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父事君多识”的诗教旨归

2016-12-17 13:53刘泽民

彭 玲,刘泽民

(1.中南大学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长沙 410083;2.湖南人文科技学院 中文系,湖南娄底 417000)

“事父事君多识”的诗教旨归

彭玲1,2,刘泽民1

(1.中南大学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长沙 410083;2.湖南人文科技学院 中文系,湖南娄底 417000)

[摘要]“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虽然字面意义简单,内容上却有深涵。“迩之事父”是指将《诗》中所蕴含的孝爱思想运用于现实人生实践中,旨在维护家庭成员之间父慈子孝、兄友弟恭的和谐状态;“以诗事君”的方式是“达政”与“专对”,其目的是维护社会的稳定与太平;“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并不只是指记住鸟兽草木的名称,而是由此体察出人与自然一体圆融的关系,生发出物我相关的仁义之心。无论是“事父”、“事君”,还是“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最终都是为了达到“天下归仁”的诗教目的。

[关键词]事父;事君;鸟兽草木之名;仁

孔子在中国诗学理论方面,做出了开端性的贡献,提出了一系列重要观点。其中,备受学术界关注的就是《阳货》篇所引孔子之语:“小子何莫学夫诗?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论语·阳货》,以下凡引此书只注篇名)这段诗论,学者们在对其进行阐释和分析的力度上颇不均衡。“兴、观、群、怨”是历代学者关注的热点,自两汉经学大师开始,后世学者屡有所论。不少学者从不同角度进行研究,并留下了一系列货真价实的研究成果。但是,学术界对“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却缺乏深入的分析和研究。就现有研究成果来看,大部分学者把“兴、观、群、怨”看作是孔子诗论的全部要义,导致“事父”、“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之精义根本未得到掘发。实质上,“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虽然字面意义简单,内容上却有深涵。“迩之事父”是指孝爱父母,其目的是维护亲族和谐;“远之事君”是指通过学《诗》处理内政与外交,其目的是维护社会的稳定与太平;“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并不只是指记住鸟兽草木的名称,而由此体察出人与自然一体圆融的关系,生发出物我相关的仁义之心。

一、迩之事父

对“迩之事父”句的诠解,最具有权威性和典范性的是邢昺的疏,邢疏曰:“迩,近也。诗有《凯风》、《白华》,相戒以养,是有近之事父之道也。”①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论语注疏》,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237、133页。邢昺这一疏解,坐实了“事父”的具体篇目,却割裂了《诗》之内容及思想倾向的整体性和统一性。不过,如果我们的理解不局限于《诗》中的具体篇什,而是通过《凯风》、《白华》来洞悉《诗》所蕴含的事父之道,那么邢昺的疏解亦相当精辟。

关于《凯风》的主旨,学术界一直未有定论,有美孝子说、歌颂慈母说、孝子事其继母说、慰母谏父说等论断。其中,影响最为深远的是美孝子说,这一说法被历代注诗者所袭用,代代相传。最先明确提出这一说法的是毛亨,毛亨在《凯风》正文前作小序曰:“《凯风》,美孝子也。卫之淫风流行,虽有七子之母,犹不安其室。故七子能尽孝道,以慰其母心,而成其志尔。”②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论语注疏》,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237、133页。郑玄、孔颖达基本上承袭毛亨之意,在其笺、疏中均持此说。朱熹继承和发展了毛、郑、孔的说法,在《诗集传》中进一步指出:“母以淫风流行,不能自守,而诸子自责,但以不能事母,使母劳苦为词。婉词几谏,不显其亲之恶,可谓孝矣。”*朱熹:《诗集传》,北京:中华书局,2011年版,第26页。毛亨、朱熹等均是颂扬七子之孝,而有暗指母亲因受淫风影响不能自守之嫌;方玉润不囿于毛、朱旧说,认为七子之母“不安其室”必为现实所迫,而并非受淫风所染,他认为:“七子之母犹欲改节易操者,其中必有所迫,或因贫乏,或处患难,故不能坚守其志,几至为俗所摇。然一闻子言,母念顿回,其恻然不忍别子之心,必有孝子心而难舍者。而谓之为淫也得乎?不然,欲心已动,讵能速挽?故知其断非为淫起见也。此诗之存,岂独美孝子,亦将以表贤母耳。”*方玉润:《诗经原始》,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131页。方玉润除了否定毛亨、朱熹等人的“淫风流行”之说外,还认为该诗既颂孝子,又歌贤母。魏源、王先谦等人则认为《凯风》是七子感恩继母劳苦而反躬自责之诗。魏源在《诗古微》中指出:“此为事继母之诗。七子不同母,母爱不均,七子自责,母遂感悟,化为慈母,诗人美之。”*魏源:《诗古微》,《续修四库全书》(第77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第316页。王先谦的观点与魏源之说相类,他在《诗三家义集疏》中指出此诗主旨乃“孤子为人所苦,人即继母。”*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续修四库全书》(第77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第437页。闻一多先生则认为,母亲之所以不安其室,主要是“父不能善待其母”,因此,此诗“名为慰母,实为谏父耳。”*闻一多:《诗经通义乙》,《闻一多全集》,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75页。以上各说,门派有别,对母亲形象褒贬不一,但皆认同“孝子”之说,因此,《凯风》历来被誉为孝子名篇。

除了《凯风》是孝子名篇外,《白华》也是与孝子相关的篇章。尽管《白华》有目无辞,但是,《毛诗序》曰:“《白华》,孝子之洁白也”*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毛诗正义》,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609页。,说明《白华》是颂扬孝子洁行的诗篇。

既然《凯风》、《白华》都是反映孝爱的诗篇,那么,邢昺列举这两首诗来诠释孔子的“事父之道”,说明事父最核心的就是孝。孔子认为,“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学而》)为什么“孝”是“仁”之根本呢?因为孝是人与人之间的原初情感,具有“非反思先行性”*温海明:《孔子“孝”非反思先行性之哲学分析》,《社会科学》,2012年第7期。。幼小的生命通过“男女构精”(《易·系辞下》)从母体孕育开始,父母和子女的关系就一体交融。父母与子女之间不是主体与对象的关系,而是血脉交织的一体关系。子女出生后,从“三年不离父母之怀”(《阳货》)到入托入园,到上学上班,再到成家立业,每成长一步,在物理意义上都远离父母一步,但是,在生存意义上,从未远离,父母与子女永远都是一种缘在构成的关系。父母与子女之间的缘在构成性决定了子女对父母的孝爱天然自发,不受外力所操控。

天然自发的孝爱,具有非现成性和当下生成性特点。因此,行孝没有普遍化的规则可以遵循,不能以康德“绝对律令”式的方式来规定。真正的孝行成就于活泼的生活情境中,是不可定义的。因此,“孝”在《论语》中出现了19次*杨伯峻:《论语译注》,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242页。,孔子及其弟子却没有对“孝”进行直接界定。孔子之所以没有直接界定“孝”,是因为子女对父母的孝爱和父母对子女的慈爱都是原发生的,无法定义,也无法用功利因果来论证。用功利因果来论证或规定,只会产生理智行为或者法律原则,而不会引出真正的孝爱。

“孝”的不可定义性和非现成性说明“孝”在现实生活中表现非常丰富,从孔子及其弟子的诸言论中,我们可以把“孝”的表现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敬养”父母。《说文解字》释“孝”曰:“孝,善事父母者。”*许慎:《说文解字》,北京:中华书局,2013年版,第171页。善事父母最基本的是在物质上保证父母吃饱穿暖,让父母老有所依。但是,孔子在回答“子游问孝”时,进一步指出了我们对父母的孝不能仅仅停留在物质赡养层面,还要在精神深层次上敬重父母。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为政》)仅仅在物质上保障父母的生活需要,这是动物都具有的“反哺”本能,人和动物赡养父母最根本的区别就是人能“敬养”,“敬养”既包括物质上的赡养,更包括子女对父母情感上的敬重。《论语》中另一个表达“敬养”观点的是孔子回答“子夏问孝”时提出的,“子夏问孝。子曰:‘色难。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曾是以为孝乎?’”(《为政》)子女在体力劳动上帮助父母分担、在物质上保障父母需求都不算什么,唯有对父母和颜悦色最为难得。子女对父母和颜悦色,说明子女对父母的孝爱是油然而生的,无需反思,没有勉强,这才是真正的孝。

其二,“牵挂”父母。子女对父母的孝,除了表现为“敬养”父母外,还表现为对父母的牵挂。孔子非常看重这种牵挂,“孟武伯问孝。子曰:‘父母唯其疾之忧。’”(《为政》)孔子的回答,看似答非所问,实质上说明了父母与子女之间在情感上的相互牵挂。父母总是担心子女生病,对他们自己的身体状况反倒不怎么在意,这是一种很普遍的人类现象。所以,真正孝顺父母,就要照顾好自己的身体,尽量不让它生病或受伤,只有这样,才能少让父母为自己操心。《孝经》中也强调孝子首先就应该爱惜自己的身体,“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汪受宽:《孝经译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版,第2页。那种为了“一朝之忿,忘其身以及其亲”(《为政》)的行为是极其糊涂的行为,割裂了父母与子女之间的相互牵挂性,是不可取的。子女对父母的牵挂还表现为“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一则以喜,一则以惧”、“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里仁》)等方面。

其三,无违。“无违”也是孔子孝亲思想的重要内容,“孟懿子问孝。子曰:‘无违’。”(《为政》)“无违”并不是无原则地顺从父母,而是“无违于礼”。父母有错,不要指责,指责就是忤逆,忤逆即“违礼”。父母犯过,子女应该“事父母几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无怨。”(《里仁》)

其四,慎终追远。孔子虽没有明确提出行“孝”要慎终追远,但是,我们可以从孔子及其弟子的言语中间接推断出慎终追远是孝道的应有之意。“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为政》)、“守丧三年”(《阳货》)等都说明孔子对丧礼和祭祀活动的重视。孔子对丧礼和祭祀活动的重视实质上是血缘意识和孝爱的体现,孝爱施及父母,溯流而上,流向祖父母,以至曾祖父母,代代回溯,形成了中华文化中特有的“祖宗崇拜”现象。“祖宗崇拜”与西方的宗教信仰不同,它以亲亲之爱为源头,“在宗教观念上的尊祖,在伦理观念上也就延长而为宗孝,也可以说‘以祖为宗,以孝为本’。”*侯外庐:《中国思想通史》,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94页。

孔子认为“事父之道”最核心的就是以孝为本,又把《诗》当作诠解“事父之道”的范本,说明《诗》有明显的“尚孝”倾向。除了《凯风》、《白华》外,《诗》中还有大量反映孝亲之情的诗篇,这些孝亲诗篇大致可以分为如下几类:第一类,为人子女者因各种外在因素不能尽奉养父母之责而痛苦不堪,比如,《鸨羽》、《蓼莪》、《四牡》、《杕杜》、《祈父》《北山》等皆属此类;第二类,子女尊敬父母,婚姻等人生大事听从父母的意见,比如,《将仲子》、《南山》等属此类;第三类,男子行役在外、女子出嫁夫家对父母的牵挂与思念,比如,《陟岵》、《载驰》、《葛覃》等便属此类;第四类,祭祀祖先、追思先人,比如,《楚茨》、《天保》、《闵予小子》、《泮水》等都含有感念先祖之情和慎终追远之意。

孔子强调“以诗事父”,体现了孔子对《诗》所蕴含的事父之道的深刻理解,《诗》所体现的孝亲思想对巩固家庭关系、维护宗法统治、培养人格典范等方面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

二、远之事君

孔子提出“迩之事父”之后,紧接着提出“远之事君”,因此,后世很多学者把事父与事君混为一谈,认为事君之道是事父之道的自然延伸。事父之道最核心的是孝,事君之道最核心的是忠,那么,事父与事君的关联点就是移孝作忠。也就是说,孝与忠之间具有一致性,“忠臣以事其君,孝子以事其亲,其本一也。”*陈戍国:《礼记校注》,长沙:岳麓书社,2004年版,第374页。类似论述,在汉代及其以后的儒家文献和相关论述中,不绝如缕。实质上,把忠孝等同的论述是偏离孔子原意的,至少有些地方是走样的。

孔子既倡导孝,又强调忠,但是,在孝与忠的关系上,孔子认为孝应该是根本。因为父子关系是与生俱来的血缘关系,君臣关系则是一种以“义合”的双向关系,只有“君使臣以礼”才有“臣事君以忠”(《八佾》),只有君“临之以庄”、“孝慈”、“举善而教不能”,百姓才会“敬、忠、劝”(《为政》),因此,如果不是后儒刻意歪曲的话,在孔子那里,孝才是最原本的,忠是次级的德行。由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事君之道并不是事父之道的简单延伸。孔子提出“以诗事君”并不是主张移孝作忠,而是有更丰富的内涵。

至于其丰富内涵表现在哪些方面,我们还是从邢昺的疏解入手进行分析,邢昺疏“远之事君”曰:“(诗)又有《雅》《颂》君臣之法,是有远之事君之道也。”*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论语注疏》,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237页。邢昺这一疏解,是接“迩之事父”而来的,他在疏解“迩之事父”的时候,坐实了《诗》中的具体篇目,此处虽未确指具体篇目,但也指定了“以诗事君”的范围为《雅》、《颂》。《诗》中的《雅》、《颂》诗篇,除了大雅、小雅中有部分反映现实、抨击时政的作品外,大多是朝廷和宗庙的乐歌,其主旨是“言王政之所由废兴”,“美盛德之形容”*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毛诗正义》,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7-18页。,对于这一论断,学术界基本认同,后人虽也有参差之言,但大体上没有超出《毛诗序》的基本观点。作为朝廷和宗庙乐歌,《雅》、《颂》着重表现“安邦保民”的思想,其目的是维护当时社会的长治久安。虽然邢昺对“远之事君”的疏解局限于《雅》、《颂》诗篇,窄化了孔子“以诗事君”的范围,但是,其疏解大体发掘了孔子“以诗事君”的目的——维护当时社会的长治久安。

孔子生活于礼崩乐坏的春秋末期,当时有许多大、中、小诸侯邦国,名义上宗周室,实际上各自为政。面对礼崩乐坏、“民散久矣”(《子张》)的局面,孔子想极力挽救,力图恢复周代礼乐文化精神,维护稳定的社会秩序,而《诗》与周代礼乐文化制度密切相关,尤其是《雅》、《颂》中的很多诗篇就是为礼乐活动而创作的,对周代的礼乐制度有详细的描述,恰如钱穆所说:“诗实西周一代之历史……故求通于上下之情,制礼乐以治国而安民者,其大纲要旨皆备于诗。”*钱穆:《论语新解》,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2年版,第300页。因此,孔子提倡弟子学《诗》,希望通过《诗》教的形式培养辅政者,恢复和弘扬周礼,实现其君臣有序、社会稳定的理想图景。

在孔子心目中,“以诗事君”的方式主要体现在“达政”与“专对”上。《论语·子路》中有一段记载:“子曰:‘诵《诗三百》,授之以政,不达;使于四方,不能专对,虽多,亦奚以为!’”“达政”、“专对”是孔子对“以诗事君”方式的高度概括,“达政”是指用《诗》处理内政,“专对”指用《诗》成就外交使命。

用《诗》处理内政又包括两个方面。第一,采诗观风。采诗观风之说,主要见于以下材料记载:上博简《孔子诗论》载:“《邦风》,其纳物也,溥观人俗焉,大敛材焉,其言文,其声善。”*马承源:《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一),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版,第129页。敛材,指收集邦风佳作,即采诗。《汉书·食货志》载:“孟春之月,群居者将散,行人振木铎徇于路以采诗,献之太师,比其音律,以闻于天子。故曰,王者不窥牖户而知天下。”*⑥王先谦:《汉书补注》,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507、869页。《汉书·艺文志》载:“古有采诗之官,王者所以观风俗,知得失,自考正也。”⑥《春秋公羊传注疏》载“男女有所怨恨,相从而歌,饥者歌其食,劳者歌其事。男年六十、女年五十无子者,官衣食之,使之民间求诗,乡移于邑,邑移于国,国以闻于天子。故王者不出牖户,尽知天下所苦,不下堂而知四方。”*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春秋公羊传注疏》,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361页。当政者之所以派人到各地采集民间歌谣,是因为民歌是山野之人率性而为之作,伪造的可能性极小。而且,采诗之人出身低贱,《孔子诗论》称之为“贱民”,《汉书》称之为“行人”、何休称之为“年长无子者”,这批人身份卑微,更容易贴近下层民众,了解民情风俗,同情社会弱者,他们采集的诗歌更能反映百姓之生存状态,所以,王者足不出户,也能通过《诗》了解邦国之民情,反思政治之得失。第二,献诗讽谏。除了借助诗歌观民风外,臣民献诗讽谏也是“以诗事君”的一项重要内容。献诗讽谏的观点主要见于《国语》,《国语·周语上》载:“故天子听政,使公卿至于列士献诗,瞽献曲,史献书,师箴,瞍赋,矇诵,百工谏,庶人传语……”*徐元诰:《国语集解》,北京:中华书局,2002年版,第11页。《国语·晋语六》又载:“吾闻古之王者,政德既成,又听于民,于是乎使工诵谏于朝,在列者献诗使勿兜,风听胪言于市,辨袄祥于谣,考百事于朝,问谤誉于路,有邪而正之,尽戒之术也。”*徐元诰:《国语集解》,北京:中华书局,2002年版,第387-388页。公卿烈士之所以以献诗的方式来讽谏王政,一是因为“主文而谲谏”的方式符合人臣的身份,委婉进谏既能保护“言之者无罪”,又能使“闻之者足以戒”*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毛诗正义》,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3页。。二是因为《诗》的内容便于用来讽谏,从内容上看,《诗》中有不少篇章本身就是讽谏诗,比如,《魏风·硕鼠》、《小雅·楚茨》、《小雅·大东》等篇章是讽刺君王重敛的;《邶风·新台》、《邶风·雄雉》等篇章是讽刺君王荒淫无道的;《陈风·墓门》、《大雅·板》、《大雅·民劳》、《小雅·节南山》、《小雅·何人斯》等篇章的卒章部分明确表明了其谏诗性质。三是《诗》关乎人情,《孔子诗论》有“诗无离志,乐无离情”*马承源:《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一),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版,第123页。的说法,“发乎情”的诗歌容易感发人心,献诗讽谏比直谏更易于被统治者所接受。

“以诗事君”除了指用《诗》来处理内政外,还指用《诗》来成就外交使命。春秋时期,外交辞令忌讳直白,讲究委婉蕴藉,推崇微言大义,因此,邦国之间在宴飨、盟会等外交场合表达欢迎、请求、称赞、批判、谦谢、婉拒等态度时,常用赋《诗》的方式向对方传达信息。同时,一方赋《诗》,另一方必须依礼赋诗答复。对于这一现象,《汉书·艺文志》有相关记载,“古者诸侯卿大夫交接邻国,以微言相感,当揖让之时,必称《诗》以谕其志……”*王先谦:《汉书补注》,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894页。“称《诗》谕其志”不仅能恰到好处地表达各自的意思,达到各自的政治目的,而且能维持良好的外交关系。因此,“赋诗专对”是春秋时期十分盛行的外交风气,据俞志慧先生统计,《左传》记载在外交朝宴、盟会、聘礼、宴飨等场合“赋《诗》57首68次”*俞志慧:《君子儒与诗教——先秦儒家文学思想考论》,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5年版,第142页。,如果卿大夫不谙熟《诗》句,在外交场合赋《诗》不当,或对答“不类”,或不懂对方所赋之《诗》的内涵,不仅会影响到邦国的形象,贻笑大方,而且是严重失礼的表现,容易招致个人祸端和酿成政治悲剧。对于赋《诗》不当的现象,官懋庸在《论语稽》中有所提及:“若高厚之歌《诗》不类,伯有赋《鹑奔》之失伦,华定不解《蓼萧》,庆封不知《相鼠》,适足以辱国而召釁耳。”*转引自程树德:《论语集释》(下),北京,中华书局,2013年版,第1037页。赋《诗》作为一种文明的外交方式,要求交际双方都熟悉《诗》,并能深悟《诗》之语言,根据复杂的外交情况“断章取义”,因此,孔子讲“不学诗,无以言”。

“达政”与“专对”是“以诗事君”的两种方式,君主要通过采《诗》来观天下,知得失,自考正;大臣、士子要通过采《诗》来讽谏、匡正;邦国要通过赋《诗》来外树形象、内聚人心。因此,“远之事君”的含义丰富,其目的是维护当时社会的安定与太平。

三、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

“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句因其表述的简单、直观,自古无深解。历代注《诗》者一般从字面意义上对其进行注解,认为通过学诗可以多记住一些动植物的名称,多增加一些名物知识。例如,朱熹释此句为“足以资多识”*朱熹:《四书章句集注·论语集注》,北京:中华书局,2011年版,第166页。,刘宝楠释为“鸟、兽、草、木,所以贵多识者,人饮食之宜,医药之备,必当识别,匪可妄施,故知其名,然后能知其形,知其性。《尔雅》于鸟、兽、草、木,皆专篇释之,而《神农本草》亦详其性之所宜用,可知博物之学,儒者所甚重矣。”*刘宝楠:《论语正义》,北京: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689-690页。此类注解与春秋时期“君子博物不惑”的观念息息相关,认为学《诗》是获得广泛知识的重要途径,因为《诗》中动植物种类繁多,有“鸟38种,兽29种,虫27种,鱼19种,草88种,木54种。”*徐鼎:《毛诗名物图说》,王承略点校解说,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209-428页。就“博物不惑”的层面而言,此类注解有一定合理性,因为在孔子时代,《诗》是“百科全书式”的,相比于现代的诗歌艺术而言有更广泛、更重要的社会作用。但是,仅仅停留在“博物”层面去理解,肯定与孔子原意有出入。

孔子教人“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并不只是简单地教人们记住雎鸠、黄鸟、螽斯、仓庚、荇菜、芣苡、卷耳、樛木等鸟兽草木的名字,而是由此识别出天地之性,生发出物我相关的仁义之心。恰如钱穆先生所说,“诗尚比兴,多就眼前事物,比类而相通,感发而兴起。故学于诗,对天地间鸟兽草木之名能多熟识,此小言之。若大言之,则俯仰之间,万物一体,鸢飞鱼跃,道无不在,可以渐跻于化境,岂止多识其名而已。孔子教人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者,乃所以广大其心,导达其仁。”*钱穆:《论语新解》,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2年版,第451页。

在中国古代文化中,鸟兽草木等自然万物与人交融一体。人与自然的一体关系与传统的农耕文明密切相关,农耕文明使人们对自然界的一草一木、一鸟一兽天然亲近,每一种鸟兽草木,每一种物候天象,都有天人合和的作用在里面,自然是人化的自然。

鸟兽草木不只是客观的认识对象,而是指示人的生存,蕴含着强烈的生命意识,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指示四季轮回、阴阳大化的流行。农耕文明的传统使人们对于自然生命的节奏极为敏感,人的生产和生活实践要顺应天地阴阳之大礼大节,以招福避灾。比如,《周南·桃夭》篇就通过桃的状态点出了春、夏、秋三个季节的更替,“桃之夭夭”,春天对应的状态是“灼灼其华”,夏天对应的状态是“其叶蓁蓁”,秋天对应的状态是“有贲其实”。《豳风·七月》则将天象物候与人类的农事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季节更替、万物代谢、农事安排都洋溢于“鸟兽草木”和“天象物候”之中。“七月流火”、“一之日觱发,二之日栗烈”、“春日载阳”、“九月肃霜”等句极其精炼地描绘了各个季节固有的气候特征;“有鸣仓庚”、“五月鸣蜩”、“七月鸣鵙”、“五月斯螽动股,六月莎鸡振羽。……十月蟋蟀入我床下”等句则生动地记录各个时节的昆虫活动;“四月秀葽”、“十月陨萚”句则简洁地反映了植物的枯荣;“八月萑苇”、“蚕月条桑”、“八月载绩”、“三之日于耜,四之日举趾”、“一之日于貉”、“二之日其同”、“九月筑场圃,十月纳禾稼”、“二之日凿冰冲冲,三之日纳于凌阴,四之日其蚤”、“十月涤场”等句则细致地勾勒了人们应和自然节律安排各种农事活动的场景;“六月食郁及薁,七月亨葵及菽,八月剥枣,十月获稻”、“七月食瓜,八月断壶,九月叔苴”等句则悉数列举了各个时令对应的农作物。从这两首诗来看,其中的“鸟兽草木之名”都蕴含了诗情乐意,都指示“天人合一”的生存状态。

其次,指示天下有道、无道。鸟兽草木是原发的、润泽世间的生命,与人在生存境域上一体相融,因此,鸟兽的存亡和草木的兴衰指示天下之有道、无道,是祥瑞和灾异的一种重要指标。孔子本人是非常看重鸟兽草木这种指标的,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孔子泣麟”。《史记·孔子世家》和何休的《春秋公羊传解诂》都记载了这件事,鲁哀公十四年,叔孙氏家里的“薪釆者”,打到一只怪兽,以为不祥,于是,去请教孔子,孔子认出是麟,痛哭失声,反袂拭面而叹曰:“孰为来哉!孰为来哉!”*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春秋公羊传注疏》,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621、624页。麟在古代被视为仁兽,是“祥瑞之兆”,但此次出现在天下无道之时,被人猎获,指示天下无道之大势,因此,孔子叹曰:“吾道穷矣。”*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春秋公羊传注疏》,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621、624页。既然孔子非常重视鸟兽草木与天道的关联,那么,他教弟子学《诗》,并不只是记住《诗》中提及的鸟兽草木的名称,而是要通过“鸟兽草木之名”感受天下之有道与无道、人间之福瑞与祸兆。例如,《大雅·召旻》以草木枯败暗示周幽王政败国亡,《大雅·旱麓》以茂盛的草木来喻示周文王广罗人才,使得朝廷上人才济济。

再次,指示爱情婚姻和人伦亲情。《诗》中的“鸟兽草木”直接关乎人的情感节律,有活泼的传情达意功能。当恋人之间心有所想、情有所牵的时候,便会选择某种“鸟兽草木”作为心灵感应的媒介,将情感传递给对方。例如,《小雅·采绿》中的采绿、采蓝不只是简单的采摘行为,而是通过“终朝采绿,不盈一匊”、“终朝采蓝,不盈一襜”句来暗示女子因思念逾期未归的丈夫而心不在焉的状态。《王风·采葛》则表现了恋人之间委婉缠绵的思念之情,葛柔软、缠络的形象与恋人之间的缠绵、思念韵味相生。除了指示男女之间的爱情婚姻外,《诗》中的鸟兽草木还包含着深刻的人伦亲情。比如,《邶风·燕燕》、《唐风·鸨羽》、《小雅·小宛》、《小雅·黄鸟》等,“都是以鸟类的‘他物’来引起有关怀念祖先和父母的‘所咏之词’。”*赵沛霖:《兴的源起》,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13页。

最后,指示生殖繁衍。殷周时期,生产力低下,生存环境恶劣,人均寿命较短,对于当时的人们而言,蕃衍生命的愿望非常迫切。受“万物有灵”的思维方式的影响,远古人类认为“人类的蕃衍,植物的蕃衍,动物的蕃衍都是一回事”*赵国华:《生殖崇拜文化论》,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387页。,于是人们便对自然界中一些繁殖力强的动植物产生了崇拜,《诗》中的“鸟兽草木虫鱼之名”潜藏的就是生殖崇拜的密码。比如,《诗》中写到的具有旺盛蕃衍能力的昆虫有螽斯、草虫、阜螽等,《周南·螽斯》将先民多子多孙的愿望与祝福表现得淋漓尽致;《诗》中以累累瓜果象征绵绵子嗣的有《唐风·椒聊》里的“椒聊之实,蕃衍盈升”、《大雅·绵》里的“绵绵瓜瓞,民之初生”等等。

以上四个方面是《诗》中的“鸟兽草木之名”蕴含的主要内涵,当然,这种归纳并没有涵盖“鸟兽草木之名”全部的丰富意蕴。可以说,《诗》中的“鸟兽草木之名”不是一个名称、一个概念,其内涵是发生态的,不能穷尽、也不能泛讲。孔子教弟子“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实质上是要弟子在体察人与自然一体圆融的关系,《诗》通过鸟兽草木来起兴,唤起的是人与自然万物的生命共感意识。这样来理解“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就有“微言大义”了。

总之,孔子之所以把“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纳入诗教,说明其内涵并不比“兴观群怨”寡淡。遗憾的是,前贤今学的研究重点都在“兴观群怨”,忽视了“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句的微妙之处,造成理解上的盲点,这可能也是孔子不愿看到的。实质上,无论是孔子教弟子学《诗》事父、事君,还是通过学《诗》来“多识鸟兽草木之名”,最终还是想达到“天下归仁”的目的。

(责任编辑胡敏中责任校对胡敏中刘伟)

The Education Purport bytheBookofSongs

PENG Ling1,2,LIU Ze-min1

(1.College of Literature and Journalism,Central South University,Changsha 410083;2.Hunan University of Humanities,Science and Technology,Loudi 417000,China)

Abstract:Although the literal meanings of Confucian instruction that “one should serve his father while one is at home;serve the king while away;gain more knowledge by observing animals and plants” are simple,the implied meanings are deep.The first sentence cited here reveals the filial love in life,aiming to be harmonious among family members,such that sons love their father and the father his sons;and brothers stay friendly and respectful.The second clause is concerned with the policies of “governing domestic matters” and “handling foreign affairs”,the purpose of which is to maintain the stability and peace of the society.The last clause not only refers to remembering the names of birds,beasts,grass and trees,but experiences and observes the harmonious relationship between man and nature,and forms a heart of righteousness between man and the world.The ultimate goal of these words rests with the goal to achieve the poetry education by the Book of Songs.

Keywords:serve one’s father;serve the king;the names of all creatures;benevolence

[收稿日期]2016-01-14

[基金项目]湖南省哲学社科基金重点委托项目,“中国梦”的传统文化根基研究(14WTB27)。

[中图分类号]B2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0209(2016)03-015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