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守斌+王亚楠
摘 要:文章运用文献资料法、逻辑分析法等对金庸小说《雪山飞狐》中胡一刀与苗人凤的比武进行分析,对制约中华武术发展的诸因素进行整理和总结。结果表明没有规范的竞赛内容、没有标准的竞赛模式、没有统一的评判标准等是制约中华武术推广发展的主要因素,并对推广中华武术提出建议。
关键词:中华武术 推广 制约因素
中图分类号:G8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1839(2016)11—0058—04
武术时中华名族的瑰宝,然而经过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大力推广,到现在“孔子学院”在世界的盛行,武术都作为一个重要的中国符号展示在世人面前,然而至今为止武术仍没有一个项目进入奥运会比赛之中,这对中华武术推广提出了重要反思。胡一刀与苗人凤是金庸武侠小说中大侠的典型,属于顶天立地、不苟言笑、武功极高的英雄人物,两人相约比武决斗,先后运用了刀、剑、拳和腿进行了比武,但决斗进行几日之久,仍未分出胜负,最终因他人从中下毒而使胡一刀中毒身亡,才结束了这场对决。从运动竞赛学的角度对武术竞技进行分析表明,武术竞技模式、武术竞技的决胜方法、武术竞技时的单项划分等都影响着武术竞技比赛的结果,致使武术竞技模式不易建立、竞技方法较为复杂、竞技评判过于主观,从而使武术项目的推广与发展多数处于表演与非正规比赛项目的尴尬局面,因此,剖析武术推广的制约因素,寻求武术推广与发展的科学化道路对中华武术的推广、扩大中华文化在世界的影响力、促进武术项目进入奥运会等都具有着重要的意义。
1 比武的概念
两个骑士之间的切磋称为比武,开始于第十世纪,但随即就被教皇与欧洲的国王反对,因为他们不同意骑士们因为自己的轻佻行为而受伤致死。尽管如此,比武依然盛行,并成为骑士的生活一部分。骑士比武在中世纪是一件极为重要的大事,几乎每一届都有国王的参加。[1]骑士比武的形式起初是长矛比武,还有模拟战争的群战比武。由于混战难以控制,所以到了后期,骑士比武几乎演变为一对一的单个比武,而且规则越来越明确,伤害事故也越来越少。最后骑士比武完全演变成跑马刺环、长矛击靶等近似于现代竞技模式的个人技术比赛,对骑士的评价也更多注重的是骑士的技巧和灵活程度,而不再是武勇和强健。至此,骑士比武已经异化为一种体育竞技比赛,但其中的公平竞技精神却得到了确认和弘扬。可以说,正是这种骑士精神奠定了西方竞技体育发展的基石。
2 胡一刀与苗人凤比武分析
2.1 比武模式
胡一刀与苗人凤比武采用的是单人同场竞技,没有场地限制,没有回合限制,没有时间限制,没有器材限制,没有裁判,并且比武内容也没有做界定,这体现了武术项目的一大特点就是内容丰富复杂,两人运用不同的兵器,并且在决斗中还相互交换兵器,兵器打落后,双人又赤手空拳的进行拳、腿的比试,因此,武术竞赛对竞赛模式及比武内容的界定尤为重要。
2.2 比武规则
由于苗人凤以寻仇为由,提出向胡一刀比武,而胡则是被迫应战;苗以战胜或杀死对方为目的,胡以保全性命、化解怨仇为目的,因而双方并没有制定相应的比武规则,以至于最后胡一刀受伤而中毒身亡。
2.3 比武评判标准
胡与苗比武的唯一评判标准就是战胜(杀死)对方,并且全场比武中没有裁判(仲裁人)的存在,仅有双方的亲友作为见证在一旁观战,并且胡夫人还向比武选手(胡一刀)时时提供场外指导。
2.4 决胜办法
在平局时如何决胜是竞技比赛规程中一项重要的内容,而胡一刀与苗人凤的决斗仅以战胜(杀死)对手为唯一评判标准实为不妥,没有提出第二个甚至其它决胜方法,比如足球比赛在平局时,就进行加时赛、点球最终决出胜负,但胡一刀与苗人凤却没有采用备用的决胜方法,导致他们的决斗进行了几天之久。
3 武术推广的制约因素
3.1 武术内容、项目杂乱众多
武术的分类,素有不同方法,早在战国时代的《司马法》中,就有“长兵”“短兵”的分法,并以兵器的长短,确定其战术的要求:“长兵以卫,短兵以守”。戚继光在《纪效新书》中介绍当时流行拳法时,有长拳短打的说法;介绍拳技时则使用了打(张伯敬之打)、踢(李半天之腿)、跌(干跌张之跌)、拿(鹰爪王之拿)四种技法的概念。清初黄宗羡又提出了内家拳、外家拳的分类概念。[2]为了说明南方与北方武术的特点,也有“南拳、北腿”的说法,但这一切都是不准确的。武术发展至今,内容极为丰富,流派之多不胜枚举,一般人熟知的有武当派、少林派、峨媚派、太极拳、八封掌、形意拳、南拳等。有些门派互为源流,有着种种血缘和互渗关系。如果抛开这些门派,按照中国武术研究院所编的《武术之光》的分法,可分为三大类:
第一类是基本功和基本动作,如腿功、腰功、肩功、椿功和各种单势练习,它们既是套路运动和对抗运动的基础,又可长期单独练习。
第二类是套路运动,属于演练性技术,也是目前武术的主要内容。套路运动是以技击动作为素材,以攻守进退、动静疾徐、刚柔虚实等矛盾运动的变化规律编成的整套练习形式。套路运动分为四个部分:(1)拳术:包括长拳、南拳、形意拳、八卦掌、太极拳、八极拳,通臂拳、劈挂拳、戳脚、翻子拳、象形拳、地躺拳等百余种拳术。(2)器械:包括短器械,如刀、剑等;长器械,如棍、枪等;双器械,如双刀、双剑等;软器械,如九节鞭、三节棍等。(3)对练:包括徒手对练、器械对练和徒手与器械对练。如对拳、对擒拿、单刀对枪、空手夺刀等。(4)集体项目:各种六人或六人以上的徒手或持器械的集体演练。如集体基本功、集体剑、集体鞭等。
第三类是对抗项目(搏击)。对抗项目是两人互为对手,按照一定的规则,使用武术中的攻防方法进行实战性的搏斗运动。如散手、推手、短兵、长兵等。从l979年起,我国开始进行试验性的散手比赛,1989年正式列入比赛项目。
3.2 中华武术没有形成统一的规范与标准
当前,存在的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是武术段位制的国际推广问题,武术的段位标准还不是很明确,越是高级段位越是难评判。[3]武术裁判问题也一直是一个难以量化的问题。比赛时,裁判的主观因素会占到相当大的比重,由于训练方法和理解上的差异,加之语言障碍,很难使外国人真正领会到武术的深刻内涵。裁判水平的不同,往往评判的结果也有很大的差异。此外,武术术语也没有统一和规范,目前尚未出版发行具有权威性的武术英汉、汉英词典。导致武术术语的英文注释不准确,一些热爱中华武术的外国朋友不能、甚至很难看懂武术书籍,尤其是一些名词术语说明。就拿“武术”一词来说,国际武联采用音译“WUSHU”,但仍有一些国家和地区翻译成“MARTIAL ARTS”,还有人习惯把武术叫做“KONGFU”,他们认为只有传统的功夫才是真正的中华武术,“WUSHU”只是表演和竞技。在中华武术标准翻译都不确定的情况下,要实现中华武术的国际化,结果就可想而知了。[4]另外,由于缺乏国际标准化的武术评判标准,我们无法在世界各国快速开发武术竞赛表演市场和武术技能培训市场,这也制约了中华武术的推广。
3.3 中西方体育文化的差异
武术是融技击性、竞技性为一体的综合体,与西方体育相比,武术运动表现出截然不同的风格和特点。武术是我国宝贵的文化遗产,有着悠久的历史。由于武术产生于儒、道思想主宰的中国传统文化氛围中,因此,中国武术素来偏重佛、道、儒、史、哲方面。思维方式上讲究“由臆达悟”程式,注重“万物一体”“天人合一”“刚柔相济”“以静制动”的技艺整体观念,讲求“中庸之道”。[5]现代西方体育是竞争与对抗的,其特点是强调竞争与竞技精神,也与其人的个性相一致,善于外显自己,善于表现与竞争。这两种不同的体育文化形式在相互融合过程中必然需要经历一个过程。奥林匹克运动是以西方体育为基础,以西方文化为向导,以竞技项目为主干的一种体育文化形式,观念上强调“更快、更高、更强”。文化不同导致的最直接结果便是消费的不同,外国人不参与武术消费,这些势必会严重的阻碍中华武术产业的国际化推广。
4 促进中华武术国际化推广的策略
4.1 加强中华武术的宣传与国际交流
首先,做好宣传舆论工作,特别是电视台、广播、电影、网络等宣传媒体的工作尤为重要。武术传播的内容有两个部分,一是技术,二是理论。理论部分又分为两部分,一是技击理论,即技术的理论阐释;二是文化理论,包括发展史、武德、中国传统文化等。其次,要进一步发挥报刊杂志和国际武联的宣传作用。国际大赛不仅在赛场上使各国和地区的武林同仁交流技艺,而且也编织了与各国人民相互接触了解、增进友谊的纽带。世界精武体育会在上海的成立使国内外的武术爱好者有更多的机会参加丰富的武术的活动,更深层次地体验中国武术是历史悠久,流派众多,内容丰富的宝贵文化遗产,蕴含着深厚的文化底蕴,从而促进了武术产业在国际上的推广。[6]而在与各种媒体的合作当中,又进一步挖掘了中华武术的无形价值,如武术比赛、表演的电视转播权、武术运动员代言等。
4.2 制定统一的国际规则和武术评判标准
完善中华武术段位制、会员制,明确评判标准,制定统一的国际大赛规则是搞好比赛与推广武术的基本保证。[7]举办各国、各地区的教练员培训班和学习班,提高各国教练员对国际武术大赛的了解和掌握,以提高各国与地区武术运动员的技术水平,缩小差距,共同提高、共同进步。统一国际大赛规则的具体评判标准与办法,促进国际武术竞赛规则在大赛中的应用与推广。中华武术段位制是一种传播方式和策略,通过对技术设级,刺激和满足人们的成就感,从而由浅入深地传播武术。这在跆拳道、空手道等项目的推广中有成功的经验。在武术段位制走向社会的过程中一定要研究技术标准,使之更加科学、有效,并使段位制机构面向大众。武术段位制的推广应主要针对社会大众,而不是武术界人士。会员制在各行各业、各个领域中都广泛使用。会员制的发展要保障会员们优惠权的获得和使用,会员制在实施过程中可以与段位制结合。[8]比如,只有具有中国武术协会会员资格的人才能参加段位考试等。而不管是会员制,还是段位制的考级,抑或是教练员培训班和学习班等等,都会带来实实在在的经济利益,这也是我们进行武术及武术产业国际化推广的首要目的。
4.3 中华武术的对外推广应抓住一切有利时机及途径,建立国内国外武术推广网络
武术界应团结联合社会各界力量,通过各种途径,树立武术的老幼咸宜、各阶层皆宜的形象,而这种形象与吸引力的获得,主要还得力于中华武术内部成功的有创意的改革。比如我们可能通过组织中华武术巡回表演团,在世界各洲、国家及地区建立中华武术推广发展基地,定期向这些基地派遣援外教练,有重点、有步骤、有目标地将中华武术推广出去。有研究[9]表明,国外人士习练中华武术的动机排序中,较重要的一项是了解中国传统文化,因而在武术的对外推广过程中,其文化属性功能不能丢,可以通过巡回表演的时机,办一些有关武术文化的讲演,通过讲演及表演,世界各地的人民既接触了武术,又了解了中国文化。
4.4 中华武术在向国际推广过程中,重中之重是自身技术体系的调整
纵观跆拳道、空手道以及柔道的发展史,我们可以发现,它们推广的技术体系,无不经历过或正经历现代与传统的争锋。此现象是必然的,任何事物的发展过程中,无不充斥着新与旧的较量,如果没有变,就界定不出现代与传统,也就没有发展与进步之说,但我们也应该看到中华武术与世界其他民族武技的特殊之处。中华武术历来以门类众多著称,每一流派的拳种在国内都有一定的受众,在推广的过程中,如果有先有后,就势必产生矛盾,但如此众多的拳术,却又不可能一齐推向世界,因此就涉及到如何在各拳种间建立一种竞争机制的问题。这一机制应该既能给予各拳种以公平竞争的机会,又能充分调动各门各派的积极性,为宣传推广中华武术做出贡献。[10]因此,本研究建议:在中国武术院设专职部门,专职负责中华武术各门各派的推广发展事宜。其子部门下设在各省市武术院,它们的具体工作是受理各拳种的推广申请,在经过一定的资格审查后,武术管理中心准许并扶持它们到海外的中华武术推广发展基地传播武术,对推广之卓有成效者,应给予奖励,这样就既解决了各拳种的发展机会问题,又可促进世界人民对博大精深的中华武术的了解,有利于扩大中华武术的对外宣传,加快武术的国际化步伐。
5 结论
武术是体育的一部分,更是一种中华传统文化的体现,武术的精髓世代流传,影响了华夏儿女,也备受世界人民的关注。现如今,武术不仅仅是一种文化现象,它更应该是经济文化的完美结合体,中华武术的发展趋势必然是国际化。然而,为了更好地将中华武术国际化,不再发生胡一刀与苗人凤比武决斗的戏剧场面,消除制约中华武术推广的制约因素,我们应当促进中西方体育文化的融合;加强中华武术的宣传与国际交流;制定统一的国际规则和武术评判标准;加强武术的理论研究与创新;培养高素质的武术人才及武术产业管理人才;注重国外武术爱好者的需求,武术的发展不能只忠实于过去,更应该注重未来的发展,这是中华民族所承担的历史责任。在改革与创新中拓宽武术国际化推广的渠道,构筑武术走向世界的桥梁,使中华武术真正走向世界。
参考文献:
[1][美]时代生活图书公司,编.骑士时代:中世纪的欧洲[M].候树栋,译.济南:山东画报社,2014:52.
[2]栗胜夫.中国武术发展战略研究[M].北京:人民体育出版社,2009.
[3]季建成.武术走向世界不同模式的研究[J].体育科学,2012(3):19-21.
[4]栗胜夫.武术在服务国策培育民族精神过程中的功能与作用,体育科学,2005(1):61-65.
[5]秦延河,傅振磊.试论武术产业[J].西安体育学院学报,2011(3):19-21.
[6]倪依克.当代中华民族传统体育发展的思考[J].体育科学,2015(4):73-76.
[7]姜 娟,胡 珍.传统武术发展战略构想[J].沈阳体育学院学报,2011(2):89-91.
[8]杨本升,刘爱荣,李成银.发展传统武术的思考[J].山东体育科技,2014(1):76-78.
[9]王 岗.民族传统体育发展模式构建宗旨与动力源泉[J].体育文化导刊,2013(3):10-11.
[10]倪依克.论中华民族传统体育的发展[J].体育科学,2014(11):54-61.
On Chinese Wushu Promotion from Hu Yidao and Miao Renfeng Contest
Zhao Shoubin Wang Yanan(School of Physical Education of Northwest Normal University, Lanzhou Gansu 730070, China)
Abstract:This paper analyzes the contest of Hu Yidao and Miao Renfeng contest in Jin Yongs novel "The Flying Fox Of The Snowy Mountain" through the methods of literature, logical analysis and so on,sums up and summarizes the factors that restrict the development of Chinese Wushu. The result shows that there is no standard of contest contents and standard competition mode, no unified evaluation standard and so on are the main factors restricting the development of Chinese Wushu promotion, and then puts forward suggestions for the promotion of Chinese Wushu.
Keywords:Chinese Wushu promotion Restricting facto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