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集群自组织特性对网络舆论引导工作的影响研究

2016-12-12 18:43于茵潇胡文昌
祖国 2016年20期
关键词:自组织网络舆论

于茵潇+++胡文昌

摘要:近年来,我国经济改革逐步深化、利益格局不断调整、互联网业迅猛发展,新的社会阶层和利益群体纷纷出现,他们在互联网中利益诉求逐渐增多,并常常演变为网络集群。本文从自组织理论的角度来研究网络集群现象,深入剖析“大学生飙车案”,研究虚拟社区系统发展、演化的内在机理,为网络舆论引导工作更好地应对网络集群提供理论参考。

关键词:网络集群 自组织 网络舆论

一、网络集群及自组织理论的基本内涵

(一)网络集群

网络集群是指一定数量的、无组织的网络群体,围绕特定的现实主题,在一定诱发因素的刺激下产生的,以言语为力量,以意见的强化与汇聚为特征,具有现实影响力的网民聚集,是传统集群行为的媒介延伸。“话语抗争”是网络集群的本质,“表意行为”是网络集群呈现的行为方式。网络集群具有自发性、不可预期性和无组织性,体现了信息传播语境下的网民集体意志,具有很强的社会批判性和影响力。

(二)自组织理论

自组织理论是一种系统理论, SNS、微博等社会化媒体的迅速发展为自组织理论提供了新的发展空间和结合点。网络舆论平台具有某种意义上的准生命特征,能实现系统的自我净化功能,网络社区与耗散结构的典型例证贝纳德花纹相类似,具备开放性、非线性作用机制、远离平衡等形成耗散结构的基本条件。

二、网络集群的生成演化机理

(一)网络集群的催生机制

从网络公共事件生成机理的视角来看,“飙车案”网络集群主要由三个因素引发:公共事件的特殊性、知名网络平台的传播和传统媒体的跟进。回顾整个事件的起因,公共事件的特殊性是其可能演变为“蝴蝶效应”的先天条件,如“富二代”、“飙车”、“斑马线被撞”等这些关键词都是吸引公众眼球的新闻热词。知名网络社区的密切关注、持续发酵是引发大规模网络声讨的必要载体。报纸、电视、电台等传统媒体迅速、高效的细节披露为广大公众提供了真实丰富的知觉材料,是引发这起网络集群的有力推手。

(二)网络集群的扩张机制

我们将“飙车案”网络集群系统协同演化机制的动力,划分成群体认同、集群结构两个序参量来研究,其中,集群结构主要包括把关人、意见领袖、信息提供者、情感宣泄者等二级序参量,这些序参量共同作用,协同合作,使集群各子系统乃至集群整体都受其支配,推动着网络舆论的不断发酵。

“飙车案”引起了与事件本身没有直接利益关系的公众的高度关注,群体认同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影响因素。我们发现公众的群体认同与两个因素密切相关:一是命运的共同依赖。“飙车案”一经报料,就一石激起千层浪。公众关注的目光落在了肇事者“富二代”的身份标签上,潜意识中的仇富心理就被激发出来了

集群结构指网络集群成员的组织分工。在“飙车案”中,网络集群成员无形中有了不同的角色,比如把关人、意见领袖、信息提供者以及情感宣泄者等。“飙车案”中19楼、天涯社区等知名论坛就担当了“把关人”的角色。“飙车案”网络集群中,在每个阶段都出现了发表有力声音并掀起新一轮舆论波浪的网民,他们在事件的不同阶段发挥了意见领袖的作用。 “飙车案”网络集群中正是信息提供者一波又一波的发布最新消息,不断点燃网民情绪。情感宣泄者是集群中通过责难、抱怨、谩骂等方式表达对“飙车案”的愤怒和不满的人,宣泄者人数多,覆盖面广,讨论的内容能够引起共鸣并造成快速传播的效果。

(三)网络集群的互动机制

耗散结构理论认为,系统的进化需要外界的物质、能量和信息的输入,这又导致系统规模更大幅度地扩张,结构不断更新,由一个平衡过渡到下一个平衡,从而维持系统自组织生长的需要。“飙车案”首场新闻发布会、公布车速鉴定结果、法院辟谣三个权力机关的应对行为经网民的质疑和传播为“飙车案”网络集群输入了强烈的信息能量,使本次集群由一个焦点过渡到下一个焦点,保持了集群自我生长发展的需要。

“飙车案”事发第二天,警方公布肇事车时速为“70码”,车速问题成为了舆论关注的焦点。随后,警方公布了事故鉴定报告,称肇事车在事发路段的时速为84.1—101.2km/h。这个鉴定结论,还是没能消除公众的质疑。7月20日,法院对“飙车案”进行了公开宣判。本以为“飙车案”网络集群就此落下帷幕,但庭审之后又生枝节,有网民发帖质疑出庭者并非肇事者本人。然而,法院对于这样一个质疑却仅仅作了过于简单化的回应,忽视公众的心理感受,反而促发了网民渴望寻求“真相”的心理。

(四)网络集群的衰退机制

突变论是研究客观世界各种非连续性突然变化现象的理论。当系统所获得的物质、能量、信息低于维持系统现有结构运转的要求时,系统就可能退回到较低的层次状态,直至走向解体。通过对“飙车案”案的分析,政府高度重视、警方公开道歉、媒体狱中采访等主动积极的舆论应对是“飙车案”网络集群衰退乃至终结的关键因素。

“飙车案”发生之后,政府机关领导高度重视,表示将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依法从严从快查处此事。交警部门成立了事故调查组,聘请领域专家,进行实地勘验,采集技术数据,及时通报事故调查结果和最新进展。随着政府领导的强硬表态、交通肇事者被逮捕以及事件真相的公布,民众的愤怒情绪得到了疏解,关心重点已从查清事实真相转向了法律该如何惩处肇事者。

三、加强和改进网络舆论引导工作的建议

(一)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发布及时不失声

在网络媒体时代,遇到突发事件,我们应该实时反应,注重公开透明,才能掌握网络舆论的主导权。信息公开不及时,才会产生网络谣言,因此我们应及时发布权威信息,立即做出客观评论,第一时间抢占舆论制高点。政府和媒体的微博、微信等平台在事件初始的“黄金24小时”内要不断公布正面信息,注重舆论危机公关,阻断谣言传播的机会。我们应按照“快报事实,慎报原因,重报态度,续报进展”的原则,密切关注网上舆论焦点,及时跟进事件进展,迅速发布真实信息。

(二)加强政府媒体合作,信息准确不失信

政府应与媒体互动合作,在政府危机管理体系中纳入媒体。政府与媒体应互通互信,共同作战,直面危机,主动引导舆论、及时沟通进展。大众媒体传播广、联通性强,政府应积极运用大众媒体的优势,主动介入媒体“议题设置”,正向引导网民注意力,影响社会舆论导向,促进危机解决。政府应注重沟通机制的建立,充分重视“意见领袖”的作用,努力与“意见领袖”结成意见共同体,通过“意见领袖”的影响力,引导网络舆论,实现网民自我引导、自我教育。

(三)深化舆情监控机制,掌握全面不失策

应对网络集群行为最有效的方式就是加强网络舆情的监控和预测能力。有关部门需要责任明确,设立专门的监控队伍,并通过大数据分析技术对网络舆情予以统计分析,编发舆情日志和专报,建立网络舆情预警制度。政府各部门应加强合作,建立网络舆情联动机制,统一部署、跨部合作、互联互动。同时,政府应充分依托科学研究院所,建立和完善网络舆情分析与监控研究机构,对网络舆情进行专业化评估和系统化研究,积极研究制定改进措施,为网络舆情的有效引导提供对策建议。

参考文献:

[1]乐国安,薛婷,陈浩.网络集群行为的定义和分类框架初探[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06).

[2]邓希泉.网络集群行为的主要特征及其发生机制研究[J].社会科学研究,2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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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许志红.网络集群行为的社会心理机制分析[J].学术论坛,2013,(03).

[5]吴頔.集群行为中思想政治教育的机遇与挑战[J].求索,2013,(01).

(资助项目:本文系2015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2015R406061)的成果;作者简介:[1]于茵潇,浙江理工大学本科生;[2]胡文昌,浙江理工大学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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