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洪江
摘 要:我国自1994年实施分税制改革以来,经济发展逐渐适应了这种体制,稳定而健康的发展,为我国的财政做出了巨大的奉献。但随着经济的进一步的发展,例如养老难、看病难、环境污染、食品安全问题等等开始层出不穷,探究其根源,大多是因为我国财税制度还不够完善,不能完全适应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为了使经济更蓬勃健康的发展,建立合理的税收结构,地方政府和中央统一和谐的共同进步是我们所期望的方向。
关键词:财税制度;制度弊端;改革创新
中图分类号:D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j.cnki.1672 3198.2016.22.056
1 我国现有的财政税收体制
1.1 财政税收体制的概念
“财政税收体制”又称为“财税体制”,其实质为国家相关部门将税务收入当成是我国财政的一大来源,借助税收给相关部门运转以资金支持的一种制度。简而言之,就是政府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一种手段和方式。
1.2 我国现有的财税体制
我国现有的财税体制是经过1994年工商税制改革逐渐形成的。现如今共有23个税种,我们按照其性质和作用大概可以分成七类:
流转税类: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调节生产、流通和服务方面。
资源税类: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针对因开发和使用自然资源而产生的收入进行调节。
所得税类: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外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针对生产经营后所产生的利润进行调节。
特定目的税类: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为了达到特定目的,调节特定对象和特定行为。
财产和行为税类: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屠宰税、契税调节的方向主要是财产和行为。
关税类。
农业税类。
2 我国财政税收制度存在的弊端
2.1 税收结构存在不合理的方面
税收制度的不完善,不利于建立公平、统一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1)资源税计征方式不合理,我国资源税采取从量定额的方式进行征收,它难以对资源的过度开发进行有效的抑制,对于某些稀缺资源,更是难以保护它的稀缺性。(2)我国目前还是以流转税为主,但是从我国历史发展来看,从征收流转税为主体变成现金的以所得所为主体满足时代的进程。能够借助这一方式,促进各类税收的良好配合,完成税务收入的再次配置。(3)税收减免政策过于泛滥,缺乏关于提供公共服务方面的税种,例如教育税等。特别是在增值税之上,中央与地方存在着较大的差异,致使出现了产能过剩的现象。所以,健全和完善税收结构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必经之路,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2.2 财权与事权不匹配
自我国实施分税制改革以来,各级政府之间缺乏协调和统筹,我国大部分的财政都由中央控制,而地方政府的控制能力却大大削弱。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中小企业的发展,我国各级地方政府所要承担的财政负担却越来越重,在一定程度上致使地方的相关部门事权加以扩张,财政的收入与支出之间不平衡,导致地方与中央财权与事权不匹配,矛盾逐渐突出。
2.3 预算体制不规范、不透明
我国现行的财政预算并没有全部覆盖到财政收支活动的方方面面,这就导致出现了很多预算外的资金收支情况,政府并没有将其纳入监管范围内。社会各个阶层和大众对预算整合、完善、公开有着不一样的标准,相关部门难以达到社会全体民众的标准。我国预算编制和执行约束力存在很大的不足,没有统一的规范体系,随意性强。对于年度预算的控制也不合理,不能最大限度的发挥资金的效率。
2.4 转移支付结构不合理
转移支付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与公开。直至今日,普通层面的转移支付规模所占比重比较小,而所占比重比较小的这部分,恰恰是地方政府能自主分配的部分。在另一方面来说,专项转移支出规模又过大,并且杂乱无章,种类设置不科学。我国转移支付标准一直沿用“基数法”的方法进行确定和分配,但实际上要完成转移支付的目的,主要受到转移支付形式与构架的作用。所以改革转移支付的结构,使它更加合理化,是稳定健康的发展我国经济的重要一步。
3 针对我国财政税收制度所提出的改革创新
3.1 完善现有的税收制度
(1)改革资源税的计征方式,在从量定额征收的基础上,对于稀缺资源税的征收加大力度,使其和一般的资源所征收的税区分开来,对于过度开发的资源进行加额征收,有效地遏制过度开发和保护稀缺资源。(2)改革流转税制,把改革的主要重点放在消费税和增值税上面。完善消费税,合理的增强消费税的调控能力。在我国,增值税的增收是属于生产型的,我们要将其转变消费型,把营业税和社会投资纳入增值税中。(3)合理的运用税收减免政策。首先应该提高减免税政策的透明度和稳定性。首先在法律上应当对减免税的具体内容,实施办法等作出具体的规定,并详细的公示出来。优化减免税的调控方式,使用间接优惠的方式来代替直接见面为主,以避免减免政策混乱所带来的损失。
3.2 建立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
如果要设定完善的财力和事权相对应的财务政策系统,就必须对地方与中央的相对职权进行恰当的配置。事权上移是一种有效地解决办法。由于中央各种政策的出台,地方政府的压力不断增大,既要保障公共事务的运行,又要完成出台的政策,这时候就需要将一些不满足底层部门要求的事权移交给较高的部门,还可以一同承担。地方相关部门在教育与医疗以及社保上承担了过多的负担,所以应当提高中央和高层政府的支出比例。
财力下移是另一种有效地解决办法。前面已经提到,地方政府财力负担过大,所要解决的基础问题太多,所以应当将一些中央部门的财力下放给地方部门,借以确保地方部门的稳定运转。现今,虽然大多数的中央财力都借助支付转移这一形式分配给地方部门,但是由于没有合理的制度约束,导致了“跑部钱进”的状况。方式的多变化,总的来说就是应当先规划好地方和中央的责任,再根据划分好的职责,配置相应的财力。总结其根源,就是应当使中央和地方政府能够和谐统一,使各种服务和产品能够互相弥补。
3.3 建立健全预算管理机制
我国根据国情需要建立预算机制,这些预算机制应当透明化、公开化,接受社会舆论和大众的监督。我国目前的预算范围还不够广,还有许多方方面面没有覆盖到。所以国家要不断扩大预算覆盖范围,不仅要看到眼前的预算方案,更应该看到中长期的预算方案,并且把它与中长期的发展相结合起来。为经济的稳定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制度基础。
3.4 建立合理搭配的转移支付系统
就建立合理搭配的转移支付系统而言,我国国务院出台了以下意见:(1)优化转移支付构架。现今,国内普通的转移支付占据了大部分的比例,必须要以此为基点进行结构的完善,目前我国一般性转移将普通的转移支付与专项支付的进行有机结合,对责任与事权加以适当的分配。全面而科学的考虑到各种特殊情况,例如某些地区底子薄、发展慢等等。考虑到各地方的支付成本差异,更应当建立全面而规范的转移支付配置的形式,对区域发展进行合理调控。(2)建立合理的激励规范基准,借助一定的奖励或是惩罚的形式,促进地方部门把普通性质的转移支付财力合理的用于民众。(3)对专项的转移支付加以严格的监控。专项转移支付一向杂乱无章,所以应当对专项资金的管控方案加以适当的约束,进而确保任意的专项支付都有与之对应的管控方案。必须根据我国的相关政策要求确定专项转移的补助目标,根据政府部门、事业机构、公司等加以划分,进而易于进行监控审核以及绩效评估。
4 结论
我国目前的财税政策是沿袭1994年所进行的财税制度的改革。自1994年改革以来,财税政策在促进社会主义的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作出了巨大的贡献。推动了我国财政建设和社会基础设施建设。但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与国际经济的接轨,以往的财税政策并不能完全适应现阶段的发展,创新财税政策成为了新时代经济发展的必要途径。税收结构不合理,事权和财权搭配不合理,预算机制不透明不公开等等一系列问题都有待解决。
参考文献
[1]敖晓梅.深化财政税收体制改革的思考[J].中国集体经济,2016,(21).
[2]李丽艳.深化财政税收体制改革的探究[J].中国外资,2013,(18).
[3]李建新.对推进财政税收体制改革的思考[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