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内政治生活”的提出及发展
1929年12月,古田会议在党的历史上首次正式提出“党内政治生活”这一命题
近两年来,“党内政治生活”一语频频见诸媒体,成为一个非常热门的词汇。刚刚闭幕不久的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专门就全面从严治党、党内政治生活、党内监督等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提出“党要管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等重要论断,把党内政治生活置于党的建设重中之重的特殊地位,由此再次引发了人们对“党内政治生活”的热议,激起了学术界、理论界的广泛关注。为加深对这一重大理论表述的理解和认识,笔者对党内政治生活命题的提出及其基本规范的形成、发展、成熟过程进行简要梳理,以便于把握其发展脉络,洞悉其内在涵义和重大政治意义。
早在党创建之初的几年里,党的第一个纲领及之后的党章都涉及党内政治生活的一些基本内容,如民主集中制、党的纪律、党的会议、党的组织,等等。1922年,党的二大党章提出:“凡党员言论行动违背本党宣言及大会各执行委员会之决议案、无故连续二次不到会、欠缴党费三个月等情况,必须予以开除。”这些严格的规范性内容,为党内政治活动的开展提供了基本遵循。不过,“党内政治生活”命题的正式提出,还是在1929年12月召开的古田会议上。在这次会议上,毛泽东起草的《古田会议决议》明确提出“党内的生活要政治化、科学化”的观点,并强调“党内批评要防止主观武断和把批评庸俗化”。这是党的文献第一次明确提出“党内政治生活”这个概念。这个重大命题的提出,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指明了努力的方向。
但是,由于党在幼年时期还不太成熟,再加上“左”倾错误的影响,一段时期内,党在处理党内矛盾时采取了“残酷斗争、无情打击”的错误做法,党内政治生活脱离了健康的运行轨道,使党和红军的力量遭到严重的削弱。惨痛的失败引发了党内沉痛的反思。1935年1月,遵义会议开始纠正这种不正常的状况,并恢复了党的民主集中制,推行集体讨论、集体决策、集体领导的党内政治生活新局面。在延安时期,以毛泽东为代表的共产党人对党内政治生活等问题进行了新的阐述,并在党内政治生活实践中逐步形成了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等党内三大优良作风,确立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和“批判从严、处理从宽”原则,为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斗争的开展提供了指导性原则。进入解放战争时期,随着根据地日益扩大并逐步连成一片,为克服以往长期游击战争中形成的一些松散习惯,党中央开始推行更为严格的集中统一领导和民主决策制度,陆续制定并颁布实施《关于建立报告制度》《关于健全党委制》《党委会的工作方法》等文件,目的就是严格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这些规范性文件强调必须在严明党的纪律、集中统一基础上,推行党内民主决策机制;明确提出凡是党的重大方针、政策的制定和重大问题的解决对策,都是经过中央政治局会议和中央书记处会议研究、讨论作出的,有时是反复讨论、反复研究才作出的。应该说,这些严格规定,对于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实现全党的空前团结统一、夺取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发挥了巨大的历史作用。
夺取全国政权后的一段时期内,党继承了革命战争年代好的传统和做法,并在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推动党内政治生活健康发展。1956年9月,党的八大提出处理党内矛盾的基本原则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既要弄清思想,又要团结同志”等。1957年2月,毛泽东在最高国务会议上的讲话中,首次把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方法概括为“团结—批评—团结”公式。随后,毛泽东又提出了著名的党的政治生活总目标,即要“造成一个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的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这些基本原则与目标,为严肃和正确开展党内政治生活提供了很好的遵循。遗憾的是,由于受到“左”的错误指导思想的干扰,这些正确的原则在“文化大革命”时期被破坏殆尽。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深刻反思历史教训的基础上,进行了全面的拨乱反正,开始探索和推动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化、民主化、制度化、规范化。1980年2月,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下简称“1980年准则”),正式采用“党内政治生活”概念,成为党史上首个全面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党规。1980年准则明确规定了党内政治生活必须遵循的12条原则,还特别重申了党内政治生活的许多优良传统,如“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达到既弄清思想,又团结同志的目的,不得采取“残酷斗争、无情打击”的办法。这就为从根本上改变党内政治生活状况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为党内政治生活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提供了根本保证。1982年十二大党章总纲明确提出“党在自己的政治生活中正确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在原则问题上进行思想斗争,坚持真理,修正错误”,这一提法为此后历届党章所沿用,“党内政治生活”的提法也随之成为党内正式文件的规范化表述。
遵义会议纪念馆内的雕像
与此同时,邓小平在不同场合提出要“讲政治、守纪律”。他多次强调,“党中央的权威必须加强”,不能“各行其是”,搞“你有政策我有对策”“党内无论如何不能形成小派、小圈子”。这些思想既深化和发展了党对“党内政治生活”的认识,又进一步为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提供了指导。在上述探索基础上,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结合党的建设新的实践,从理论上、实践上尤其是制度创新上对党内政治生活进行了更加广泛的全面探索,不断推动我们党对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性与原则规范的认识,并在很多方面取得新的进展,为构建党内健康的政治生活提供了重要指引。
党的十八大以来对党内政治生活的新探索与新成果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提出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战略,深刻阐述了为什么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如何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等基本理论问题。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党内政治生活是党组织教育管理党员和党员进行党性锻炼的主要平台,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有什么样的党内政治生活,就有什么样的党员、干部作风。一个班子强不强、有没有战斗力,同有没有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密切相关;一个领导干部强不强、威信高不高,也同是否经过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锻炼密切相关。这里实际上已经谈到两个方面的问题:一个是什么是党内政治生活,另一个是为什么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2016年6月28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三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总书记又从总结党的历史角度,对为什么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作了新的阐述。他指出:我们党95年的奋斗历程充分表明,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健康洁净的党内政治生态,是党的优良作风的生成土壤,是党的旺盛生机的动力源泉,是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重要条件,是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完成历史使命的有力保障,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非马克思主义政党的鲜明标志。
既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如此重要,那么,如何才能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呢?对此,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一篇大文章,其中最重要的是围绕坚持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组织路线、群众路线,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等重点内容,集中解决好突出问题。具体来说,就是必须做到“五个要”:第一,要固本培元,把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第二,要激浊扬清,坚持激浊和扬清两手抓;第三,要立规明矩,把纪律规矩立起来、严起来;第四,要以上率下,对党绝对忠诚,模范遵守党章;第五,要继承创新,传承和发扬党内政治生活优良传统,同时立足新的实际,不断进行改进和创新。这些新的要求、原则及其思想,极大地丰富了“党内政治生活”的内涵。
2016年10月,党中央在继承1980年准则基本精神的基础上,根据新的形势任务,从完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化全面从严治党、解决党内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需要出发,审议通过了《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从理想信念、党的基本路线、维护党中央权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民主集中制原则、发扬党内民主和保障党员权利、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等12个方面,提出新的明确要求和具体规定。新准则继承和发扬了党的优良传统和宝贵经验,始终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以党章为根本依据,突出问题导向,增强了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时代性、战斗性,极大地深化和发展了党对政治生活的认识,为新形势下开展严肃的党内政治生活提供了基本遵循。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不断扎紧制度笼子,维护党中央权威,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这一系列重大举措,纠正了党内政治生活存在的种种弊端,在党内营造了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的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