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制定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会场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下简称“新准则”)。新准则的出台,是全面从严治党一次广泛而深入的思想动员和组织动员,是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理论和实践的系统总结,是着眼于解决新形势下党内突出问题而进行的重要顶层设计,是对马克思主义建党理论和实践的创新发展。
制定新准则,是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1980年,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深刻总结历史经验特别是“文化大革命”的教训,制定了《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为拨乱反正、恢复和健全党内政治生活、推进党的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其主要原则和规定今天依然适用,要继续坚持。现在已经过去36年了,有的问题在当时是很突出的,现在就不那么突出了;有的问题当时才刚刚露头,但是现在应该说是比较突出,而且还面临许多新的情况和问题。同时,这些年来,我们党的建设也积累了大量的新成果、新经验,特别是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在管党治党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有可贵的经验,所以有必要制定一个新的准则。
制定新准则,既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也是解决当前党内存在的矛盾和问题的迫切需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坚强的决心和有力的举措,全面从严治党,党内政治生活展现新气象,为开创党和国家事业新局面提供了重要保证。从总体上看,党内政治生活状况是好的。但也要看到,一个时期以来,也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主要是:在一些党员、干部包括高级干部中,理想信念不坚定、对党不忠诚、纪律松弛、脱离群众、独断专行、弄虚作假、庸懒无为,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好人主义、宗派主义、山头主义、拜金主义不同程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问题突出,任人唯亲、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现象屡禁不止,滥用权力、贪污受贿、腐化堕落、违法乱纪等现象滋生蔓延。特别是高级干部中极少数人政治野心膨胀、权欲熏心,搞阳奉阴违、结党营私、团团伙伙、拉帮结派、谋取权位等政治阴谋活动。这些问题,严重侵蚀党的思想道德基础,严重破坏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严重损害党内政治生态和党的形象,严重影响党和人民事业发展。周永康、薄熙来、郭伯雄、徐才厚、令计划等人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不仅暴露出他们在经济上存在严重问题,而且暴露出他们在政治上也存在严重问题,教训十分深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做好各方面工作,必须有一个良好政治生态。政治生态污浊,从政环境就恶劣;政治生态清明,从政环境就优良。政治生态和自然生态一样,稍不注意,就很容易受到污染,一旦出现问题,再想恢复就要付出很大代价。”
虽然党内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很多得到了有效解决,但一些问题依然存在,一些问题解决得还不彻底,一些问题还可能再冒出来,必须继续努力,不断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作风上、制度上防范和解决党内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在新的时代条件下,我们党要团结带领人民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成功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迫切需要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为重点,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切实解决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
新准则出台的过程新准则的出台,是党中央经过长期酝酿,在充分调查研究基础上,对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点内容、主要任务、重要举措作出的系统部署。
2014年1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给刘云山、王岐山同志的批示中指出:“1980年制定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对于当时恢复和健全党内民主、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严肃党的纪律、促进党的团结,实现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作风上的拨乱反正,实现全党工作中心的转移,发挥了重要历史作用。当前,《准则》对我们严肃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仍具有重要现实指导意义。”“30多年来,形势任务和党内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党的建设既积累了大量新成果新经验,又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请你们考虑是否适当时机由中央就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作出一个决定,提出新的要求。”
一段时间以来,围绕制定准则,中央有关方面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批示精神,做了大量工作。
2014年,由有关方面同志参加的工作小组就加强党内政治生活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形成了初步成果。2016年2月,中央政治局作出决定,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问题,制定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2016年3月1日,党中央发出《中共中央关于对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研究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问题、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征求意见的通知》。文件起草组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文件起草工作正式启动,习近平总书记担任组长,刘云山同志、王岐山同志任副组长。根据习近平总书记“深入学习、加强调研”的要求,起草组搜集了党的历史上所有相关文件法规,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和党的历代领袖相关论述,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也包括国外政党监督相关制度,以资借鉴。至3月中旬,四册《重要文献选编》整理汇集完毕,为文件起草工作提供了充分的理论准备。
直到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召开,在8个月时间里,文件起草组开展专题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反复讨论修改。其间,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召开3次会议、中央政治局召开2次会议分别审议文件稿。8月初,文件征求意见稿下发党内一定范围征求意见,包括征求党内部分老同志意见,还专门听取了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意见。党中央责成文件起草组认真梳理和研究这些意见和建议,并对文件稿作出重要修改。9月27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听取了两个文件稿在党内外一定范围征求意见的情况报告,决定根据这次会议讨论的意见进行修改后,将文件稿提请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2016年10月27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新准则的主要内容及特点
新准则是党中央根据世情、国情和党情的变化,聚焦当前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围绕权力、责任、担当设计制度,围绕理论、思想、制度构建体系,着力解决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随意化、平淡化等问题,全面总结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的新鲜经验,顺应时代发展变化,对全面从严治党提出的新要求,是指导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行动纲领,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的根本遵循,是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的强大武器。
新准则分三大板块、12个部分:第一板块是序言,属于总论,阐述党内政治生活的重大作用和历史经验、存在的突出问题、面临的形势任务以及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性紧迫性,提出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目标要求。第二板块是分论,是主体部分,围绕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发扬党内民主和保障党员权利、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12个方面分别提出明确要求、作出具体规定。第三板块是结束语,主要讲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高级干部带头示范,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新准则主题鲜明、内容丰富,思想性、指导性、操作性都很强,其中新提出的重大观点和重大举措就有160多条。总的来讲,新准则有以下几个特点:
新准则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又有创新。它继承和发扬了党的优良传统和宝贵经验,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反映了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新经验新举措,并结合新的实践提出新观点新举措,体现了时代性、创新性。
新准则突出了全面从严治党这个主题。进一步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明确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方向、目标、原则、任务、举措,以严的要求、严的标准、严的措施推动全党增强从严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
新准则坚持以党章为根本依据。突出尊崇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着力把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要求具体化,把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年来党中央出台的重要文件和党内法规中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系统化,推动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新准则坚持统筹协调,加强顶层设计和系统谋划,着力处理好与老准则以及其他党内法规的关系,做到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坚持必要性和可行性相统一,既从政治上对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提出原则性要求,又针对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
新准则专门对高级干部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要求。在第一部分就强调,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重点是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关键是高级干部特别是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高级干部特别是中央领导层组成人员必须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党章党规,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坚持率先垂范、以上率下,为全党全社会作出示范。新准则还提出“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在大是大非面前不能态度暧昧”“全党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不能搞家长制”,要制定高级干部贯彻落实本准则的实施意见,指导和督促高级干部在遵守和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上作全党表率等规定。
新准则的颁布施行,是我们党的建设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标志着全面从严治党掀开了崭新一页,对于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更好地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顺利实现党的执政使命和奋斗目标,必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