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洋
“物勒工名”与“工匠精神”
◎ 王洋
王洋 漫画
所谓“物勒工名”,指器物的制造者要把自己的名字刻在器物上面,以方便管理者检验产品质量。其核心是“物勒工名,以考其诚,功有不当,必行其罪”。
“物勒工名”制度源远流长,发端于春秋战国,秦汉时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从唐宋一直沿用至明清时期。这一制度的形成,迫使工匠的名字与产品质量优劣终身相伴,直接造就了中国人骨子里素有的对精湛技艺孜孜追求的“工匠精神”,成就了灿烂辉煌的中国古代文化。
然而,随着大工业社会的到来,社会上充斥着急功近利的思想,人们越来越追求产品的规模化和批量化。生产流水线上,工人机械地重复同一个动作。固然,生产效率的提升促进了经济效益的增长,但这些产品终究少了些文化与精神的沉淀和凝练,很容易使制造业大而不强。
在经济全球化的形势下,中国制造业面临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前后夹击”的双重挑战,带动中国从“制造大国”走向“制造强国”,弘扬“工匠精神”正当其时。而现代“工匠精神”,正是指生产者对自己产品的精雕细琢,精益求精,追求完美和极致,对精品有着执着追求的精神理念。与传统“工匠精神”相比较,有一个共同的底色与底蕴,那就是对质量的高标准严要求。所以,弘扬“工匠精神”必须从塑造职工的质量意识抓起。
美国著名市场营销学家菲利普·科特勒讲过:“企业在车间生产的是产品,在市场上出售的是希望”。他告诉我们一件产品没有质量就失去市场,一个企业不讲质量就无法生存。而产品质量的直接承担者是职工。意识决定行动,要把广大职工培育成为工匠,亟需树立“人人都是质量主体,质量决定存亡、决定兴衰”的意识。
让每一个生产者都树立“物勒工名”的质量责任意识,产品如同他的脸面,是终身名片,只能干好,不能做差。制造任何产品,都要做到位,做到家,这样才能让“工匠精神”不断发扬光大。■