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夺先,王建伟
(1.安徽大学社会与政治学院,安徽合肥230301;2.北方民族大学教务处,宁夏银川750021)
我国少数民族新生代农民工研究的回顾与展望*
汤夺先1,王建伟2
(1.安徽大学社会与政治学院,安徽合肥230301;2.北方民族大学教务处,宁夏银川750021)
少数民族新生代农民工是不同于新生代农民工与上一代少数民族农民工的独特群体。梳理文献后发现,已有研究成果集中在基本概念、结构特征、就业问题、城市适应与认同、权益保障等方面,存在数量少、质量低、整体宏观研究与细致个案研究不足、主题狭隘、方法简单等问题。开展整体与微观研究、加强定量与比较研究、拓展内容与主题、进行理论提升是今后研究的路径。
少数民族新生代农民工;结构特征;就业问题;城市适应;权益保障
少数民族新生代农民工是少数民族农民工的主体构成,也是新生代农民工的特殊部分,兼有二者属性,且在民族文化与年龄等方面有一定区别。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农民工)的研究显示,青壮年与劳动适龄人口成为主体。李吉和[1]、段成荣[2]认为,青壮年占绝大多数,劳动力人口是主流。其在思想观念、生活方式与权利意识等方面与父辈有很大不同,更喜欢城市,且有强烈的市民化取向,由亦工亦农向全职非农转变,乡土文化在他们身上逐渐褪色[3]。在收集文献基础上,对少数民族新生代农民工研究状况进行梳理,发现成绩与不足,指出今后研究的路径。
关于少数民族新生代农民工的概念,方清云认为,少数民族新生代农民工是指“新生代农民工中具有少数民族身份的群体”[4],概念参照系是新生代农民工,强调从民族属性方面区分。高翔等认为“新生代少数民族流迁人口是指80后、90后的少数民族流迁人口”[5],强调年龄标准。马金龙等认为,80后回族农民工指年龄在16岁到30岁之间,与农村土地保持着一定经济联系、从事非农业生产或经营、以工资收入为主要来源,但不具有城镇居民身份的1980年以后出生的回族非农产业从业人员[6]。明确了年龄区间、户籍与职业身份,但忽视了年龄的动态变化。沈再新界定为“出生于20世纪80年代以后,户籍在农村且是少数民族身份、从农村劳动力中分流出来的在非农产业从事雇佣劳动的工作人员”[7],从年龄、户籍、民族、职业等层面综合界定,但易把不在城市的就业者漏掉,比如在农村、牧区、水区和林区从事农业、林业、牧业与渔业的生产者,因此,少数民族新生代农民工的范围既要包括流入城市从事非农产业者,也要包括在乡镇企业与农牧林渔等行业的生产者。
少数民族新生代农民工的说法在新生代农民工名称出现后逐渐被民族学界所采用。根据对文献的梳理,大致有如下名称:一是少数民族新生代农民工,强调民族身份,如方清云、何乃柱等;二是新生代少数民族农民工,强调年龄,如徐莉、杨萍等;三是少数民族新生代流动(迁)人口,强调其流动性而非职业性,如高翔等;四是少数民族80后农民工,如马金龙等强调1980年作为划分标志的意义。此外,还有“二代农民工”等称呼,与之对应,将来可能会出现“少数民族二代农民工”“二代少数民族农民工”及“少数民族二代流动人口”等新称呼,甚至可能有三代、四代等不同代际少数民族农民工的称呼。就词汇构成而言,少数民族新生代农民工是一个复合词,由少数民族、新生代、农民工组成,三个词汇具有不同的所指:少数民族指民族身份,与非少数民族,即汉族相对而言;新生代指年龄身份特征,是与老一代农民工相对的指称;农民工指其职业身份,是与农民及工人区别的说法。无论何种名称,其包含的根本内容不会变化,需根据研究的侧重点进行选择。
根据对文献的梳理,学术界对少数民族新生代农民工结构特征的研究,集中在性别与文化程度,以及婚姻状况等方面。
少数民族新生代农民工的性别构成、文化程度等在一些研究中有所提及。沈再新等对武汉调查后发现,男性稍多,高中以下文化程度者占主体[7]。陈志平对武汉调查后发现,男性比例远远大于女性,是女性的两倍[8]。这与二者选择的调查样本不同有关,均说明男性较多。王宁对昆明调查后发现,以男性为主,文化程度以初中及小学文化为主[9]。张宇青等对新疆问卷调查发现,男多女少,主要为初中和小学文化[10]。杨萍对兰州调查后发现,男性为主,文化偏低,高中及以上占一定比例[11]。文化程度低、男性为主等特点与少数民族农民工大致相似,但整体文化水平较老一代要高。何乃柱等将西北少数民族新生代农民工的群体特征概括为:多来源于周边民族地区;年龄更小,受教育水平更低;集中就业于民族特色服务业;女性农民工相对较少;居住格局呈现“围寺而居、小聚居、大杂居”;以信仰伊斯兰教为主;交往呈现“去内卷化”,族际通婚渐多[3]。已有研究多就某一城市进行问卷调查,相对微观与狭隘,需要依靠人口普查、抽调资料,以及大规模问卷调查资料,缺乏对更大范围比如全国、西部、东部、中部等区域进行宏观分析与比较。
婚姻状况是少数民族新生代农民工结构特征研究的内容。沈再新等对武汉调查发现未婚者居多[7],王宁对昆明调查,亦得出类似结论[9]。这与其年轻有一定关联,也与流动改变了择偶观念有关。有学者关注其择偶观念。杨萍对兰州调查发现,择偶变化体现在越来越少受民族宗教因素影响,恋爱观趋于多元化[11]。田春丹等对武汉调查发现,择偶时较少考虑民族界限,少部分会考虑宗教因素;择偶标准呈现传统与现代交融的特征;择偶途径为传统与现代多样化并存;择偶动机复杂多样,情感型与社会功能型占主体[12]。高翔等对银川调查发现,民族宗教因素影响减弱,婚恋观趋于多元化[5]。由于较年轻,易接受新事物,其婚姻与普通新生代农民工相比,既有共性又有差异,共性在于择偶标准、途径与行为趋向多元化,兼有现代化与传统性的因素;不同在于其择偶受民族文化、宗教信仰等限制。
就业是所有农民工共同面临的问题。杨萍在兰州的调查显示,就业以体力劳动为主,多是重体力、长时间和高强度职业[11]。徐莉等在武汉调查发现,就业状况不稳定,遭遇就业难问题,城市就业支持力度不够[13]。高翔等在银川调查证实,受民族传统、宗教习俗影响,工作选择面更窄[5]。这是与上一代农民工就业相似的地方,即要么集中在民族特色行业就业,要么在底层大众行业就业[14],这是他们民族身份利用与资本禀赋较差的直接结果。少数民族新生代农民工在就业上没有因其年龄优势而有根本性改观。徐莉等认为,工作形式总体呈现积极、自由且向高薪发展的趋势,但很多人仍然与父辈一样,从事简单且低薪的工作,缺乏竞争力,民族属性使其遭受排斥[13]。基于民族身份的排斥是就业的制约因素,他们具有工作稳定性与持续性差等特征。
工作满意度问题是反映就业状况的重要指标。杨萍的调研显示,超过一半者对工作环境、工作条件满意和一般满意,超过1/3者表示不满意[11]。这既说明大部分人知足常乐、安于现实,也说明少部分人对工作提出更多要求。张宇青等从个人和家庭特征、就业技能水平、就业经济效益感知和城市生活、文化感知四个维度在新疆调查发现,汉语水平、家庭收入、文化程度、培训投入、工资收入、就业歧视、工资拖欠、社会保障、宗教活动、生活习惯等对进城务工满意度影响较大[10]。通过设定变量并运用相关模型进行测定,弥补了量化分析缺乏的不足。
针对就业问题,徐莉等从就业支持层面予以探讨,认为就业过程中获得物质、情感、社会交往、信息等社会支持不足,影响了就业实现,强化初级群体的非正式支持、增加社会组织与政府的正式支持,以及寻求社会工作专业支持等是完善社会支持、促进就业的对策[13]。这是通过外在层面提升就业的方式,还可以从内在层面提升人力资源禀赋,以此增加竞争力。王宁在昆明调查发现,其教育需求呈现出培训认可度较高、功利性较强、主动性较低,倾向于技术含量高、应用性较强的技术知识,缺乏合理规划;培训费用支出理性化与培训方式多元化等特征。通过加大宣传、改革培训体系、加强投资力度、完善社会保障、消除制度障碍等来实现[9]。张宇青等认为,通过发展民族特色产业、完善双语教育、提升培训效能、消除歧视、完善权益与社会保障制度、建立社团等来提升就业满意度[10],解决就业问题。类似对策多为宏观说教,可操作的细化措施和有针对性的方案较少。
少数民族新生代农民工的适应与认同引起了学术界的关注。高翔等依托问卷调查,采用数据模型,从环境、经济、社会、文化与心理等层面进行研究,发现少数民族新生代农民工对环境较为适应,经济适应与家庭月收入密切相关;社会适应中,婚姻观念受现代化影响较大,对城市生活方式和就业状况存在一定程度的不适应;文化心理适应方面,较少关注民族文化传统,对城市认同度不高[5]。定量研究在方法上弥补了已有研究偏重定性分析之不足,认为城市适应依然沿着物质、社会与文化心理适应的路径,并无年龄的特殊性,但在社会文化心理适应上展示出新观念接受快与对民族传统文化的忽视等不同。杨萍从职业与收入、工作满意度、闲暇时间安排、择偶观念、困难与不适、心理问题等维度,侧重经济、社会与心理层面,发现生活艰苦、看不到发展前途和亲情缺失等导致少数民族新生代农民工对城市不适应,交通、语言、饮食与居住及对城市的态度等限制其适应,对城市认同度不高[11]。马金龙等发现,80后回族农民工对农村社会的乡土认同减弱,对城市社会强烈向往并渴望得到城市的认同,市民化意愿比较强烈[6]。对农民身份认同度高与对城市认同不高的结论亦出现在杨萍与高翔等的研究中,说明其认同存在多元化与模糊化等倾向。显然,对少数民族新生代农民工的适应与认同研究具有一定的地域与民族特征,集中在西北地区、回族等少数民族方面,呈现出适应具有较熟悉民族文化的西北中心城市等特征,民族文化同质性降低了适应的障碍。对其他区域和其他少数民族的研究相对缺乏,对主要流入地中东部城市与东南沿海地区的研究更是亟待加强。
文化适应是核心内容。“文化生活作为城市生活方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衡量新生代少数民族农民工是否真正融入城市生活的一个重要标尺。”[15]高翔等调查发现,部分人闲暇时间用于自我娱乐或群体娱乐[5],活动内容更丰富。杨萍调查发现,闲暇时间主要花在群体娱乐、陪伴家人和自我娱乐方面,进行宗教活动较少[11]。这在某种程度上表明,宗教信仰影响较少,现代城市文化影响更大。沈再新等认为文化生活问题表现为:业余文化生活内容形式单调、质量不高、“孤岛化”及设施覆盖面不广。文化水平低、经济条件限制、宗教信仰影响、非正式组织等交流平台欠缺,以及就业单位重视不够等因素限制文化生活的参与。加强社会培训,加深民族民间组织交流,加大政府、企业及民间组织合作等是促进文化适应的有力手段[15]。上述研究揭示了文化适应过程中遭遇的问题、分析原因并提出对策。
心理适应是城市适应中最重要的指标之一,反映了他们对城市生活的认可度。心理问题是城市适应过程中出现的重要问题,是“少数民族人口在流动过程中,其携带的民族传统文化与异质性的现代都市文明相遇、碰撞而对其心理产生的影响,进而出现某些消极与不良心理的情况”[16]。少数民族新生代农民工不可避免地会遭遇类似问题。陈志平调查发现,心理问题包括经济心理、政治参与心理、婚姻家庭心理、社会适应心理、法律心理、职业心理及宗教心理问题等[8],基本涵盖了可能遭遇的心理问题。杨萍指出,兰州市新生代农民工对城市生活与城市文化认同度不高,不清楚自己的归属,有孤独感[11]。沈再新等认为,文化生活单调乏味、质量低下及孤岛化圈层易引发焦虑与孤独感及精神空虚,排斥城市生活,缺乏归属感与融入感[16]。高翔等调查发现,部分城市人的歧视和偏见,使农民工在心理上产生挫败感[5]。马金龙等调查显示,就业、收入、权益保障、消费水平、生活方式等方面的底层化现状易激发其心理不平衡感[5]。与上一代农民工相比,由于年龄与文化水平优势、对现代文化的接受能力较强,以及娱乐方式多元化的抵消,其面临的心理问题相对较少。为了消减其心理问题,陈志平提出优化心理问题的社会工作服务策略,实行直接与间接介入机制,通过个人、小组、社区、社会政策及其他层面开展工作[8]。这是一种有益的尝试,但在做法上却是一种被动应对、治标不治本的方法。若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还需要做好服务与保障,真正实现市民待遇。
“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社会权益、劳动权益、受教育权益、经济权益以及安全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17]少数民族新生代农民工面临的权益保障问题既有相似之处,如就业权、受教育权、安全权益、宗教生活权益与民族餐饮文化权益等,也有不同之处,比如他们具有较高的政治平等权益与文化参与要求等。
关于少数民族新生代农民工权益保障,学术界多把其纳入少数民族农民工权益保障中分析,部分成果散见于其他主题,且局限于就业权益方面。沈再新等发现,上班时间较长,休息时间不统一[15],休息权得不到应有保障。徐莉等认为,少数民族的属性使其在获取就业信息时遭受排斥,政府支持力度不够导致就业权益得不到保障[13],这是劳动权受到侵害的表现。沈再新等对武汉调查发现,在政治、经济与文化方面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维权意识整体薄弱,多不知道与市民享有平等权益[7]。前述研究从自身法律心态角度侧重于法律权益保障问题的研究。方清云比较了新老两代少数民族农民工的维权意识差异,认为新一代少数民族农民工维权意识明显增强,开始自省其弱势地位,体现在对自身弱势地位的三种自我误读:国家民族政策忽视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保障,主体民族的普遍歧视和排斥,暴力反击是维护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4]。这三种误读是一种理性思考能力欠缺的表现,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其不同于老一代少数民族农民工的习惯忍受性做法,而是积极行动起来捍卫合法权益。
关于权益保障缺失的原因与对策,沈再新等在分析其法律心态原因时,间接指出法律知识欠缺、对法律执行效果认知度不高、获取法律知识渠道狭窄及维权意识薄弱等限制了合法权益的维护。通过社会工作干预提升法律心态,进而强化其维权意识。加强法律知识培训,建立小组并开办职业技能培训;建立工会组织并发挥企业社会工作功能,健全利益表达机制;发挥城市的社区支持;发挥社会工作者对政策制定的影响[7]。类似对策适用于所有少数民族农民工,并非针对性论述。就现有成果而言,对少数民族新生代农民工权益保障的独特性及政治权益、文化权益、社会权益等关注还不够。
少数民族新生代农民工引起部分学者关注,取得了一定的成果。然而,已有研究成果无论数量与质量、研究队伍的组成、研究主题的关注与研究方法的采用等,都还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已有研究成果数量较少,质量不高。据统计,除了部分散布于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农民工)的研究中,专门研究少数民族新生代农民工的学术论文不到20篇,没有一本专著。部分学术论文质量不高,只有较少文章发表于CSSCI来源期刊,缺少顶尖期刊。研究人员相对集中于中部高校,缺少其他地区高校与科研院所的参与;集中在民族学领域,很少有其他学科的学者关注。这与学界对新生代农民工及少数民族农民工关注较多形成较大反差,也与少数民族新生代农民工在少数民族农民工中的主体性构成,以及在新生代农民工中的独特性地位不相符合。
其次,缺乏宏观的整体性研究与深入具体的微观个案研究。已有研究多针对某一局部区域、城市或某个少数民族,缺乏整体把握与宏观分析。对个别城市或个别民族的研究成果多属泛泛而谈,缺乏细致的资料描述与透彻的学理解释,尤其是理论探索与提升的研究更少,应用西方理论或者检验西方理论的研究成果几乎阙如。相关研究主要集中在西部地区(如兰州、西宁、银川、乌鲁木齐、昆明等)与中部地区(如武汉等),涉及的少数民族以回族、维吾尔族、土家族、藏族及西南一些少数民族为主,缺乏对其他区域、其他民族的研究。
再次,研究的内容与主题较为狭隘。已有研究主题相对集中于基本情况、就业支持、城市适应与认同、文化生活、弱势地位、教育需求与权益保障等,且对某些问题的研究不是针对性的专论,而是附属于其他问题之中。对某些问题比如城市适应与认同问题、就业问题等,则存在区域与民族局限,有待于进行区域与民族的差异性比较。
最后,调查研究方法较为简单。已有研究采用的方法以微观的社区研究为主,具体调查方法多为问卷调查、个案访谈等。论证分析以定性研究为主,语义解释过程缺乏必要的理论支撑,研究方式平淡;虽有定量研究,但多为简单的SPSS数据分析,设定指标、采用数据模型进行定量研究的较少,尚未形成深入的民族志调查资料与数据模型定量研究进行优势互补。缺少比较研究,没有凸显出独特性,没有比较代际、民族、流入区域、性别、流出地等之间的区别。
基于当前我国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有序实现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时代背景,鉴于各民族人口跨区域频繁流动的现实,以及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要求,为了实现“让城市更好接纳少数民族群众,让少数民族群众更好融入城市”的目标,少数民族新生代农民工作为外来少数民族的主体,对这地群体的研究更应引起足够重视。
我们认为,对少数民族新生代农民工的研究需要从两个方面予以强化。
一是开展整体性的宏观研究和深入的个案研究,加强比较研究与量化研究,是研究思路与方法的改善路径。扩大研究区域,要从整体与宏观层面把握基本状况,同时辅以对典型个案的细致民族志研究,深入了解个体的特征,改变过于粗放与平淡的研究模式。加强比较研究,即与新生代农民工的民族比较,与上一代的代际比较,不同城市、不同区域及不同少数民族之间的相互比较。可以划定区域如西北、西南、东南沿海、东部大城市、中部等,进行区域调查与比较研究,分析共性和差异性。通过与其他学科研究人员合作,用跨学科视角与方法分析,如统计学、地理学、人口学等,将定性解释与定量分析相结合。二是拓展研究内容、发掘新主题、进行理论创新这是开展研究的关键所在。基于少数民族新生代农民工在民族文化上不同于新生代农民工,以及在年龄上不同于上一代的事实,对其进行研究,既包括宏大的命题探讨,也包括琐微的细节研究。前者诸如基本状况的宏观分析,深入的民族志个案调查,城市融入,市民化,代际比较、区域比较与性别比较,返乡就业创业,流动影响等;后者有社会交往网络的构成、空间变迁与权力的生产、现代性获得与民族文化的存续、消费行为与身份认同、城市公共事务参与与权利意识、个体抗争与外在规训、流动体验对个体的意义、宗教信仰的城市变迁等。
少数民族新生代农民工研究是一个需要继续开采的学术富矿,具有极强的现实意义,因此,采用科学的研究方法,准确抓住研究主题是未来研究的重中之重。学术研究固然要服务于社会发展需要,然而进行学理探索与理论总结更是学术研究的内在追求。就本论题而言,积极引介西方对新生代移民与第二代移民的相关理论,通过调查研究对西方的理论进行适用性检验;或者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把西方理论进行本土化。最好的进路则是在田野调查的基础上提升出自己的理论模式,才能够使本问题的研究得以长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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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马明德】
Review and Prospect of the Research on Migrant Workers New Generation in China
TANG Duo-xian1,WANG Jian-wei2
(1.School of Society and Politics,Anhui University,Hefei230301,China;2.Department of Education,Beifang University of Nationalities,Yinchuan 750021,China)
The new generation of ethnicmigrantworkers is different from the new generation ofmigrantworkers,which is a unique group.In this article,the author has been focused on the basic concepts,structure characteristics,employment problems,urban adaptation and identity,the protection of rights and interests through reviewing the literature.
New Ethnic MigrantWorkers;Structural Characteristics;Employment Problem;Urban Adaptation;Protection of the Rights and Interests
C912.2
A
1674-6627(2016)01-0124-05
2015-10-20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东部地区少数民族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研究”(14BMZ085)
汤夺先(1977-),男,山东邹城人,安徽大学社会与政治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人类学研究所博士后,主要从事都市人类学、民族社会学研究;王建伟(1970-),女(回族),河北张家口人,北方民族大学教务处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从事民族社会学研究。
*感谢安徽大学社会与政治学院郭宁同学在收集文献方面对本文做出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