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教委下发《关于切实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为维护高等教育公平公正和学生合法权益,从明年1月1日起,“拟转入高校与转出高校在同一城市的”等11种情形不得转学。
按照规定,高校学生一般应当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如患病或者确有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的,可申请转学。其中,患病学生需提供经转出学校、拟转入学校指定医院检查证明。特殊困难一般指因家庭有特殊情况,确需学生本人就近照顾的;研究生因导师工作调动或健康原因不能继续指导的,以及符合学校规定的其他情形。
【热评】@guanyt:转学是一项政策性非常强的工作,搞不好会滋生腐败,践踏公平正义,出台相关文件进行规范无疑十分必要。尤其是可以杜绝那些利用关系“曲线”上名校的现象发生。(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