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中城堡

2016-12-12 08:18王安林
山花 2016年10期
关键词:爱好者房子诗人

王安林

林小凡是个成功男人,只是他很快就要六十岁了。他妻子小他几岁,由于保养得好,看起来远远比他年轻。儿子结婚了,在另外一个城市工作。“你是说儿子去了另外一个城市!”有人这么说时,林小凡脸上会涌起一丝嘲笑,似乎是针对自己所居住的城市。现在好多了,他想,有了许多高楼,还有立交桥,公共汽车在主要街道上开来开去,图书馆与歌剧院也都建好了。对了,还有地铁,已经开工了。公园里面会有一些一般市民看不懂的雕塑,还有成群结队的鸽子,不管大人还是孩子都不会拿枪或者石头去伤害它们。

可是,总赶不上趟。林小凡认为不是城市的问题,而是人生的问题。以前他想坐火车,可是他们这个地方不通火车。换着想想,当时就算是有火车,估计林小凡也是买不起火车票的。就算是买上了火车票恐怕也占不到位置,更不要说什么卧铺包厢。现在,他看到那些动车高铁轻而易举地就进入了他们的城市,轻松、飞快,几乎无声无息,像一把利剑刺过一个心脏。他很少去乘火车。一般来说,他喜欢自己驾车。每年他都会去三亚,他已经在那边置下了一幢靠海的别墅。为此,他又购置了一辆越野吉普。他会在那边度过最酷热的夏季和阴冷的冬季。我们可以想象,剩下的时间风和日丽,时间会比那些动车都快,转瞬即逝。

上午,儿子打来电话。儿子在电话里面告诉他,自己要做父亲了。对着电话他沉默了一会儿。他并没有因为马上就要当上爷爷而兴奋。反而觉得有什么东西变得越来越急迫,像是有一只穷凶极恶的老虎,张着血盆大口在后面紧追不舍。那只老虎吞噬的不仅仅是时间。他将电话交给妻子柳曼。柳曼正在给柳莎换衣服。柳莎是一条英国纯种金毛寻猎犬,外表高大匀称。柳曼原来是要养那种玩具贵宾犬的。林小凡不喜欢。他不是不喜欢玩具贵宾犬,从他内心来说,什么宠物都不喜欢。但柳曼的态度坚定得像一块石头,他是必须妥协的。柳曼在迈过四十岁门槛时得过抑郁症。很多的病都是一种暗示,像一道因果关系题。他想,养条狗也是好的。但他说,要养就养条大型的,也许有朝一日我们会去打猎。他有着奇怪的想法。

是的,一切都准备好了。本来马上就可以上路。天气正在变得越来越冷。南方的天气是等不到三九的。就像一个笑里藏刀的杀手,看着没有冰天雪地,但似有似无的雨雾一丝丝地侵蚀、浸透,让你从骨子里面往外散发出寒气。他想,寒气逼人这话并没有说到极致。当你的身体里面已经寒冷到极点时,应该是你的寒冷让世界颤抖。他是有理由也是有条件换一个城市生活的,就像他在三亚购置的别墅。但在更多的时间里面,他会觉得那幢别墅很孤独,临海而立,空空如也。他想,面朝大海并不一定都会春暖花开。他有时候会想到儿子。在那个大都市里面的一隅,一个小小的套房里面,和他相爱的人在狭窄的小厨房里面煎鸡蛋。这时候,他的眼前会出现一个庞大的家族,四合院。他有很多的兄弟姐妹,他们分别住在不同城市的不同套房里。现在他只有一个儿子,所以四合院的想法是不切实际甚至是荒唐的。

林小凡打量了一眼那条金毛寻猎犬。柳曼拿着话筒心不在焉地说着话,一只手在柳莎那长长的金毛里面起伏。柳莎蹲在柳曼前面竖着耳朵,样子远比柳曼认真。林小凡打开放在一边的旅行箱,从里面拿出几本封面发黄了的刊物。

林小凡年轻时候热爱文学。他写过很多诗歌,有几首发表在一家叫《爱好者》的刊物上。他还写过小说,可惜都没能够面世。他一直珍藏着那几本刊物。现在,他用手指轻轻地翻开薄薄的封面。纸质真的是不敢恭维。他不知道这样的纸质刊物还能够保存多长时间。第一面是刊首语,下面是主编的亲笔签名。当然是印刷的。他是与那主编见过面的,但现在已经想不起他的样子。也许这本刊物早已经不存在了。至于那些人是不是还在,就不好说了。

那时,林小凡在一家公司做文员,他有一台手动的打字机。当然,打字机是单位的。那个年代属于个人的东西少之又少。他每天得坐在这台打字机前打印各种各样让人厌倦的公文。有一天他突然有了奇怪的想法,这种想法有点儿像童话。他将自己那些奇怪的想法用那台打字机直接打印了出来。后来,他的这种想法就成了一行一行的诗歌。

他之所以将诗歌寄给《爱好者》,那是因为坐他对面的女孩儿梅小每。梅小每个头儿不高,但皮肤很白。林小凡经常会因她皮肤的颜色而失态,他会闻到一股淡淡的牛奶的香味儿,里面还夹杂着一丝草莓的甜味儿。特别是夏天,林小凡是可以看到她整条裸露的胳膊的,从尖尖的手指开始,一直看上去,像一块好的玉,晶莹剔透,不会有一点儿瑕疵。而梅小每只要一有空闲时间,手上就拿着一本《爱好者》。梅小每看得很认真,所以往往忽视了林小凡的存在。对着那本刊物,梅小每时而深思时而微笑时而痛苦,所有的表情在那些诗歌前面暴露无遗。林小凡想,如果自己的诗歌真的是一个童话,那么梅小每是可以成为童话里面的公主的。

林小凡并没有抱多大希望。直到某一天早上,梅小每在她喜欢的刊物上读到林小凡的名字。她上下左右地打量坐在对面认真地敲打着打字机的林小凡。一开始她真的是不相信。她拿着刊物对照了老半天。林小凡虽然年轻,但幼稚得不解风情,所以在她面前不会有任何绅士的表现,反而显得面无表情。她认为自己是漂亮的、动人的,是可以让天下所有男人着迷的。当然,不仅仅是因为这一点,一直以来,她并没有看上林小凡,因为从他的穿着举止上,你根本看不出他有什么良好的家庭背景。但现在不一样了,早上的阳光透过百叶窗的缝隙,一丝一丝地洒落在办公室的桌上、地板上,还有林小凡的打字机上,像是给办公室装满了希望。她一直认为,作为男人,林小凡的下巴不够饱满,而且他一年到头总是穿一件白衬衣。也许淡蓝色或者米黄色更好一些,她总是会这么想。可现在她看到林小凡的下巴,觉得是那么有棱有角,那件普普通通的白衬衣也是好的。她想,自己以前一定是看走了眼。

几天以后,林小凡接到了《爱好者》要举办一场座谈会的邀请。邀请函是这么写的:

林小凡同志:

为了进一步繁荣文学创作,加强文学交流,编辑部决定举办一次重点作者座谈会,特邀请你参加。如有满意的作品请一起带上。

当时还不习惯于称呼“先生”,“同志”是比较亲密的一种称呼。林小凡在“重点作者”几个字上停留了一下。当然,他还记下了时间和地点。只是他觉得最后那句子读起来有点儿问题,“如有满意的作品请一起带上”。他沉思良久,认为“一起”应该改正成“一并”。

“你会带上我吗?”

“你是说晚上我们一起去?”

林小凡不相信,尽管这几天梅小每整天都在读有他诗歌的那本《爱好者》,而且每天都会笑着对他打招呼,称他为诗人,还主动地为他倒茶。有一次,她甚至将自己白白的小手搭在了他的肩上,她说:“我们很般配吧,郎才女貌。”她说得非常坦然,但林小凡全身的血脉一下子就偾张了。但一想到梅小每可以陪着他去编辑部,他还是不相信。编辑部在一条热闹大街的一幢小红楼里,时间是晚上7点。当时刚刚进入夏天,7点钟出门时,街上的人肯定会很多。他看到梅小每在看着他,眼睛里面有一种渴望。他想,如果能与梅小每一起走在大街上,那肯定非常美好。

“那就是同意带我去了,”梅小每有点儿兴奋地站起来,从自己一边的办公桌绕过来立在林小凡前面。今天她穿了一件短袖衬衣,深色的蓝,和裤子一个色调,剪裁得非常得体。她在林小凡前面转动了一下,“小凡,你说我是穿裙子还是穿裤子?”林小凡想,如果她穿了裙子,那么自己应该穿什么呢?

那天晚上林小凡穿了一件新买的白衬衣,裤子是西裤。他们约好在老城门下见面。老城门恰好在他们两家的中间位置,去编辑部也是顺路。梅小每穿了一件玉白色的长裙,裙边镶了红线,这样看起来她的皮肤更白。梅小每在看到林小凡时脸上表现出一种惊讶,她指着林小凡西裤鼓出来的一侧笑着问是怎么一回事。林小凡的脸红了。原来他在西裤的裤兜里面装上了自己最近写的几首诗歌。在这几首诗歌里面,他赞美了爱情,充满了他内心对梅小每的一种爱恋,这种爱恋在平时他根本无法向梅小每表达。他用了比较好的硬纸来抄写,现在这些硬纸将他的裤兜撑起来了。但他觉得这是他满意的作品。

林小凡很少看到梅小每穿长裙。走在街上,总有一种演出就要开始的感觉。那条长裙有点儿像剧场舞台上面的金丝绒大幕,马上就会缓缓打开。他觉得自己那件衬衣的领子有点儿硬。这让他的脖子一直不舒服。道上行人很多,谁都不知道谁要去干什么。但是不会有人觉得他们走在一起很奇怪甚至滑稽。他放慢了脚步,是因为想起将要去的那个地方,心里面有些紧张。梅小每似乎比他更加急着去他们要去的地方。

很快就看到了那幢小红楼。一点儿也不突出,在热闹的大街上显得安静、低调,甚至有点儿败落。门是木质的,没有上漆,可以看出时光在上面留下的各种痕迹,但里面的材质很好。门上方亮着一盏带罩的小灯。灯光下没有任何人,也就是说,并没有人在迎接他们。林小凡先是有点儿失望,但马上,他又觉得一种放松。

走进门,与楼梯之间是一个过道,有一阵短暂的黑暗。楼梯也是黑的,看不清样子,梅小每在这时候拉住了林小凡的手。林小凡大胆地握住了她的手,她的手很小很薄,林小凡有一种不真实的感觉。这种感觉恍惚了一会儿。他们在楼梯上小心翼翼地走着,周围静悄悄的,这让他们不敢发出一点儿声响,好像是要一直走下去,远处有一种不可知的东西在等待着他们。但只是一会儿,楼梯转了个弯,马上就有了灯光。林小凡好像是被什么东西蜇了一下,突然就将梅小每的手松开了。

这是一间不大的屋子,中间放了一张长条桌,桌面上铺了一种带花的台布,上面放着一些瓜子花生,还有那些纸包糖。那些东西放得很不规则,就像是有人随意撒落上去的。已经有人坐在桌子周边,坐得也很不规则,有两人一起的,也有三人一起的,都在说着话,样子都很熟悉。唯一规则的是那些白色的瓷茶杯,每一个人的位置放上一个。也没有人注意到他们的出现,他们自己找了个地方坐下,位置偏僻而且隐蔽。有一个女孩儿上来给他们面前的白瓷杯里面加上了开水。

他们不知道主持人是谁,应该是坐在中间位置的那个男人。不仅仅是因为他坐的位置,他手上拿的杯子也与其他人不一样,是一个玻璃杯子,杯子外面罩了一个用手工编织起来的黑色线套。如果是冬天,这样的线套会让人觉得温暖。并不仅仅可以保温,而且还能避免烫手,更重要的是会让人想起那个织线套的人,用心、细腻还有温柔。但现在天气已经有些热了。看来,他不是一个善于控制场面的人。他说了几句话,但并没有人在意。大家依然在交头接耳。他后来说了几个名字。那些名字在林小凡听来都是如雷贯耳。每说一个名字,大家就将目光落到一个人的身上。其中有一个人就坐在梅小每边上。那是一个长着一脸络腮胡的男人,只是他的颧骨比较高,在满脸的络腮胡子中像嶙峋的岩石凸显出来。他在黑衬衣外面套着一件夹克,他的名字应该叫胡亮,他正在与边上的人说普希金的诗歌。在此之前他已经说过惠特曼、托马斯、迪金森、叶芝等很多古怪的名字。林小凡大都没有听说过。而普希金是林小凡唯一一个听说过的诗人,他刚刚读过《假如世界欺骗了你》。林小凡想插上一句,但他马上又说起了另外一个诗人,就在这时,主持人说到了这个人的名字。他礼节性地停顿了一下,这时他注意到了坐在边上的梅小每。

梅小每睁着一双大眼睛,嘴巴也张得有点儿大,一副垂涎欲滴的模样。一个女孩子这样可真糟糕。但在一个著名的诗人面前,林小凡觉得一切都是情有可原的,如果他们之间一直在谈论诗歌。但胡亮开始赞美梅小每的皮肤。他又开始评论梅小每的长裙,他认为这玉白色的长裙什么都好,但怎么可以镶上这么俗气的红边呢。

“不过,你裙子上的红边比这会议有意思多了,”梅小每已经完全吸引了胡亮,“我们去海边码头上吃夜宵吧,那边有许多的夜排档,有各种各样刚刚上来的海鲜,我特别喜欢一种叫望潮的东西,样子像乌贼又像章鱼,个头儿小小的。很奇怪的东西,”他的眼睛一下子变得像乌贼一样,“厨师要想烧好这道菜,得知道窍门,要先将这东西一个一个拼命地往地上抽打,那东西会越变越硬。真的很奇怪,你越抽打它它会越硬,你说它像什么?”没等梅小每反应,他马上说了,“你说像不像男人的那个东西。”

梅小每一点儿也不生气,甚至连害羞也没有。胡亮在笑,她也跟着胡亮笑,笑起来也不低头也不掩嘴,这让林小凡觉得不可思议。林小凡的一只手一直就捏着西裤口袋里面的几张诗歌。他想,什么时候可以将这新作交给主编。但主编和另外几个人在说话。会场上每一个人都在说话,他们都找到了自己说话的场所,所以就形成了一个一个小小的中心。梅小每似乎是加入了胡亮这个小中心。整个会场,只有林小凡游离于所有的中心之外,这让他觉得尴尬。后来,梅小每几乎是与胡亮同时站起来。他们也没向林小凡告别,不,他们没向任何人告别,就这么旁若无人地一起离开了会场。

那个晚上林小凡再次从那个楼梯下来,再经过那段黑暗时,他想起曾经牵过的那只小手。他的裤兜里面依然装着那几张诗歌,只是因为他的手一直那么捏着,坚挺的纸质因他手上的汗而潮湿得变软了。现在,他的裤兜不会再鼓起来了,他想。边上一起下楼的人很多,黑暗中,他们仍然是抓紧时机在说着什么,热烈、机智,还有些调侃。但林小凡却是一个也不认识。那一刻,他觉得自己在这个世界上已经没有认识的人。但他想,那些人一出门,也许就都不认识了。认识和不认识只在一转身之间。

第二天上班,梅小每迟到了。一进来就对林小凡说自己昨晚喝多了。

“那个胡诗人真有意思,”说到胡亮,她的酒好像一下子醒过来,眼睛放着光,“酒量不怎么样,但胆量真大,就在那街头,一边喝着酒,一边就大声地朗诵他的诗歌,喝高了还要和我跳舞,就在那些小酒桌中间,抱着我跳交谊舞,那络腮胡子像一把刷子在我脸上来来回回地刷。跳着跳着,扑通一声就趴地上了,搞得满身满脸都是呕吐物。恶心死了!”但她一点儿也没有恶心的样子。

看到梅小每依然摊放在桌面上的那本《爱好者》,林小凡满满的信心现在已经随风而去。他多么想成为一个诗人。为自己爱的人写一首诗,两首诗,三首诗……但只是一个晚上,他突然发现自己与诗人之间的距离是如此遥远。不是诗人,是与爱的人之间的距离。昨晚他已经将那几首新写的诗连同那几本《爱好者》一起锁进了抽屉。

“他当着那么多的人,大声地说,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他说好诗就是这么产生的。这是世界上最优秀的诗歌。他说要为我写厚厚的一本诗,就像是为我建造一座城堡,让我像公主一样生活在里面,”她一边说一边将那本《爱好者》放进抽屉,“你说,他说的是真的吗?”

林小凡想,爱好真的是一件让人哭笑不得的事。他从来没有想到自己可能会成为一个成功的出版商。他为人出版了难以计数的书籍。早几日的一个晚上,他去逛书店,他看到自己精心策划出版的那些书籍漂漂亮亮地排列在书店的书架上。他回忆了一下,自己从来没有出版过诗集。这时,他恰好站立在诗歌的专架前。对面是有关金融股票的专架。他看到一个有点儿熟悉的身影。他想他应该是胡亮吧。只是他怎么将漂亮的络腮胡给刮掉了。现在那些颧骨毫无遮掩地突出在铁青的下巴之上,这是一种沧桑吧。

林小凡过去与他打招呼。林小凡知道自己如果不主动打招呼,他肯定认不出。只是林小凡打了招呼,胡亮也没有认出来。他拿着一本书,是一个著名的财经评论家的著作。封面上,那个评论家的手挥动着,很多美元从天而降。

“我不是诗人,我是财经撰稿人胡亮。”他说。

“但你就是那个诗人胡亮,”林小凡一点儿也没有放弃的打算,“那个晚上,我们坐在一起,中间隔了一个叫梅小每的女孩,你对她朗诵了许多诗歌。”林小凡要他努力回忆起那个只有诗歌的年代。

林小凡没有任何不好的打算。胡亮是到过他办公室的。他是来找梅小每,给她送来了他的诗集。当然,那本诗集肯定不是为她而写的,里面虽然歌颂了很多女孩儿。他很坦然地坐在梅小每的办公椅子上。梅小每已经将自己的位置让给他。她真的是太崇拜他了。还没等梅小每给他沏好茶,他已经拿起梅小每的专用茶杯喝了。梅小每用的是一个淡黄色的咖啡杯,上面有着几个有趣的卡通小人。胡亮的络腮胡遮掩了大半个杯子。林小凡看到几个卡通小人钻进了一片茂密的森林。他喝了几口水后,就将那个杯子捧在自己的手上,理所当然。他告诉梅小每,他是个流浪诗人,所有的生活对于他来说都是驿站。他拿过自己的书,飞快地翻动,马上就找到了其中的那篇,果然是《驿站》:

一条土道没有尽头

有人想踏进柏油马路那边有空着的城堡

男人想占领结果却是放弃

留在里面的女人

还不知道马匹已经走远

留下的只是木桩

胡亮在朗读的时候,梅小每拿着热水瓶正在为他倒水,她的手几乎就静止了。保持着倒水的动作一直等胡亮将诗读完。这时的林小凡对诗歌已经失去了热情。如果说诗歌是他的女神,那么,这个女神已经将他的心彻底地给伤透了。他一直在自己的打字机前面打字。“吧嗒、吧嗒、吧嗒”,那声音似乎是在抗拒着某种东西的进入。

“你是说梅小每,”胡亮记忆中的女孩儿肯定很多,他是需要回忆的。不过,他对梅小每回忆的时间用得不算太长,“我知道了,你是那个打字的诗人,对,当时梅小每就是这么介绍你的。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你当时完全否定了自己诗人的身份。而我要否定的是你的那份工作。我说,如果打字也算一份职业,那你真的是太对得起自己的人生?”

林小凡想象当年的胡亮,高傲、目空一切且夸夸其谈,但浑身上下充满火一样的热情。很难想象现在他还是这么一副样子。林小凡想着,心里面就笑了。比如,现在他依然是一个打字员,这么想的他就将自己的姿态放在当年打字员的份上。梅小每后来就没来上班了,大家都说她是跟着那个流浪诗人去流浪了。林小凡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对着梅小每走后空出来的位置发呆。有时候,他还会想起她白净的皮肤的光泽,想起她那只小手在他手里面的感觉。梅小每走时并没有带走她的那只杯子。林小凡也没有去碰那只杯子。因为,他会想起胡亮的络腮胡子在那只杯子上摩擦的痕迹。

“你们去了很多地方?”林小凡也找了一本书拿在手上。这本书是他做的。一个财税局的官员,卡夫卡似乎也当过税务官,也许不是,好像是市场稽查员,反正是这一类的角色,这人将自己想象成了卡夫卡,他写了厚厚的一本书。林小凡掂了掂这本书,似乎是在菜场买菜。他觉得这不是自己的错。

“一开始我们确实在流浪,我们去了凤凰去了丽江还去了西藏,后来,她知道了海子,读到了‘我有一所房子,面朝大海,春暖花开’,她每天会在中国地图上查找有大海的城市,后来就选上了三亚。”

“你说你们最后是选择了三亚?”

“我没去,你知道,我不喜欢定居。她对我说,要在三亚造一所面朝大海的房子,但那时候的我还想四海为家。再说,我们怎么可能真正的造一所房子?我们分手了。”他用手上的书拍了拍另外一只手,眼睛里面掠过一丝迷惘。

林小凡想,这么说,他们已经没有联系了?

“她在三亚。她一直在三亚,想来她并没有买下什么房子,更别说什么面朝大海。她一直在写诗,我曾经看到她很多的诗歌,”他将那本书放回到书架,“我早已经不是诗人,我是一个财经撰稿人。”

“三亚我们就不去了,你先去儿子那边住一阵子吧,儿媳妇有了身孕,得有人照顾,”林小凡一边收拾行李一边对柳曼说,“我昨晚梦见老家的房子倒塌了,我想去看一眼,否则,我心里面会不安。”他将那本《爱好者》拿起来,犹豫了一下,又放在一边。

“就那样的房子,有什么好操心的。”柳曼根本不在意什么老房子。她在想俩人都要出去,柳莎得找个人寄养一阵子。她得找一个可靠的亲戚朋友。

“虽说是老房子,但毕竟是祖上传下来的,我的童年可全是在那里面度过的。如果说感情,”林小凡看了一眼依偎在一起的柳曼与柳莎,“我与老房子在一起的时间,比你与柳莎在一起的时间怕是要多上好几倍。”这么说的时候,林小凡似乎是真的想起了自己老家的老屋。

老屋是建在半山腰的。林小凡放学以后,总要沿着蜿蜒的山路回家,而他的边上不会有什么同伴,因为他家房子的边上是没有房子的。也就是说,他们家并没有什么邻居。他不知道他的祖先们为什么要将房子造得这么高。小时候,林小凡一直相信自己家的房子是从岩石里面长出来的。房子的台门让前面十几级石台阶抬得很高。台门是原木的,没有上漆,但厚实沉重,开起来会发出木头喘息的声音。门前的石门槛光滑得照得出人影。进来是一个门廊,经过门廊,里面是一个四方的天井。天井是用方正的石板铺起来的,但只是铺了大半边,另一小半有岩石从下面长上来,看起来像是地图上的山川沟壑。阳光从各个不同的角度照下来,会产生不同的形状。如果下过雨,那些山川沟壑里面就填满了水,那些水从这条河流向那条江,奇妙无比。有一次,他甚至看到有一道彩虹挂在那些沟壑上面。但很少有小伙伴来他家玩。没有人与他共享这么神奇的地方。

“我当然不会去,儿子也不会去,”柳曼附在柳莎的耳朵边上轻轻地耳语,“我们柳莎也不会去。”

林小凡的童年是孤独的,因为这座房子就是孤独的,没有人愿意爬那么远的山路去他们家。有一次,他与自己最喜欢的女同学说他们家的房子。实际上他们家的房子并不远,站在学校的操场上就可以看到。他指着远处半山腰的房子对女孩儿说,那个像城堡一样的房子就是他们家。也许是天气,也许是心情,也许是他的表情,那房子看起来真的像城堡。那是冬天的一个早上,太阳刚起来,阳光根本无法照耀到操场。但他们家的房子已经沐浴在早晨的阳光下,冬天的阳光将他们家的房子照成一片金色,让一种温暖直接映人人的眼帘并直达心扉。而这时候,冬天的寒风却在学校的操场上肆虐,整个操场都在寒风中哆嗦。女孩很高兴地就答应了放学后一起去城堡玩。那天放学以后,他牵着小女孩儿的手走进她想象中的城堡,可惜,太阳已经下山,天井里的那些沟壑一片昏暗,更谈不上有什么彩虹。他看到小女孩儿眼中的光芒慢慢地在熄灭。他有些慌乱,慌乱让他将小女孩的手越抓越紧。他迫不及待地带她走进那些木质的楼梯房间,由于住的人少,空空荡荡的房间布满了灰尘,他们甚至碰到了一群肥硕的老鼠。老鼠尖叫着从他们身边窜过。小女孩儿吓得尖叫起来。他为了保护女孩儿,紧紧地抱住她颤抖的身体。这时,冬天的天色已经将这所房屋涂抹成一片昏暗。“我要回家!我要回家!”小女孩儿的叫声远远压过了老鼠的尖叫,几乎响彻整座房屋整座山脉。

一直以来,他都很懊悔。一生碰到美好的东西本就不多,但能够一起分享的就更少了。昨晚,他上网去查梅小每。胡亮说她一直在写诗,如果她是一个诗人,网上会有她的作品。后来,他从一个叫小木的女诗人的条目中得到了她的信息。

小木,原名梅小每,祖籍不详,一生流浪,后定居三亚。作品有《致(爱好者)》《左边,右边》《盲目崇拜》《你鼓起的裤兜》,另有《山那边的城堡》《海边城堡》《梦中城堡》城堡三部曲。现为自由诗人。

林小凡将一张飞往三亚的机票小心地夹进那本《爱好者》,然后将那本《爱好者》重新装进他的旅行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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