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陈则生
陈则生厅长在全省设区市林业局长会议上的讲话
文/陈则生
这次全省设区市林业局长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近期召开的省委九届十六次全会及全国林业厅局长视频会议精神,总结上半年工作,进一步理清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林业工作思路,安排部署下半年工作。
2016年上半年,全省林业部门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引领,按照“三保”(保发展、保覆盖率、保民生林业)“两推进”(推进依法治林、推进深化林改)“两提升”(提升林业生态文明水平、提升森林综合保护能力)的总体工作思路,狠抓工作落实,推进林业改革与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一)全面深化林业改革。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全面深化改革的部署和要求,继续先行先试,创新体制机制,激发林业发展活力。一是按序时进度要求稳步推进全省国有林场改革工作。3月30日省委、省政府正式印发实施省属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县属国有林场改革指导意见,4月19日省政府召开视频会议全面动员部署。省厅已将省属国有林场森林面积和森林蓄积“双增”任务分解下达各地,并下发了督查方案,加强督促指导。各地相继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的国有林场改革领导小组,按照要求组织编制国有林场改革方案。二是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争取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六条措施的通知》,努力在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金融支持林业发展、完善林权抵押贷款风险防控机制、重点区位森林资源管护、引导林下经济科学发展、林业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取得新突破。截至6月底,新增林权流转面积3.5万亩(累计1050.5万亩)、林业专业合作社86家(累计3702家)、家庭林场50家(累计503家)、林权收储机构7个(累计37个),各类林业贷款余额263.27亿元,同比增长1.64%。三是加快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积极参与武夷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主动参与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等林业相关生态文明制度制定。为贯彻落实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实施方案,代省委、省政府起草了《关于大力推进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若干意见》,重点拟在林业生态资源培育、保护、监管、共享、补偿、投入等六个方面创新机制,强化措施,扎实推进。
(二)强化资源培育和保护。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生态安全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四个着力”要求,强化森林资源培育和保护。一是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围绕“全省森林覆盖率提高并稳定在66%”目标,继续按照“三个必造”要求推进造林绿化工作,加快森林城市建设,重点抓好沿海基干林带、生物防火林带、森林生态景观带建设和重点生态区位林分修复等“三带一区”建设,特别是将沿海基干林带建设纳入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加以推进。截至6月底,全省完成植树造林110.2万亩,占总任务的110.2%,其中“三带一区”造林51.1万亩,占任务的102.2%。同时,强化森林科学经营,完成森林抚育235.5万亩、占任务的78.5%,封山育林154.2万亩,占任务的77.1%。二是强化林业灾害防控。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春季农业生产暨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会议精神,采取有力措施抓好森林防火工作。全省森林火发生率和受害率均大幅下降。倡导林业有害生物精准防治,认真落实防治责任,加大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除治力度。三是强化生态保护。加快推进6条林业生态红线划定和落地工作,强化重点生态区位保护,新增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处。省“十三五”林业专项发展规划已经省政府批准印发,计划实施一批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推进沿海防护林体系、自然保护区(保护小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建设,保护好现有的天然林和生态公益林。同时,完善森林、湿地资源监测体系,及时全面掌握森林生态系统动态性状况,为政府年度绩效考评、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生态补偿等提供科学依据。四是积极推进依法治林。加快林业立法步伐,《福建省湿地保护条例》通过省人大常委会二审,《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条例(草案)》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报省人大,《福建省实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修改草案)》《福建省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修改草案)》已按时报送省政府。同时,持续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破坏林地等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有效维护了林区社会和谐稳定。
(三)加快绿色产业发展。认真落实精准扶贫涉林相关任务,加快林业特色产业发展,提高林业现代化经营水平,多措并举促进山区林区农民脱贫致富。一是发展林业特色产业。继续抓好现代农业(竹业、油茶、花卉)、林下经济和农业综合开发涉林项目的实施。提请省政府下发《关于加快推进竹产业发展七条措施的通知》,充分发挥我省竹林资源丰富的优势,促进农民增收和推进精准扶贫开发。截至6月底,全省完成竹业垦复抚育27万亩、施肥3万亩;新增木本油料林面积6.5万亩;新发展林下经济示范基地28.5万亩;新建花卉生产设施63亩、苗木示范基地306亩。二是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林业新兴产业和电商等服务业的发展,继续实施科技创新驱动,依托“6·18”等平台,加强林业科研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提高林业科技支撑水平,推进林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今年1—6月,全省规模以上林业企业完成工业产值2115.3亿元,比增9.2%,完成销售产值2045.8亿元,比增9.9%,完成工业增加值534.2亿元,比增7.8%;全省林业第一产业产值101.08亿元,比增4.4%。
(四)提升林业服务水平。认真落实加快福建发展行动计划涉林任务,不断夯实作风,服务全省发展大局。一是强化林地要素保障。继续开展林地占补平衡试点,做好宁德上白石水利枢纽工程建设等重大项目的跟踪协调服务,依法从严把好林地审核审批关,推进节约集约使用林地,保障福建加快发展重点项目用林需求。截至6月底,全省共审核审批林地558起,面积3.3万亩。二是积极争取和落实优惠政策。充分把握党中央、国务院支持福建加快发展的历史性机遇,积极争取和落实相关政策、项目、资金,做好森林植被恢复费标准调整的政策对接,有效解决了森林资源补偿费和林业育林基金停征后林业资金大量缺口的问题。积极申报世界银行“长江经济带珍稀树种保护与发展项目”,协调利用国开行、农发行贷款开展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工作。三是夯实工作作风。认真落实从严治党的要求,认真组织学习宣传贯彻习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继续践行“三严三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弘扬谷文昌精神,以争创精神文明单位为重要载体,坚定不移整肃“四风”,治理“庸懒散拖”,切实解决“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机关办事效率和效能,提升林业服务水平。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认识到,当前福建林业发展仍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有:一是全面深化林业改革的任务仍十分繁重。二是林业生态保护的压力仍较大。三是林业助农增收的潜力还有待挖掘。
中央深改组审议通过的《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实施方案》,涉及林业的任务很多。各地各部门要紧紧抓住这个十分难得的机遇,按照省委、省政府领导对林业生态文明建设提出“要有新思路、大手笔、大动作”的新要求,主动作为,探索符合中央精神和福建实际的林业生态文明建设新机制、新模式。借此机会,对下一步林业生态文明建设提五点意见,供大家讨论。
(一)要以现代林业省先行区为目标,推动工作,狠抓落实。《福建省“十三五”林业发展专项规划》已经省政府批准,正式印发实施。《规划》明确提出“十三五”林业发展的总目标是“全面建设生态功能完备、资源利用高效、生态产品共享、发展活力强劲的现代林业先行区”,确定了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林地保有量、湿地保有量等12项指标。森林覆盖率等主要约束性指标已由省政府分解下达各地,并纳入政府年度考核。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任接着一任干,确保现代林业先行区建设目标的实现。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建设对林业生态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主动作为,齐心协力,既要推进“十三五”林业发展专项规划指标的完成,又要站在生态文明先行区和试验区新要求、新高度,以更高的标准来要求,以一批生态文明建设的新成果,来巩固提高我省林业生态建设在全国的领先地位。
(二)以改善生态环境为核心,加强保护,补齐短板。习总书记多次强调,“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各级各部门要坚定不移地落实生态保护优先的林业发展战略,深入推进林业发展模式由以木材生产为主向以生态修复和建设为主转变、由利用森林资源获取经济利益为主向以保护森林提供生态服务为主转变。要紧紧抓住国家和省里高度重视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契机,加快划定并严守林地和森林、自然保护区、湿地、沿海防护林、森林公园、生态公益林6条林业生态红线,加大自然保护区(保护小区)建设、自然湿地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补齐短板,厚植优势。
(三)以提高森林质量为重点,强化经营,培育资源。习总书记强调,“森林关系国家生态安全,要着力推进国土绿化,着力提高森林质量,着力开展森林城市建设,着力建设国家公园。”各级各部门要着力抓好森林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集中资金和力量,加快实施一批林业重点生态修复工程。一方面,要继续把加快造林绿化、着力培育森林资源作为林业部门的基础工作,加快推进“三带一区”(即:沿海基干林带、生物防火林带、森林生态景观带、重点生态区位林分修复)建设。另一方面,要适应形势发展需要,把森林科学经营摆上林业工作的重要位置,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着力提高森林质量。
(四)以促进林区农民增收为目的,发展绿色富民产业,释放改革红利。习总书记强调,“发展林业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各级各部门既要考虑如何保护好生态环境,为经济社会加快发展提供更好的生态支撑保障,也要考虑如何维护好林权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发挥林业在山区农民脱贫致富,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的重要作用,努力改革创新,探索集体林区生态保护和当地社会发展互促共赢,实现“百姓富、生态美”的新模式、新途径。要认真学习领会习总书记关于“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两山”理论,牢固树立新的发展理念,切实把林业扶贫工作作为“十三五”期间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积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精准扶贫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以及省厅推进林业扶贫工作的八条措施,落实好产业扶贫、项目扶贫、生态扶贫、科技扶贫和对口帮扶等任务。
(五)以体制机制创新为抓手,依法治林,强化保障。要以问题为导向,创新森林和湿地资源管理体制机制,加快建立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一方面,要加快推进林业法治建设,完善林业现代化治理体系。要按照“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要求,加快推进依法治林步伐,不断提升林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另一方面,要落实领导干部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开展林木、林地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实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强化对各级政府森林、湿地等自然资源消耗、生态损害和生态效益的责任考核。
下半年,全省林业部门要继续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林业局的部署要求,以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建设为新的契机,继续按照“三保,两推进,两提升”的总体工作思路,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加快现代林业建设步伐,为加快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和“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作出新的贡献。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围绕激发活力,全力推进林业改革。按照中央和省里的部署和分工要求,抓好涉林改革任务的落实。一要加快推进国有林场改革。按改革方案序时进度要求稳步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加强督促指导,加快设区市及直属国有林场、县属国有林场改革方案的编制上报和审批进度,确保改革的序时进度和实效。二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要抓好全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现场(视频)会议的贯彻,落实好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六条措施的通知》,及时总结各地好的经验做法,继续努力在全国率先突破一批重点改革任务。三要积极参与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继续主动参与武夷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工作,并积极主动担当,全力推进改革各项工作。同时,积极参与林地、林木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试点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等改革工作。
(二)围绕创新机制,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一要积极争取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大力推进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若干意见》,聚焦林业重点难点问题,突出创新体制机制,探索加快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新机制、新模式、新途径。认真抓好《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实施方案》涉林任务落实,尽快细化相关改革试点方案,积极发挥林业的主体作用。二要加快6条林业生态红线划定的落地工作,切实加强沿海防护林、自然保护区(保护小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重点生态区位的保护和修复,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好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资源和古树名木,积极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和省级森林城市(县城)创建,开展第四批福建树王评选。要按照即将出台的《福建省湿地保护条例》要求,提前做好各地湿地保护规划和湿地保护名录编制工作。三要加强森林、湿地资源监测,及时全面掌握各地森林资源、湿地状况,继续做好第四次全省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特别要做好国家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政策的对接,并按要求做好与林权所有者签订停伐协议的各项工作,确保政策落地。
(三)围绕巩固优势,强化资源培育和保护。一要抓好造林绿化扫尾和管护工作,确保以县为单位全面完成今年“三带一区”建设和其他造林任务,并提前谋划好明年造林工作。要强化森林科学经营,切实加大中幼林抚育和封山育林力度,确保省政府下达森林抚育300万亩和封山育林200万亩任务的完成。要积极推进木材战略储备基地等项目的实施,加快调整树种结构,提高林分质量。二要继续毫不松懈地抓好森林防火工作,切实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和各项工作措施。加快推进省航空护林站综合基地项目等基础建设,开展航空护林工作。探索运用无人机等现代化设备和技术,提高森林资源管护水平和灾害应急处置能力。要充分认识当前松材线虫病防控的严峻形势,依法落实各级防控责任,有效遏制疫情快速蔓延趋势。三要继续加快列入今年立法计划的林业相关地方性法规立法进程,贯彻落实全国林业法治工作会议精神和《加强林业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强化林业执法,推进信息化、规范化建设,落实破坏森林、湿地资源举报奖励制度,严格执法主体资格管理,严厉打击破坏林地、湿地、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大力开展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
(四)围绕精准扶贫,大力发展绿色产业。一要继续发展特色富民产业,确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今年林业“一产”增长4%的工作目标任务。落实好省政府即将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竹产业发展七条措施的通知》,加快扶持竹业等富民产业科学发展。继续实施好现代农业(花卉苗木、木本油料)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扶持林下经济科学发展,进一步做强做大绿色富民产业。二要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继续办好“林博会”“花博会”等展会,加强林业产业发展宏观指导和政策扶持,优化林业产业发展环境,积极引导发展生物质能源、生物材料、生物制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林业电子商务等新业态,促进林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继续实施科技创新驱动,加强林业科研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加强林业标准化制修订,强化林产品市场监测和质量监管,提高林业科技创新和科技支撑水平。三要通过积极参加“9·8”洽谈会等活动,主动融入福建自贸试验区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扩大林业对外开发和合作交流,利用好国内、国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促进外向型林业发展。
(五)围绕夯实基础,努力提高服务水平。一要认真学习贯彻习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以及省委九届十六次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从严治党的要求,开展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积极争创精神文明单位,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继续做好林地要素保障等服务。二要加强基层林业场、站、所基础设施和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林业管理、服务水平。积极争取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林业工作站建设的意见》,制定稳定管理体制、优化人员编制、拓展进人渠道、提高生活待遇、加强基础建设、提升服务水平等方面的措施。三要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需要设区市二次分配的,要在1个月内分解下达县(市、区),已经下达县(市、区)的,要督促抓紧项目实施,确保资金安全和使用效益。同时做好林下经济等专项资金检查迎检工作。四要做好党政领导换届后的工作衔接。要做好各地党委政府换届后的工作衔接,对新上任的森林防火指挥长、林业局长要组织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帮助他们掌握工作要领,尽快进入角色,确保工作顺利延续开展。
(作者系福建省林业厅厅长)
责任编辑/叶忠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