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再现与媒介正义

2016-12-22 11:25岳璐方世荣
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16年5期
关键词:环境风险南方周末

岳璐 方世荣

摘要:现代社会是一个高度媒介化、网络化的风险社会。作为人们认知世界、感知风险的主要途径,新闻传媒被赋予了关键性的角色,承担着风险预警、风险告知、风险监督等风险沟通的角色,这亦是媒介正义实现的过程。本研究依据建构主义的分析框架,以2015年《南方周末》的空气污染报道为例,从消息来源、主题结构、风险归因等方面考察素有专业主义声誉的市场化媒体《南方周末》如何再现环境风险从而实现媒介正义。研究发现,在这个多元利益群体参与其中的风险话语博弈场域,《南方周末》对于环境风险的再现部分实现了有效的风险沟通、缓解或降低了风险的伤害程度,但在传播渠道的分配正义、传播内容的信息正义以及传播过程的程序正义等方面,媒介正义的实现表现出一定的局限性。

关键词:环境风险;媒介正义;《南方周末》;空气污染报道

伴随着现代化进程的急速推进,社会转型给中国社会发展带来极大机遇的同时,各类社会风险的发生频率与影响范围也在不断扩大,人们仿若“生活在文明的火山上”,乌尔里希·贝克(Ulrich Beck)定义的“风险社会”已然就在眼前,规避风险、降低风险、化解风险成为全球各国政府的重要任务与使命,而风险治理机制的关键之一在于顺畅有效的风险沟通。“居于促进社会正义的中心”的大众传媒在风险沟通的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媒介正义的实现与否不但影响着风险沟通与风险治理的效果,也关联着社会正义和人类幸福的实现。然而,在各类社会风险的现实传播境遇中,大众传媒不仅面对社会化媒体大行其道、信息纷杂过载的复杂传播局面,而且作为国家意识形态传播机制的核心部分必须配合政府风险治理的思路与策略。有鉴于此,本文试图通过考察素有专业主义声誉的市场化媒体《南方周末》对空气污染的再现与建构,进一步探讨具有中国特色的风险社会中专业媒体在风险沟通方面的现实表现以及媒介正义的实现程度与范围。

一、文献探讨

尽管现代风险问题的研究始于20世纪50年代,并随着各类社会风险的全球化蔓延成为全球学界的热门话题,但直到20世纪80年代德国社会学家贝克出版著作《风险社会》才首次提出“风险社会”(risk society)的概念,并逐渐形成极具影响力的风险社会理论。他认为“风险”代替“危险”已成为时代的重要特征,人类已进入了“风险社会”时代,而现代风险的不确定性与复杂性需要大众传媒承担重大责任,提高“社会风险的能见度”,这正是媒介正义的题中之意。

1.风险社会与风险的社会放大

“风险社会是一组特定的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的情境,其特点是不断增长的人为制造的不确定性的普遍逻辑,它要求当前的社会结构、制度和联系向一种包含更多复杂性、偶然性和断裂性的型态转变。”在贝克的描述中,风险社会显然是不同于古典工业社会的一种新兴社会,人们面对的不是传统意义上的自然风险,而是“被(科学技术)制造出来的风险”,这种风险呈现出“不可计算、不可预测、不可控制”等特性,并且如财富一样附着在阶级基础之上,却以颠倒的形式分配,即“财富在上层聚集,而风险在下层聚集”,现代人普遍存在的焦虑、不安、恐惧等社会认知与感觉正来源于此。在某种意义上,风险社会的到来意味着社会驱动力由古典工业社会的“我饿”转变为“我害怕”,社会的核心问题也由“财富分配以及不平等”转向了“伤害的缓解与分配”。

面对风险社会中现代风险的常规化与大规模化,公众的风险意识逐渐觉醒,由此对风险管理机构带来的挑战和对政治核心问题的转化,给社会带来极大的变化。然而,公众的风险意识并不是客观风险真实与完整的反映,玛丽·道格拉斯等学者认为“在当代社会,实实在在的风险并没有增多,也没有加剧,相反仅仅是被察觉、被意识的风险增多和加剧了”,贝克也提出“风险可以被改变,被戏剧化,或者在知识领域内被缩小”的观点,“风险知识”的定义者在此获得了至高无上的权利。由此,风险不仅是可被量化的客观存在,同时也是被建构的公众主观感知。在此背景下,“风险的社会放大”理论被提上研究日程。

1988年,克拉克大学的研究者们在传播学基础上提出了兼具生物物理维度与社会维度的“风险的社会放大”理论。该理论认为:“风险事件与心理的、社会的、制度的和文化的过程之间的相互作用会增强或减弱公众的风险感知度和相关的风险行为。”研究者指出,风险的社会放大过程主要由信息机制与反应机制在发挥作用,包括风险信息的传播阶段以及风险在经过减弱或放大后所产生的次级效应。通过放大的过程,风险将会不断地扩散并作用于社会个体的心理感知与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一个不幸事件可类比为将一块石头扔进一个池塘。波纹向外扩散,首先波及直接受害者,然后是责任公司或部门,并到达其他的公司、部门和产业”,形成持续放大的“涟漪效应”。随着新媒体时代的到来,以即时性、交互性为典型特征的新型媒介环境极大地颠覆了传统的信息结构模式,传受身份界限的消弭、传播“中心”的失却、网络传播的“群体极化”效应很容易将风险的“涟漪效应”推向极致。

2.风险社会中媒体的沟通角色与正义职责

在风险社会学语境中,技术理性会成为风险知识的定义者、风险的解释权与话语权掌控者,通过大众媒介这一平台直接影响甚至决定公众的风险认知;但现实中,各方利益相关者无不在竞争着对风险的定义与解释,技术理性很容易被知识政治左右,在看似客观的风险知识中风险信息被随意扩大或隐匿,正如贝克所言,“全球风险社会的核心涵义取决于大众媒介,取决于政治决策,取决于官僚机构,而未必取决于事故和灾难所发生的地点”。

既然风险在很大程度上是建构的结果,既然媒介化社会中公众更多是通过媒介而非个体的直接经验获得风险信息,大众传媒由此获得了绝对关键的地位,成为众多利益群体或个人对风险进行定义的博弈场域。在风险社会学的架构中,媒体不应仅成为一个由科技理性“定义风险”的场域,而且应该成为一个各方特别是公众与“风险定义者”不断沟通、反复评估的公共空间。也就是说,媒体应该成为风险沟通——“利益团体之间有关风险本质、风险重要性等相关信息的交换,是一种个体、群体和机构之间信息交换和观点互动的过程”——的主要机制,在预警风险、告知风险、监督风险的过程中实现有效的风险沟通。必须指出的是,移动互联技术与社会化媒体的普及使得普通公众也获得了风险的定义权与解释权,媒体的风险沟通角色不能再像传统媒体时代主要表现为单向的宣传与告知,而是需要获得公众信任,成为政府机构、专家系统、企业等组织或个人与公众之间的沟通桥梁,在多向沟通的基础上及时准确地使公众感知风险、参与风险决策、缓解或降低风险的伤害,这正体现了媒介正义的本质要求。

作为“一个良序组织、良序社会的首要价值”,“正义”是媒介传播的首要价值,是促进社会正义的核心要素,而“媒介正义是指媒介传播过程中各种因素达到的理想状态,其基本内涵是要在媒介传播活动的过程和结果中体现公平正义的精神,它包括分配正义、程序正义、信息正义和人际正义四个维度”。风险社会中的媒介正义主要包括传播渠道的分配正义、传播内容的信息正义以及传播过程的程序正义。其中,传播渠道的分配正义关涉到话语权的分配正义;传播过程的程序正义强调媒介的信息获取、报道过程以及叙事原则合乎正义;传播内容的信息正义主要指涉信息品质、媒介对信息的阐释以及对信息管理的安全问题。在风险沟通过程中,媒介的失语、夸大歪曲等虚假报道、错误归因、污名化报道等有失正义的表现不时出现,这不仅使得媒介失去了公众的信任,风险沟通无法有效进行,而且也使风险分配与责任承担的正义无法申张,风险对社会的伤害程度愈发严重。

可见,社会学视野里的现代风险并非纯粹的科技问题,还涉及被建构、被解读、被认知与被传播的复杂过程,而大众传媒正是建构风险、沟通风险最为重要的机制之一。风险社会中,媒体的沟通角色正是实践媒介正义的表现,其角色扮演的成功与否也决定着媒介正义的实现与否。

二、研究设计

本研究试图以建构主义为分析框架,选取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以《南方周末》2015年的空气污染报道为研究对象,探讨环境风险的媒介再现与媒介正义的实现问题。媒体建构论认为新闻真实“是一种建构的真实”,记者总是按照预存的立场和观点所构成的选择、强调和呈现的原则,对大量的事实进行筛选、重组,形成对新闻事件的再现文本⑩。该理论视野下的新闻生产不再是客观独立的文本制作过程,也不能孤立理解为记者的个人的创作,而是社会权力关系交锋以及媒介组织运作机制的产物。照此逻辑,对新闻文本内容的透视成为考察媒介资源分配状况、媒介预存立场以及价值传递的有效途径。

考虑到中国新闻传媒业的特殊状况,本研究并未选择与政府立场高度一致的党媒作为研究对象,也未选择受到地方政府限制较多的地方都市报,而是选择了既具有市场化屙陛、又具有较好专业声誉且全国发行的《南方周末》。这份见证与推动了中国报业改革与发展的严肃周报自2009年10月起推出了绿色版,专辟版面报道现代化进程带来的各种生态和资源危机。近年来,绿色版持续发声,不断提供精辟的观点、深入的调查、精彩的故事,成为环境风险传播中颇有影响力的专业媒体。本研究主要分析《南方周末》2015年对空气污染——这一当前中国社会最受关注的环境风险——的再现文本,共搜集到43篇相关报道,其中包括与空气污染存在深层联系的制度、政策层面的宏观环境报道。通过分析这些文本,试图回答以下问题:谁是报道中环境风险的定义者?媒介建构了什么样的环境风险?媒介对环境风险的归因立场如何?

按照建构主义的研究思路,本研究的类目建构主要包括:

1.消息来源

消息来源一般指新闻事实或线索的提供者,他们往往扮演着风险定义者的角色。由于参与风险定义的利益群体或个体众多,考察消息来源的情况是分析风险定义者构成及其关系的关键指标。消息来源的变项主要包括“消息来源类型”、“话语引述”、“意见多元程度”,它们直接关系报道的平衡程度与意见的多元化程度。其中,消息来源类型指主要新闻信息提供者的身份,该类目包括:(1)当事人/当事企业;(2)党政机构(领导、干部、政府机构工作人员);(3)专家学者;(4)媒体记者;(5)环保NGO;(6)普通企业/民众。若一则报道中出现多个消息来源,则按照显著程度依次登录。话语引述则主要关注被引述者的类型与引述频次,若同一来源在报道中被多次引用,计一次;若报道中某一类的意见多次出现,也计一次。而意见的多元程度主要指被引述的意见之间是否存在不一致,或是否与新闻主题存在冲突,该类目包括(1)一致意见被引述;(2)不一致但不冲突意见被引述;(3)不一致且冲突意见被引述;(4)无意见被引述。若一则报道中出现多种不同意见,则依次登录。

2.主题结构

主题结构是新闻报道的核心,对主题结构的性质与数量的观察,不仅能体现媒介的议程设置的舆论导向,而且还凸显出媒介组织的倾向与态度。依据对《南方周末》空气污染报道中核心情节的内容分析,本研究将其主题结构分为:(1)科普主题;(2)成就主题;(3)问题主题。若一则报道中出现多主题并存的现象,则将其归到占主导性质的主题结构内。

3.风险归因

归因的理论基点是因果关系,遵循的是事实逻辑,而归责是从“应当如何或不应当如何”角度出发的价值判断,遵循的是评价逻辑。归因的深层结构指向归责,但其立场与态度更加中立、隐含、客观。媒介的风险归因不仅直接体现了风险定义者对风险责任的分配,同时也表现出媒体对风险责任分配所持有的的立场,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社会公众对风险的认知、情感以及态度倾向。受众往往会根据媒介的归因与自身的知识框架指向风险的归因对象,进一步对风险作出主观评价。本研究将风险归因对象分为(1)企业;(2)社会公众;(3)政府;(4)制度政策。

三、再现污染:环境风险的媒体投影

如前所述,风险不仅包括“一种物理性的、客观存在、可被量化的部分,同时也包括一种精神性的、主观感知、被建构的部分”。通过对《南方周末》空气污染报道的分析,环境风险的媒体再现呈现了一副由中国社会权力与社会关系共同书写的空气污染图景,同时也折射出风险沟通中专业媒体所扮演的特殊角色。

1.谁是风险的定义者?

根据媒介建构论,媒介在空气污染报道中话语权的分配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各方力量的权力分配与社会地位。研究发现(见表1),党政机构、专家学者、普通民众或企业构成了媒体主要的信息来源,三者的话语权在整体上趋于平衡。政府信源不仅以29%的比例在整体消息来源中居于首位,而且在话语引述频次上以35.44%的比例占据绝对优势。但在显著消息来源上,专家学者的信源比例(39.53%)超越了党政机构(30.23%),整体信源方面也达到27%,显然专家学者是仅次于党政机构的信源。普通民众或企业在空气污染报道中也拥有较大的话语空间,占据了报道整体信源的23%,话语引述频次仅次于党政机构,这与《南方周末》“让无力者有力,让悲观者前行”的定位相对一致。但本应在环保方面较为活跃的第三方独立组织——环保NGO仅占据了报道整体信源的8%,显著信源的6.98%,话语引述频次仅为报道引述总量的2.95%,这种缺乏话语权与定义权的状况体现出环保NGO在现实社会中的尴尬处境。

进一步交叉分析的数据显示,有16篇(37.21%)报道仅有一种消息来源类型,而这与报道的体裁密切相关,主要属于新闻评论、访谈与调研报告;另外,7篇(15.22%)报道采用了两种消息来源类型,12篇(27.91%)、5篇(11.63%)报道分别采用三种、四种消息来源类型,还有3篇(6.98%)报道采用了五种消息来源类型。显然,在消息来源类型与分布方面,《南方周末》的空气污染报道表现出一定的多元性与丰富性,意见表达人群分布相对均衡。

意见的多元程度更能够直观地体现媒介话语权的分配状况。数据显示,有16篇(37.21%)报道引述了不一致的意见(其中8篇引述了不一致但不冲突的意见,8篇引述了不一致且冲突的意见),有14篇报道(32.56%)属于一致意见被引述。13篇(30.23%)没有引述任何话语的报道,主要缘于报道的体裁基本属于新闻评论或调研报告。超过三分之一以上的报道引述了观点不一致的意见或话语,这将有助于意见多元市场的形成。

2.媒体建构了何种风险内容?

本研究将样本的主题结构大致分为“问题主题”、“科普主题”、“成就主题”。分析显示,“问题主题”的报道有30篇(69.77%),占据绝对优势,成为《南方周末》空气污染报道的主体话语结构。“问题主题”类的报道抓准导致污染出现的主要症结——“能源结构的调整”,将其放在一定的社会结构、社会关系中进行剖析,致力于揭示空气污染与制度政策、政府、企业、公众之间复杂的关联性,力图挖掘新闻背后更深层的事实、意义及发展趋势。具体而言,该类型的报道视野大多聚焦于空气污染相关的制度政策的制定与实施、政府监管执行的缺失以及背后的利益勾连等领域。比如,《悖论不解,环境税立法难免进退失据》、《大气污染防治修法:请推迟三审》等报道直面与空气污染相关的不合理的制度政策,认为与环保相关的制度政策缺乏顶层设计,缺乏专业性、宏观性与可实施性,政府应当有效利用宝贵的立法资源;《古雷PX爆燃事故背后的“中国式邻避困局”政企关系扭曲,解铃还须系铃人》、《环保扩权后的落马样本“环保污吏”刘向东》等报道着重呈现政府在监管过程中的越轨问题,表达了对政府执政能力的怀疑,对政府与企业之间的监管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兰州环保局炮轰兰州石化“周瑜打黄盖”?》、《第一道污染防线上的“空手道”环评资质倒卖经》等报道更是通过第一手的深度调查揭露了政府决策、行业动态、问题企业背后的利益黑幕。

相较于居于首位的“问题主题”,另外两种主题结构的报道数量相对较少,其中“科普主题”的报道数量为8篇,比例为18.6%;“成就主题”的报道数量为5篇,比例为11.63%。一个有趣的现象是,《南方周末》最主要的主题结构——“问题主题”(共30篇)对雾霾的直接报道并不多,仅有4篇,对雾霾进行建构的报道更多属于“成就主题”和“科普主题”。

“科普主题”的报道主要是站在科学技术的角度,对空气污染原因、监测与治理技术以及其他相关知识进行报道。其中,《京津冀灰霾探源上的公共题揭密APEC蓝》、《除了口罩、净化器,还能吃什么?抗霾食品:这门研究有点冷》、《国内首个室内PM2.5报告发布“室内空气质量一直是公众的认知盲区”》、《吸霾建筑,在中国不吃香米兰世博会的“中国治霾答案”》这4篇报道都与雾霾直接相关。依照媒体建构论的观点,媒体对信息的选择、组织、强调或遗漏是对社会真实的建构过程,具有转换或传达社会事件的公共功能。从这个角度来看,媒体在对雾霾相关知识进行科普的同时,也是在告知公众雾霾问题的严重程度。这种相对温和的、以科普面貌出现的雾霾报道不失为一种为了保证“政治正确”、向官方意志暂时妥协的传播策略。

在“成就主题”的报道中,这种“打擦边球”式的传播策略表现得更为明显。全部5篇成就报道中3篇与雾霾相关:《约谈触及灵魂,整改异常艰辛》、《市长马誉峰:“保定不该是全国倒数第一”差等生:锅炉“巷战”》、《内有“榔烟”,外有油气,海南求关注优等生:从督企到督政》。而这三篇成就报道与“问题主题”报道《临沂:治霾选择题》以专题的形式在同一期刊出。作为当期头条,《临沂:治霾选择题》揭露了地方政府在被领导约谈后所发起的“铁腕治霾风暴”对当地企业生存、经济发展、金融风险与社会稳定等造成的不良影响。而3篇正面报道则向读者传达着这样一种信息:雾霾已然受到政府的高度重视,即使会遭遇种种困难,但政府仍然会坚持治理雾霾。

3.媒体的风险归因指向谁?

风险报道的责任归因更本质地表明媒体对风险的解读以及所持有的立场。由于“科普主题”、“成就主题”等报道不涉及风险归因的内容,无法具体判断媒体的态度,因而,风险归因主要聚焦于30篇“问题主题”报道内。数据显示(见表2),企业作为归因对象共出现了12次,占归因总量的22.22%;社会公众出现了2次,占归因总量的3.7%;党政机构出现了21次,占归因总量的38.89%;制度政策出现了19次,占归因总量的35.18%。换个角度来看,在30篇“问题主题”报道中,有21篇(70.0%)报道认为党政机构应该承担责任,有19篇(63.3%)报道将风险的责任对象指向了制度政策,有12篇(40.0%)将风险责任对象指向了企业。也就是说,归因数量的前三位是党政机构、制度政策与企业。

表面看来,《南方周末》将空气污染主要归因于党政机构与制度政策,似乎是处于与主流意识形态相悖的立场。但认真分析数据背后的新闻文本,就会发现这实质是一种努力参与公共决策、积极进行民主协商的方式。具体表现为:报道的风险归因主要依赖大量官方已披露的数据或事实证据,而尽量避免出现记者主观立场,这样读者实际上是依循“事实逻辑”自行分析风险的归因;媒体倾向于借“他人之口”,通过具有“官方背景”的专家或者持有“公共立场”的学者进行风险归因。比如《大气污染防治修法:请推迟三审》的作者常纪文是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他是具备官方背景的、相关制度政策领域的专家,借他之口进行批评会因身份的不同而进行意义的转换,在官方眼中,这可能只是一种建言献策的方式。此外,《南方周末》还常以沙龙或访谈的形式邀请相关的官员、专家、学者、企业对污染事件进行讨论,多元观点呈现的过程即为风险的归因过程。比如《环评沉疴“药方”撤销“红顶中介”,能否药到病除》、《一场模拟的“风险交流”“挺焚”与“反焚”,该如何吵架》等“问题主题”报道都是通过这种方式巧妙地将媒体所持有的观点、态度传达给公众。

总而言之,《南方周末》对空气污染的再现是中国社会语境下媒体风险沟通角色的典型表现。其高度专业化的职业表现为公众感知风险、认知风险、监督风险提供了切实的依据,有效促进了风险决策的推行、缓解了风险的伤害程度。但在转型期利益格局分化的当下,媒介不仅兼具“党的喉舌”、政府“治理工具”的定位,而且还面临着各种利益集团对风险定义者话语权的争夺,大众传媒风险沟通的角色扮演以及媒介正义职责的实现面临着极大的挑战。

四、沟通风险:媒介正义的实现与局限

在风险社会中,媒介正义的实现与有效的风险沟通是媒介一体两面的价值目标,如果说媒介正义是大众传媒最本质的道德原则,那么风险沟通就是风险社会对大众传媒提出的核心要求,是媒介正义在风险社会中的具体表现。从上文的分析可知,《南方周末》承担了一定的风险沟通角色,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媒介正义,但这种媒介正义具有相当的局限性。具体表现在传播渠道的分配正义、传播内容的信息正义以及传播过程的程序正义三个方面。

1.分配正义:消息来源的结构性偏向

媒介传播渠道的分配正义主要涉及风险定义者话语权的分配问题,即报道中消息来源的分布情况。在媒介正义的体系中,虽然分配正义、信息正义与程序正义是三位一体的关系,但话语权的前期分配会进一步影响媒介的信息品质、叙事原则甚至价值判断。因而,对媒介传播渠道资源分配的关注是考察媒介正义是否实现的逻辑起点,这也就要求大众传媒更加注重社会弱势群体的传播权益,为社会边缘群体提供平等参与公共对话的渠道和资源。

“多元”与“平衡”是衡量媒介消息来源偏向的重要标准,二者的情况与新闻的客观性、平衡性、全面性呈正相关。在《南方周末》的空气污染报道中,意见的多元程度体现得较为明显,党政机构、专家学者以及普通民众或企业三者的话语权在整体上看似趋于平衡,但弱势群体的表达实质上呈现碎片化的趋势。一方面,虽然普通公众或企业在整体信源中所占比例(23%)与专家学者(27%)、党政机构(29%)相差不多,但其在显著消息来源中的比例(16.28%)远低于专家学者(39.53%)与党政机构(30.23%),也就是说普通公众或企业的话语散见于报道中,但并不构成报道的主要信源;另一方面,普通公众或企业被引述的话语多是一种个人经验层面的风险感知,在说服力上远远不如专家学者从技术层面、政府从政策层面出发的风险认知,政府、专家与公众对风险的定义往往呈现两极分化。这就使得“公众在法律上得以保障的风险问题的‘知情权力在实践中变成了‘被告知的权力”,风险沟通在一定程度上沦为风险知识、信息、决策的单向传播。

显然,《南方周末》报道的消息来源呈现相对集中与标准化的特点,倾向于引述相对固定的社会精英(官员、专家、学者、机构负责人)的意见。因为该群体比其他社会群体更容易满足权威、可信度高、善于表达等要求,这也就意味着政治、经济地位高的人拥有更多的话语权,更容易影响媒介内容。事实上,风险知识的定义者——“政府机构、学者专家、相关利益主体、传播者”与承担风险的普通民众间不仅所获得的知识权利是不对等的,他们对风险的分配与缓解往往也是不平衡的,加之技术权威与官僚机构、商业资本间的相互勾结以及传播渠道的分配不正义,他们之间的话语霸权极大阻碍了弱势群体的利益表达通道,进一步加剧了“有组织的不负责任”问题。

2.程序正义:“正义叙事”的平衡处理

“正确的报道程序与正义的叙事框架”是衡量媒介传播过程程序正义的关键。前者强调新闻生产过程中报道过程、采访手段以及具体的操作程序要合乎正义,是一种表层的程序正义;后者强调通过媒体的建构与再现引导公众做出正确的价值判断,是新闻生产实践过程中深层程序正义的体现。既然“最小程度的公平也要求新闻报道反映新闻事件本身所具有的复杂性”,那么媒体就应该遵循程序正义的要求,以客观、中立的报道方法与报道视角对风险做出理性的建构,进而引导公众积极主动地参与风险沟通。

在《南方周末》的空气污染报道中,将近七成都以“问题主题”作为叙事主题,将污染现象、法规政策、政府决策与企业执行等话题置于社会语境中进行再现,起到了一定的风险预警与告知功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正义”的叙事。但这种“问题主题”报道往往需要采取种种“隐蔽脚本公开化”的传播策略,以争取有限的“自留地”。正如《南方周末》前副主编钱钢所言,“眼前的利益是要表达,如果能表达七分,你只表达了四分,就是失去责任。过线,则遇到危险,长远的利益被剥夺”。比如《南方周末》于2015年7月2日以封面专题的形式刊发4篇关于雾霾的报道,其中1篇登上封面的负面报道搭配3篇正面报道,正是为了平衡、弥合“问题主题”报道所产生的负面影响。接下来的五个月,该报除了对临沂雾霾报道进一步“建言献策”,再未发布其他有关雾霾的深度揭露性报道,直至年底方推出两篇评论文章《面对重霾:怕不作为,更怕乱作为》(12月11日)、《2015年,雾霾无新闻》(12月31日)。

尽管《南方周末》试图在环境风险再现中实践程序正义的要求,但结果往往只能是将“正义叙事”与其他叙事混合起来,部分地实现程序正义,这自然会导致公众对媒体所提供的风险认知的质疑,从而影响公众通过媒体与风险治理者沟通对话的可能性。

3.信息正义:污名效应的有限矫正

传播内容的信息正义包括微观上信息内容是否客观、准确、及时、平衡等自身品质问题,信息具体使用过程中使用权、阐释权与隐私权等内容。在新媒体时代的信息超载背景下,风险的社会放大机制更容易引发风险的“涟漪效应”,同时“污名效应”也常常戴着信任危机的面具与“涟漪效应”联姻出现,风险在二者相互作用中不断膨胀、急剧扩散,触动公众敏感的社会情绪。这就意味着大众媒介的风险沟通不仅要遵循科技范式,从技术理性的角度对风险进行阐释,还应该遵循民主范式,提供给公众充分、可靠、准备的风险信息,进行风险预警与风险批评,实现信息层面的媒介正义。

一向标榜新闻专业主义、践行“传统西方新闻价值以及中国新闻媒介‘党的喉舌功能的双重标准”@的《南方周末》,极其强调信息品质以及信息使用的专业规范。在空气污染报道中,不管是科普性的报道,还是揭露性的深度调查,都较好地保证了信息内容的客观、准确、平衡以及信息来源的隐私权、阐释权。由于移动互联网传播极强的“污名效应”,很多公众接受了来自网络的不实信息,对空气污染现象以及相关企业、个体产生了刻板印象、偏见等固有成见,《南方周末》的很多报道都对这种“被贬低的社会身份”和“单向‘命名的权力关系”进行了纠偏和矫正,比如报道《直面邻避效应,33家垃圾焚烧企业集体开口“企业要转过身来面对媒体”》提供了让人信服的数据与信息,一定程度上澄清了公众对于垃圾焚烧的认识误区。这既是《南方周末》强调对信息处理专业化的结果,同时也是一种规避报道风险的策略。然而这种客观与平衡的信息正义只是一种相对的、勉强为之的平衡。数据显示,2015年《南方周末》共有164篇环境新闻,其中43篇与空气污染相关,占绿色版报道总量的26.2%;与雾霾直接相关的报道只有11篇,仅占环境新闻总量的6.7%。也就是说,全民关注的热点议题的重要程度与媒体的报道数量呈现出明显两极分化的态势,具体一篇报道中的信息正义与整体报道中的信息不正义形成了鲜明对比,因此难以达到整体矫正公众对空气污染不实成见的效果。

正如研究者们指出,新闻改革并没有改革中国共产党宣传体制的核心,许多改革措施都在“驯化”市场力量,以图建设党一国政治权力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继续掌控传媒的体制。这或许是理解空气污染报道中《南方周末》表现的关键。在多重力量的夹缝中,《南方周末》的风险沟通角色扮演得并不算完美无缺,媒介正义的实现范围与程度也呈现出一定的局限性。这种缘于中国传媒业体制根源的境况势必影响媒介本身的道德价值实现,同时也会阻碍风险沟通的公众参与、风险决策的合理推进乃至风险治理的完成。

五、结语

现代风险的历史实践表明,“风险不仅是技术应用过程中所产生的客观存在,同时也是在赋予意义的过程中所建构出来的一种主观意识”,风险社会就是个“知识、媒体与科学的社会”。风险生产的利益集团与风险定义官僚集团相互勾连,使巨大的风险生产活动得以顺利在现代社会中运行。面对这个“失控的世界”,面对新媒体时代公众开始尝试利用个人经验与社会理性重新定义、评估和界定风险的现实,媒体的风险沟通角色与媒介正义职责的践行显得至关重要。

本研究发现《南方周末》用准确可靠的事实与专业客观的科普知识将空气污染这个看似属于科学层面的问题转换成了政治问题、经济问题、道德问题与制度问题,同时又通过专业技巧为多元利益群体或个人提供了意见表达与协商的可能性,这是我国媒体在环境风险沟通方面进步的表现。但同时,该报仍存在消息来源的结构性偏向、正义叙事的平衡处理以及污名效应的有限矫正等方面的问题,这些媒介正义的局限性所在并非媒体故意为之,而是缘自传媒体制的特殊性与政府环境治理的思路限制。后续研究将以媒介正义为宗旨进一步完善媒介风险沟通的价值标准和行为规范,因为这既是风险决策与治理的关键环节,亦是社会正义与良序社会得以维系的前提条件。

(责任编校:文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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