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福尔摩斯侦探集·血字研究》语言修辞特色

2016-12-14 14:01邢子馨
东方教育 2016年4期

邢子馨

摘要:《福尔摩斯侦探集》是一部侦探小说,夏洛克·福尔摩斯是柯南·道儿虚构出来的一个才华横溢的私家侦探。《血字研究》是《福尔摩斯侦探集》中一部短篇小说,除了情节悬念吸引读者外,更吸引读者的是这部短篇侦探小说从审美角度形成的语言美感。小说的趣味除了情节、结构奇巧外,她的语言修辞特色又是塑造奇境、险境,建立特色趣味的一个最重要手段。

关键词:血字研究;小说语言;修辞特色

精彩语言修辞是福尔摩斯侦探小说语言的一大特色,本文以《福尔摩斯侦探集·血字研究》人物描写语言形象美、环境描写语言神秘感、恐惧感、人物对话语言风格美及逻辑推理语言等方面分析这部侦探小说的精彩语言修辞特色。

一、人物描写语言形象美

柯南·道儿在《血字研究》中通过形象、生动、传神、精美的语言文字刻画了疑案中的一个个人物形象,通过阅读这些语言文字,故事中的人物生灵活现地在读者脑海中浮现,仿佛就是现实中活生生的人物出现在读者眼前。他巧用修辞手法,使侦探小说具有了散文诗韵味和语境。他通常采用的修辞形式有:

(一)是采用比喻修辞手法,使人物形象更加具体。如《沙漠中的旅人》“有一个孤单的旅客正从山上俯瞰这幅凄惨的情景。这个人的外貌简直就像这个绝境里的鬼怪精灵。......他的脸憔悴瘦削,一身棕色皮肤像干枯的羊皮,紧紧地包着一把嶙峋突兀的骨头。......而现在他那瘦的可怕的脸和骨瘦如柴的四肢罩上的大口袋似的破衣服,让他看起来老朽不堪。”这里他巧用比喻修辞,把人的外貌比喻成“鬼怪精灵”,人的脸比如成“羊皮”,把穿的破衣服比喻成“大口袋”,通过比喻把人非人化(鬼怪精灵)、动物化(羊皮)、大口袋(物体化),隐含沙漠环境的恶劣,人在沙漠生存的艰难,也为下文人物命运变化设计悬念。又如《犹他州的鲜花》“这是六月里的一个早晨,天气暖洋洋的,摩门教徒从大清早就像蜂群一样开始忙碌。----他们就是以蜂巢作为他们的标志的。”这里把摩门教徒比喻为“蜂群”,是人的动物化比喻,形象地展现了人日常生活现状。如在《夺路而逃》“只见那人的手脚在地上移动,像蛇一样迅速无声地爬行”,此处把人行为比喻为“蛇”行,形象直观展现人在危险境况下的生活形态。又如“侯波在草原上久经历练,他的耳朵像山猫一样敏锐。”侦探小说运用比喻修辞手法刻画人物形象可以说是福尔摩侦探集的主要特色,

(二)是拟人化的修辞手法,赋予物体具有人的形象美感。如《犹他州的鲜花》“山里清新的空气和松林中飘溢的脂香,像慈母般地抚育着这个可爱的少女”,把“空气”和“脂香”比拟成“慈母”,形象生动地再现了人所处环境的改善对人生活的显著影响。

二、环境描写语言神秘感及恐惧感

《血字研究》中语言的另外一个特点就是具有神秘感和恐惧感,这种感觉增添了侦探小说的吸引力。这种神秘感主要体现在对险恶环境的描写,如:《复仇天使》中“不是山路两旁都是悬崖绝壁,落叶松就悬在半空,仿佛一阵风吹过就要折断倒在他们头上。这并不是无端的恐惧,在这荒寂的山谷里,草木丛生,乱石杂陈,时不时会有树木和石头滚下来。在他们前进的时候,有一块巨石雷鸣般滚落下来,隆隆之声在静静的峡谷里回荡,疲乏的马屁吓得惊慌失措,狂奔不止。”险恶环境的语言描写升华了故事情节的神秘感和恐惧感,使侦探小说更具有可读性。

三、人物对话语言风格美

《血字研究》侦探小说语言最明显一个特点就是人物对话语言富有哲理特色,为了更突显小说主角福尔摩斯这个人物形象,作者借用民间俗语、名言警句使人物个性和风格更加显明。如《演绎法》中“生命就是一条巨大的链条,只要见到其中一环,我们就可以推想整个链条出的特性。”《特白厄斯·葛莱森的杰出调查》“唉,医生,……你听说这句法国俗语没有:‘笨蛋虽笨,总有更笨的笨蛋为他喝彩。”“对于伟大人物来说,任何事物都不是微不足道的。”《尾声》“这世界的原则是,你做了什么无关紧要,重要的是,你能够使人相信你做了什么。……正如罗马的守财奴所说的:荣辱自荣辱,自在我自在;家有十万贯,独藏我独赏。”俗语、谚语及文学作品中人物语言的相互融合、渗透运用,使侦探小说文学意味具有雅俗共赏的效果。

四、语言逻辑推理特色显明

《福尔摩斯侦探集》的小说语言不仅具有以上列举的特色,同时比较鲜明的一个特点就是语言具有演绎色彩和逻辑推理特色。他采用的语言恰到好处地展现了侦探小说悬念设置,读者阅读欲望的调动,充分运用逻辑推理语言,使小说情节和语言高度统一。如《演绎法》中他对阿富汗军人的推理:“这位先生是从事医务工作的,但却有军人的气概。显而易见是位军医。他刚从热带回来,因为脸色黝黑,而那并非是他皮肤的自然色,因为他的手腕皮肤是金黄的。他经受过磨难和疾病的折磨,因为左臂的动作僵硬、不自然。想想看,一个英国的军医曾在热带的某个地方经受过苦难,并且手臂还受了伤,这会是什么地方呢?自然是阿富汗了。”再比如《尾声》中“后来,我开始仔细检查这间屋子,结果发现很多问题,我肯定凶手是个高个子,……凡是有血迹的地方,就有他的脚印。他肯定一个血液充沛的人,一般人很少像他这样在感情激动时大量流血。……在作案现场的时候,……就是那个马车车夫。……在伦敦这么大的城市,要想到处跟踪另外一个人,除了做一个马车夫外,还有其他更好的办法吗?”像上面推理性的语言是福尔摩斯侦探集小说的主要特色,当然也是《雪字研究》这部短篇侦探小说的一大特色,整篇小说以福尔摩斯观察+判断+推理构成,推理逻辑严密,在福尔摩斯和医生对话中以唠家常的方式体现出来,语言具有生活化的朴实色彩,但同时又不失风趣和幽默,使侦探小说读起来好像就是现实生活原型的再现。

福尔摩斯侦探小说能在世界上风靡开来,得到小朋友大朋友的喜爱,应该说他语言的形象美、神秘感、恐惧感、独特风格及逻辑推理特色等这些语言特点吸引读者百读不厌,爱不释手,给青少年读者留下了愈久弥深的印象。

参考文献:

[1]【英】阿瑟 柯南道尔著 姚锦镕 王逢振 许德金等译 《福尔摩斯探案大全集》 国际文化出版公司2010年1月版

[2]陶力溶撰《浅析斯宾格勒<西方的没落>》 《长江学刊》2015年第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