良网络信息的破坏性与打击性,联合校内校外资源以法制报告、案例解析等方式强化女大学生文明网络的意识。其次网络是当今信息传播的主要途径,而网络媒体报道得当与否直接关系到对受害者伤害的程度与民众的舆论,政府应当把握舆论导向,纠正负面影响,积极妥善的解决女大学生的人身伤害事件所以媒体的报道也应适度,不应造成公众恐慌的现象,对受害者信息也应进行保密。

3.打造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信息沟通体制

女大学生的人身安全关系到家庭、学校、社会三方力量相互配合,加强互动互补,形成全面监控,共同为女大学生健康发展提供一个系统全面坚固的空间。高校必须加强与社会的合作与沟通,积极发挥社会资源在女大学生安全教育中的作用,让女大学生对社会治安情况、公共安全秩序有明确了解,进一步提高女大学生安全意识。只有强化构建以学校、家庭、社会为主体的信息沟通体制,才能增强生命安全,减少事故发生,共同创建平安快乐校园、和谐健康社会。

4.加强法制建设,加大严惩犯罪行为的力度,强化道德观建设

政府应当整合各种力量,严厉打击涉及女大学生的违法犯罪活动,加强法制建设,完善法律法规以扼制对女大学生的不法侵害,加强对女大学生人身安全问题的宣传教育与领导,提高全社会对女大学生人身安全这一问题的重视度。而目前公安部对这一问题的处理方法仍遵循传统的报案询问等待的流程,这种方法不仅效率低下而且严重降低了对女大学生的救援时间。政府应完善有关女大学生安全法律法规,章程制度,加大对立法执行力度,加大监管力度、整治不良风气、端正工作态度。

(四)提高女大学生自身防范人身安全威胁的意识与能力

1.增强自我安全保护意识

女大学生安全意识不足是各类女大学生受侵害事件的重要原因。女大学生本身是知识分子,但从已发生的女大学生失联案件中可以看出,女大学生的学历与自我保护的知识并不成正比。如何改变现状首先女大学生必须提高警惕意识不轻信他人,认真学习学校社会开展的关于女大学生人身安全的教育讲座,做到不独自一人晚归、不流连于网吧、KTV、酒吧等混乱的娱乐场所,减少遇到危险的可能性。其次是端正学习生活态度,建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不崇尚极端享乐主义、拜金主义、利己主义,正看待学习和生活,建立良好人际关系。

2.加强自我保护能力训练

在某些发生的女大学生人身伤害的案件中,受害者拥有足够的自我保护意识并及时发现了危险。但是由于缺乏进行自我保护能力,不能有效逃离而导致最后惨遭毒手。所以女大学生平时应多积累一些应急、自保技巧,加强体育锻炼,积极参加跆拳道、武术等防身术学习,在积极接受各类安全宣传教育的同时,提高自身防范能力。

[1]胡华荣.女大学生自我安全意识与应急能力探讨[J].当代教育理论与实践,2011,(03).

徐玲玲,女,合肥人,南京邮电大学人文学院2013级学生;

高凯乐,女,吉林人,南京邮电大学人文学院2013级学生;

李鑫,女,淮安人,南京邮电大学人文学院2013级学生。

G515.5

A

1008-4428(2016)02-87-02

江苏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重点项目“女大学生人身安全忧思及其维护——以近年来失联女大学生案件为视域”(SZDG2015040)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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