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同生存空间中的权力实践①
——福柯圆形监狱模型的再解读

2016-12-17 15:02杨青青
北方民族大学学报 2016年3期
关键词:塔楼福柯胡同

杨青青

(中央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北京100081)



胡同生存空间中的权力实践①
——福柯圆形监狱模型的再解读

杨青青

(中央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北京100081)

摘要:生存空间的存在形式彰显了区域性差异,同时也呈现出基于空间性(spatiality)的若干种权力施展模式。长期生活在北京胡同中的居民基于对该物理空间结构下空间知识的掌握,使得居住在该空间中的个体在日常生活中遵循着一种独特的权力施展方式。这种权力施展方式归纳起来,就是对福柯描述的圆形监狱模型的延伸与超越,是一种更为智慧的权力施展方式。

关键词:空间;权力;圆形监狱

一、空间研究的理论回溯

将空间的概念引入社会学探讨的第一人当属卡尔·马克思,他曾经这样描述空间,空间“体现为在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和资本的扩张过程中需要加以征服的国家的,乃至全球的市场和距离”[1](128)。爱德华·索佳(Edward Soja)这样评论马克思对空间的论述:马克思主要将空间视为一个物理的情境,是生产场所的总和,不同市场的领域,被时间和日益自由的资本运作所“克服”的一个天然的距离冲突的来源,但是其局限性也显而易见,马克思意识到了空间性在隐藏基本的社会生产关系方面所具有的不透明性,间接触及了社会—空间辩证法的基本问题性,但是马克思并没有对这一问题性给出有效的唯物主义解释[2](126~127)。尽管马克思对空间的认知表述有一定局限性,但却为我们开拓了一个观瞻社会生活的新视角。在马克思之后的涂尔干对空间有了更为深入和细致的阐述,涂尔干认为,“空间本没有左右、上下、南北之分。很显然,所有这些区别都来源于这个事实:即各个地区具有不同的情感价值……这在很大程度上意味着,它们起源于社会”。在涂尔干看来,空间的属性和特质同其所处的社会文化环境是密不可分的,“空间的各个部分并不是同质的,空间的形象只不过是特定社会组织形式的投射,由此,人们才可能在空间中安排具有不同社会意义的事物,就像在时间上来安排各种意识状态一样”[3](12~13),他明确指出:“特定社会的每一个人都以同样的方式体现着空间……各种空间表现会如实折射出主导性的社会组织模式”。在索佳看来,这种观点是一种“无空间”的表述,因为“他将空间维度边缘化为一种几乎是机械的外在性”[2](144)。

齐美尔则将马克思和涂尔干对空间的表述推向了另外一个层面,即心灵与外在空间的关系,他认为,“如果说这种相互划定界线的普遍的概念是取之于空间的界线,那么后者——更为深刻的——只不过是唯一切实的、心灵的划分界线过程的结晶或空间化”[4](466)。与马克思和涂尔干一样,齐美尔并没有否认空间的物理属性,并且指出一般空间或空间性是社会生活必不可少的条件,但空间性既不是社会生活的本质,也不生产社会生活,空间只是本身毫无作用的形式,是可以被某种社会形态加以填充的空虚和无价值的地域性的空间环境[4](459)。只是至此,齐美尔在实质上已经与他所坚守的那种机械的物理环境的空间概念拉开了距离,不是对前者加以批判和扬弃,而是在心灵及其互动的社会意义中开拓出一种别样的可能性[5](170)。继马克思和涂尔干之后,梅洛-庞蒂(Merleau-Ponty)将身体引入对空间的讨论中,他认为,“成为一个身体,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那样,就是与某个世界联系在一起;我们的身体首先不是在空间中:它属于空间”[6](172)。梅洛-庞蒂将既为主体又为客体的人看作是空间构成的一部分,从而使得对空间的探讨突破了固化的、死亡的、空洞的机械物理空间,空间的范畴及含义由此变得生动丰富起来。明确将前人对空间的表述进行系统梳理并进行分层次探讨的第一人当属列斐伏尔(Lefebvre)。他在《空间的生产》(TheProductionofSpace)一书中对空间及其维度做了如下阐释:“Firstly,physical-nature, the cosmos; secondly, the mental, including logical and formal abstractions; thirdly, the social”[7](11~12)。归结起来,可以将列斐伏尔对空间的阐述概括为三个维度:物理空间、抽象空间和社会空间。物理空间强调的是砖石堆砌或者客观存在物;抽象空间强调的是该空间的使用者同物理空间之间建立的联系,即社会中的个体在社会互动中建立起来的同某一特定物理空间之间的关系,这种关系包含了一种实体的、可以被他人直接感知的关系;社会空间则描述了以某一特定物理空间为依托,某个个体同自身以外的其他个体或群体之间形成的一种特定关系。某一特定空间的诞生最初是依附于建筑过程的,在这个过程当中,物理空间被构建出来,但是空间的生产并没有就此停滞。在空间被完全吸纳和个人化之前,空间生产的过程就一直进行着。

如果说“无空间”这一表述是他者对涂尔干的解读,那么,提姆·英戈尔(Tim Ingold)曾经在“Against Space”一文中提到的“空间是空洞无物的”[8](145),则是对空间的一次自发的、直白的批判。笔者认为,空间是一个可以彰显社会秩序的场域,福柯提出的圆形监狱模型正是借助于物理空间的区隔,进而实现对社会个体的精神控制。可以说,空间中充斥着种种权力关系,但是在福柯的圆形监狱模型中,这种权力的方向是单向度的,即处在中央塔楼的人是权力的施展者,而在周围圆形监狱中的人是权力的受众。

二、田野经验

蒂利(Tilley)曾这样描述空间:“空间(space)是一个情景,它既被人类行为所创造,也为人类服务。”[9](15)在笔者看来,这种服务的方式远远不止于将一个硕大的物理空间分割成若干小的空间区域来满足不同的功能需求。

笔者于2009年7月至2010年5月在北京市崇文区*当我完成第一阶段的田野调查工作,离开幸福大街的时候,这里已经由崇文区更名为西城区。幸福大街A院租住了一间一居室的小屋,开始了田野调查。北京的城南,即原来的崇文区和宣武区是旧时市井百姓居住生活的地方,由于其区域性聚集的特点,又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宣南文化。在笔者刚刚进入该地时,这里是一片旧城改造未波及的胡同密集区,也是老北京人生活的真实画面。这里的胡同都是由大杂院组成的,一个院落中会容纳五六户人家,有时候一户人家会有两代甚至三代人共同居住。许多居民会在屋外搭建一个简易厨房,几乎所有的烹炒活动都是在这个临时厨房中进行的。冬天,这里的居民靠火炉取暖,烧火用的蜂窝煤被安放在院子的一角。为了正常的生活,居住在胡同中的居民必须经常出入自己的屋子,如此一来,人们的私人生活空间便变得不再“私”,而且必须跨界到“公”的领域中去。由此,也可以读出居民们对公共空间秩序的理解。生活在胡同中的居民形成了一套独特的关于公共空间和私人空间的行为秩序。人们或遵循这套秩序,或在某一时刻刻意违背这一秩序,从而满足自己的诉求。这种秩序的形成和以此秩序为互动原则而进行的日常生活实践,构建出了以物理空间为依托的抽象空间和社会空间。下边,笔者将通过三个小故事来阐述生活在胡同的居民的行动逻辑,构建出人们通过对空间知识的掌握来行使自己权力的施展模型,进而同反空间人类学家提姆·英戈尔展开对话。

1.区隔与监视。与居住在高楼中的居民不同,生活在胡同中的居民喜欢在门上悬挂门帘。夏天,他们会悬挂竹门帘来遮挡。在笔者居住的院落,隔壁邻居杨先生就有这样一个竹帘。在五月中旬的一天,他踩在小凳上开始悬挂竹帘。我和他打招呼,他回应道:“每年差不多这个时候就开始挂,一直到九月,再给拿下来,洗洗收起来,第二年再用。挂个帘子卫生点,不然,苍蝇、蚊子什么的到家里乱飞。”在他挂好竹帘后的第十二天,我的一位亲戚来到我居住的地方探望我。待她离去后,杨先生和我在院子里碰面了,“来客人了哈,青青”。“是我在北京的亲戚,过来看看”,我回应道。“真好,她从我门口路过,我在屋里瞅着人家的打扮,看着像是国家机关干部,是吧?”“这都能看出来啊”,我打趣到。杨先生从不避讳讨论他听闻的关于我生活的一切,在他看来,这是亲近和熟悉的表现,因而,他不觉得这会是对隐私的侵犯。同样,他也很乐意和我谈他的拜访者。于他而言,被拜访意味着被需要和尊重,是一件“长脸”的事儿。我一直以为杨先生是透过他屋子低矮的窗户看到外边发生的一切,直到有一天我去杨先生家归还一本书时,才发现了门帘的秘密。我忍不住和杨先生谈起这个意外的发现:“原来透过竹帘可以看到外边啊!”杨先生回应道:“是,竹帘子就有这么个好处,里边能看到外边,外边看不到里边。”

竹帘的这一特性,不禁让我想到了福柯所描述的圆形监狱的权力模型。

边沁(Bentham)的全景敞式建筑构造的基本原理是大家所熟知的:四周是一个环形建筑,中心是一座瞭望塔。瞭望塔有一圈大窗户,对着环形建筑。环形建筑被分成许多小囚室,所有囚室对着中央监视塔,每一个囚室有一前一后两扇窗户,一扇朝着中央塔楼,一扇背对着中央塔楼,作为通光之用。然后所需要做的就是在中心瞭望塔安排一名监督者,在每个囚室关进疯人、病人、罪犯、工人和学生。通过逆光效果,人们可以从瞭望塔与光源恰好相反的角度观察四周囚室里被囚禁者的行动。同时监视塔有百叶窗,囚徒不知是否被监视,以及何时被监视,因此囚徒不敢轻举妄动,从心理上感觉到自己始终处在被监视的状态,时时刻刻迫使自己循规蹈矩。这就实现了“自我监禁”[10](200)。

因此,全景敞视建筑带来的后果就是在被囚禁者身上造成一种有意识的和持续的可见状态,从而确保权力自动地发挥作用。在胡同这一日常生活的空间领域中,这种权力运作模式其实也充斥着每个院落。这种监视的目的并不在于惩罚和训诫,但是却对胡同这一生活空间中秩序的维持发挥着良性作用。正是因为胡同居民对于这种可见性的认识和意识,大家会更加注意自己的行为和言语,以确保它符合这一生存空间中的公共秩序。更为有趣的是,这种持续监视的权力在胡同中的运作方式远比福柯描述的圆形监狱模型更为多元和复合。

2.变换与中心。J是一个住在隔壁院子的中学生,英语成绩一直不是很理想。当她的父母得知我在英国攻读博士时,遂请我帮忙辅导。在为J辅导英语大约一个月后,她的父亲——李叔过来同我聊起J最近的变化,于是我们便在屋门口的院子里攀谈起来。“你知道吗,昨天这小家伙放学回来,一回家我就看她一脸得意表情。我问她模考成绩下来了吗?她告诉我下来了。我问她考得如何,她自信地把试卷从书包里掏出来,‘啪’地放在桌子上。我一看,你猜她考了多少分,九十三分,比上次提高了十多分。这是她英语考得最高的一次了!”李叔说。“是吗,那挺好的,我也觉得她似乎入了门。”我高兴地回应。“她这孩子就是有个毛病,爱骄傲、偷懒。你回头鼓励两句就行了。”李叔提醒我。“我会尽我所能帮助她的,您也别给她太大压力。”我回应着。“因为她学习的事儿没少费口舌。我说我辞了工作天天在家给你做饭,为的就是让你专心学习……我先回去了,刚想起来火上还煮着东西呢。”李先生匆忙离开了。李先生所居住的院子紧邻我和杨先生所居住的院落。大约十五分钟后,李先生又回来了,他压低嗓音,神秘地对我说:“你知道吗,咱们刚在院子里说话,J趴在我们家后窗户上听着呢。你猜我怎么知道的?我们家平时被子都会叠起来靠墙放,我们那堵墙的窗户正好对着你们院。我回去发现被子塌下去了,我白天叠得整整齐齐的,这会儿工夫就给塌下去了,所以,肯定是她站在被子上听咱们说话来着,我问她,她还不承认”。

李先生所描述的场景便是福柯所阐释的全景敞视权力模型的一个演变。在我和李先生站在院子中对话时,我们仿佛处在环形建筑中,而J则是处在中央塔楼当中的人,她可以随时爬到后窗下监视院里的谈话。这让我们每个居住在这里的人不得不更加注意自己的言行,以确保它是符合该院落中人们的群体规范。但是这又和福柯所论全景敞视模型有所不同:在全景敞视图中,中心是固定、唯一的。而在胡同生活中,这个中心会因情境而有所不同。在上述情境下,“中央塔楼”是J家的后窗,在另外一个情景下,则有可能是杨先生的竹帘。任何一个人或几个人所在的地方都可能成为中心。因此,胡同中的权力实践方式具有多中心的特点。另外,在同一个场景中,可能会有不止一个“中央塔楼”来监控,而处在“环形囚室”中的人们并不知道某一场景中的“中央塔楼”有几个,分别分布在哪里。或许我们刚刚的对话不仅被J听到,也可能被杨先生听到,只是他没有告诉我们,而他已然在心里对我们的谈话做出了他自己的评价。所以,在胡同的权力实践模型中,“中央塔楼”的位置和数量都是不固定的,同时,其位置和数量也是不为“囚徒”所知的。在这种情境下,“囚徒”只能大致判断哪些住户有可能会成为“中央塔楼”。基于此,处在“囚室”中的个体就需要更加注意自己的言行,不仅要确保自己的言行符合群体的社会规范,而且也要确保这些言行不触犯任何一个有可能成为监督者的个人利益。

以上案例告诉我们,在胡同这种生存空间中,由于物理空间格局的特殊性,使得权力在该空间中实践的方式呈现出一种更为丰富和多元的模式。人和人之间的相互影响与制约的力量显得更为密切和强大,人和人之间的依附程度也更高。同时,以上两个案例中的关键词“竹帘”和“后窗”都是对空间内与外的分界,前者阻挡了空间中的光线,后者试图阻隔空间中声音的传播,但是由于胡同生存空间的特性,即大杂院中平面的、横向的居住空间设计,以及闭合的屋间布局和窄小的屋间距离,使得更多的信息通过这两个分隔媒介进行着看似隐秘却又为大家所共知的传递,而这种空间分布形式使得中心变换和多中心的权力施展模式得以实践。

3.权力与操控。L是我的邻居,一个十五岁的小孩。在一个周六的早上,L在院子里大声诵读英语。过了一会儿,我发现他其实就坐在我所租住房屋的墙根下朗读。我不禁推开门向外望去,还没有等我开口,L便由说变为唱:“Jingle bells jingle bells……”他吟唱的这首英文歌让我不禁笑出了声,看到我对他的举动有了回应,他借此机会开始和我对话:“我是不是唱得不够标准啊,你可以帮我纠正一下发音吗?”我先是一愣,然后欣然答应了。在此情境下,显然,L对胡同这种空间格局所带来的权力实践方式异常熟悉。因此,L清楚胡同这一空间分割形式虽然是为了保障每一个住户的隐私而进行了特殊的设计,但是这种居住空间形式并不像高楼那样具有更为严格的私密性,即使墙壁砖瓦阻隔了人们的视线,但是声音在这一特殊的传统居住空间中的传播却是容易的。他借助空间的物理跨越和声音对物理空间的突破而实现的“越轨”行为,使我们获得了一次交流的机会,进而使他借此机会表达自己的诉求,最终寻求到他想要获得的资源,即得到关于英语发音的帮助。与福柯对全景敞视权力模型的描述不同的是,受到这种权力模型制约的并不总是那些被监视的人,相反,那些看似是权力所有者的人也可能被这种权力模型所控制和制约。正因为熟知这种权力模型的运作方式,貌似生活在“囚房”中的人——L借助这种权力运作方式向“中央塔楼”的人获取他所期待的回报。因此,在一个权力关系当中,我们很难界定谁是被控制的一方,谁又是权力的主体。同圆形监狱的权力模型相比,胡同生活空间中权力的指向是双向的,而正是胡同独特的空间布局为这种权力实践提供了空间上的可能。建筑师以他理想的方式来分割院落中的空间,所有这些举动似乎都在尽力保护居住者的隐私,但是就笔者的胡同生活经验,这些举动似乎都是徒劳的。尽管砖瓦的分割为人们的活动提供了一定的保护,而他们却可以通过对光线的控制,利用声音和空间位置的知识,透过自己的“竹门帘”观察到外界的一举一动,而不被察觉。

三、总结与讨论

福柯的圆形监狱权力模型的三个要素,即“中央塔楼”、环形监狱,以及两者之间控制与被控制的机制在胡同的生活实践中被演绎出新的含义。具体表现在胡同生活当中,“中央塔楼”的位置会随着不同的场景而进行变化。在胡同中生活的居民都有可能成为这个“中央塔楼”,同时在同一场景中,也可能会同时存在多个“中央塔楼”。在圆形监狱的场景中,“中央塔楼”的位置是固定的、为大家所共知的,且是唯一的。而在胡同的日常实践中,“中央塔楼”可能有多个,且可能同时存在,其具体个数及位置是不为囚室中的个体所知的。这似乎成了一种强有力的无形约束。由此可见,空间的含义更多地储存于蒂利所描述的空间对人的“服务”,以及列斐福尔对于空间第二层面和第三层面的含义描述,才使得空间这个概念变得丰富和充实。正是由于人们具备了对抽象空间和社会空间的知识,才使得个体之间在某一特定空间内的互动得以有序进行。这种秩序,一方面是物理空间所制造的秩序,一方面是人们基于对物理空间的理解而演变创造出的一套无形的行动规范。正是这套无形的行动规范充实和丰富了空间,让空间具有了更多的现实社会意义。所以我不能够赞同提姆·英戈尔在“Against Space”一文中对于空间的描述,“space is nothing, and because it is nothing, it cannot truly be inhabited at all”[8](145)。以上三个故事向我们阐明了空间的多维度性,如果空间仅仅被理解为砖瓦的排列和水泥的堆砌,那么,空间是一种无生命的空洞的存在,它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消亡。但当人们在物理空间的基础上构建出一套相对应的互动模式与行动法则,并且这一系列的法则和模式代代相传,并嵌入到日常生活实践中,那么,我们无法再言空间是空洞的。空间的作用力已然超越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不难想象的是,即使生活在这座大杂院的人们被迫搬迁到别处,人们仍然会深受先前习得的这套规范的影响和制约。从这个层面来讲,空间是永恒的、动态的,同个体紧密相连的,而非空洞无物的存在。空间之于个体的意义,以及空间更为丰富的内涵集中在抽象空间和社会空间这一层面上。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译.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C].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

[2]Soja,E.W.PostmodernGeographies:TheReassertionofSpaceinCriticalSocialTheory[M].London&New York: Verso,1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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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德]盖奥尔格·齐美尔.社会学——关于社会化形式的研究[M].林荣远,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02.

[5]郑震.空间:一个社会学的概念[J]社会学研究,2010(5).

[6]Merleau-Ponty,M.PhenomenologyofPerception[M]Trans. by Colin Smith.London&New York: Routledge,2002.

[7]Lefebvre, H.TheProductionofSpace[M].Oxford: Blackwell,1991.

[8]Ingold, T. “AgainstSpace-place,Movement,Knowledge”inBeingAlive:EssaysonMovement,KnowledgeandDescription[M].London : Routledge,2011.

[8]Tilley, C.APhenomenologyofLandscape:Places,PathsandMonuments[M].Oxford: Berg,1994.

[9]Foucault, M.DisciplineandPunish:TheBirthofthePrison[M].Harmondsworth: Penguin Books ,1991.

【责任编辑海晓红】

收稿日期:2016-02-20

作者简介:杨青青(1983-),女,山西太原人,中央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讲师,博士,主要从事都市人类学研究。

中图分类号:C912.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6627(2016)03-0083-04

①在本研究的调研和撰写阶段,受到“Oversea Research Scholarship”“Sheana and Pierre Rollin Scholarship”的资助,特此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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