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顺康雍三朝禁毁戏曲剧目论析

2016-12-22 06:14关满春
安康学院学报 2016年6期
关键词:西厢记剧目传奇

关满春

(安康学院 文学与传媒学院,陕西 安康 725000)

清代顺康雍三朝禁毁戏曲剧目论析

关满春

(安康学院 文学与传媒学院,陕西 安康 725000)

清初三朝帝王通过改编曲本、制造戏曲文祸、鼓动民间告讦、利用社会舆论辅助禁毁等方式,造成了三十余种戏曲剧目的被禁和遭毁。本文通过对禁毁剧目资料的梳理,力图呈现三朝禁毁戏曲剧目的整体面貌,并结合剧目的主题内容和禁毁缘由对三朝禁毁戏曲剧目进行整体类型分析。

顺康雍;禁毁戏曲剧目;类型特点

清代顺康雍三朝是戏曲创作繁荣发展的时期,也是清廷禁毁戏曲全面展开的时期。清廷自顺治九年第一次明确禁刻“琐语淫词”始,其后多次颁布了类似的禁戏谕旨诏令。如康熙二年谕令,“嗣后如有私刻琐语淫词,有乖风化者”[1]23,必须查实议罪;康熙二十六年又一次下旨,对淫词小说“严行禁止”[1]25。康熙四十八年,再次重申此令,还明确规定:“若该地方官不实心查拿,在京或经该部查出,外省或经督抚查出,将该管官员,指名题参,一并治罪”[1]27。清廷不断增添对编撰、刊刻、租卖、阅读之人的治罪,对查察不力的官员处以革职、杖责、流放、罚俸等罪责,对违禁戏曲作品施以缴书、销毁等处罚,企图阻断其传播流通。清廷还通过加强对社会思潮的控制,制造社会舆论上的认同,使广大知识阶层普遍自觉地抵制戏曲作品。

一、顺康雍三朝禁毁戏曲剧目概况

本文根据王利器《元明清三代禁毁小说戏曲史料》、丁淑梅《中国古代禁毁戏剧史论》 《清代禁毁戏曲史料编年》三部专著及其他诗文笔记、戏曲序跋、期刊论文,将顺康雍三朝禁毁戏曲剧目初步搜罗出来,并按照被禁时间先后顺序列表如下,对于禁毁时间无法确定的,置于该朝代末。

表1 顺康雍三朝禁毁戏曲剧目情况

顺康雍三朝禁毁戏曲剧目涉及二十九位曲家的全本杂剧、传奇和戏曲评点作品二十八种、元杂剧一折、明传奇和清传奇的单折散出各一个,搬演受到禁限的关羽戏包括了元明至清初的多个杂剧和传奇剧目,无法以确切的数目统计,计为一类。确知现存的剧目有二十一种。多次遭到禁毁的剧目,如《西厢记》 《牡丹亭》、金圣叹评点《西厢记》等,计为一种。作者不同的数种同名剧目,如《后西厢》有叶稚斐、薛旦、石庞三人各作一种,算作三种。因为这些剧目虽然名称相同,但情节、思想倾向可能存在很大差异。

顺治朝禁毁戏曲剧目共四种和清传奇一折,皆为本朝作家作品,它们伴随着重大时事而禁毁,情况较为复杂。《渔家哭》因揭露地方豪强欺压渔民,豪强遂指摘字句诬告而陷作者于大狱。李太虚曲本事件,因为举人徐巨源撰剧讥刺投降清朝的贰臣李太虚和龚鼎孳,二人观剧后愤恨而谋杀之。《万金记》 《钧天乐》两剧暴露科场黑幕,与顺治十四年丁酉科场大案相牵连,受到官府追查,剧作遭禁毁。《表忠记》为丁耀亢奉旨改编传奇《鸣凤记》以教化臣民而成,但因《后疏》一折文字“违碍”,拒绝修改而未能进呈顺治帝御览。顺治朝禁毁的这五种剧目,其发起者由民间而官府、再到帝王,体现了在局势动荡的清初,剧作家偶然作剧罹祸到清廷有意识地压制戏曲的过程。这些禁毁戏曲事件的发生给作者的命运造成了重大影响,或是杀身之祸,或为牢狱灾难;也决定了剧作的存亡,李太虚曲本、《渔家哭》 《万金记》皆亡佚且不见于戏曲书目的著录。

康熙朝禁毁戏曲剧目共计二十四种和元杂剧一折,数量明显增多,禁毁方式可以分为禁戏事件和社会舆论两类。第一类有康熙二十八年《长生殿》问祸和康熙三十九年孔尚任被罢官,此后《桃花扇》被冷禁。洪昇等人因在国丧期间观演《长生殿》被革除功名,《桃花扇》在传入宫廷后不久,作者即因为一桩疑案被罢官。这两剧表达了对易代兴亡的抑郁不平,其中所流露的民族情绪,引起了清廷的不满和忌恨。这两起戏祸是直接由帝王发起的,是清廷首次对渗透着反满情绪的戏曲文本内容进行查禁。其处理方式也极为巧妙,将一批包括当时文坛名士在内的文人罢官,不仅使得他们“断送功名到白头”,也打击了那些借戏曲作品宣泄对清王朝不满的汉人,达到了“不禁而禁”的效果,成为清代戏曲发展史上影响最大的禁毁戏曲事件。第二类是因为社会舆论的攻击、诋毁,这是康熙朝禁毁方式的一大特点,禁阅读、禁观赏、禁评点,编造剧作家和评点家的地狱之苦、因果报应,此类言论比比皆是,共涉及二十多种剧目,既包括前朝作品,也有本朝剧目,《西厢记》 《琵琶记》 《牡丹亭》和金圣叹评点《西厢记》等戏曲史上成就很高的一些经典作品遭到社会各阶层的一致谴责。虽然这种禁毁方式不如禁戏事件、戏曲文祸影响力大,不如官方禁毁法令具有强约束力,这二十余种剧目除清初戏曲续作多半亡佚之外,基本上都流传下来,但是这些禁毁主张却常常为士大夫们身体力行,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戏曲剧目的传播流布。

雍正朝禁毁戏曲剧目有雍正五年禁演关羽戏,还有雍正帝观看《绣襦记》院本之“郑儋打子”一折,优伶过问当时常州刺史为谁而被杖杀。雍正帝所禁主要在于舞台演剧层面,且都动用了谕旨形式。

二、顺康雍三朝禁毁戏曲剧目的类型分析

根据顺康雍三朝禁毁戏曲剧目的主题内容和禁毁缘由、方式两个方面,本文把三朝禁毁剧目分为以下六种类型:

(一)时事入剧之触忌

清初时事入戏而遭到禁毁的剧目有李太虚曲本、《渔家哭》 《万金记》 《钧天乐》四种剧目。李太虚曲本讽刺了李太虚、龚鼎孳等身仕二朝的文人名士。《渔家哭》揭露了安溪渔民在地方豪强势力欺压下苦难的生活状态。《万金记》 《钧天乐》将笔触伸向科场时事大案,揭露科场徇私舞弊、贿赂公行的黑幕。

这些剧目因讥刺时事、针砭时弊、暴露社会黑暗,触怒了当事人或统治者,遭到严禁,背后有着复杂的社会背景,如科场案、告讦等,其打击力度和禁毁影响相对较大。

(二)历史兴亡之“违碍”

反思历史兴亡的有《表忠记》 《长生殿》和《桃花扇》三个剧目。《表忠记》改编明传奇《鸣凤记》而成,剧中不仅揭露了嘉靖朝的黑暗,严嵩奸党专权的罪恶,“更重要的是权奸当道的后果,使忠臣义士遭殃受诛,贪赃枉法横行,杀人害命随意,造成内忧外患猖獗,倭寇和俺答趁机而入,使国家步步走向败亡。最后带来灭顶之灾,大明王朝也就葬送在这些权奸之手”[2]。《后疏》一折集中批判了明朝的弊政,总结了明朝走向衰亡的原因。因奉旨敕撰,其过于激烈的语气和愤激的情感被视为内容“违碍”。《长生殿》将唐明皇、杨贵妃之间的爱情纠结于“安史之乱”的历史巨变中,展现了唐王朝由盛转衰的历史变迁过程,寄寓了作者希望“垂戒来世”的思考,即“古往今来,逞侈心而穷人欲,祸败随之”(《长生殿·序》)。《桃花扇》以复社公子侯方域与江南名妓李香君的爱情为线索,将一段南明亡国恨史和盘托出,其用意在于“不独令观者感慨涕零,亦可惩创人心,为末世之一救矣”(《桃花扇·小引》)。两剧在对历史兴衰、朝代更替进行反思、总结教训时,流露出的民族情绪、兴亡感慨,甚至反清倾向,为统治者忌恨而引发戏曲文祸。

(三)写情颂美之遭毁

清初统治者禁毁戏曲最大的理由乃是“正人心,厚风俗”,戏曲作品被指摘最多的罪名就是“诲淫”,凡戏曲、小说一概被斥为“淫词”,官方利用谕旨法令,和封建正统思想表现于舆论上的控制与谴责等手段相配合,对之加以严禁。那些表现男女爱情,反对封建礼教的剧目自然难逃被禁的命运。其中以《西厢记》产生时间最早,其肯定崔莺莺和张生突破封建礼教束缚私自结合,历经波折终获幸福的内容,“愿普天下有情的都成了眷属”的愿望对以后的爱情剧作影响极大。并且《西厢记》在当时的同类作品中艺术成就极高,流传广远,因此被视为“诲淫”之首,对它的禁毁言论最多,最为严厉,包括禁止阅读曲本,禁止点演和观看,编造作者因作剧而受苦的因果报应之说等。

社会舆论在猛烈抨击《西厢记》的同时往往会提及《牡丹亭》。《牡丹亭》通过杜丽娘的离奇经历,颂扬青年男女之间“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生者可以死,死可以生”的至情主旨,以及它在问世以后造成的“家传户诵,几令《西厢》减价”[3]的强烈社会反响,自然遭到那些将稍涉艳情即视为有碍社会风化的传统文人的憎恶。

其他遭到舆论诋毁诸剧,如《红梅记》 《桃花记》 《玉簪记》 《绿袍记》等都是写青年男女相识、相恋,经历阻挠和挫折,终成眷属的情感历程,与《西厢记》 《牡丹亭》有着相同的思想倾向,也都被认为是“劝世以行淫”的邪戏淫书。

清初普遍存在的禁戏呼声中,对上述敷衍爱情真情的剧目不仅责其“诲淫”,还从追究历史本事角度斥其“诬贤”,如对《西厢记》的禁毁言论中就有——以成化年间出土的不知真伪的崔夫人墓志铭为据,认为崔莺莺、郑恒历史上实有其人,《西厢记》编写崔、张情事乃是对崔氏名节的玷污,以此来否定剧作描写爱情的内容。这种现象也存在于针对那些宣扬忠孝节义符合封建伦理道德要求的剧作的禁毁舆论中,如《三元记》演秦雪梅在未婚夫商霖死后,与商霖之妾鲁爱玉抚养爱玉所生遗腹子商輅。后商輅连中三元,封赠两母。剧作旨在表彰雪梅之贞节。而明末清初却不断有人以其内容不合于历史人物商辂的真实事迹指责该剧是对商辂的诬蔑。高明所作颂扬蔡伯喈、赵五娘全忠全孝品格的《琵琶记》也以同样理由遭到诋毁。

自顺治初至雍正末,清廷多次颁布禁戏法令,对戏曲题材内容做出严格禁限,但也规定“其神仙道扮、义夫节妇、孝子顺孙、劝人为善者,不在禁限”[1]34,《三元记》 《琵琶记》等剧目依然难逃遭毁命运,可见三朝禁戏之严厉、苛细。

(四)咏史传奇之避讳

取材于历史故事,略加虚构增饰而成的咏史传奇,如《浣纱记》 《红拂记》 《窃符记》 《投笔记》等,也都被视为“淫词艳曲”而遭禁。这类作品的取材十分庞杂,既有历史上实际发生过的事件,也有富于传奇性的传说,还有作者的虚构。将这些剧目统统归入“淫词艳曲”一类的做法,并不可取。

有些剧目确实有渲染生旦个体私情的言情成分。如《浣纱记》中范蠡游春邂逅西施,二人遂以一缕浣纱定情,全剧以他们的离合之情为中心线索,展示吴越两国的历史兴亡。《红拂记》取材于唐传奇《虬髯客传》,唐传奇主人公为虬髯客,旨在宣扬虬髯客的侠义之举。但是红拂私奔的情节更容易激起人们的兴趣,作者即以李靖与红拂女的爱情故事为主线,而把虬髯客作为副线。但是《浣纱记》和《红拂记》中男女之情都不是剧作表现的重点,两剧借历史故事分别寄寓了作者“请看换羽移宫,兴废酒杯中”(《浣纱记》第一出《家门》)的历史兴亡之叹和“自弱冠即有意用世”的远大抱负。而《窃符记》 《投笔记》分别取材于《史记·信陵君传》和《后汉书·班超传》,剧中事迹基本与正史相合,与“艳情”无涉。

正统文人之所以对上述咏史传奇持排斥态度,是因为他们秉承了传统的“史贵于文”的文学价值观,以“信史”为标准评价传奇作品。特别是《长生殿》 《桃花扇》问世以来,强调事有所本,言必有据,成为传奇创作的普遍倾向,“于是词人各以征实为尚,不复为凿空之谈”[4]。在这种“尚实”风气盛行的氛围中,咏史传奇中不合于历史本事的虚构情节,无论是否渲染男女私情的内容,都遭到鄙弃和斥责。

(五)续写改评之“无稽”

明末清初一些戏曲名作的出现和流传,产生了很大的社会影响,其后针对这些名著创作续书或者进行评点的作品也大量出现。《西厢记》 《牡丹亭》《精忠记》等都有多种续写翻改之剧。续作者或者希望借附骥原著的声誉以扬名,或者欲借此谋求商业利润,也有不满于原作思想内容和结局,借续写、改编等方式表达自己的某种观念,宣泄特定环境下的时代意绪。然而在清初那些经典原作都躲不过屡遭严禁的命运,这些艺术成就未必能够超过原书的续作也被一概否决,如刘廷玑就认为“传奇各种,《西厢》有《后西厢》,《寻亲》有《后寻亲》,《浣纱》有《后浣纱》,《白兔》有《后白兔》,《千金》有《翻千金》,《精忠》有《翻精忠》,亦名《如是观》,凡此不胜枚举,……非出正道,自当凛遵谕旨,永行禁绝”[5]。这些戏曲续作中确有成就不高,在流传过程中逐渐散佚者,如《后西厢》 《后浣纱》 《后白兔》等,但是也有可与原剧媲美并观者,如《后寻亲》,更有超越原剧者,如《翻精忠》。但是在清初中央和地方禁戏法令频出,正统文人对传奇戏文怀有偏见的环境下,这些作品无论艺术成就如何,都没有存在的合理性。

金圣叹一反世人将《西厢记》这样的经典剧目视为小道、末技的传统观念,特意将它与《庄子》《史记》等经、史著作并列,用“六才子书”的惊人之语以标其目,这种行为更是被视为罪恶多端,招致了舆论的谩骂和诬蔑,如董含等人,将金批《西厢》看做“夸诞不经”的“诲淫”之作,编造金圣叹生前劣迹,将其评点《西厢记》等戏曲的“异端”言行与他因参与哭庙案而被弃市腰斩的命运联系起来,制造他评赏曲本而遭恶报的舆论。

(六)场上搬演之禁忌

顺康雍三朝剧目的场上搬演也有种种禁忌,比如对声腔和演员的禁限等。在戏曲声腔方面,清初昆腔受到士大夫阶层的重视和爱好,得到极其兴盛的发展,而弋阳等其他声腔,因其语调、方音的长处,赢得了广大下层民众的喜好。清初统治者为了意识形态统一的需要,强调雅化的昆腔,将其视为戏曲正宗而进行扶持,对于其他保留更多民间气息的声腔、剧种,依托地域声腔繁荣的民间演剧活动则持鄙弃态度。站在正统立场的士大夫们为了维护昆腔的“正音”地位也对民间戏曲搬演活动进行抨击。刘献廷《广阳杂记》提到他康熙十三年在湖南乡村观看的民间演剧,“剧演《玉连环》,楚人强做吴毹,丑拙至不可忍”[6],对湖南人所唱之昆腔不纯正的现象予以批评斥责。

而对演员的惩戒,雍正三年即有律令:“历代帝王后妃及先圣先贤、忠臣烈士之神像,皆官民所当敬奉瞻仰者,搬做杂剧以为戏,则不敬甚矣,故违者乐人满杖,官民容装扮者同罪。”[1]34在法律上规定乐人的演出范围,严惩违禁乐人。雍正五年又明确禁止扮演清初帝王极度崇拜的关羽。而雍正皇帝还有观看《绣襦记》曲本,因优伶出言不慎即大为震怒将其杖杀的举动。

以上分析了顺康雍三朝禁毁戏曲剧目的六大类型,其中时事入剧、历史兴亡类引起朝廷和官方的防范和追查,写情颂美、咏史传奇、续写改评类遭到舆论的诋毁,场上搬演类则受到官方的禁限、惩处或舆论的指斥。

三、结语

清代顺康雍三朝对戏曲剧目的禁毁方式多种多样,包括帝王谕旨明令禁止、惩处和冷禁封锁,朝臣大员的追究查禁,地方官员的侦查干涉,民间告讦的诬陷打击,社会舆论的禁戒诋毁,等等。官方发起和参与处理的事件打击力度大,约束力强,直接有害于剧作家的生命安全或政治前途,对他们的创作心态产生了消极影响,导致一些剧本的亡佚失传,或者限制了其在一定时空范围的传播演出。禁毁舆论的影响虽然没有那么强烈,但是与官方禁毁戏曲的主张相呼应,扩大了要求禁毁的主体,而且往往为士大夫们身体力行地遵循,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这些戏曲剧目的表演空间,遏制并影响了它们的流传。

[1]王利器.元明清三代禁毁小说戏曲史料[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

[2]孔繁信.丁野鹤戏曲创作简论[C]//李增坡.丁耀亢研究——海峡两岸丁耀亢学术讨论会论文集.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1998:203-218.

[3]沈德符.万历野获编:第二十五卷[M].北京:中华书局,1959:643.

[4]王卫民.吴梅戏曲论文集[M].北京:中国戏剧出版社,1983:177.

[5]刘廷玑.在园杂志:第三卷[M].北京:中华书局,2005:125.

[6]刘献廷.广阳杂记:第三卷[M].北京:中华书局,1957:147.

【责任编校 朱 云】

Analysis on Prohibition and Destruction of the Dramas in the Middle of Qing Dynasty

GUANManchun
(School ofLiterature&Communication,AnkangUniversity,Ankang725000,Shaanxi,China)

Officials in Shun Kang Yong period of Qing dynasty banned and destroyed morethan thirty kinds of dramas,by means of recomposing pre-existing repertoire,making dramadisasters,encouraging informer togive secret information,taking advantage of social opinion toassist the repertoire.The article sketches the three dynasties’drama prohibition condition.Then gives a whole type analysis,combinedthethemeandcontentofbannedplays.

ShunKangYong;prohibitionanddestructionontheancientdramas;typetrait

I207.3

A

1674-0092(2016)06-0044-05

10.16858/j.issn.1674-0092.2016.06.009

2016-04-28

关满春,女,陕西安康人,安康学院文学与传媒学院助教,文学硕士,主要从事元明清文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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