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主义哲学与皮尔士经典符号学说的确立

2016-12-17 13:53卢德平
关键词:实用主义符号

卢德平

(北京语言大学 对外汉语研究中心,北京 100083)

实用主义哲学与皮尔士经典符号学说的确立

卢德平

(北京语言大学 对外汉语研究中心,北京 100083)

[摘要]对符号与实在关系的思考和讨论,几乎贯穿整个西方哲学史,更是任何符号思想和符号学说的源头问题。符号的危机,就是符号与实在关系的危机。符号反映论和符号建构论都不过是通过对实在的一种抽象截取而形成的理论偏向,而实在从自然状态向建构结果的位移,以及从建构结果向传统继承的复原,都蕴含并最终通过符号来呈现多种形态的危机。肇始于皮尔士的古典实用主义哲学及其向符号学说的延伸,诞生于符号与实在关系的这种危机,但实现了符号反映论和符号建构论的综合,将符号科学提升到一个新的阶段。

[关键词]实用主义;皮尔士;符号;实在

一、符号与实在的关系问题

对符号与实在关系的思考和讨论,几乎贯穿整个西方哲学史,更是任何符号思想的源头问题。但是,至少在皮尔士实用主义哲学出现以前的哲学思想中,关于符号与实在关系的思考,存在着两种思想取向:一种即所谓表现主义或反映论的思想取向;另一种则强调符号,特别是以语言为代表的符号,具有独立于实在的自足性和系统性,或至少不由实在所决定。

符号表现主义或反映论的理论前提在于:实在先行或给定,而符号的主要功能则是和实在后续对应。当然,对符号的表现主义或反映论所做的这一特征概括,并非基于任何发生学的根据,也不意味着可以找出什么经验证据来证明实在和符号在时间上的先后关系,而仅仅是对符号思想史上有关实在和符号之间逻辑关系的相关结论的一种学术判断。不难发现,认为实在和符号之间存在着这种逻辑性的而非时间性的关系,相当于承认实在和符号处于一种主次关系,前者决定了后者,以及后者的被动性质。同时,承认实在是先行或给定的,等于认为符号不再有可能反作用于实在,也等于承认实在为符号确立了法则。问题在于符号思想史上出现的这种符号表现主义或符号反映论究竟有没有揭示符号与实在关系的真相?

至于符号思想史上围绕符号与实在关系性质所做的另一种无休止的争论,也即,争论二者间的关系是约定还是自然的,相对于实在和符号的逻辑关系之争、主次之争、决定与被决定之争,不过是一种枝节性的争论。目前符号学科沿着索绪尔的符号任意性学说所展开的讨论,纠结于符号与实在关系的理据问题,其实遮蔽了符号与实在关系的上述更为重要的核心问题。同时,围绕索绪尔符号任意性理论的争论,忽略了索绪尔理论的另一个关键点:索绪尔始终认为是语言符号为自然立法,而非相反,在语言符号做出范畴化的切分之前,所谓自然不过是混沌的连续体①De Saussure F.(2011).Course in General Linguistics.Trans.By Wade Baskin.Eds.By Perry Meisel & Haun Saussy.New York: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从索绪尔的理论立场理解,实在不是先行或给定的,而是语言符号作用的结果。

符号思想史上的表现主义或反映论还忽略了另一个核心问题:作为人类伟大创造成果的符号仅仅是为了表现或反映主体人之外的实在,或包括主体人在内的广义实在吗?这样思考符号与实在的关系,实际上把符号降格到单纯、被动的工具地位,而且这个工具仅仅是用来命名、分类、代替、描述实在。即使承认符号的这种工具性地位,那么形成符号的命名、分类、代替、描述功能的能力又是从何而来的呢?是来自实在的力量吗?正如专名的力量来自专名所指涉的对象。还是来自符号自身呢?正如人通过符号创造出自然界本没有的社会实在。或者来自创造出符号的主体人呢?如果来自主体人,则符号就不会构成对人的强制性和外在性,而这一点又和语言符号作为一种制度性事实的基本发现相矛盾。

不可否认,当实在处于简单状态,或者当符号对实在的非本质属性加以反映时,符号如能发挥命名、分类、代替、描述的基本职能,则使符号与实在之间的关系呈现出一种没有张力的吻合。但是,随着人们对实在从感觉的感知上升到理性的认知时,符号与实在之间的关系则变得非常复杂。其复杂性在于:符号对于认识和理解实在,对于认识和理解实在的经验过程,或表现能力不足,或甚至成为认识实在的障碍。相对于实在的复杂性或人们所认识和理解的实在的复杂性,当符号表现能力不足时,存在着进一步组合、修订或创制符号的必要;但是,当符号在多重组合、修订、创制之后变得过于复杂时,又超出人的驾驭能力,因此终将导致对符号的废弃。另一种复杂性在于:承认符号是完善、充足的,人们对于实在的复杂性的认识和理解不足,从根本上讲,是因为对符号的理解和认识不足。对于符号的理解,实质上就是对于符号所承载的意义的理解,而人对实在的认识和理解,世代绵亘,不断转化为符号的意义。因此,在形式上再简单的符号,所承载的意义并不简单。对于实在的理解由此转化为对于符号的意义解读,解释学所做的努力正在于此。

相对于实在,符号无论表现能力不足,还是表现能力充分,都面临着危机。当表现能力不足时,试图诉诸更为复杂的组合、修订、创制,来化解符号的危机。当表现能力充分,但符号承载的意义负荷过大时,发生对符号解读和理解的困难,则试图通过对符号的无穷解释来化解符号面临的危机。这个危机究竟是符号的危机,还是实在的危机,哲学史并没有给出终极的答案。然而,符号的危机蕴含着以下一些重要的理论问题。

第一,如果承认实在的先验性,则决定了符号的后续性和被动性,而符号的后续性和被动性则使符号的使用主体无法体现其面对实在的能动性和创造性。需要强调的是,在人的经验中体验、把握、理解的实在无不刻上人的烙印,而人对实在刻下烙印,既是社会实践的结果,又不得不通过符号来进行。塞尔区分出“无情的事实”(brute facts)和“制度性事实”(institutional facts)*Searle J.(1995).The Construction of Social Reality.New York:The Free Press.,并强调语言符号对后一类事实的决定性的建构作用,从另一个角度很好地说明了,符号对于实在绝不仅仅是后续和被动的,甚至对实在具有前导和决定性的作用。

第二,另一方面,就塞尔所提出的“无情的事实”这类实在而言,其内在的特性又相对独立于观察主体,符号对这类实在的建构作用极为有限,而更多的是去符合或匹配实在。如果说“制度性事实”的存在前提是要让实在吻合符号,那么,以自然界为代表的“无情的事实”的存在理由则由自身所决定,而符号则只有去匹配或吻合实在。由此,符号的存在理由和成立依据,恰恰在于是否符合实在的要求,能否充分反映或代表实在。从塞尔对于实在的分类可以看出,如果把实在限定于自然事物,在符号与实在关系上的表现主义或反映论,则又表现出一定的合理性。

第三,即使是自然界的“无情事实”,人对它的感知和理解也绝不仅仅是现象层面的,不可能通过感觉就把握“无情事实”的全部。自然界的一座山就存在于那里,人看到与否,使用符号去表现与否,都屹立在那里。但是,当人用感官,如视觉、触觉,去感知这座山的时候,他在内心升起一种崇高感,并且外化为山的巍峨和壮美,而这座山究竟有多巍峨,有多壮美,则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表现它的语言符号。一首诗歌,一篇游记,就是由语言符号所构成的话语系统,经由这些符号作品表现、传达之后的这座山,越来越偏离这座山的自然状态,发生朝向社会或文化维度的“制度性事实”的转移。伴随着实在的这种转移,符号的功能也在同步发生变化。这个变化的结果就是,符号与实在的关系呈现出反映和建构交叉重叠的状态。

第四,即使是“制度性事实”,亦非日日处于建构过程之中。“制度性事实”在一个时期的某一社会共同体内借助符号建构完成之后,便进入传统的疆域,后来者对“制度性事实”的理解和认知由此成为对传统的继承问题,或者干脆说,就是对指向“制度性事实”的符号的继承问题。前人以符号建构的“制度性事实”,在后人那里则转变为以符号去对应“制度性事实”。那么,符号与实在的关系在引入时间维度后也呈现出建构和反映交叉重叠的状态。

概言之,实在从自然状态下的“无情事实”向社会建构结果下的“制度性事实”的转移,以及作为社会建构结果的“制度性事实”的实在在进入传统之后所发生的从建构到继承的变化,都蕴含着符号与实在之间的关系将同步发生变化。符号的危机,从深层次讲,就是实在与符号之间关系的变化所催生的危机。由于符号的遮蔽,实在的任何变化,即使是质的变化,都必然体现为符号的表现能力不足,符号所承载的意义费解,符号与实在之间无法简单对应等多种形态的符号危机。

二、古典实用主义哲学与皮尔士的符号学突破

皮尔士的实用主义哲学思想,以及在此基础上构建的符号学说,可以说就是应对上述符号危机的理论产物。但是,从皮尔士,到詹姆斯,再到杜威,作为古典实用主义哲学的三大代表人物,围绕符号与实在关系的解释,已经发生很大的分歧,而这个分歧又和三位哲学家对于实用主义基本原则的不同理解和发挥紧密相关。尽管三位哲学家都认为实用主义是一种关于真理或意义的探究方法,也都认为客体的意义在于客体所产生的效果,对于客体的理解等同于对客体效果的理解,观念所认知或理解的客体对象既包括感觉世界的实存物,也包括对象的属性、状态,以及行动,但在这些概念或范畴的理论落脚点上三人却大相径庭*Peirce S.C.(1905).What Pragmatism Is.The Monist.15(2):pp.161-181.(1955). Philosophical Writings Of Peirce.Justus Buchler (Ed.). New York: Dover Publications, Inc.James W. (1987). William James: Writings 1902-1910. New York: Literary Classics of the United States, Inc.Dewey J. (1908). What Does Pragmatism Mean by Practical? The Journal of Philosophy, Psychology and Scientific Methods. 5(4): pp. 85-99.(1922). Knowledge and Speech Reaction. The Journal of Philosophy.19(21): pp.561-570.(1929).Experience and Nature.London: George Allen & Unwin, Ltd.。此后发展出来的新实用主义,包括普特兰、罗蒂等人在内,虽然对于三位古典实用主义思想家的理解和评价差异颇大,但都承认古典实用主义的一大贡献:拒斥真理与实在的简单对应论,而认为信念所追求的真理在于实践。皮尔士的实用主义哲学思想与其符号学说关联的关键维度正在于此。

具体而言,其实用主义哲学思想强调行动的效果构成符号的意义,而符号与实在的关系本质上讲是一种意义构成的关系。行动对于实在的作用,来源于行动主体的能动性,而对于符号和实在关系的意义实践则决定了符号的构成,以及和实在的关联,始终是一个不断变化、不断发展的动态过程。但是,皮尔士以前的西方符号思想史基本上还处于对符号和实在关系的孤立思辨状态,无论是就名和实,还是词与物的关系的思考,都未能将这种符号与实在关系的思考纳入社会行动的框架,对于作为行动者的符号主体在符号与实在的关系中发挥何种作用,也缺乏明确的意识。皮尔士符号学说的划时代价值根本上在于从理论上终结了这种思想状态,进而开辟了从符号主体的情感、行为,及其结果的角度思考符号与实在关系的新的思想倾向。其实用主义哲学思想,以对真理的探究为出发点,逐渐渗透和弥漫于其整个符号学体系,及其内在要素,并构成符号学理论的革命性突破,矗立为经典。

虽然皮尔士并未直接论述其实用主义哲学与符号学说的关系,但也并非象阿尔斯顿所说的那样,仅仅在皮尔士符号学说的“解释项”(interpretant)上二者发生直接的关联*Alston W.P.(1956).Pragmatism and the Theory of Signs in Peirce.Philosophy and Phenomenological Research.17(1):pp.79-88.。皮尔士实用主义哲学的三个支点,即怀疑-探究、终极共同体、终极实在,无不指向实用主义的核心目标——真理和意义,而这一工作,必然经由符号,并通过对符号的探究,实现对信念的探究,最终指向真理和意义的探究。终极共同体(final community)概念的提出,从社会维度支撑了作为真理和意义内核的具有普遍性、可能性、连续性的终极实在,而皮尔士所说的“共同体”绝不是什么静态的全民公约数,而是在怀疑和探究之后所形成的信念共识,因此这一概念具有鲜明的动力学特征*Liszka J.(1978).Community in C.S.Peirce:Science as a Means and as an End.Transactions of the Charles S.Peirce Society.14(4):pp.305-321.。一般认为,皮尔士的实用主义哲学属于唯理论实在主义(idealist realism),其符号学则是脱胎自康德超验形而上学的超验逻辑学或超验符号学*Apel Karl-Otto (1994).Selected Essays Vol.1:Towards A Transcendental Semiotics.New Jersey:Humanities Press.。说皮尔士的实用主义哲学属于唯理论实在主义,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皮尔士所探究的真理是符合普遍性和可能性标准的法则,而非唯名论所说的语境化的特殊性和具体性。

说皮尔士的符号学说具有革命性的意义,并不意味着皮尔士的符号学理论对传统上的符号表现主义或反映论丝毫没有继承。相反,皮尔士认为,符号与对象或客体之间首先存在着基本的表现或反映关系,这一点在其关于符号的经典定义之中也有充分的体现。皮尔士说:“符号或表现体(representamen)是指在某方面或某种能力上,相对于某人,代替某物。符号诉诸某人,也就是说,在该人的心灵里创造出一个等同的符号,或可能创造出一个更加发达的符号。所创造出的这个符号我称之为第一个符号的解释项(interpretant)。符号代替某物,即其对象(object)。它代替这个对象,并非在所有方面,而是参照某种观念,对此我时常称之为表现体的根据(ground)。”*Peirce S.C.(1955).Philosophical Writings of Peirce.Justus Buchler (Ed.).New York:Dover Publications,Inc.p.99尽管这个定义包含的内容非常丰富,但可以看出,皮尔士对于符号表现主义或符号反映论的合理内核仍持肯定的态度。但和一般符号表现主义或反映论不同的是,皮尔士并不认为符号自身先验具备指涉或代替客体对象的能力,而这种符号能力来自于和符号解释者、客体对象所处的关系之中。符号能力的形成还受到一定条件的制约,必须参照一定的观念,即所谓的符号“依据”。此外,符号对客体对象的表现,更多是反映对象法则的表现,而非对客体形态的描摹。所以,皮尔士专门发明了一个新的术语——“表现体”,以和一般符号表现论区别开来。对此,皮尔士还就符号与表现体的差别,进行了细微的辨析*Peirce S.C.(1931-1958).Collected Papers of Charles Sanders Peirce.(1.540).Cambridge: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同时,“解释项”这一概念的提出及其演绎也说明,皮尔士在继承传统的符号反映论的合理内核,坚持符号与客体对象之间处于一种表现或反映关系的同时,也注意到:传统符号反映论中包含的符号被动性特征,难以解释符号能力的形成过程及其规律,而通过解释项概念的系统发挥来寻求符号的建构功能,以揭示符号能力的内在机理,成为皮尔士必然的理论选择。符号需要通过“解释项”不断加以译解,增强其能力,这既是探索符号意义的需要,也是符号能力形成过程的动力学特征使然。“解释项”概念的提出及其内涵的丰富化,使皮尔士对传统的符号反映论和新的符号建构论实现了理论上的结合。

古典实用主义的另外两位代表性人物詹姆斯和杜威,虽然对于实用主义思想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甚至在实用主义哲学思想的传播方面影响超过了皮尔士,但二人都没有像皮尔士那样,以符号问题作为专门的研究对象,并构建相应的符号学体系。但这么说,并不等于否定二人对于符号,尤其是对于语言符号研究的诸多贡献。

与皮尔士不同的是,詹姆斯的实用主义属于所谓的激进经验主义(radical empiricism),拒斥理性,强调感性,认为实在的丰富性只有通过具体的感觉才能把握到,而每一次对实在的感觉,都构成相对自足的真理,而不是像皮尔士认为的那样,实在的意义必须归结到某种终极的法则。詹姆斯认为,符号成为通向实在、体验实在的障碍。只有拆除包括符号在内的任何可能遮蔽实在的外部障碍,才可能对实在的赤裸裸的状态进行感知和经验,才能真正把握到生活的生动性、丰富性、直接性。但詹姆斯也不是完全否定符号,尤其是语言符号的作用。他认为,符号,特别是语言符号,实际上和经验须臾不可分离,而经验主体在感知和把握实在的过程中,其意向意义不得不通过符号来传达。

杜威在传统的实在疆域和符号疆域之外,提出进入符号疆域的实在的观点。这个思想颇为新颖,也非常深刻。此前,包括皮尔士在内,都在理论上把实在疆域和符号疆域区分开,从而思考符号与实在的关系,而杜威第一次把这两个疆域在理论上统一起来,这就把符号化之后的实在和符号化之前的实在做了根本的区分,区分的结果就是符号与实在关联之后没有不被符号化的单纯实在,那种实在也不构成认识的对象,也谈不上实在的所谓意义问题。

杜威认为,进入符号系统,被符号化,前提在于交流(communication),只有通过交流,才能从单纯的实在转化为符号或话语的实在。“当交流发生时,所有的自然事件都面临着重新思考和修正”*Peirce S.C.(1931-1958).Collected Papers of Charles Sanders Peirce.(1.166).Cambridge:Harvard University Press.,进入符号或话语,“事件成为客体,事物具有了意义”(出处同上),“一些事件即使不存在,也(在符号或话语中)获得了指涉,并通过新的媒介(符号或话语)与遥远时空中的事物发生作用”(出处同上),“事件被言说(语言符号)时,就摆脱了原先的局部或偶然的情景限制”(出处同上),“符号的功能就是创造出反思、预见及回忆”*Dewey J.(1929).Experience and Nature.London:George Allen & Unwin,Ltd.p.169。

三、皮尔士符号学说中的辩证法思想

皮尔士实用主义哲学留给符号学的遗产并非限于揭示以普遍性、可能性、连续性为基本特征的符号所指向的实在,而且体现在皮尔士实用主义思想的辩证法之中。对此,国际学术界鲜有人提及。

皮尔士所提出的符号观,在涉及符号的意义问题时,一方面指涉客体或对象,另一方面又强调符号的客体或对象绝不是时空座标下经过语境化的客体或对象,而是能体现普遍性或可能性法则的客体或对象。这样说,并不意味着皮尔士把符号的客体或对象等同于抽象的观念,而皮尔士本人恰恰认为,符号的客体或对象需要具象化,可一旦具象化又因时空语境制约而限制了普遍性的意义潜力。进一步讲,皮尔士所说的符号的对象或客体的普遍性法则,在其实用主义哲学思想的统摄下,主要体现为对象或客体产生的潜在或可能的效果;作为符号意义的效果,并非肤浅的瞬时经验或现象意义上的效果,而是能体现规律性、普遍性、连续性的效果。关键在于:按照皮尔士的理解,对象或客体的效果,并非此时此地正在产生的效果,也非过去已经产生的效果,而是未来具有潜在可能的效果,而只有潜在、可能的效果,才能摆脱过去发生或现在发生所不可避免的情景制约,从而避免客体或对象所产生效果的意义损耗。

在皮尔士看来,对象或客体的效果构成符号的意义,而对这一意义的探寻,既是实用主义真理论的研究任务,又是符号学探讨符号与实在关系时必须面对的首要课题。在这一问题上,将符号所指向的客体局限于特定时空语境下的效果,则无法揭示符号意义的普遍规则,也使得符号的意义因实在的情景依赖性而变动不居,无法把握。但是,是否可以就此放弃客体或对象效果的情景性呢?也不是。皮尔士在这一问题上的深刻性就表现在:作为普遍性、可能性、连续性的客体或对象的效果,需要借助情景来呈现,来具象化,但这个呈现或具象化不可能通过数量化或一定频率的情景呈现来完成。客体或对象每一次的情景化呈现都是面向普遍性、可能性、连续性法则的一次接近,而无限的情景化呈现在理论上才等于普遍性法则,但这在经验上不可能实现。客体或对象,无论是现象的存在物,还是属性,抑或行动,都体现出这一表面矛盾,实质辩证的具象化普遍性。这就是皮尔士实用主义哲学在符号所指对象的解释上体现出的辩证法。皮尔士采用“习惯”(habit)这样一个近似心理学的术语来体现其在符号问题上的辩证法思想。在皮尔士那里,这个“习惯”不仅仅局限于某种能透露出规律性变化轨迹的行为方式,也指心灵的倾向或信念,甚至包括客体或对象之间超越语境的因果关系。

敲门作为手势符号,其意义在于开门这一效果。但是,具体语境下的敲门,其开门的效果则存在着细节的差异,或是全开的门,或是半开的门,或是半开半掩的门,即使是全开的门,或半开的门,或是半开半掩的门,开门的速度因具体情景却还有别。只有“开门”这一具有普遍性的特征才能统摄各种具体形态的开门,而具体时空语境下的开门,则必然表现为全开、半开、半开半掩的开门等具体形态,而这些具体形态,相对于“开门”的潜在普遍性而言,都不过是对最普遍和最充分的“开门”效果的片面表现。

红色作为客体或对象的属性,必须经由承载这种色彩的载体具象出来,但红色每一次情景性的呈现,都不过是诉诸视觉,存在着深浅差别的红色,而每一次呈现也不过是向普遍性的红色的一次接近,但绝不等于红色。

根据皮尔士的符号学说,不仅是符号所指的客体或对象体现这种辩证特征,符号本身也处于辩证状态。皮尔士对符号所提出的三种基本类型的符号,即图像符号(icon)、标引符号(index)、象征符号(symbol),不仅每类符号是一个辩证的统一体,而且相互之间也处于辩证的关系之中。然而,这不单纯是什么符号分类的问题。尽管皮尔士字面上交待的是在对符号进行分类,甚至在三类符号的基础上又提出十种分类法,在十种分类的框架下又出现三十种分类,甚至更多,但就其本质而言,是在对符号从不同角度进行透视,这个透视之深刻,甚至导致在经验上根本无法找到足够的符号现象来满足这个分类。

图像符号是皮尔士从符号和符号所指对象的属性的角度对符号本质问题做出的第一步透视。如不能理解其中的辩证法精华,则无法解释皮尔士的许多貌似矛盾实则辩证的思想表述。正如皮尔士所说:“符号只有在具象之后才能成为符号,但具象又和符号赖以成立的特性无涉。”*Peirce S.C.(1955).Philosophical Writings of Peirce.Justus Buchler (Ed.).New York:Dover Publications,Inc.p.101图像符号需要具象化为一面旗帜、一幅地图、一份表格、一个数学公式,而这些受具体语境制约的图像符号,都仅仅是从一个具体的角度和方面来体现符号自身的属性与所指对象或客体属性之间相似或类比这样一条图像符号的法则。但这每一次情景依赖的体现都无法圆满体现图像符号的法则,但充分的图像符号法则又离不开这一次又一次的体现。

如果说图像符号的发现,是皮尔士对符号客体的属性所做观察、分析、提炼的学术归结,即其所谓的新范畴表中的第一性(firstness),那么标引符号的发现*Short T.L.(2007).Peirce’s Theory of Signs.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则是皮尔士对符号也作为客体,并对与符号所指的客体之间存在的影响和被影响的关系,也即因果关系、主从关系、决定与被决定的关系,在第一性范畴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的结果,此即所谓的第二性(secondness)。标引符号同样也存在着法则与具象化的辩证关系。弹孔作为符号,可以回溯出曾经有子弹射击过,因为前者的形成是后者作用的结果。我们每检查一个弹孔,都可发现弹孔有大有小,有深有浅,但这些现象上的差异都不能改变是子弹的作用,即另一客体或对象的影响而造成了作为符号的弹孔的结果这一普遍的法则。如果没有弹孔的具体呈现,则子弹的作用始终处于推理状态,进一步讲,如果没有弹孔一次又一次的呈现,子弹射击会形成弹孔这个规则就无法发现,但弹孔的每一次呈现都不等于子弹射击形成弹孔这一普遍的规则。

至于皮尔士所说的第三种基本符号,即“象征符号”(symbol),则以体现符号的法则为其主要功能,即其新范畴表中的第三性(thirdness)。语言符号是最典型的象征符号。即使是语言符号,无论说出,还是写出,也不过是法则和具象的辩证统一体。这个思想后来在卡尔纳普那里,以“符号事件”(sign-events)和“符号范式”(sign-designs)为题获得了进一步延伸*Carnap R.(1948).Introduction to Semantics.Cambridge:Harvard University Press.,但皮尔士符号学的辩证法精神并未得到保留和发扬。皮尔士说:“我们写出或说出‘人’(man)这个词的时候,它不过是一种摹本(replica),或者是对这个词的具现,即所谓说出或写出。这个词本身尽管实有(real being),但并不存在(译者:不存在于具象之中,也即说出的或写出的不是这个词,而是摹本),这一点在于以下事实:实际存在之状况需要符合实有。那是三个音素先后相继的普遍方式,或音素的代表体(representamen),它之所以成为符号,仅仅在于这样的事实:一种习惯或习得的法则使得该符号的摹本被解释为意思指一个人或几个人。该词及其意义都属于普遍的规则。在词和意义二者之中,词本身就规定了其摹本的属性,否则词和意义就会混而不分,除非对‘意义’附加上特殊的含义。”*Peirce S.C.(1955).Philosophical Writings of Peirce.Justus Buchler (Ed.).New York:Dover Publications,Inc.p.112

四、结语

对于符号与实在关系的哲学思考实质上存在着两种基本倾向。一种倾向是就符号与实在之间的关系本身进行考察,而不涉及其他因素,如符号主体的意向、符号主体的行动及其效果等。这种倾向又包含两个代表性指向:认为符号与实在是两个分离的实体,后者经由前者而获得认识和把握,前者则成为通向后者的工具或手段;或者认为符号与实在不可分割,而符号是实在的显现,在现象学意义上就是一回事,符号就是实在,实在也是符号。另一种倾向认为:符号与实在之间任何关系的确立都是符号主体思想和行动劳作的结果,而不是二者间的自动联系。人通过符号而实施指向实在的社会实践,从而获得符号主体的身份,以及对实在把握的能力,行动的结果则构成了符号与实在的关系。对于皮尔士符号学说的研究实质上就是要从理论上确认第二种思想倾向对于理解符号与实在关系的重要价值。当然,皮尔士对于行动,特别是社会行动的构成本身,并未过多展开研究。这项工作自米德(George H.Mead)开启的符号互动论,直至舒尔茨(Alfred Schutz)的日常世界的现象学,获得了长足的发展,当然也包括韦伯、帕森斯(Talcott Parsons)关于社会行动的社会学研究的贡献。但是,由此带来的新的问题是:由于过多着眼于社会行动与实在构成的关系研究,而符号的作用反而存在着被遮蔽的趋势。在此思想发展线索下,符号实际上又面临着新的危机,而符号学对于符号、实在,以及符号主体的社会行动三者之间内在关系和作用的研究,同样面临着解释力不足的危机。

(责任编辑胡敏中责任校对胡敏中刘伟)

Keywords:pragmatism;Charles S.Peirce;sign;reality

Keywords:Kant;Hegel;Pragmatism;reason;practice

Pragmatism and Charles S.Peirce’s Semiotic Revolution

LU De-ping

(Center for Studies of Chinese as a Second Language,Beijing Language and Culture University,Beijing 100083,China)

Abstract:Reflection and debate on the relation of sign to reality always linger over all through the history of western philosophy,and was generally posited as a predominant issue for any thought or doctrine about signs as well.Crisis in sign may be taken as a crisis in the relation of sign and reality.Emphasis of sign’s major function,either as a representation,or as construction,is no more than a theoretical predilection stemming from a biased attitude toward reality.Any transference of reality from a natural stance to a constructive one,and any recovery of reality from certain constructive outcome to the inheriting of traditions,will imply a crisis in sign if they have to be realized with signs.Classic pragmatism Peirce had advocated in his philosophy with an expansion to sign doctrine,which indeed arises from such a kind of sign crisis.However,Peirce had attained a new integration in sign as representation and in that as construction,and has thereby pushed semiotics forward to new phase.

[收稿日期]2016-02-28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一带一路’关联国主要社会场域汉语传播的推拉因素及其对传播过程影响的研究”(15JJD740005)。

[中图分类号]B71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0209(2016)03-01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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