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萍
当“一把手”变成“一霸手”之后
□张志萍
喻梁/图
巫向前,1957年5月出生于上海,教授、硕士生导师、教育部高等学校高职高专相关医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2006年被评为上海市职教特级校长,曾担任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下称“医高专”)校长、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卫生学校(下称“卫校”)校长、嘉定区真新新村街道养老院管理委员会主任、上海新华进修学院院长、上海健康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2016年10月1日,在举国欢庆的美好节日里,巫向前却被法警押上了被告席。面对庄严的法庭,他涕泪俱下:“我一次次为这不干净的钱担惊受怕,却一次次为此寻找所谓的‘理由’。今天站在法庭上,我无比惭愧,我经常问自己为什么走到这一步……拿了不该拿的钱,伸了不该伸的手,走上犯罪道路,我对不起党、组织和家庭。走到今天,教训刻骨铭心。”多么痛的领悟!可惜,再深刻的忏悔也悔之已晚。等待巫向前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医高专”和“卫校”属于两块牌子一套班子,有各自独立的账户,出纳和会计分别由不同人员担任。巫向前任校长时,主要主持学校的行政工作,具体分管财务、国际交流合作工作。
2002年起,“医高专”与英国BBS大学开办中英班,专门招收中专学历的学生,学费每人每年人民币1.2万元。一年后,又和美国BJU大学合作开办中美合作护理班,招收高职学历的学生,学费每人每年1.5万元。“卫校”“医高专”从学生学费中提取35%专门用于支付中英班、中美班外教的工资、奖金、出差等费用。
随着学校对外办学规模越来越大,学费收入猛增,外方35%的经费明显用不完。2006年9月,“医高专”国际交流学院办公室主任李明来找巫向前商量。巫向前说:“对外办学工作很辛苦,可以想办法从外方经费中拿出点钱来给大家分分。”
听了巫向前的建议,心领神会的李明马上着手操作:将外教签字后的6000元工资凭据改成9000元;5060元工资的“5”改成“8”;100元的交通费或活动费改成“8000”或者“9000”,最后再写上中文金额的大写……通过虚增外教工资、虚列代课外教的人数,来套取经费。
最开始的十多个月,巫向前每个月分到的金额为4万元左右。之后,因为套取的数额多了,每个月增加到5万元左右。2010年、2011年,中英班、中美班的教学规模达到最高峰时,巫向前每个月可以分到6万多。
自2006年9月至2013年3月,巫向前伙同李明多次套取现金共计人民币720万余元,其中巫向前分得400万元。
嘉定区真新养老院是真新街道于2002年全额投资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2003年,街道以租赁承包的形式,全权委托上海“医高专”进行经营管理。经营期间,街道不再对真新养老院进行投资和补贴。
为协调养老院相关事项,双方合作成立了管理委员会,由学校负责推荐院长人选。院长受管委会领导。管委会与院长签订了委托管理、自负盈亏、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聘用合同。
2008年6月,“医高专”和“卫校”任命杜刚为真新养老院院长,刘俊为常务副院长。因杜刚和刘俊分别将在2008年11月和2009年11月退休,为此,巫向前专门与街道商量,两人办理退休手续后,由真新养老院管委会出面,和他们签订聘用合同,街道领导也同意了。
聘任合同明确规定了刘俊、杜刚的工资、津贴,但他们想要在工资之外,从真新养老院以其他名义额外领取酬劳,此举需要管委会主任巫向前签字同意,因此,他们希望巫向前能和他们一起拿“奖励费”。
2010年2月前,养老院效益日益见好,此时,由巫向前同意,在每月发给杜刚和刘俊的“奖励费”中,发给巫向前1.7万元。从2010年2月到2013年3月,巫向前共拿到59.5万元的“奖励费”。
作为福利性质的养老院,按规定是不允许有较多盈利的。即使有盈利,也应该投入到养老院的自身发展、老人福利等方面。
2012年,养老院财务账上产生的盈余每月有七八万元。刘俊将此情况告诉了巫向前。巫向前心想,盈利的钱放在账上太多,到年底不好处理,还是想办法分期分批提出来处理掉,或者到外面开些发票入账。刘俊听后马上“领悟”了,先后多次采用虚开工程款发票、建筑材料款、维修费发票、会务费发票等方法,多次套现。2009年6月至2013年4月,巫向前伙同刘俊套取真新养老院现金共计110万余元,巫向前分得55万余元。
2004年,经上海市发改委批准,由“医高专”在南汇医学园区启动建设第二医科大学附属卫生学校新校区一、二期工程,工程总承包人是广东茂名建筑公司的余丹丹。
南汇新校区一、二期项目开工时,只有少部分前期资金,后来就靠银行贷款滚动开发。由于资金相当紧张,学校借贷银行资金未能及时到位,造成总包与分包之间资金短缺,所以余丹丹的压力很大。
2007年之前,基建账户设在上海第二医科大学(以下简称“二医大”),要拿到钱,必须走完“二医大”的审批手续后才能支付工程款。余丹丹两次找到巫向前,希望他能多关心关心,帮忙催促支付工程队拖欠的款项。巫向前多次找有关人员催促“二医大”财务,帮余丹丹打招呼;2007年之后,基建账户转到“医高专”,只要巫向前签字,就可以直接支付工程款了。
拿到工程款的余丹丹知道投桃报李,从工地保险箱中的劳务费等备用金中取出20万元现金送给巫向前;2009年暑假过后,在巫向前办公室,余丹丹又送去10万元感谢费……
身陷囹圄,巫向前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进行了深刻的反思:“自2008年被提为副局级以后,错误地认为船到码头车到站了,凭自己在上海职业教育的教学工作经验,吃吃老本是完全足够的了,现在应该为自己多考虑考虑了,一次次伸出了不该伸的贪欲之手。”当“一把手”变成“一霸手”,巫向前就这样走上了犯错误的“快车道”。
编辑点评:
在巫向前的眼里,已无“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概念,只有钱多钱少一概收的理念,把收受各种好处当成家常便饭,贪腐之欲形成“惯性”,贪无止境了。
说起“惯性”,分为两种力。“惯性正力”是一种坚持党性原则的持久力,在糖衣炮弹和金钱利诱下不动心、不眼馋,久而久之,便能形成一种抵御贪欲的“正力”。“贪欲惯力”是一种贪欲放纵的产物,在权力私欲膨胀下,通过日积月累不断敛财,就会凝聚成一种冲力极大的“贪力”。“惯性正力”不用刹,力道越大,则党性越强,社会发展需要这类干部;“贪欲惯力”刹不住,一旦迈出贪腐第一步,只会“眼界”越贪越开,胆子越贪越大,力道起始小,但越积越大,最终无法自控跌落到罪恶的深渊。
很多贪腐官员都是从第一次收下钱、享受到官居高位所带来的“好处”后,便开启了从一次到两次、从两次到多次的“疯狂积累”,实现从廉到贪的“蜕变”。一旦形成“贪欲惯力”,能迷途知返、悬崖勒马的,少之甚少,甚至有些干部不是“贪欲惯性”刹不住,而是在金钱利诱下,根本就不想“刹”,心甘情愿放弃“刹车”,任由贪欲形成“惯性”。
“贪”字近乎贫,“婪”字近乎焚。贪婪的最终结果,毁掉的是自己的前程和家庭,败坏的是党和政府的形象。每一位党员干部都要引以为鉴,珍视并善用手中的权力,切实做到严以用权,心中有戒,不辱使命,不负重托。反之,一时贪恋私欲,不勒紧权力放纵的缰绳,终究刹不住“贪欲惯性”,堕入无边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