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述视角的逻辑分类研究
——叙事学本土化境遇下对叙述视角理解混乱的澄清

2016-12-19 11:09:19杨洪敏
江西社会科学 2016年4期
关键词:全知人称叙事学

■杨洪敏

叙述视角的逻辑分类研究
——叙事学本土化境遇下对叙述视角理解混乱的澄清

■杨洪敏

在西方叙事学本土化过程中,国内对叙述视角研究和理解存在多种问题,可以另辟蹊径,抛开问题本身,用反向研究的方法,建构了一个较容易理解叙述视角的结构模型,即从“聚焦”诸要素(聚焦者的位置和身份、聚焦者与聚焦对象的关系、聚焦对象的位置和人称)中逐步推导出关于叙述视角的逻辑分类表。在此表中,不同叙述学家的视角分类得到直观呈现,不同分类的依据及其内在联系也得以清晰归纳,从而可以实现不同叙述视角表述的通约性。这样反过来可清楚发现当前存在的各种理解混乱及原因,进而有效消除国内对叙述视角的误解。不仅如此,此逻辑分类表还提供了对叙述视角进行多方面拓展研究的空间。

叙述视角;系统分类;逻辑体系;清晰化

杨洪敏,兰州大学文学院博士生,讲师。(甘肃兰州 730000)

在西方叙事学中叙述视角是一个重要的理论点。正如马克·柯里在 《后现代叙事理论》(1998)中略带夸张地说:“叙事批评界在20世纪的前50年,一心专注于对视角的分析,并在20世纪70至80年代形成了前所未有的高潮。”[1](P90)几十年来,有关这一问题的研究取得了引人注目的成果,同时也出现了诸多争论。这些争论在西方叙事学中国本土化过程中并未得到较为全面梳理和深入分析,再加上翻译及二次理解的差异,导致国内在理解叙述视角上存在一点问题。国内对此的系统研究十分缺乏,较为详尽的是申丹在《叙事、文体与潜文本——重读英美经典短篇小说》一书中从叙述者与感知者、文本层与故事层两方面对叙述视角的分析,这是很有价值的,但对不同视角理论的比较归类和总体关照较为缺乏,仍有必要进行系统梳理。

一、国内在理解叙述视角时存在的问题

目前国内在理解叙述视角时有诸多问题,这并非完全是叙事视角本身的复杂性所致,也与国内学者的误读有关。当前理解混乱主要有:

(一)基本概念使用的不统一

目前国内对“叙述视角”运用了各种不同术语,但并未做细致区分。这些术语中常见的有观察点(point of view)、叙述透视(narrative perspective)、叙述焦点(focus of narration)、叙述情境(narrative situation)、叙述视点(narrative point of view)、叙述样式(narrative manner)等。如申丹、王丽亚著《西方叙事学:经典与后经典》中使用的是叙述视角,而谭君强著《叙事学导论:从经典叙事学到后经典叙事学》使用的是叙述聚焦。其实这些术语的提出本身有特定的理论背景和含义。如观察点即“point of view”突出的是观察者的立场和观点“view”,而叙述焦点即“focus of narration”中的“focus”强调的是聚焦者和被聚焦者产生的各种关系。

(二)对相关概念的理解误区

概念不统一部分导致了相关理解误区:如“外视角”与“外聚焦”,由于读者往往将“视角”等同于“聚焦”,因此容易将“外视角”与“外聚焦”视为同一概念。其实两者有明显差别,如申丹指出“外视角”就是观察者处在故事之外(“内视角”观察者就是处于故事之内),据此将“外视角”分为5种:全知视角、选择性全知视角、全知戏剧式或摄像式视角、第一人称主人公叙述中的回顾性视角、第一人称叙述中见证人的旁观视角;并指出5者中后3种属于“外聚焦”。[1](P95)或者说,前2种“外视角”不属于“外聚焦”。所以外视角并不等于外聚焦,虽然申丹在书中没有专门对之进行论述,但显然外视角的“外”指故事之外;外聚焦的“外”指从外部客观观察人物的言行,不透视人物的内心,两个“外”字含义是有区别的。

再如“选择性全知视角”这一概念,因“选择性”和“全知”在字面上是反对关系,故很容易造成误解,出现了理解偏差,既将之归为“外视角”[1](P95),又归为 “固定性人物有限视角”[2](P211),而“固定性人物有限视角”属于“内视角”[1](P95),互相矛盾,值得商榷。

(三)对叙述视角分类的理解混乱

不同叙述学家从各自的视角概念出发,对视角进行了不同划分,笔者共总结了45种表述(这些具体分类与表述详见本文第三部分的表6)。目前国内对之随意使用,导致相关理论难题。如:叙述声音与叙述视角的关系问题,国内学界往往只在“谁说”和“谁看”方面作一般性的区别,但未细致研究叙述者和观察者之间合一、分离的各种情形。再如:叙述人称与叙述视角的关系,同时存在着在研究叙述视角上忽略和重视人称的两种不同观点,有必要对此作深入辨析。还如:叙述者处在文本外与异故事叙述的不同,处在文本内与同故事叙述的不同,等等。

二、基于“聚焦”诸要素分析的叙述视角理解模型

为澄清上述问题,本文换一角度,用“聚焦”作为分析叙述视角的概念,因为热奈特提出的“focalization”被西方叙事学家广为采纳。“聚焦”一词能够揭示出聚焦者、聚焦对象以及两者的关系,不但可用“focalizer”指涉聚焦者,也可用“focalized”指涉聚焦对象。正如兰瑟认为,“视点常常不仅包括感知或认知的工具,也用来指如叙述者narrator的公开性这类因素、喜欢使用的处理方式类型(戏剧drama或全景panorama)以及所采用的话语类型types of discourse。更为宽泛地说,视点一直被认为是源自叙述者与叙述行为narrating和叙述者与受叙者narratee以及叙述者与被叙narrated之间的关系。”[3](P173-174)

因此,笔者从分析“聚焦”的诸要素作为切入点,这样可以研究“在什么位置看”、“谁看”、“从什么角度看”、“看什么”的问题。这四个方面类似于简单的光学原理:观察点、观察距离和观察目标。为研究方便,笔者将聚焦者用“X”表示,聚焦对象(人物与事件)用“Y”表示,两者形成的聚焦就是“X→Y”。

(一)聚焦者要素分析:位置和身份

笔者首先分析聚焦者位置即 “在什么位置看”,然后再讨论聚焦者人称即“谁看”的问题(否则一开始就容易混淆“谁说”与“谁看”)。显而易见,在任何一个“聚焦”中,聚焦者的位置只能有两种情形 (笔者探究文本中只有一个叙述层的情况,多个叙事层的情况可依次类推)。情形1是在故事外的观察点 (即感知点),笔者用表示,这里的“□”表示故事文本(下同)。情形2是故事内人物的观察点,笔者用“表示。这两种情形米克·巴尔称之为“外在式聚焦者和内在式聚焦者”[4](P186);申丹称之为“外视角和内视角”:“‘外视角’即观察者处于故事之外;所谓 ‘内视角’即观察者处于故事之内。”[1](P95)这是基于聚焦者位置的关于“聚焦”的两分法分类。

下面我们探讨在“不同位置上”的“聚焦者身份”(这里不使用“人称”而使用“身份”,乃是为了与叙事声音区别)。笔者参照米克·巴尔的研究方法[4](P186),使用以下例句:

句1:王军在喝啤酒。

句2:我看见王军在喝啤酒。

句3:李丽看见王军在喝啤酒。

句2和句3属于内在式聚焦者,聚焦者分别为“我”和“李丽”,均为故事内人物,代表了情形模式的两种子类。其中句2中的聚焦者身份为第一人称的叙述者“我”,叙述者和聚焦者同一,这是“作者”以“我”的形式进入文本,“说”的同时在“看”,笔者以“F”(first)表示,故可视为情形2-1句3中聚焦者身份为第三人称的故事内人物“李丽”,叙述者和聚焦者出现分离,即叙述者是文本外的“作者”,而聚焦者则是文本中的“他(她)”,这时“X”以第三人称出现,笔者以“T”(third)表示,故可视为情形

显然,这里已经逐步过渡到了叙述人称问题。句1和句3属于第三人称叙述、句2属于第一人称叙述,由此可清晰看到叙述视角和叙述声音(叙述人称)的关系。上述所有情况可以归入表1。为研究方便,表1可转换为表2。

表1 聚焦者要素与视角类型

表2 基于聚焦者要素的视角类型

上文讨论聚焦者身份和叙述人称时,均未涉及第二人称。这是因为第二人称叙述实际上仍属于第一人称叙述。“任何话语事件中,任何第一人称总是暗示一个第二人称,反过来也一样。”[5](P161)米克·巴尔以米歇尔·布托尔的《变》为例,认为“这一‘你’简单地就是伪装的‘我’,一个对他自身说话的‘第一人称’叙述……每个说话都由‘我’所完成,并向一个‘你’讲述……正是这一对象确认了作为说话人的‘我’。反过来,一旦透视发生变化,‘你’就会变成为‘我’。只有具有(潜在的)‘我’,‘你’才具有行动的主体性,并由此确认在先的‘我’的主体性。”[4](P34-35)因此单独讨论第二人称叙述没有太大意义。

以上分析了聚焦者位置和身份要素。其实我们还可考虑聚焦者的数量要素,或者说,完全可出现数个聚焦者的情形,笔者用“X1;X2;X3(或更多)”表示,由此形成的聚焦为“X1;X2;X3等→Y”,根据“X1;X2;X3等”之间的关系,可以区分不同的视角类型。如雅恩从聚焦者的一个到多个、以及固定和变换的情况,分为固定式聚焦、不定式聚焦、多重式聚焦、集体式聚焦。

(二)聚焦者与聚焦对象关系分析:“距离”

这里借用光学上的“距离”表示聚焦者对聚焦对象的“观察深度”,即前者对后者的“了解”程度,这与“怎么看”即观察角度有一定关系。是仅仅停留在外在客观行为(类似于“远距离”),抑或从自身眼光局部地“透视”到聚焦对象(如为人物时)的内心情感(类似于“近距离”),甚至可从任何角度对聚焦对象达到 “全知”(类似于“零距离”)。可见,从聚焦者与被聚焦者关系(也可以认为是观察角度)也可以对叙述视角进行分类,这其实就是热奈特的三分法:外聚焦、内聚焦和零聚焦。热奈特用“叙述者了解人物的多少”即“<”、“=”和“>”分别表示三种情形。这三种关系可对应于聚焦者与聚焦对象的关系,因为“叙述者知道人物的多少”是通过“聚焦者对聚焦对象的观察深度”体现出来的。笔者按照热奈特的理论,这三种类型为:

类型1即外聚焦,为聚焦者X只能观察到被聚焦者Y的外在客观行为,对其内心活动和情感无从得知,用“X

类型2即内聚焦,为聚焦者X不但能观察到被聚焦者Y的外在客观行为,而且能从自身立场和主观角度一定程度上“看”到被聚焦者Y的内心活动和情感,用“X=Y”表示。

类型3即零聚焦,为聚焦者X能从任何角度“看”被聚焦者Y,包括外在客观行为和内心活动和情感,对Y全知,用“X>Y”表示。

如对这三种类型进一步归类:与“X>Y”是全知相比较而言,“XY”均具有带有叙述者的自身眼光,属于主观视角(主观叙述)。上述分类可归入表3。

表3 基于聚焦者与聚焦对象关系的视角类型

截至目前,分别从聚焦者要素和聚焦者与聚焦对象关系要素进行了视角的初步分类,这两种分类标准并不冲突,而是基于不同的维度,如将两者同时考虑进去,可形成更多更细致的类型,这就是构建叙述视角分类表(即后面的表5)的基本依据。

(三)聚焦对象要素分析:位置和人称

聚焦对象一般包括人物和事件,由于事件为客观事实,因此可供分析的只有人物。与聚焦者作为人物相似,聚焦对象也存在位置和人称问题。

聚焦对象的位置是相对于聚焦者位置而言的,前面关于聚焦者位置(故事内与故事外)的讨论已经说明了聚焦对象的位置:即两者处于同一故事层或处于不同故事层,这与同故事叙述和异故事叙述相互对应。

聚焦对象的人称(这里不称为“身份”,乃是因其不容易与叙述人称相混淆)有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之分。当为第三人称时,聚焦者并不受限制。当聚焦对象为第一人称时,聚焦者一般为第一人称(因为一当聚焦对象“我”被叙述时,故事则成为自述性文本,自述文本必为第一人称叙述),即“F1→F2”模式。由于这一模式能且仅能产生两种子类型,笔者归为表4。

表4 聚焦对象为第一人称的视角类型

这里特别说明的是:表4中的第一人称回顾视角“F1

三、在叙事视角分类表中呈现的各种叙事视角类型及研究空间

(一)叙述视角分类表的建立

上面从三个要素方面进行了分析。如将上述各要素考虑在内,以表2即聚焦者要素的视角类型作为横坐标上的分类标准,将表3即基于聚焦者与聚焦对象关系的视角类型作为纵坐标上的分类标准。在逻辑推理上可形成9种详细类型,但有3种情况不可能出现,故实际可形成6种叙述视角(再将表4即聚焦对象为第一人称的视角类型也纳入表格相应位置),则构成完整的叙述视角分类表即表5。

表5 叙述视角分类表

表5中不可能出现的3种情况是:情况1和情形2为故事内人物视角时,由于故事内人物视角总是限制眼光,故不可能全知。更形象地说,就是“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即“局内人”眼光必然存在局限性。情况3不可能出现,是因为故事外视角“局外人”眼光不可能成为内视角。

情况1逻辑上不可能出现。但在某些现代小说中出现了一个例外,谭君强指出这一新的独特的叙述视角:“第一人称叙述本应是限制视角,不能叙述自身死亡的过程和他人的内心思想。然而,在某些现代小说中出现了例外情况,例如人物叙述者叙述自己死亡的情况…… 《我的名字叫红》中……小说第一节的标题为‘我是一个死人’,一开篇就叙述了‘我’死亡的经过……它属于一种违背常识与逻辑规约的叙述。”[6](P99)笔者暂命名为“叙述自己死亡”的视角。

表6 叙述学家关于叙述视角的划分

(二)对已有叙述学家关于叙述视角划分的系统梳理

在确立上面的叙述视角分类表即表5后,可将已有叙述学家关于叙述视角的划分 (表6)一一填入相应位置 (每种视角均用带圈号的数字序号标明),然后得到对应关系表7(只列出序号)。

表7 对应关系表聚焦者要素

通过这一梳理,所有不同叙述学家的视角划分均得到清晰直观的呈现。从中可以看出不同的划分标准及其内在联系,从而可以实现不同视角表述的通约性。

(三)依据上述逻辑分类可进行的研究空间

依据上述的逻辑分类表,关于叙述视角的研究空间有:

一是对某一叙述学家的总体研究。如斯坦泽尔的三分法(见表7中的R2)正好吻合了按照聚焦者要素分析(见本文第二部分第一点)的思路,且与米克·巴尔关于聚焦者位置的研究观点完全一致:即米克·巴尔分别用三个例句表示三种聚焦者位置[4](P186)。再如申丹的分类兼顾叙述者与被聚焦者的关系以及叙述人称,其所提出的“第一人称外视角”和“第三人称外视角”实际上是从外聚焦的角度分析的 (即这里的 “外视角”指“外聚焦”),这一方法不再以故事外还是故事内进行区分,故使第三人称外视角在表7中的C5R5和C6R5中同时出现,内视角在C4R6和C5R6中同时出现。不同叙述学家的分类均基本涵盖了所有的叙述视角,可见分类只不过是对叙述视角的不同描述维度。从分类表中还可以发现一些叙述学家划分的空缺点,如布鲁克斯的划分没有涉及“故事内第三人称视角”(见表7中的C5R5和C5R6)。

二是对同一叙述视角的深入研究。可任意选取表7中的一个叙述视角名称作为研究对象,然后按照列C或行R的方向进行延伸,所有在延伸线上产生的叙述视角对研究对象实际上在进行解释、细化和包含,因此这一研究方法对深入研究极为有效。如“外聚焦”(见表7中的C2R5),在R方向分为“第一人称外聚焦”、“第三人称外聚焦”和“作者外聚焦”,这是对外聚焦的再细分。

三是对多个叙述视角的对比研究。可选取表7中的汇集了多种叙述视角名称的任一表格位,如C2R5中有关于“零聚焦”的数种表述,这些表述有的仅为名异而质同,有的虽为一类,但有细微的差别:如“中性全知”和“编者全知”,后者的介入程度更高。可见,在同一表格位求同的基础上求异,是很好的对比研究方法。

四是其他叙述视角理论命题的关注和挖掘。表格是“立体的思维结构”,往往明示、暗含着一些传统或新的理论命题。如叙述视角与叙述声音的关系问题,在表7中R3分别表示叙述者和观察者分离与否的三种状况,揭示了 “谁说”与“谁看”的差别,并可以看到三种状况各自发生的叙述视角类型。再如叙述人称与叙述视角的关系问题,在表7中R4中可以看到两种叙述人称,并据此可研究相应的叙述视角类型。新的理论命题如对表7中C4R7中“叙述自己死亡”视角的研究,是当前研究的盲点,表格提供了一定的分析框架。另外,表格中任两个非直线表格位之间的联系,可发现新的理论命题,如表7中的C4R4为“第一人称”,C3R5为“客观叙述”,“第一人称”和“客观叙述”之间的关系通过研究表7中的C4R5内容而得出。

[1]申丹,王丽亚.西方叙事学:经典与后经典[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

[2]申丹.叙述学与小说文体学研究(第三版)[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

[3](美)杰拉德·普林斯.叙述学词典[M].乔国强,李孝弟,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11.

[4](荷)米克·巴尔.叙述学:叙事理论导论(第二版)[M].谭君强,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

[5](美)杰拉德·普林斯.叙事学:叙事的形式与功能[M].徐强,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

[6]谭君强.叙事学导论:从经典叙事学到后经典叙事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

【责任编辑:倪爱珍】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518X(2016)04-0099-07

兰州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自由探索项目“叙述视角的系统分类与逻辑体系研究”(15LZUJBWZY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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