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晓卫
“画,形也”(《尔雅》),“形,象形也”(《说文》),“应物象形”正是以摹形造像的方式来反映现实。就人物画而言,离开“形似”这个起码要求,连所画对象究竟为何别人都看不出,谈何去传达对象之神呢?人物画发展的最初价段,对“形似”的追求尤其如此。由此看来在顾恺之提出“以形写神,形神兼备”这一理论之前的先秦到西汉,中国绘画实践和理论基本上是沿着崇尚“形似”这条主线行进的。历史上最先在论画著作中提及“形”字者,是先秦的韩非,其在《韩非子·外储说》提及“画鬼魅易而犬马难”,因鬼魅是人们想像的东西,其形貌谁都没见过,没有了衡量标准,所以易画,而“犬马”人们熟悉而看的见,在“形”上有衡量画的像不像的标准,更何况人物,因而难画。由此可以看出当时绘画审美要求是形似,而“神似”问题全然没有涉及。西汉虽有《淮南子》提出“君形”说,即萌发出要求传“对象之神”的朦胧意识,但毕竟只是偶然论及,在当时影响不大。到东汉,刻画外貌只求形似的风气依然流行。直到了魏晋时代,顾恺之的“以形写神,形神兼备”,率先阐述了形与神的辨证关系,并提出了对“神”的传达的重要性。何为“以形写神”,顾恺之在他的《魏晋胜流画赞》中谈到“若长短,刚软,深浅,广狭与点晴之节,上下、大小、浓薄,有一毫小失,则神气与俱变矣”。
唐代张彦远在他的《历代名画记》中提出用“骨气”来指代“神”,它在画论中写道“古之画或能移其形似,而尚有骨气,以形似而气韵不生,以气韵求其画,则形似在其间矣”。在此之后,南宋陈郁提出了“写心”论;元代画家王绎关于传神要传达对象的“本真性情”;明代王履在《华山图序》把传神引申为“达意”;到了清代任伯年更是继承了中国画“取神”的传统方法,其人物画以神似著称,其善用极简练概括的笔墨,在人物谈笑中观察人物的精神面貌,自如地写生人物形貌和神态。
谢赫在“六法”中提出“气韵生动”,为中国写意精神的建构奠定了理论基础。历代中国画家,面对自然万物,会其意,通其韵,笔墨化迹,卧以游之,他们“借物抒怀,陶咏自然”,用真心性去感悟自然,获取自然真气,其“天人合一”的自然观,“万物于我齐一”的宇宙意识,决定了中国人豁达的胸襟。中国画家用“心性”体验自然,把握自然,不斤斤于事物的表象,直取事物的本质,表达的是“自然”的真实,“心性”的真实,这正是中国写意精神所在。他们不以再现自然的视觉真实为目的,同时不因物象的存在时空而制约画家的性灵,而是把物象作为“缘物寄情”的载体来表达自己的主观意念,使中国画摆脱时空的限制和自然属性的约束,来抒发自己的“真”性情,以追求艺术表现的自由。
汉代许慎在《说文·解字》所说:“意,志也,志即识心所志。”“识心所志”,即艺术家对自我心性的认识。由此可见“写意”就是表达自己的心性,每个艺术家“心性”体验的不同,必定有着不同“意”的追求。随着心性的变化,“意”的取向和内容必然也跟着改变,既然“意”是识心所志,那么“写意”必定不是模仿客观现实的艺术,而是写出“心性”的艺术。
自宋元以后文人“写意画”正式确立,与前期绘画明显不同的是绘画主旨不再放在客观对象上,而是落在画家主观意兴上,不再讲求自然的客观真实刻画,而是体现出画家主动地表现“形与神,诗与意”的和谐统一的意境上。“写意”的水墨方式是超越客观真实的表现方式,它直接对应人的心灵,并用最精简的意象来对应人类无比丰富的生命灵魂,其生成的全部诗意不能不说是画家极富智慧的创造。
当西方绘画极尽摹仿自然再现真实自然为能事时,中国画却首先提出“万类由心”的绘画原则,在艺术境界上是十分超前的。南宋陈郁在“论写心”中总结到“盖写其形必传其神,传其神必写其心,否则君子小人,貌同心异,贵贱忠恶,奚自而别,形虽似何盖?故曰写心唯难”,明确指出,只有通过写心,才能传其神,“传其神才能达其意”,只有注重“心性的表达”才能达到艺术的“真”境界。中国人物画历经时代的变迁,虽然不同时代的艺术都有其鲜明的时代特色和艺术审美要求,但“达其意而存其真”始终是千百年来中国画家追求的写意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